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7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蔡卓华、肖云飞、肖高文、胡锦云的案件。4人被逮捕、被起诉、被审判的理由,仅仅是作为基督徒的他们印制和传播《圣经》等宗教书籍。

开庭的这一天,距4人被捕的2004年9月,已经将近10个月了。如此漫长的羁押时间,早已违背中共自己的法律,也与中共最高检察院清理超期羁押的司法整顿背道而驰。由此可见法律在中国的可怜处境:权力意志和政治需要决定着司法,必要时还可以执法违法。

蔡卓华是北京的一个基督教聚会点的带领人。他刚刚被捕时,北京市政法委书记强卫先生曾经对此案作出批示:这是建国来最大的宗教渗透案。显然,官方的思路仍然是“反和平演变”,抓他、审他是基于政治理由。但是,在社会各界和海外舆论的关注下,官方又改变了案件的定性,转而用上了“非法经营”罪名。

经过畸形市场化和对外开放历练的中共政权,也学会了计算统治的成本,与如何应对国内外的道义压力。当局的对内镇压术也日渐精明,既要毫不手软地消灭于“萌芽状态”,又要降低迫害人权的政治成本,尽量做到“没有硝烟”和“不制造英雄”的效果。所以,近两年来,在对一系列政治案件的处理上,为了不留下政治迫害的把柄,当局频频把“政治指控”转变为“经济指控”。此前颇受海内、外关注的“孙大午案”和“南都案”,就是把“政治迫害”转化为“经济犯罪”。

天理昭昭之下,蔡卓华等人并没有“非法经营”:他们印制并传播的《圣经》等基督教书籍,是在履行一个基督徒的义务,是为上帝做工而非为了赢利,也就是民间传教行为。他所印刷和传播的宗教书籍的背面,都清清楚楚地印有非卖品的字样。何况,蔡卓华是受“国际圣经公会”的委托,代为印刷并向大陆的基督徒们赠送。对此,“蔡卓华案”的8位辩护人已经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有力的辩护。

从中国现行《宪法》的角度讲,蔡卓华应该享有法定的出版自由;任何权力机关都无权剥夺这一神圣的宪法权利。从国务院所公布的《宗教事务条例》的角度讲,蔡卓华作为家庭教会的负责人,享有编制和传播宗教内部性资料的权利。即便从《刑法》第225条所列的“非法经营罪”的角度讲,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也明确把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列为客观要件,而控方却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被告的行为“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因为,(一)被告不具有经营者的身分;(二)被告印刷的宗教书籍没有进入图书市场,也没有进入市场交易的主观意愿;(三)被告在事实上也没有进行任何交易;(四)被告并没有通过传播宗教书籍来牟利;(五)被告人的行为不具有犯罪构成的基本特征,也就不可能具有社会危害性。

所以,把私人印刷和传播这类出版物指控为“非法经营罪”,即便按照中共现行的法律体系,也是有法不依和执法违法的典型,起码违反了现行体制下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一)违反了根本大法《宪法》,因为宪法第35条明确规定了公民享受出版自由的权利;(二)违背了《立法法》,该法的核心条款是规定不得制定与宪法条款相抵触的法律法规;(三)违背了《行政许可法》,该法规定没有法律地位的行政部门不可设立许可,关于内部性资料的审批是需要清理掉的行政许可;(四)与国务院发布的《宗教事务条例》第7条相抵触。(五)违反了“证据支持起诉”的司法原则,在提不出任何有力证据的情况下强行起诉。

在事实和法条如此清楚的情况下,当局仍然执意要以经济性质的“非法经营罪”来起诉蔡卓华等人,实在是欲盖弥彰的愚蠢行为,等于“此地无银”地宣布:法律不是维护人权和限制权力的工具,也不是维护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而是践踏人权和维护权力的工具,是专门制造冤案的专政机器。在此案中,权力对法律的操控,也就是法律上的经济罪指控为当局的政治需要服务。

说白了,蔡卓华案的实质与经济上的非法经营乃至赢利毫无关系,有关系的仅仅是民权与官权的政治问题:(一)公民的出版自由权与官方的出版垄断权之间的冲突;(二)教徒的信仰及宗教自由与无神论政权操控宗教垄断思想之间的歧途;(三)世界性的普世宗教与中共的“一党教”之间的冲突。所谓的“严重宗教渗透”,显然是为了遏制覆盖全球的宗教组织“国际圣经公会”对中国民间基督徒的支持;正如当局不断逮捕大陆的民间天主教人士,是为了打压普世教廷梵蒂冈在中国天主教徒心中的权威一样。

在没有宗教自由的今日中国,各类民间教徒依然要面对手持利剑的无神论独裁政权,教徒们对信仰自由的追求必然构成对维持奴役的政权的挑战。尽管,在这种追求自由与维持奴役的冲突中,民间教徒似乎处于绝对的弱势,但人类历史已经证明,在独裁恺撒们高举起的利剑之下,每一伟大宗教的传播、普及和胜利,都是以无数圣徒的徒手反抗及其殉教为代价的;这种屡见不鲜的信仰与权力之争的结果,皆以徒手信仰战胜刀剑权力而告终。

刀剑权力只会依靠对肉体的恫吓与灭绝,即依靠强迫来维持其霸权,只能是权宜的、暂时的,根本无法长治久安;而徒手信仰却具有直指人心的伟大力量,诉诸于灵魂的自愿皈依来建立其威严,必然是道义的长远的──徒手的耶稣也就必将征服持剑的恺撒!

2005年7月8日于北京家中

【民主论坛】2005.07.23
【大纪元】2005.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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