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今天是刘晓波先生因《零八宪章》而受审的日子,笔者特撰此文,献给晓波先生,同时期待晓波先生和诸多因坚持公义而受逼迫的社会良心分子“就是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忍耐生老练;老练生盼望;盼望不至于羞耻,”(罗马书5:3-5)】

摘要

本文以国家模式作为论述的主线,阐明了目前中国的掠夺型国家模式的由来及其可能带来的危险和机遇。笔者指出,邓小平发展型国家模式变异为掠夺型国家模式的即成格局为《零八宪章》运动的深入发展提供了机遇,创造了条件。《零八宪章》运动有必要在现有维权运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以创建宪政型国家为核心诉求的宪政运动,并为将来的民主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与掠夺型国家模式

2005年,执政党通过其控制的媒体提出,今后二十年是中国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此之后的一段时间,“战略机遇期”这样的提法成了很多中国官员的“口头禅”。可以说,这个口号是官方基于对国内外总体形势的判断而得出的一个结论:中国还可以再发展20年。这样的乐观情绪一直绵延至今。比如,执政党喉舌人民日报在2007年8月13日发表评论员文章,题目就叫:“紧紧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重要讲话之七。”再比如,在中共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结束后,喉舌人民日报立即于2009年9月19日发表社论,其正文开宗明义地说:“这次全会,是在国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处在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这样子的论调显示了执政党继续高举发展大旗的姿态,显示了强权国家的功利主义的意志,显示了邓小平的“发展就是硬道理”的神主派地位。总而言之,它是邓小平所开创的发展型国家模式的一种洋洋得意和自以为是的宣告。然而,事实果真如此么?

最近发生的唐福珍因拆迁而自焚的案例向我们展示了一种与官方话语截然不同的生活逻辑和残酷事实。这个案例中有很多的象征和隐喻,很多人对这个事件有各种评价,但我认为其中的隐喻还远远没有被发掘出来。首先,唐福珍是一个拥有规模不算太小的私有财产、有一定成就的企业主,她的成就源自于过去的努力,可以说是邓小平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国家政策的一种比较好的结果。也就是说,她实际上是过去邓小平时代所确立的发展型国家模式的一个受益者。第二个隐喻是红旗。不仅是唐福珍,很多人当其房子要被政府或者开发商拆掉的时候,便有意在家里插上一面或者多面红旗。唐福珍认为自己私有财产的获得是符合国家的意志的,也是国家应该保护的。这面红旗实际上代表了唐福珍对国家尊重其自己的政策与法律的一种迫切期待-因为它的鲜红色调有一种峻急感,而且它也是这个国家机器的重要标志之一。

与“红”旗相关的另一个隐喻是“黑”夜。强制拆迁行动就发生在黑夜时分,凌晨五点钟,大地和天空肯定是黑魆魆的。而“黑”夜恰恰就预示了唐福珍的悲剧命运。也许,唐福珍的逻辑是:“我是在红旗的指引下积累财产的,红旗是我的臂膀和靠山,我不惧怕黑夜”。但她没有想到的是,“红”其实是虚假的表面现象,而“黑”才是真实的本质现象,就像“黑”夜是自然的真实,而“红”旗则只是一块布被人为地涂上颜色一样。最终的悲剧结果也许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当“黑”夜来临时,“红”旗就被彻底的遮盖了。唐福珍事件传达的另一个隐喻是,“红”所代表的邓小平式的发展路线以及发展型国家模式已经被“黑”了,也就是说,已经被退化到一种新时代的掠夺性国家模式了,其象征就是唐福珍事件中的拆迁官员。总之,我们从唐福珍案例所得出的结论就是:就像光明正大地获取的财富被在黑夜里偷偷摸摸地摧毁掉一样,一度光鲜的发展型国家模式已经在暗地里异化成一种掠夺型国家模式了。

这种国家模式的转变对我们个人意味着什么呢?唐福珍事件也给了我们一些直观的感受。当唐福珍知道“黑”吞噬了“红”时,她便想起了自卫,而这种自卫是一种诉诸人性良心的自卫,因为她知道国家保护不了她,她无法依靠国家政策或者法律来捍卫其合法的财产权利。结果,她选择了一种最为激烈的手段-自焚,试图唤醒哪怕一丁点的人性良知,结果很不幸,她的自卫失败了,因为掠夺型国家(及其执行人们)是没有人性良知的。于是,自卫变成了自戕。唐福珍以自己的肉身为代价揭示了当下中国的这一残酷事实:如果你不对国家机器表示绝望,那么,你就too na?ve,sometimes too simple(太天真,有时太单纯了)。代价可能就是你的生命,而且即便这样,你最终还会落个“暴力抗法”的罪名。

唐福珍事件所蕴含的丰富的象征和隐喻表明,邓小平所确立的发展型国家模式已经陷入危机之中:发展不再能够成为国家合法性的证明,因为发展的成果面临被剥夺的命运,而且如果公民们不听命于这种掠夺,其下场可能会更加悲惨。因此,执政党所举起的“发展的战略机遇期”的大旗也就只能变成自欺欺人的笑话了。

二、转型的战略危机期与宪政型国家模式

这里要补充解释一下,笔者这里所谓的国家是一种政治学意义上的概念,不是领土和人口等意义上的概念。它是一种政体结构,有自己的目标、能力和意志,并且有一套相应的组织结构体系去完成他的意志或者目标。当其意志和目标是发展经济时,我们将之称为发展型国家,而当其意志和目标是掠夺财富时,我们则将其视为掠夺型国家。

上文所谓的发展型国家的危机其实也是邓小平模式的危机,因为这一国家模式是邓小平确立并大力推动的。邓小平模式实质上是对毛泽东时代的压迫型国家的一个修正。在毛泽东时代,中国有一个全能型的国家结构,它负责民众(尤其是城市居民)所有的一切;到了邓小平时代,国家把它的功能部分地转向发展经济,因此有了所谓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说法。这种发展型国家模式动员起全国民众发财致富的欲望,也为政权赢得了执政的合法性。但是发展型国家和毛泽东时代压迫型国家既有断裂关系,也有延续关系,延续关系体现在国家依然具有强大的能量、强大的意志、强大的效能,因此国家可以制定很好的产业政策,国家可以控制很多的基础性价格,到目前为止,中国政府依然可以控制利率、汇率和能源的价格。一句话,国家的能力依然是超强的,只是相对于毛泽东时代而言,国家不再完全控制你的精神和私生活了,尽管它仍通过其宣传和教育系统大量地灌输一些邪性的价值观。但是,其内在理路与毛泽东时代并无二致,也都是国家主义的路子。

发展型国家模式的危机直接导致中国进入笔者所谓的转型的战略“危”“机”期。这里还需要说明一下,笔者所谓的“危”“机”期包含危险和机遇两个层面。就危险的一面来说,人们已经谈到很多了。在笔者看来,因邓小平模式的衰败和异化所带来的危险主要来自体制内外两个方面。

体制内的危险主要是毛泽东式极权政治借民粹主义的外壳再度登台亮相。上面提到,邓小平发展型国家模式是作为毛泽东压迫型国家模式的一种“修正主义”方案而登上历史舞台的。当邓小平还活着的时候,追随毛泽东的民粹派都被压制得很厉害,他们基本上被边缘化了。而现在,由于邓小平模式陷入危机之中,导致了各种各样的矛盾和问题,因此,毛泽东式的民粹派有了反击的口实。于是,我们看到,体制内的毛泽东路线开始复活。官方要员不断地访问革命老区,官方电视台不断地播放革命题材的节目,以及官方在60年大庆时对毛泽东的推重,在在都显示毛泽东民粹思潮复苏的苗头和趋势。

另一方面,从所谓的邓小平模式的追随者的遭遇和言论中也能看出端倪。比如吴敬琏,笔者今年9月下旬看到《纽约时报》上有一个采访吴敬琏的文章。据吴敬琏讲,大概从2003年开始,他们的市场改革派就已经被边缘化了,比我们想象得都早,后来就越发被边缘化了。吴敬琏本人甚至大概有一年左右的时间在中国媒体上根本看不到了。他说这是因为毛派诬陷他,让他没有办法在公开场合发言。所以说,以吴敬琏为代表的邓小平模式的追随者不仅在政策制定上丧失了话语权力,甚至一度也丧失媒体上的话语权利了。还比如经济学家许小年。他最近曾有一篇文章谈到,中国需要邓小平。我理解他的意思就是,邓小平死后其政策模式都人走茶凉了,他的政治遗产实际上已经被异化了。

所以说,体制内的情况简言之就是,邓小平的发展型国家道路已经被彻底边缘化了,而一度受到压制的毛派民粹路线开始蠢蠢欲动。据中央党校的退休教授杜光先生披露,毛派已经单独组党并且提出要协助现执政党治理国家了。这样的态势无疑让我们看到当局内部所蕴含的危险力量。不过,即便毛派借邓小平模式的式微而发动攻击,体制内的主流还是拥护掠夺型国家模式的大大小小的官僚们。他们注定要继续假借国家意志遂行其掠夺民众的心愿。这就导致了另一个来自体制之外的可能的危险。

这种来自体制外的危险的象征性事件就是吴敬琏在接受《纽约时报》采访时所提到的石首事件。几万名民众自发与武警对峙的石首事件与一个人面对大批野蛮之徒的唐福珍事件显然具有非常不同的品格。同样是面对掠夺型的国家建制,石首的民众选择的是对抗对垒,而唐福珍则选择了自卫自戕。毫无疑问,石首事件具有远为激进的进取性,是一种对掠夺型国家体制的彻底蔑视和抗议。虽然石首民众的反抗具有天然的正义性,其力量的蔓延则可能导致非常让人遗憾的后果,因为这种力量本身没有提出建设性的诉求,对掠夺采取的是一种本质上以暴易暴的对抗手段。对现政权极度不满的心态还表现在这样一句广为流行的话语之上:现在什么都不缺,就差陈胜吴广了。这种对暴力革命的期待是对掠夺型国家和掠夺型官僚的一种情绪性反应。当我们指出暴力革命的潜在危险时,我们必须指出,出现这种危险的原因完全在当局的掠夺成性的品格。

上述两种危险的存在让我们必须寻找“转机”。这种转机的关键就在于超越三种已经被证明为无法行得通的国家主义模式:毛泽东的压迫型国家模式、邓小平的发展型国家模式以及他们继承人的掠夺型国家模式。毛泽东、邓小平及其继承人均是国家主义者,其分别创立或者主导的模式的破产同时也意味着国家主义的破产。因此,我们必须寻找替代性的国家模式,这就是笔者所谓的宪政型国家模式。

那么,什么是宪政型国家模式呢?既然是国家,它就必须具有基本的效能,包括保障安全和合约的执行这些公共服务职能。除此之外,宪政型国家模式与毛泽东的压迫型国家模式、邓小平的发展型国家模式以及掠夺型国家模式最根本的区别在于,宪政型国家模式是一种二元乃至多元的政体机构,而后三者均是一种一元化的结构。宪政型国家模式让公民社会成为一个有力的参与者和推动力量。

三、宪政型国家模式与《零八宪章》运动

《零八宪章》运动的定位是一种民间自发的运动。这固然不错,但笔者想追问一句:这个运动当下以及将来如何能够产生广泛的影响力而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运动?在笔者看来,宪章运动的首要任务是确立自己的突破点和发力点。笔者前面的铺垫性论述应该说不仅仅是无的放矢的空发议论,而是希望提供一种视角,让宪章运动找到真正有意义的突破点和发力点。鉴于笔者对中国转型战略危机期的判断,笔者认为,宪章运动当下的主要着力点在于推进一种有着广泛民意基础的宪政运动,其聚焦点则是一种新型的国家模式-宪政型国家模式。

以构建新的宪政型国家模式为核心的宪政运动的背景就是三种国家主义模式的破产以及维权运动的兴起这一政治-社会格局。天下苦秦久矣,而秦则是中国式“国家主义”的滥觞。民众的维权运动就是对国家主义之侵夺的反抗。但是,维权运动和宪政运动尚有一点距离,其中的关键就是如何处理国家权力的问题。很多实际维权的人还是认为以中央政权为代表的国家具有解决问题的能力,而没有看到恰恰是以中央政权为代表的国家是其问题的根源所在。换句话说,很多维权之人是潜意识地认同国家主义的逻辑的,或者至少不反对这样的逻辑。这就注定了维权运动的局限性。在某种程度上说,维权运动具有很强的社会运动的性质,但还没有上升到政治运动的高度。将维权运动向前推进一步,让其成为直指国家权力的宪政运动,则应当成为《零八宪章》运动的近期重点。

在此过程中,宪政型国家理论的构建和传播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毫无疑问,《零八宪章》的文本内含了宪政型国家的理念。但仅此是不够的。因为作为一种运动的理论,它必然能够对现实问题具有比较强的说服力,而不是简单的观念陈述和政策建言。针对掠夺型国家模式提出宪政型国家理论的替代方案无疑是一种顺应时势的做法,而不是学者们书斋中的空想。这其中的重中之重就在于,让掠夺型国家模式的后果与民众的日常经验结合起来,民众以他们的亲身经验反思国家与其个人的关系以及国家的角色和国家权力的特性。这是宪政运动能够成为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关键所在。

当然,宪政运动的推进要以一个个具体议题的抗争为基础,没有一步到位的可能。在掠夺型国家模式下,这样的议题非常多,参与《零八宪章》运动的同仁的任务就是将这一个个具体的议题转化为宪政安排的突破口。比如,为民众普遍关注的通货膨胀问题就是一个具有重要宪政含义的议题。在一个权力不受制约的国家,通货膨胀的本质是国家滥用其铸币权掠夺民众,这是典型的掠夺型国家的做法。对于民众来说,虽然他们对其辛苦挣来的货币的贬值感到非常不满,但他们不了解这其中的宪政含义,当然也就不会想到这是国家体制的问题。再比如,房地产价格过高也与国家体制有关,因为中国的分税制迫使地方政府以土地财政来维系其运转,而地方政府之所以能够以土地作为其财源,也是因为其权力不受地方民众的制约。这样,我们看到,房地产的问题就至少牵涉到两方面的国家体制问题:一是联邦制的问题,二是地方自治的问题。民众不明房价高涨的就里,以前骂房地产开发商贪婪无度,后来骂地方政府是房价高涨的主谋。很少人认为国家体制的扭曲和不合理才是问题的根源。还有,经济上的国进民退本质上也是一个国家权力不受制约的问题,并非效率问题。很多经济学家把它解释为效率问题,显然,这种解释落入了现有的国家功利主义的逻辑之中,真正的问题反而被遮蔽了。

诸如此类的议题还有很多很多,比如税收问题、宗教信仰问题、户籍问题、计划生育问题。凡此种种,无一不可以与宪政安排挂上钩。也就是说,宪政运动有着普遍而真实的民意基础。其中的核心之处在于让民众以亲身经验思考他/她与国家的适当关系,摆脱国家主义的迷思,将国家本身去神圣化,让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在国家建制的重重压迫下重新获得独立自足的地位。当掠夺型国家模式造成的后果已经成为普通民众的日常感受并且被个体化时,宪政运动此其时也!

笔者不反对08宪政文本中所表述的民主理想,也不反对有人现在献身于民主运动。但是笔者认为,从操作上来说,《零八宪章》运动有必要分成宪政运动和民主运动两个阶段,并且第一阶段应该以宪政运动为主。这一方面是因为笔者从来就坚持认为,自由是民主的基础和目的,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笔者认为,在当下的中国,以参与治理为诉求的民主运动的民众基础尚不普遍和强大(虽然并非没有),而保护自己的自由和权利的渴望和呼声则是普遍的,蕴含着巨大的动能,并且其从草根性的维权运动上升到体制内外精英参与其中的宪政运动的可能性是存在的。笔者同样相信,一旦经过适当时期的宪政运动的激荡,民主运动的群众基础会很快形成,这一点笔者乐观其成。

笔者想在这里强调,虽然源自民间,但宪政运动的形成并非一种单纯的民间运动,它必然对体制造成冲击,与既有体制形成一种互相交流、学习、渗透和博弈的关系。笔者甚至可以断言,体制内外的合力是宪政运动之能够成为运动的关键。中国体制内的人士拥有强大的智力与行政资源,他们的参与非常重要。宪政运动既然追求保障每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也包括他们的自由和权利,他们当然有兴趣和动力参与。当然。尽管掠夺型国家体制已经定型和固化,我们也不能排除体制内尚有有良知之人,他们也会因为其良知而做出有利于宪政运动的抉择。最后,那些还在试图恢复邓小平发展型国家模式的体制内人士应该认识到:邓小平发展型国家模式的消亡是无法避免的,因为在人治的专制政体下,人亡政息是必然的。所谓的发展的战略机遇期现在也就是狗皮膏药而已。他们如果希望避免暴力革命,那就请加入宪政运动吧,因为宪政运动就是避免暴力革命的最佳途径。

结语:顺势而为的宪章运动

无论什么运动,都要放到一个特定的历史空间去看待才行,而且只有顺历史之势而为,运动才有成功的可能。《零八宪章》运动亦然。固然,世界宪政民主大潮浩浩荡荡,《零八宪章》运动乃是世界大势之一部分。但它要生根发芽,并结出正果,还需要明了其自身的政治与社会环境和土壤,更需要借势而为,让其内化为民众的普遍诉求的一部分。如此,宪政可期,民主有望。

笔者认为,对刘晓波及各位因《零八宪章》而受难的同胞最好的声援就是将《零八宪章》运动落到历史脉络的实处。笔者愿此文能够为推动这样的事业发挥出一点实际的作用。

2009年12月23日星期三于北京

【民主中国】2009.12.31


0 条评论

发表回复

Avatar placeholder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