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波在法庭上的最后陈述“我没有敌人”,已经成为中国当代政治史上最著名的文本之一。许多人将其视为一种崇高的道德宣言。

作为他曾经的学生。我理解这种赞赏,也尊重其中所体现出的宽恕精神。

然而,如果从政治学而非伦理学的角度审视,这句话却暴露出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它缺乏政治人物应有的自觉。

卡尔·施米特曾指出,政治的本质并不在于善恶、美丑或真伪,而在于朋友与敌人的区分。一个政治共同体之所以能够存在,正是因为它能够界定自身的边界,能够回答“我们是谁”以及“谁不是我们”。

政治首先不是关于爱与恨,而是关于权力、归属和决断。当一个共同体面临生存挑战时,敌我关系便不再是一种主观感受,而成为一种客观现实。

因此,从施米特的视角出发,“我没有敌人”首先面对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如果你没有敌人,那么是谁将你判处十一年徒刑?如果答案是国家机器,那么敌我关系事实上已经存在。

它并不会因为当事人的否认而消失,更不会因为道德上的宽恕而解除。战争不会因为一方宣布自己没有敌人而结束,监狱也不会因为囚犯拒绝承认敌人的存在而自动打开大门。政治事实始终独立于个人意志而存在。

刘晓波的问题并不在于过于善良,而在于试图用伦理语言取代政治分析。宽恕是一种伦理行为,爱仇敌是一种宗教实践,但它们无法取消权力关系本身。

事实上,“我没有敌人”混淆了两个截然不同的命题。一个命题是“我拒绝仇恨任何人”,另一个命题是“我没有敌人”。前者是一种道德选择,后者却是一种政治判断。一个人完全可以拒绝仇恨自己的敌人,同时清醒地承认敌人的存在。两者并不矛盾。

历史上的政治人物大多明白这种区别:林肯在美国内战期间并不以个人仇恨看待南方,但他从未否认双方处于敌对状态;丘吉尔也不需要以私人情绪面对德国人民,但他必须承认纳粹德国是英国的敌人。

政治人物的首要责任不是表达自己的善意,而是准确认识现实,并据此作出判断与行动。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没有敌人”更像是一位道德见证者的宣言,而不是一位政治行动者的宣言。

刘晓波在其中展现出的宽恕精神无疑值得尊敬,但这种精神并不能代替对政治结构的认识。

一个拒绝界定敌我的政治运动,往往也难以形成真正的政治力量,因为它无法清晰说明压迫来自何处,责任由谁承担,也无法明确自身所要改变的对象究竟是什么。

当政治问题被完全转化为道德问题时,政治行动最终便容易退化为道德表达。它或许能够感动人,却未必能够改变现实。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刘晓波的个人价值因此被否定。恰恰相反,在充满仇恨、斗争和报复叙事的中国政治传统中,他所表现出的宽恕与克制显得格外珍贵。

然而,政治学与伦理学终究属于不同的领域。作为一种道德宣言,“我没有敌人”具有令人敬佩的高度;作为一种政治判断,“我没有敌人”却难以成立。

因为在政治世界里,最危险的事情从来不是你是否承认敌人的存在,而是在你宣布自己没有敌人的时候,敌人早已把你视为敌人。

【作者Twitter】2026.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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