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命必须承受的重负

尽管,世界上第一个民主制政体诞生于古希腊的雅典,但与现代的宪政民主体制,还是有本质的区别。前者以“多数决策”为核心,后者以“个人自由”为核心,甚至可以说,雅典政体是有民主而无自由。一是自由具有等级性,“自由民”和“奴隶”之间在权利上没有任何平等可言。二是多数决策的权力得不到制度性约束,容易演变为多数权力对少数异见的暴政。苏格拉底被以言论和思想的理由控罪并处死,就是无自由的多数暴政的典型案例,也成为古希腊民主的永恒耻辱。

尽管柏拉图在《理想国》中,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都曾谈及民主制与自由的相关性,在这两位古希腊智者的眼中,无论是“民主”还是“自由”,二者在世俗政治中的作用,更多是负面的。因为,雅典民主制的教训证明,无论是什么性质的政治权力,只要不加以制度性限制,都将演变为专横的强制,即便是多数决定或主权在民的民主,将导致多数暴政和乌合之众的统治;没有约束的自由,将带来为所欲为的放纵和无政府的混乱。二者即便具有正面的积极意义,也必须有贵族的或智者的统治相平衡,也就是“哲学王”的统治。所以,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在政体的选择上,更倾向于贵族式或精英式统治。

所以,在二千多年前的古希腊,哲人们对自由的思考,更多致力于伦理范围内的自由意志。从柏拉图开始,自由意志便成为人类精神史中最重要的课题之一,主要探讨人的行为的伦理意义,即,具有自由意志的人类如何行为,才能构成伦理之善?亚里士多德对“人本自由”与人的求知之间的论述,也是侧重于讨论学术研究的人性动力,而与政治安排无关。直到英国诞生了《大宪章》,人的自由才第一次比较完整地体现在政治及法治的制度安排上。也是由此肇始,“自由价值优先”如何体现在世俗的政治制度的安排上?政治制度如何保障人的自由?才逐渐成为思想家和政治家关注的焦点,逐步发展为“免于强制的自由”和“法治下的自由”。

尽管每个时代、乃至每个思想家对自由的理解千差万别,但是人类从来没有中断过对自由的追求。自由,成为人之所以为人的别名,成为生命的最高价值,也成为人类追求其他福祗的前提。自由在价值排序上的优先性,无需其他理由的支撑,因为自由与生俱来,是人的自然生态,在道德上是不为权宜功利所左右的绝对命令。

然而,在人类争取自由的漫长过程中,由于外部性阻力和内部性弱点,也就是由于人的先天的有限性,自由落实到现实生活中,并不像人们通常理解的那般美好、那般诗意,以至于,自由理想常常得到扭曲和打折扣。而且,即便对于比较完善的自由制度来说,个人自由的实践也带有其先天的残酷性,对自由的追求,往往需要追求者付出巨大的代价。追求自由的过程不是轻松地观赏风花雪月,而是充满了紧张,犹如与暴风骤雨搏斗。在人类现存的状态中,自由,一方面与人的安全、独立、自主、创造性、自我完成等正面价值相连,另一方面又与冒险、恐惧、孤独、痛苦相关。每个人的生命中都蕴含着渴望自由和逃避自由的双重冲动。特别是在独裁主义的时代和国家,往往是追求自由者寡,而逃避自由者众。

在目前的人类社会中,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充分地实现人的天赋自由的,即便是天才,绝对自由也不存在。在世俗的意义上,自由,不仅与个人责任高度相关,在给予个人以充分的自由选择权的同时,也要求个人承担起其选择的后果——无论是成功还是失败——决不能推诿于他人。自由,还必须以不侵犯他人自由为边界,这样的边界,不仅要靠内在的非强制性的伦理自律来保证,所谓“己所不欲,勿施其人”,是也;更要靠外在的强制性的法治秩序来保证,所谓“为了防治人与人之间的强制而实施的法律强制”,是也。

在形而上的意义上,也就是在人的自由的深层,是人类的悲剧性或生命的悲怆性,也就是人的局限性。人,无论是作为个体还是作为群体皆是有限的,任何人(包括人所创造的社会组织和科技成果)都无法做到无所不知和无所不能,全知全能的上帝只是人类永远无法企及的终极理想,自由亦如此。凡是终极性的目标都是人的现实能力难以企及的,完全的自由也是人类的终极理想,因而也就没人能真正实现终极意义上的自由。大自然造就的人,先天地处在天堂与地狱的分裂之中。大自然赋予人类以双脚,就意味着人永远离不开大地;而大自然给人类以灵魂,却意味着人渴望超越现实并进入天堂。肉体的下坠和精神的腾飞之间的紧张,也就是人性与神性之间的分裂性所形成的张力。

人生就是徘徊在具有悖论色彩的两极:生生不息的对绝对自由的追求和从未停止的对人生悲剧的关切。之所以,康德把伦理上的自由意志与信仰中的上帝同列为不可知的“物自体”,就在于具有精神性的人,意欲实现某种超越物质性的人之局限的“终极价值”,却最终只能屈从于物质性的肉身——既无法在理智上把握“终极价值”,也无法在现实中实现“终极价值”。所以,对“终极价值”的追求,只能局限于个人信仰的伦理层面和精神探险的智力游戏层面,而不能将之扩大到世俗政治和社会公德的层面。一旦越界,就会变成政治上道德上的强制,后患无穷。因为,对“终极自由”的追求一旦变成政治性的社会试验,就将带来人工设计的“总体性乌托邦工程”,而实施这一总体乌托邦的社会试验,只能导致政治上的独裁和道德上的独断,人类在伦理上追求终极自由的超越性内在激情,就将演变为毁灭世俗的个人自由的外在政治灾难。所以,“多少罪恶假自由之手”的判断,不是预防性的警告,而是凝聚着太多血腥灾难的悲鸣。

这,大概就是人类必须承受的重负,也是人类悲剧中最悲怆的篇章:自由悖论。

1987年写于北京师范大学
2003年8月修订于北京家中

【议报】2003.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