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中文笔会6月30日讯)国际特赦荷兰分部、荷兰笔会和普赫利工作室(Pulchri Studio)28日在海牙联合举办公众讨论晚会,以《荷兰公众如何支持中国言论自由》为主题,着重讨论荷兰作为今年第18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简称“北京书展”)主宾国参展的公众关注问题。讨论会于当晚7-9时在普赫利工作室楼内的展厅中举行,在主席台屏幕旁是椅背达五米高的艺术创作“刘晓波的空椅子”,荷兰作家、艺术家、记者、人权活动人士等各界公众近百人与会,独立中文笔会常务秘书兼狱中作家委员会协调人应邀出席作引言演讲,并回答主持人和听众提出的问题,在会前会后还接受了荷兰国际广播电台和德国之声等媒体记者的采访。
荷兰著名采访记者兼作家弗伦克·范·德·林登(Frenk van der Linden)主持讨论会,并致欢迎辞。随后,张裕以《中国的言论自由和作家状况》为题作PPT放映演讲,重点介绍的自从中国自1998年签署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来的言论自由正反两方面的发展,尤其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后持续恶化和今年广泛镇压的现状,以及国际关注导致改善的可能和机会。
张裕介绍说:中国言论自由的正面发展,主要是基于宪法第35条确认公民的言论自由及其它自由权,在1997年修改《刑法》去掉了“反革命罪”的法律条文,随即签署两个国际人权公约后,终于在2004年修改宪法时加入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款;而中国互联网自1996年商业化后尤其是本世纪内的迅猛发展,全国互联网用户在2008年居世界首位,现在已占全国总人口的三分之一,在技术上大大提高了向公众自由发表言论的方便性。但是,中国的言论自由的改善主要还只是停留在基本法理字面上,至今既没有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更没有据此修改法律尤其是《刑法》,其中“以言治罪”的几个典型条款——《刑法》103条第二款、105条第2款、111条、246条等,不但没有删除或加以严格限制执行,而且在2000年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明确规定网络上发表的言论可根据《刑法》如上相关条款治罪,甚至扩大了打击面,比如“联络邪教组织成员”也可入罪,因此在执法和司法实践中对言论的审查、监控和打压更为严厉,对《刑法》“以言治罪”条款更为滥用。
张裕以统计数据图示:根据笔会的不完全统计的160多个“狱中作家”案例,自1999年起,每年“以言治罪”逮捕和判刑的作家、记者人数,除个别年份例外,曾一度基本呈递减趋势,直到“人权条款入宪”后的2007-2008年的“奥运会前清场”,然而在奥运后基本持续上升,已倒退到10多年前的水平。在已定罪的146个案例中,以臭名昭著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或劳教者近60%,加上以“颠覆国家政权罪”中部分“以言治罪”判刑者,合计达80%.“煽动颠覆罪”早期判刑基本在4年徒刑以下,而近年来大量重于4年,而作为“罪证”的文字依据也越来越少,2009年底判处刘晓波11年徒刑更创此罪判刑最高纪录。值得一提的是2010年,笔会所记录的“狱中作家”被捕案为近十多年来最底,还不到前年或今年被捕人数的一半,这或许与国际舆论的关注度有关:刘晓波被判重刑后引起国际舆论大哗,对中国言论自由的关注大为提高,并出现提名他诺贝尔和平奖的高潮,因此当局为了不得不稍有收敛,或采用镇压《零八宪章》的“经验”——少捕重判,杀猴儆鸡。不过,今年二月以来北非、中东“茉莉花革命”的浪潮使当局神经过敏,又开始大量关押异议人士,仅三个月内就超过1999年以来的全年水平。由于国际舆论的高度关注和抗议,虽然绝大部分被捕者已经获释,笔会今年上半年记录的被捕作家和记者在押人数已恢复到去年的最低水平,但获释者普遍被禁声的现象更凸现了中国言论自由恶化的现状。
张裕随后介绍了几个近年的典型案例——本会荣誉会长刘晓波获诺贝尔和平奖后妻子刘霞被软禁、完全被禁声,本会会员、浙江著名诗人兼作家力虹以“煽动颠覆罪”被判刑6年,在狱中患病多年直到频死才获保外就医,半年后于去年底病逝;本会荣誉会员、维吾尔记者兼作家海莱特·尼亚孜因数次接受海外媒体采访有关2009年乌鲁木齐“七五事件”时批评当地中共负责人,被加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判刑达15年,狱中遭遇至今不明;藏人喇嘛、藏语作家卓日次成因撰写并筹备出版有关去年青海玉树地震的书籍涉及批评当局,上个月被加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刑4年半,狱中遭遇至今不明;本会荣誉会员、蒙古族编辑、作家兼人权活动家哈达在以“分裂国家罪”和“间谍罪”服刑15年于去年12月刑满出狱后,至今被另地关押,下落不明,其妻儿在其刑满前就被加以显然基于政治动因的经济罪嫌而关押;著名艺术家兼人权活动家艾未未被加以“公司逃税”等“经济罪嫌疑”关押了81天后,于本月22日以“取保候审一年”获释,这一方面可以认为能体现国际舆论压力的效用,但另一方面也明显是当局的一种对策,至少在一年内继续限制他的言论,任何时候都可能重新对他“以言治罪”。
张裕以演讲结语回答了主持人的问题:对荷兰作家访问中国尤其出席“北京书展”有何建议?他说:我们所有的人,包括作家、人权活动者、新闻媒体和其他各界人士,特别是那些对中国读者、同行、官员以致有关当局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只要有机会与他们公开或私下接触,都可以各种自认为合适的方式涉及言论自由改善的问题,例如在访问中国时尝试会见受迫害的作家或其家人,或向有关方面提出相关案例。比如刘霞等异议作家亲属,即使根据中国当局的标准也不涉及任何该受软禁的道理,因此外国作家或记者会见她们尤其提出她们的自由状态问题,并没有多大触怒当局的风险,应该值得一试。
主持人:你认为去按刘霞家电铃的事可以做吗?
张裕:应该可以。如果谁愿意都不妨一试,警察当然会阻止,但还不至于产生什么不好后果,没听说哪里发生恶果的先例。
主持人:那么去天安门广场展示“释放刘晓波”的标语呢?
张裕:这就要考虑风险了。这么一来很可能就不再被当局允许访问中国了。这是已经有先例的。既然我们认为与中国公众直接接触和交流是必要的,那么就不值得为此一举而失去下一次的机会。
主持人:那么与中国的独立媒体接触呢?
张裕:我刚才已经说明过,中国现在还没有任何独立媒体,还没有一个公开的媒体可以不受中共宣传机构节制。
主持人:那么中国还是有半独立的媒体吧?有些媒体人在做这种努力吧?
张裕:这样的媒体还没有,个人当然有不少,比如自由撰稿人,当然应该尽量与这类人接触,风险也小得多……
张裕还回答了几位记者和听众的问题,强调外国作家和记者利用访问中国的机会,与普通公众和异议作家接触,对于改善言论自由状况势在必行,短期改善的前景虽然难以乐观,但事在人为,还需要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
讨论会随后放映了美国笔会节录独立中文笔会简介《为自由而战》中的三分钟片断——时任会长刘晓波2006年关于笔会争取写作自由的讲话。
7时半进入主题座谈会,四位主谈者是:应邀将参加“北京画展”的诗人、作家诺姆西·拿瑟尔(Ramsey Nasr),在“北京画展”作为荷兰重要参展方的梵高博物馆馆长里克·范·库兹维德(Rik Van Koetsveld),荷兰笔会理事、女作家马农·乌普霍夫夫人(Manon Uphoff),普赫利工作室主任迪克·布荣格斯(Dick Brongers)。主持人对他们分别或共同提出了一些“北京画展”以及荷中文化交流的尖锐而敏感的问题,并请听众发言提问与主谈者讨论。整个座谈历时一个小时,气氛热烈。此后,播放了荷兰著名作家汤米·加维林(Tommy Wieringa)朗诵刘晓波的《和灰尘一起等我》、《给妻子》等诗作荷兰语译本的的录像。
最后,国际特赦荷兰分部政治事务主任拉尔斯·范·特鲁斯特(Lars van Troost)宣读了已有100多位荷兰作家联署的关于支持中国言论自由和狱中作家的呼吁书(中文全文本另发),并向将出访中国的荷兰作家赠送了具有相关意义的礼品,希望他们把荷兰公众的良好祝愿带给中国同仁。
独立中文笔会是国际笔会——世界上最悠久的人权组织和国际性文学组织的145个成员分会之一,致力于维护全球中文作家的言论和写作自由,维护世界各地因从事其专业工作而遭监禁、威胁、迫害或打压的作家和新闻工作者的权益。关于笔会致力于保护作家和维护言论自由的更多信息,请参见http://www.chinesepen.org和http://www.liuxiaobo.eu。
【独立中文笔会】2011.07.01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