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在广东汕尾东洲血案发生的五天后,中共新华社首次对外证实在6日发生的警民冲突和武警开枪镇压事件。11日,中共广东省委机关报《南方日报》发表题为《红海湾开发区发生严重违法事件》的报道。同一天,新华社又发出间断报道称:在汕尾警民冲突下令开枪官员已经被拘押。

官方的报道把血案的主要责任归罪于村民,而把村民被射杀称为“误杀”。新华社及《南方日报》说:这次冲突,是”由少数人煽动的数百村民对风力发电厂进行打、砸、烧甚至对现场执法公安干警发动暴力袭击的严重违法事件。“”滋事分子黄希俊、林汉儒、黄希让等纠集170多名同村村民,手持大刀、钢叉、木棍、炸药、汽油燃烧瓶、鱼炮(内含炸药和雷管,当地渔民非法炸鱼的爆炸物),再次围攻、袭击风力发电厂主控楼,大量投掷鱼炮和汽油燃烧瓶,导致厂内多处起火,一变压器被炸坏。值勤民警为维护公用设施安全,使用催泪弹驱散闹事人群,现场抓获两名东洲坑村的闹事分子。

关于死伤人数,官方说:当警民对峙时,村民用土制燃烧弹攻击武警,还说村民准备用土制炸弹炸汕尾电厂,引发武警镇压。警方在鸣枪警告时造成误伤,3人死亡、8人受伤,其中3人伤势严重。“

官方媒体报道一出,境外媒体纷纷转载和发表评论,BBC的12月11日报道认为,新华社提供的数字与境外媒体通过采访东洲村民提供的数字差别很大,比如:法新社引述当地不愿透露姓名居民的话说,有30人被警方开枪打死;纽约时报引述当地居民的话说,多达20人被打死。同时,凡是接受过境外媒体采访的当地村民,无一不指责官方在撒谎。他们一致说:村民没有任何暴力行为,而是武警主动向村民开枪。

更为讽刺的是,截至2005年12月11日晚21点半,在中共官方新华社公开证实“东洲血案”确实发生之后,我查遍国内各大官方网站和门户网站,全不见这条新华社及《南方日报》的报道。就连在时政新闻上比大陆媒体更具灵活性的《凤凰网》上,也没有任何东洲血案的信息。在中共官方没有封锁的境外新闻网站中,只有新加坡的《联合早报网》有简短的报道,标题为:“汕尾警民冲突官方承认干警开枪3人死”。虽然该报道中也引述了法新社、《南华早报》等境外媒体的报道,但是对于死伤情况,只有官方提供的死伤人数,而没有引述境外媒体提供。

看来,中共在信息发布上一贯采取的内外有别的信息歧视,仍然没有丝毫改变。但与中国人被断绝的信息源的饥渴状态相比,即便是中共对外国人的信息优待,也绝非为他们提供足以填饱肚子的信息食粮,外国人至多处于半饥半饱之中,而且,提供给外国人的信息食粮也是伪劣品!

在大陆的民间网站,《世纪中国》、《猫眼看人》和《关天茶社》等浏览量和点击量较高的论坛中,没有东洲血案的任何信息。只有浏览有限的《递进民主》和经常打不开的《自由中国论坛》中,转载了境外媒体对东洲血案的跟踪报道。

在此,我不能不向这两家勇敢的民间网站致敬!

在“世界人权日”到来之际,全世界的媒体都在强烈关注东洲血案,而中共媒体做法却恰恰相反,一面是严格封杀东洲血案,另一面中共各大媒体放在醒目位置的新闻是:12月10日是《人民日报》海外版发表的自我吹嘘报道:《中国人权保护有目共睹网络成民众表达观点平台》;12月11日新华社发表的谴责美国的新闻发言人秦刚的声明:《中方坚决反对美国借所谓人权问题攻击中国》。

官看看境外网站提供的死者亲人跪求武警、要求准予收尸的照片,再看看大陆媒体上的“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我感到两种对比强烈的惨不忍睹:一种血红,是死者亲人的叫天不应、呼地无门的绝望;一种惨白,是刽子手的丧尽天良、极端冷血的野蛮。

全副武装的武警向手无寸铁的村民开枪,已经是骇人听闻的屠杀;中共当局在国内媒体全面封杀东洲血案的信息,既是赤裸裸的信息歧视即对国民知情权和发言权的野蛮剥夺,更是对死于武警枪口下的冤魂们的第二次谋杀。面对这样的双重谋杀,任何有良知的人都会感到直击灵魂的悲愤,中共官权的冷酷封锁,冻僵了冤魂的鲜血,窒息了死者亲人们的哀嚎、眼泪和乞求。

所以,我要再次重申《记住血染的2005年12月6日》一文的抗议、请求和呼吁:

为了东洲乡的冤魂,我强烈抗议:中共广东省汕尾市当局的暴行!抗议中共最高当局严密封锁这一暴行的黑箱操控!

为了让操纵暴行之手曝光于天下,我请求知情者:提供广东省汕尾市党政官员和风力发电厂工程负责人的名单。

为了中国人权的进步,我强烈呼吁:中国国民、海外华人、国际社会、联合国和人权组织,齐声谴责这种野蛮的暴行!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全力帮助东洲乡村民的合法维权行动!

中国人,只要你还自以为良知未泯,就拿出公开发言的勇气和行动来证明:我们是有尊严有权利的人,而不是面包和自由的乞丐;我们要有坚定的勇气和行动,抗议恐怖政治、揭穿独裁谎言,维护民间的尊严、权利和独立,通过改变自身的依附性、分散性和犬儒化来推动中国社会的和平的民主转型。

记住血染的2005年12月6日,正如记住血染的1989年6月4日!

2005年12月11日于北京家中

【观察】2005.12.11


0 条评论

发表回复

Avatar placeholder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