邓小平式改革的最大特色是靠独裁权力来推动跛足的经济发展,他在各类讲话中都反复强调发展的优先性。据邓小平的研究者统计,在《邓小平文选》中,“发展”一词出现过500次以上。六四后,邓小平提出“发展是硬道理,中国的问题只能在发展中解决”的论断,一直在中共政权的决策占据主导地位。无论江朱政权与胡温政权有多大差别,但在强调“发展是硬道理”这点上却具有惊人的一致。江泽民说:“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战略”;胡锦涛说:“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

如果仅仅从强调“发展”这点上看,发展优先的战略并没有什么问题。然而,但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共政权所一再强调和自傲的发展,仅仅是没心没肺的跛足发展,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持独裁政权的稳定。而这样的发展,恰恰与以自由看待发展的当代潮流相反。

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印度经济学家阿马蒂亚?森以研究“福利经济学”而著名。他对经济学的最大贡献是“重建经济学的伦理层面”,让自由民主价值贯穿于经济研究之中,特别是他关于大饥荒和社会制度之间的相关性的研究,为宪政民主制度的普及提供了专业化的支持。1999年,他出版了新著《以自由看待发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6月版;任颐和于真译,刘民权和刘柳校),对自己的漫长学术生涯的多方面研究成果进行了总结性表述,提出并论证了一种以实现和扩展人的自由为中心的新发展观和自由经济学,以区别于传统的专业化经济学及其狭隘发展观。在此意义上,他得到“经济学的良心”之美誉,的确是名至实归。

森所提出的以促进自由为目标的新发展观,不仅是对西方经济学界的狭隘发展观的纠偏,更是对中国主流经济学家提倡的“不讲道德的经济学”的否定。传统发展观只关注经济上的效用、收入和财富,只重视GDP增长、收入提高、工业化水平、技术进步等技术型指标。森认为,这种发展观严重偏离了发展对人的自由的意义。无论什么层面上的社会发展都不能只讲效益而不讲价值,而且,着眼于人类的长远利益,不讲价值的发展无法持之久远,因为它无视人的自由价值,也就必然抑止作为发展最主要动力的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所以,建立在现代文明准则上的发展观,其首要目标是实现人的自由——通过发展来扩展个人自由和运用个人自由来促进发展。因为,自由不仅是改善个人生活的前提,也是保持社会的稳定、活力和高效的源泉。

森从五个方面论证了以扩展自由为中心的发展,用这五项标准来衡量中国的发展,其跛足的弊端一目了然。

一,在政治权利上,发展应该促进包括普选权、言论自由、结社自由、思想信仰自由、罢工游行示威自由的政治自由。而在一党独裁下的中国,尽管经济取得了长足进展,但这种发展与所应促进且所需要的各项政治自由恰恰背道而驰,以至于今日中国仍然毫无政治自由可言。

二,在经济条件上,发展应该以建立自由市场和公平规则为目标,即由超然的法治所保障的私有产权和公平竞争。而中国经济发展是独裁权力主导下的垄断性权和歧视性的发展,导致的结果是权力市场化和权贵私有化。

三,在社会机会上,发展应该促进所有人的机会平等,为所有人提供进入市场的起码公正。而现在的中国社会则充满了特权垄断和制度性歧视——权贵垄断、政府干预、对农民的身份歧视、对私营经济的诸种限制、教育和就业等机会的不平等,使中国的发展变成了权贵牟利的天堂和大众受损的地狱。

四,在透明性担保上,发展需要保障民众的知情权,需要信息的开放性、公开性、准确性,也就需要透明政府和独立媒体,以保证整个社会运行在法治健全和信息通明的阳光之下。而在中国,黑箱交易普遍,人治潜规则盛行,无论是政府决策、财政收支,还是信息提供、经济交易,均在黑幕之后进行。

五,在防护性保障上,发展应该促进更公平的分配和不断完善社会福利保障,既为弱势群体提供最基本的公平待遇,使之有可能通过个人努力而发家致富,又要通过政策性、法律性的分配调节,来保障底层群体的基本温饱。而在中国,由权利不平等所导致的资源占有、竞争机会以及分配的不平等,造成了触目惊心的腐败和社会不公、畸形的两级分化、社会保障的严重匮乏,以至于,中国底层家庭陷于“上不起学,看不起病,买不起房”的悲惨境地。

总之,中共主导的跛足改革所导致的,正是只追求经济效率而无视人的自由的狭隘发展,受益于发展效率的主要是权贵集团。与此种发展观相呼应的,是把“生存权”放在首位的畸形人权观。它割裂了人性欲求和人权的完整性,而只把人作为满足于物质温饱的动物,只强调自上而下恩赐的小康生活,而毫不顾及人在根本上是要求独立自主的存在,以便为肆意剥夺人应该拥有更为重要的诸项自由权利提供借口。作为一个人来说,即便是物质上的温饱,也应该是独立挣得的而不是被赐予的。所以,中国特色的经济增长和生存权改善所服务的中心对象,不是人的自由而是独裁政权稳定及其最大受益者——权贵集团。

中共强调的稳定第一和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战略,只是为了自身的权力及其特权阶层的利益,而非为了扩展民众的自由及其权益。主流知识精英为稳定第一和经济优先所作的各种辩护——“特殊国情论”、“后发优势论”、“改革代价论”、“中共不可替代论”、“民主缓行论”和“镇压有理论”——都是在为奴役制度和掠夺式发展辩护。这些辩护,正是森所批判的狭隘发展观和专业化经济学的产物。

比如,如果让森来评价中国长期实行、至今仍未废除的户籍制度,那么我相信,他会毫不犹豫地建议废除户籍制。因为在森看来,对于劳动自由的理解,不能只看重其市场效用,首要的价值是人从歧视制度的束缚中获得解放的自由,其次才可能轮到效率方面的论证,即废除户籍制对转移农村过剩劳动力的好处,对促进经济增长和提高农民收入的好处,对促进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好处,等等。现代化发展过程的最大成果之一,便是用自由的劳动契约取代了人身依附性劳工体制,用不受限制的人身迁移取代了对人口自由流动的限制,这种发展对自由的促进尤其体现在部分以传统农业社会为主的地区。所以,在中国废除户籍制的理由,决不应该首先着眼于社会效益,而应该从人权保障的角度出发,还农民以平等身份和进入劳动市场的自由,这些人权的失而复得本身就是最大的善政,而不必乞求户籍制的废除是否有利于发展效益。

然而,在中国主流精英的眼中,不但歧视性户籍制的存废首先关系到经济效益,甚至还不断有人呼吁恢复送容遣送制度。最近,中国科学院院士兼抗萨英雄钟南山,只因自己的手提电脑当街被抢,就把中国治安状况恶化的原因归结为流动人口,并要求“乱世用重点典”,公开为已经废除收容遣送这一恶法招魂。这正是森所批判的那种跛足发展观的典型——为了治安效率而宁愿牺牲最基本人权。

也就是说,在中国的主流知识精英关于户籍制存废的讨论中,无论是主张废除者还是主张缓行者,首先提出的论证大都是着眼于效率方面的理由。主张废除者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劳动力自由流动、减少农业人口和加快城市化等好处;而主张缓行者提出的理由是,废除户籍制不利于社会稳定、造成城市负担过重、城镇化的盲目扩张和农用地撂荒等坏处。而二者对农民遭受残酷歧视——诸项权利和人身自由的长期被剥夺——却很少有真切的关注,甚至就是视而不见。

与户籍制的身份歧视相适应的,还有选举权和代表权的严重歧视。虽然,中国宪法明示每个公民的权利是平等的,但其选举法却规定:农民选举一个人大代表的人数是城市人的4倍。同样是国民,但4个农民的权利才等于1个城市人的权利。扩大到全体国民的权利比例,那就是8亿农民就变成了2亿国民,而5亿城镇居民等同于5亿国民。试想,在政治权利上的2亿农村国民如何与5亿城镇国民相抗衡?在如此不对等的权利歧视下,即便农民人口再多,落实到有效权利上的农民人口还不到城市人口的50%,农民沦为弱势群体就是注定的。

为什么,歧视性的户籍制和选举权比例制已经实行了半个世纪,改革也已经进行了20多年,关心三农问题的主流精英们,还不希望让户籍制下的农奴获得解放而变成自由人?!起码变成与城里人享有同等权利的国民!

以自由为优先目标的发展观和以效率为优先目标的发展观之间的歧途,在前两年发生的杨小凯和林毅夫之间的争论中已经昭然若揭。御用经济学家林毅夫则代表了中国的主流经济学:经济改革优先的发展战略,在对外开放上的对应策略,必然是立足于通过对发达国家的技术模仿而保持经济高增长。由于技术模仿相对于制度模仿,具有低成本而高效率的易学特征,所以在中国的渐进改革进程中,把坚持技术模仿上的后发优势作为优先策略,应该加以无保留地肯定。

而已故经济学家杨小凯关于后发劣势的精彩论证,与森的“以自由看待发展”的发展观,有异曲同工之妙。杨小凯认为:从长远的角度看,这种只重技术模仿而忽略制度模仿的改革,只是一种跛足而短视的发展观。对于致力于赶超发达国家的落后国家来说,只看重相对容易的技术模仿而拒绝相对困难的制度模仿,非但不是后发优势,反而是后发劣势。因为,这种先易后难的赶超战略,一方面只重效率价值而忽略道义价值(人的自由),另一方面又只重技术提升而忽略制度改造。其结果便是:无视人的自由价值的技术进步,固然可以为发展提供的短期动力,但其最大恶果是扼杀了发展的长期动力,因为扼杀人的自由就等于扼杀了人的创造力。所以,如果不改变制度本身的反自由的奴役性和歧视性,中国社会,不仅因重大矛盾的持续积累而陷于危机型统治,而且中国的改革,也将因越来越背离社会公正而失去内在动力,即便单从效率的角度讲,也只能导致短期发展而无法持之于久远。

2006年7月2日于北京家中

【动向】2006年7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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