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一群跨党派美国国会议员提了一个议案,建议命名一条在华府的街道为“刘晓波街”,这条街道为驻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所在。中国政府抨击这样的行为是挑衅且无知的。原本是一件光荣的事,为何中国勃然大怒?

时间回到约莫四年前,刘晓波获得诺贝尔和平奖殊荣,中国政府也指责诺贝尔委员会干预中国内政、不尊重中国国内法。

刘晓波为著名的中国异议份子,不仅曾参与天安门八九学运,更是“零八宪章”的起草人之一,却也因此被中共视为眼中钉,将他入罪,至今仍在服刑。然而刘晓波因“长期在中国以非暴力方式努力争取基本人权”,于二○一○年获得诺贝尔奖殊荣,成为举世闻名的中国维权人士。追根究柢,如果中国的法律是公正的,那么为何像刘晓波这样的阶下囚,还会得到国际社会的肯定、颁奖、声援?足以显示出中共政权正当性的不足,未能代表民意,也未受权力制衡(譬如民主选举的检验机制)。这样的一个政府,仅是为了一个政党之延续而存在。

从“刘晓波街”命名事件可以看出,中国人权状况与普世人权的标准背道而驰。如果中国真的希望成为一个“大国”,光经济发展是不够的,更应该实施早在一九八九天安门事件就已提出的第五个现代化,即民主化,才能称为一个符合现代文明标准的“大国”吧!

(作者为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人权硕士,实习中)

【自由时报】201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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