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八宪章》发表之后,发起人之一刘晓波博士被拘,上百名签署者先后被传讯或约谈。当局认为采取此种高压策略便能让宪章“无疾而终”,却没有想到签署者们勇敢地站出来,发表名为《我们与刘晓波在一起》的公开信,声明大家愿意与刘晓波一起坐牢。更出乎当局意料的是,几十名被传讯或约谈的对象,将约谈的过程详细地记载下来和公布出来,真是“君子坦坦荡荡,小人遮遮掩掩”。在这一场没有硝烟的较量中,掌握了数百万军警宪特的执政党,却变成偷偷摸摸的地下党——许多与当事人谈话的警察自称没有阅读过《零八宪章》的文本,且他们也不愿或不敢阅读;而被约谈者虽然只是一些孤立的、无权无势的个人,但他们已经不再像原来遇到类似事件那样,有诸多顾虑和犹豫、尽量保持“低调”,这一次他们战胜了恐惧和怯懦,让一切都呈现在阳光之下。

当局不敢像八十年代“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和“清除精神污染”运动那样,在官方喉舌上连篇累牍地批判零八宪章及其签署者,并为之扣上各种吓人的帽子。当年,官方还有相当的自信,认为自己是纯洁的、正确的、伟大的、光荣的,并有能力制造出让民众乐意接受的意识形态,以及让民众“喜闻乐见”的思想文化。那时,官方确实“自以为是”,才会将不同的意见统统打上“精神污染”的烙印、将持不同意见的知识分子全都归入“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垃圾堆中。那时,中共当局手上掌握着许多才华一流的御用文人,可以写出气势汹汹的大批判文章。官方在意识形态上的自信和对文化资源的掌控,使得他们有必胜的把握,在思想文化领域放手展开“暴风骤雨式”的斗争——虽然实际结果常常是事与愿违。

如今,二十年之后,当局连这点信心都不复存在了,他们不敢与被批判对象公开对峙,干脆选择“缩头乌龟”的角色,以一种黑社会的模式来治理国家。在意识形态领域,中共重新回到当年的地下党时代——甚至连地下党时代都比不上,他们甚至没有力量和颜面大肆宣传马克思主义了,按照马列主义的原则,他们自身已经变成了被革命的对象。在官方控制的任何媒体上,无一不敢提及《零八宪章》,甚至连一篇“旗帜鲜明”的批判文章都看不到。同时,官方控制的御用文人的水准亦直线下降,那些不得不承认“民主是个好东西”的御用文人们,根本写不出有力的批判零八宪章的文章来。今天官方的御用文人,哪一个有当年的陈伯达、胡乔木、田家英的才华呢?这一细节已经充分地说明中国社会所发生的巨大变化,极权主义政权衰退的标志之一便是——“它不再努力让人民爱戴,而只是企图让人民害怕”。但愈来愈多的人已然不再害怕。

《零八宪章》的发布以及广泛流传,让我想起了十年前发布的亚洲人权宪章。亚洲人权宪章是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七日在韩国光州发表的,这一日期和地点都颇有纪念意义:五月十七日是南韩军政权屠杀光州追求民主的民众和学生的日子,光州惨案的直接遇难人数为一百六十六人。这份宪章的公布,乃是对死难者最好的纪念。而《零八宪章》在六四屠杀二十周年前夕公布,也可以看作是对死难者的纪念以及幸存者的赎罪之举——这二十年来,我们所做的太少太少了,面对死难者的墓碑,面对天安门母亲的泪水,谁不感到愧疚呢?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迟到十年的零八宪章也是对亚洲人权宪章的一次并不遥远的回应,是对当时在亚洲人权宪章的起草过程中中国大陆的社团和人士缺席的一次弥补。亚洲人权宪章从起草到定稿经历了三年时间,先后召开多次区域性的会议,征集了两百个团体和数千名个人的意见。参与起草和修改文本的团体及人士,来自韩国、日本、印度、菲律宾、巴基斯坦、孟加拉国、印尼、新加坡、马来西亚、香港、台湾等若干亚洲国家和地区,却唯独没有来自中国大陆的人士——据我查看名单发现,具有中国大陆背景的人士,唯有当时在美国的人权组织“中国人权”工作的萧强。忽略中国大陆的声音,这是宪章的组织者的一个欠缺,也表明中国大陆的人权活动人士疏于参与国际人权活动的弱点。

亚洲人权宪章是一份民间的宪章,并不具备法律意义,但极具象征意义。它的起草正是源于占世界面积和人口最多的亚洲,却是惟一的一个没有以政府为主体签署一份洲际人权宪章的大洲,正像宪章所指出的那样:“亚洲是惟一一个主要地区还没有保障人权自由的地区性官方宪章及相关机制。”经济决定论不足以解释此空缺,这与经济发展水平无关——比亚洲经济落后得多的非洲国家早已签署了非洲人权宪章。实际果效如何是另一回事,但他们毕竟有了一份可以操作的、对独裁者有一定制约的洲际宪章。而亚洲人权宪章的空缺,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与亚洲缺乏人权价值的文化传统有关——无论是东亚的儒家文化圈,还是南亚的印度教和伊斯兰教文化圈,都没有尊重人权的文化传统;其次,与若干率先实现了民主自由的先进国家的自私自利及民族主义的考量有关,比如日本便未能承担责任、成为在亚洲推广人权和民主价值的领头羊,曾经主张价值外交的麻生外长一旦当上首相便忘记了前言;第三,与中国这个地区大国和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一直抵制和反对人权价值有关,在中国周围便集结了一大批独裁国家,如缅甸、北韩、老挝、越南等等。所以,亚洲人权宪章的起草人的思路是,与其恳求政府“良心发现”,不如动员民间力量,先于政府行动起来,并由此对政府形成压力,迫使政府迈开步伐。

讨论亚洲的人权状况,不能回避亚洲的文化处境。亚洲人权宪章的发起人声称:“本宪章的发表是为了深化在亚洲有关人权的辩论,表达人民对人权的看法,并提倡区内各国人民的人权。然而,当我们在区内的文化泉源提取养分的时候,同时需要纯净这些数千年来被偏见、歧视、不平等及暴力所污染的泉源。”换言之,这份宪章是在对亚洲的文化传统有深切反省的前提下起草的,而不是建立在夜郎自大式的所谓的“亚洲价值观”的基础之上。对自身文化传统的反省是必要的,比如,中国人若不反省“儒道禅”互补的文化传统,反倒试图从中找出可以实现“现代转化”的民主自由思想的“萌芽”来,此做法如同缘木求鱼。亚洲固然应当是以亚洲人为主体的亚洲,亚洲不应当成为欧美的殖民地;但亚洲更应当是践行普世价值的亚洲,是与整个人类享有共同的人性尊严的亚洲。所以,亚洲人权宪章指出:“虽然文化传统影响一个社会如何组织内部的各种关系,但是这无损于人权的普世性。”它又强调说:“亚洲人民必须消除文化中与普世原则相互矛盾的部分,我们必须超越传统家庭观念中的父权主义,在我们各种文化传统中恢复家庭规范的多元性,以保障妇女的人权。”在“背景”一节中,宪章直接批驳了那些以文化相对主义的名义反对民主自由的似是而非的说法:“在许多国家,独裁主义已被提升为国家意识形态,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被任意剥夺,人权自由等价值被指斥为不合于亚洲宗教和文化传统的外来价值观念。一些政府还鼓吹所谓’亚洲价值’的谬误理论,作为掩饰他们独裁主义的幌子。”其代表人物显然就是新加坡的李光耀,以及对李光耀提倡的“亚洲价值观”感到“心有戚戚焉”的中共当局。亚洲人权宪章深入反思亚洲文化传统,比《零八宪章》仅仅是回顾中国百年立宪的失败历史尤其是六十年中共统治史来,更是追本溯源。《零八宪章》其实可以补充上这一笔,因为中共之为中共,中国人之选择中共,与中国文化传统实在有莫大之关系。我们今天不是简单地通过驱逐马列之“外来邪教”便可拯救中国,中共既来自外来思想之成分,更有对中国内在传统延续之部分,所以毛主义比马列更深地扎根于中国的大地之上。中国自身的反人权、反自由的毒素不加以清除,中国这一肌体便不能获得健康与生计。

人权具有不同的层面,但各个层面的权利又是息息相关的。亚洲人权宪章强调了人权之不可分割性:“我们相信人权自由是不可分割的,有些人认为可以借其他权利的名义压抑另一些权利,这是一种谬误。人在社会、文化、经济方面有各样需求和渴求,它们是互相依赖的,不能够被割裂或分隔。公民、政治、文化的权利,除非获得经济资源去行使这些权利,否则它们便没有多大的意义。同样地,如果没有政治自由,没有机会发展和表达个性,没有机会参与文化和其他方面的讨论,物质财富的追求和获取最终也是徒然的。”这一观点恰好与中共所宣扬的“人权就是生存权”针锋相对。中共大言不惭地将人权贬低到“猪权”的地步,并沾沾自喜地认为是他们给了十三亿中国人“吃饱饭”的好处,炫耀“用最少的耕地养活了最多的人民”是当今世界最了不起的成就。其实,他们不敢正视的现实是:如果没有中共的存在,中国人完全可以活得更好。即便在刀耕火种、自生自灭的原始社会,中国也没有发生过毛泽东时代饿死数千万人的惨绝人寰的惨剧。人与其他任何动物都不一样,人具有上帝的气息和形象,人具有不能被他人剥夺之尊严。所以,人权绝对不是猪权,没有任何一个政权可以将人民当作《动物庄园》里的动物来管制和“饲养”。

亚洲人权宪章在原则的部分,论及了“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生命权利”(其中提及了生命权是“天赋”的,《零八宪章》中却未有类似的表达)、“和平权利”、“民主权利”、“文化身份权利和良心自由”(其中特别指出:“在亚洲,宗教和良心自由尤其重要。”)、“发展和社会正义的权利”等等。与之相比,《零八宪章》在原则部分的阐述过于简略,《零八宪章》的初稿名之曰“政治文本”,由此可知它侧重于政治制度的建构,而非集中对人权原则作阐述。即便如此,仍然有很多人批评《零八宪章过于“务虚”,“不具有操作性”——中国人太喜欢那些所谓“可以操作”的、具体的政治方案了。而我的看法恰恰相反,我反倒认为《零八宪章》仍然太“实在”了,具体的政治方案可以在实践中不断地调整,而抽象的价值有更为清晰的阐释,并尽早达成共识。如果没有核心价值的认同,仅仅靠有一个反对的对象(中共),根本不可能建立所谓的“统一战线”。没有共同的核心价值的“统一战线”,终归会分裂的。就像当年国共之间三心二意的合作一样。不同的党派、阶层和人群很容易就某些具体的政治方案达成共识,即便他们在基本价值理念上并不一致,因为他们可以将许多具体的方案当作手段和权宜之计。昔日奉若珍宝,改日便弃之如履。所以,我认为,如果没有价值的共识而只有政治方案的共识,这种共识就只能是一种虚假的共识。历史的发展路径从来就不是“条条道路通罗马”——用共产党的方式、用谎言和暴力的方式,根本就不能造就一个自由民主的、保障人权的中国。某些高调反对共产党的力量,一边不择手段地反共,一边营造教主崇拜和党魁崇拜,他们并不比共产党更“好”——他们没有比共产党更“坏”,只是因为他们没有像共产党那样掌握了权力而已。

亚洲人权宪章在所针对的具体人群这一部分,论及弱势群体权利、妇女权利、儿童权利、不同能力的人士的权利(如残障人士和艾滋病患者等)、工人权利、学生权利、囚犯及被政治拘留的人士的权利等等。与之相比,《零八宪章》在具体人群的权益上关注不够,如果在这方面能够有更为充分的表达,则可以吸引更多民众的支持。关于“囚犯及被政治拘留的人士的权利”这一部分,宪章明确指出:“亚洲政府经常行使行政权力,不经审讯便做出拘留。它们利用国家安全拘捕和拘留政治对手。”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犯法”的行径,包括劳改和劳教制度等。在《零八宪章》中,有专门的条款提出废除劳改和劳教制度。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当局拘禁宪章的发起人之一的刘晓波博士,使用的便是非法的手段。迄今为止,刘晓波的家人尚未收到正式的法律文件,律师去公安局递交律师函的时候,对方却声称,必须提供带走刘晓波的警察的资料方能证明被带走、方能接受律师函。一个政府可以无耻到这样的地步,执法机关可以公然蔑视法律的尊严,他们以为这是对刘晓波家人的羞辱和捉弄,并能让律师知难而退。殊不知,这样的做法乃是自掘坟:当宪法不能保护包括异议人士在内的普通人的基本人权的时候,也不能保护特权阶级——当年的国家主席刘少奇比那些被他整肃的对象死得更加凄惨。

我颇感兴趣的是权利的实施部分,这是亚洲人权宪章与《零八宪章》中重合最多的部分。政治既是一种权力的分配和政府管理的机制,同时又是人权的实践和保障。亚洲人权宪章在加强维护人权的架构方面提出了如下之建议:确保一个维护人权的法律架构是必要的;所有国家应该批准各项国际人权公约;提高普罗大众、国家机构及民间社会内各组织有关人权的知识及意识;鼓励非政府组织熟悉并使用国内及国际上监察和检视人权的机制;警察、监狱人员及武装部队应接受有关人权规范的训练等等。尤其是最后一点,对今日中国军队的现状可谓一针见血。而零八宪章中更是详尽地对军队由“党化”变为“国家化”做出了若干“改制”的设想。以我一九九二年作为北大新生在自诩为“中国的西点”的石家庄陆军学院接受为期一年的“军政训练”的经验,中国军队中不仅屏蔽公民品格和人权意识的教育,而且数十年如一日地推行反人道的、反独立思考的、对党“绝对服从”的洗脑术,由此将国防军打造成“党军”。正是因为此种“愚兵教育”,让那么多蒙昧的“解放军”官兵变成六四屠杀中的刽子手,而且在二十年之后仍然没有看到有任何一个开枪杀人的士兵公布真相、公开忏悔。李慎之先生生前曾经谈到公民课的普及问题,而我认为公民课首先便应当进入军营。如果不对军队的官兵进行人权教育和公民教育,中国的军队永远是一支威胁中国走向民主自由的负面力量,永远是中共维持其一党专政的特殊地位的“枪杆子”,永远是当今世界规模最为庞大的一支“党卫军”。此一问题若不解决,六四屠杀的惨剧则随时有可能重演。

亚洲人权宪章在“执行人权的机制”部分,更是列出四个方面的建议:第一,司法机关是保障人权的主要手段,应独立与立法和行政机关,其任职应当由一个司法人事委员会负责,并受宪法的保障。第二,法律专业应享有独立的地位。第三,所有国家应设立人权委员会及保障人权的专职机构。第四,民间社会机构可以通过组织人民法庭去帮助人权的实施,其审判结果虽然不能施行,却能触动政府和公众的良知。这几点建议对中国都极具启发性。亚洲人权宪章在结尾部分还提出了设立保障人权的地区性机构,并制定一个国与国之间的人权公约的建议。比起欧洲的《赫尔辛基人权宣言》来,亚洲已经迟到得太久、太久了。我一直期盼着一份亚洲版的《赫尔辛基人权宣言》的问世,如果可能的话,它可以扩展为一种更为广泛的“亚太版”——这样,便可以将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成熟的民主国家涵盖进来,让这些国家在推动亚洲大陆的民主化方面发挥一定的作用。

今日之中国,盲人骑瞎马,危机重重。晚近读史每每叹息燎原之忧、覆舟之惧,日夜滋大,而窃国之盗,吞舟之漏,不可胜计。不是没有“救命的稻草”,外部的亚洲人权宪章与内部的零八宪章,堪称是推动中国“和平演变”的两根拐杖——而“和平演变”,无论对中共而言,还是对中国民众而言,都是一条最好的路径。这两份文件所彰显的都是“我们共同的人性尊严”,“我们相信尊重人权是一个公平的、人道的、充满关怀的社会之根基。一个尊重人权的制度,其大前提是人人生而平等,并有权活得有尊严。我们有权通过制定政策和管理国家来决定自己的命运。”一个保障人权的中国才是一个真正繁荣、稳定和强大的中国。可惜的是,病入膏肓的胡温当局以及斥责西方“多管闲事”的接班人习近平,已经连挪动拐杖的力气和智力都没有了。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九日

【民主中国】
【独立中文笔会】2009.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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