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为什么接受“四个伟大”的狂热崇拜,并自以为毛泽东思想可以拯救全人类?邓小平为什么有“总设计师”的头衔,并把邓小平理论作为十三亿人必须高举的伟大旗帜?邓小平为什么被歌颂为“继往开来的领路人”,并竭力把邓小平学说奉为全中国的指导思想?最直观的回答是长寿的独裁制度使然,但在底层支撑着这一制度如此长寿的,则是中国特有的文化性格——世俗化狂妄。这种世俗化狂妄表现为整体的民族意识是“天下心态”,表现为个体意识是自我崇拜,二者的共同特征是目无神圣,是世俗之人的自我崇拜,把抽象的群体(国家、民族、人民、政党等)神化为最高利益,把帝王神化为救世主,把权杖意识形态神化为先知预言或上帝福音。古人的那种“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世继绝学,为万世开天平”的自负,那种“泰山崩于前而不动,北海泛于侧而不惊”的大话,活现出汉民族的狂妄传统,是怎样培育出“语言的巨人和行动矮子”。

而在被基督教传统渗透的西方文化,孕育了两种意识:一种是人神之间的绝对不平等关系——人仰望而神俯视;一种是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人与神之间、天国与俗世之间的界限是不可跨越的,世俗之人再伟大也无法与神平起平坐,只要活着,任何人也无法进入天国。而人与人之间在权利上尊严上是平等的,任何人(包括帝王和主教)和任何组织(包括政府和教会)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剥夺或破坏这种平等关系。建立卓越功勋的帝王和发现伟大真理的贤哲,只要一走进教堂,其地位与普通的平民一样,皆是上帝的子民,必须在敬畏和谦卑之中向上帝仰望、祈祷、忏悔。正是这两种意识,既保持了深邃丰厚的宗教传统,又催生出近现代的自由主义价值及其制度安排。

基督教的原罪理论认为:人的最大、也最不可饶恕的罪恶就是目无上帝的狂妄,也就是人的自我崇拜。这种原罪意识的另一面,乃是西方人对人性弱点的清醒意识,也就是人性的“幽暗意识”,这在圣。奥古斯丁的《忏悔录》中得到了直入人性深处的表达。尽管发源于西方的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之一是人的解放,是政教分离,是世俗权利对神权的独立,是神的隐退和人的凸现,是宗教的在科学的进攻下节节退守,但是,这仅仅是相对于政教合一的神权时代所言,而决不是让人僭越上帝,更不是从对神的崇拜转向人的自我崇拜。事实上,自文艺复兴开始,当教会权力逐渐淡出世俗社会之后,西方人对上帝的敬畏和谦卑依然。正如爱因斯坦所言:在上帝面前,我们都是无知的。

西方的近现代大哲们,在推动精神世俗化运动的同时,更推动着对人性弱点的自觉意识,霍布士的“人对人是狼”、休漠的“无赖说”,康德划出的认识界限,哈耶克指出的“致命的自负”……皆是把无所不能无所不知的“大写之人”还原为有限的“小写之人”,是对人的自我崇拜之迷思的破除。在尼采宣布“上帝死了”之后,福科宣布了“人的死亡”。同样,在日常生活中,不要说信徒的宗教活动离不开对上帝的祈祷,就是总统就职、法庭作证和国家认同等完全世俗化的行为,也都要高声念诵“在上帝之下……”的誓言。因为对上帝的崇拜是在爱的驱动下人与人之间的凝聚,这种爱的力量表征着一种绝对价值,使人性具有了抵御兽性之恶的终极尺度。离开了对上帝的信仰和崇拜,人性就将失去向善的根本动力。

而在中国,千年不衰的专制和独裁之下的人性根基,是国人的自我崇拜以及权力狂妄,崇拜权势不过是自我崇拜的投射而已。所以,中国文化及其制度的暴虐,中国的贫困和愚昧,决不只是被崇拜的一、二个专制暴君的罪过,也不仅仅是孔、孟的罪过,而是国人亲手制造并加以维护的,是每个国人的自我选择,是全体国人选择了政治独裁和思想专制的高度合一。从这个意义上说,华夏大地上所发生的千年不绝的悲剧都是由国人们自编、自导、自演、自我欣赏的。祥林嫂和阿Q的死最典型地表现了国人的死亡方式——暴虐的他杀背后是盲目的精神自杀。奇怪的是,几千年来,国人们从来没有扪心自问:在这场延绵几千年的大悲剧中,我扮演的是个什么角色?我应该负有什么责任?

自我崇拜的另一面是无自省的传统,是逃避个人责任,而当每个人都把灾难的责任推卸给外在因素时,具体的责任就被抽象化,进而出现令人震惊的责任真空,没有人应该对灾难负有责任。从屈原的《天问》就开始了瑰丽多彩的自我崇拜。被国内评论界公认为最具怀疑精神的《天问》,其怀疑精神只是表面的,而深层意识则是以提问的方式来继续发泄《离骚》式的“不得帮忙的不平”。屈原在《天问》中提出那么多问题,无一是指向自身的,而都是对自然、社会、历史这些外在因素的提问,它在实质上与《离骚》中对昏君、奸臣、小人的指责毫无区别。《天问》中的屈原和《离骚》中的屈原一样,怀疑和诅咒身外的一切,但是惟独赞美和坚信皇权本身与自己的人格。“举世皆醉我独醒”是屈原的全部作品所标榜的自我评价。尽管屈原的自我狂妄与楚怀王之权力狂妄之间,有朝野之分和主奴之分,但在自我意识的昏庸上没有什么实质的区别。

可悲的是,这种不敢自我提问、自我怀疑、自我负责的民族劣根性,在每一次大灾难过后都会有淋漓尽致的表演。当代国人熟悉的历史,自然是“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国人的丑陋表演。每个人都以“受难者”或“反抗者”的身份来诅咒“四人帮”,来赢得同情或赞美,来洗刷自己或往自己的脸上贴金。似乎在这场浩劫中人人都洁身自好,而在浩劫过去之后,人人都对自己崇拜有加。直到文革过去了二十多年,我们才有少得可怜精神忏悔(韦君宜、李慎之等老先辈对一生的自省,徐友渔对自己的文革造反生涯的忏悔性记忆……等),而在那些文革中参与打砸抢的老红卫兵们,那些作为独裁者及其小集团的御用文人的笔杆子们,非但不做忏悔,反而找出种种借口为当年的行为辩护。国人从来没有个人的自省和忏悔,无法意识到:中国历史上的个人崇拜之如此盛行,就在于每个国人对自身的无条件自我崇拜,都认为自己是世界上顶顶纯洁无私的人,不敢正视人性的弱点和自己的错误。这种道德狂妄象权力狂妄一样可怕,皇权在中国的长期延续,是因为每个国人都有强烈的皇权欲望。正因为每个人都自我崇拜,所以才有难以根除的个人崇拜;正因为每个人都想龙袍加身,所以才有不衰的皇权。只要这种深层的民族文化心理不彻底改变,统治阶层的更替根本无法改变皇权的性质和个人崇拜的产生。

进入现代极权社会之后,所有的极权主义者都宣称自己是无神论者和科学的信徒,宣称自己的思想是最科学的思想,并以科学之名扼杀一切信仰。这绝非科学本身错了,更不是宗教错了,而是科学时代的惊人成就鼓荡起人的狂妄,理性便僭越了一切而成为绝对权威,象无神论的马克思主义所认定的那样。换言之,极权主义是无神论者把科学绝对化庸俗化权力化的灾难,是科学被权力狂妄者利用来证明狂妄有理的灾难(每个时代的独裁者都会利用那个时代的社会常识,来为自己的权力狂妄着辩护),是做不了上帝的人却非要充当上帝而导致的灾难。

2002年7月31日于北京家中

【议报】2002.08.12总第5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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