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SARS危机中,中科院院士钟南山曾被中共官方钦定为英雄,也成为炙手可热的公共人物。

2006年5月8日,钟南山的手提电脑在广州街头被飞车党抢了。

在中国,当街抢劫是常见的刑事案件,如若没有人身伤亡,这类案件的破案率很低。然而,在特权中国,院士兼抗炎英雄的当街被抢,自然就变成了要案,马上引起广东省、广州市有关官员的高度重视,中共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亲自批示,要求“尽快破案”。于是,广州警方迅速出动上百警察参与破案,组织海珠、天河、白云、荔湾区等分局的刑警,共同对全市的二手电器市场、电脑市场、旧货市场、典当行等进行严密布控。与此同时,警方还悬赏2万元奖励提供线索者。所以,仅用十天就抓住了罪犯,真可谓神速破案。

本来,如此神速的破案,钟南山应该满足这种特权化的法律保护,但他偏偏不满足于被动地享有特权保护,还要主动地利用他的名人身份及其言论特权来为制度性歧视张目,以自己被抢的切身体验来为已经被废除的恶法鸣怨。6月13日,在一个传染病研究会议上,钟南山借回答媒体提问的机会,一边感谢政府及其警察的神速破案,一边对所谓“无业游民”发出恶狠狠的诅咒。他认为,中国治安问题的严重出在外来游民,建议恢复已经废除的收容遣送制度。他说:“偷窃与抢劫的人,和城市流浪人员只有一水之隔”,“尽管有不该收容的人被收容了,但一下子否定和废除收容制度,我有不同看法。”

他甚至说:“在设计法律制度方面,我们应以什么人为本?就是应以好人为本,而不是以坏人为本,对敌人的宽容就是对人民的残酷。”

在特权化的中国,政府官员可以不受限制地滥用公权力,社会名流也可以不负责任地滥用公共话语权。钟南山拥有院士这一中国最高的学术头衔,又在抗萨中一举成名,他就自以为有权滥用其社会名流的名誉资源及其高于一般人的话语权,以自己当街被抢的遭遇来见证治安状况的恶化,提出“乱世用重典”的药方,公开为已经废除的恶法招魂。在这位特权化精英兼抗萨英雄的身上,四溢着毛泽东时代余毒——根深蒂固的歧视性观念和阶级斗争意识。他的道德傲慢亵渎了权利平等的人权意识,他的自以为是表现为对中国走向法治社会的反动,他表达起中心城市精英对外来农民工的歧视性偏见竟然那么地理直气壮!在阶级斗争早已远去的时代,也在胡温政权高倡“和谐社会”之时,他居然呼唤那种咬牙切齿的“敌人意识”,重新用“好人”与“坏人”的划分来支持恢复践踏人权的苛政,这与毛时代的阶级划线没有实质性区别。

在人权得不到制度化保障的中国,一直以来,权势者可以调动各种资源来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无权无势者却处在资源匮乏的窘境之中,即便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欲望极为强烈,也无法获得哪怕是相对公平的份额。而造成极少数通吃而大多数受损的极端社会不公的深层原因,不是先天的能力和智商之差别,也不是道德上的贤愚之分,更不是前者勤奋而后者懒惰,而是人与人之间在权利上的绝对不平等——权贵阶层几乎占尽所有权力和资源,而平民阶层则几乎没有任何权利和资源。

即便如此,中共政权仍然觉得对弱势群体歧视得不够,还要制定恶法来加以管制,户籍制及收容遣送办法就是这类恶法的代表。孙志刚案导致了厉行多年的收容遣送制度被废除,既是孙志刚用年轻生命换来的结果,更是中国民间长期努力的结果。难道钟南山真的不知道“收容遣送”是多么邪恶的制度,中国人、特别是最底层的广大农民为此付出过多么惨烈的人权代价!

众所周知,人类文明早已进化出如下普世规则:维护国家主权也好,维持社会稳定也罢;促进经济发展也好,打击犯罪、整顿治安也罢;都决不能以牺牲基本人权为代价。那些必然会侵害人权的立法,只能违法普世规则的恶法,即便效率再高,也必须予以废除。

英国著名法官丹宁所言:“实现公正,即使天塌下来。”此之谓也。保障基本人权就是实现公正,非但不会导致天塌地陷,反而是人类社会得以保持良性秩序的关键。

难道这位连这点现代文明的基本常识都不清楚的院士!

中共执政后,从五十年代就开始实施歧视性户籍制及收容遣送。这两大恶法赋予了专政机器及其执法者以巨大的“合法侵害”的权力和能力,使之可以肆无忌惮地践踏国人的基本人权。比如,在孙志刚惨案中,酷吏和暴民借助于恶法的保护,不仅限制人身及迁移的自由,也不仅损害被收容者的经济利益,更是肆意践踏个人尊严和生存权利,以至于,将活脱脱的年轻生命虐待致死。在此意义上,现代文明的价值观认为“自由高于金钱、甚至高于生命”,一点也不过分。因为,对自由权利的法治保障和伦理认同,不仅是每个人追求自身福祗的基本前提,也是社会得以具有稳定秩序和不息活力的基础制度。自由优先和权利平等的人类正义,不但高于任何政体和法规,而且高于任何具体的世俗化利益——无论这利益是政权利益和国家利益、还是权贵利益或多数利益。这一普世正义是善待人性的良性政体及其法治必须遵守的原规则。

人的自由权利是完整的不可分割的,其中任何一项权利的丧失,就可能导致多米诺骨牌效应。户籍制及其收容遣送制度,表面上看只涉及人身自由、迁移自由和择业自由,但在实际的管制行为中,弱势的个人所面对的是可以任意侵犯人权的独裁政府,所以,就导致了对一系列自由的践踏,特别是对于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收容遣送对象而言:

1、迁移及择业的自由被限制甚至剥夺。

2、在个人权利遭遇侵犯时,无法为自己申辩,即便申辩了,也基本无效。

3、被收容者在公安局里申辩无效之时,由于中国没有独立司法和言论自由,受害者也就得不到司法救济和舆论救济。

4、被收容者的经济利益严重受损。改革以来,虽然农民可以进城打工,但他们却要为一点点可怜的迁移和择业的权利而向城市管理者交纳额外的“权力费”。农民要付费办理各种证件才能在城市打工,被收容者要交纳足够的“赎身钱”才得以走出收容所。在收容遣送废除前的中国,仅仅办暂住证一项,进城打工者就要每年为“恶法”付出总计高达144亿元的巨额费用,已经足够惊人;如果再加上对无证者的罚款和被收容者付出的“赎身钱”,农民工所付出的经济代价就更为惊人。

5、收容遣送的恶法赋予了执法部门及其执法者以“合法腐败的权力”,即借公共管理之名行牟取部门及个人的私利之实。如果办不起暂住证就必须面临被收容遣送的风险;如果被收容而又付不出“赎身钱”,被收容者轻则是强迫劳动和长期关押,重则是遭受毒打和虐待。

6、人身自由惨遭践踏。孙志刚案证明,收容遣送制度对人权的野蛮践踏,不仅是肆意践踏人身自由,甚至就是剥夺掉个体生命本身。

由此可见,公民权利的匮乏,恰恰是导致民众利益严重受损的根本原因,也是社会公正这一无价公共产品奇缺的制度根源。中央政府制定的一项恶法,就会导致了地方性恶法的泛滥成灾,被强制限制人身自由的群体无限制扩大。比如,根据1982年的国务院发布的收容遣送办法,各地政府陆续制定了类似的地方性法规多达191个,被收容对象也逐渐扩大,由流浪乞讨者和无家可归者扩大到农民工群体,再扩大到无身份证、工作证、暂住证的人,再扩大到涉嫌卖淫、嫖娼、吸毒的人。

无论是高度发达的广东、北京、上海,还是中等水平和不发达的地区,地不分南北,人不分东西,中国的收容所,与其说是“无家可归者”的庇护救济之地,不如说是被收容者的地狱。而摆脱这一地狱的最佳方式,绝非乞求高官的干预性保护,而是民间的自发维权运动的扩大和深入。

所以,改革开放以来,民间要求废除“收容遣送”的呼声从未间断且不断高涨。孙志刚案以极为惨烈的事实再次凸现出:每个人生而自由,制度保障的平等权利是实现个人自由的关键前提,不仅涉及到狭隘的经济利益,更涉及到人的尊严和生存的权益,涉及到与每个人都生死攸关的社会公正。所以,中国弱势群体争取利益最大化的最有效方式,不是等待并乞求某个明主清官的开恩,而是通过自发的公民维权运动推动社会公正的实现。正是孙志刚之死引发出强大的社会舆论与民间维权所形成的巨大压力,才最终导致了这一恶法的废除。

钟南山院士为恶法招魂的言论再次说明,在当下中国,民间维权运动必须清醒地意识到通向自由之路的坎坷,争取人权保障的制度化还有漫长的道路要走。因为,对基本人权的敌视和漠视,不仅来自独裁官权,也来自被收买的御用精英。更重要的是,官权的敌视在道义已经破产,无法赢得民间的认同;而精英们的敌视却具有华丽的包装——名人效应、伪学术、伪民间的包装。所以,与官员们的标准官话相比,精英们对公共事务发言就更容易赢得愚昧者的认同,从而拥有一定程度的“民意支持”。比如,前几年的“余秋雨热”,9?11后的“超限战热”,近两年的“朗旋风”和“狼图腾”……都曾在民间拥有大量“粉丝”。此次钟南山为恶法招魂的言论,也有不少网民跟着叫好。比如,有网民发出“钟南山,你是真正的英雄”的帖子(作者:村庄里的都市,‘关天茶舍’提交日期:2006-6-27)。

换言之,中共用政绩合法性来弥补其道义合法性的流失,不仅在经济上为独裁政权提供了左右逢源的巨大资本,使之可以在国内花钱买稳定、在国际上花钱买政治支持,而且造就了一个由富豪和御用精英组成的名流阶层。这些人利用其名人效应帮助官权进行新的愚民灌输,可以说,他们对现政权的最大作用在于:“替官权出头”——公开说出官权想说而不愿说的“脏话”!

由于权力在官府和道义在民间的社会格局,中共政权及其官员的精明在于:他们在“干脏活”时,大都采取只作不说的秘密警察方式,“干脏活”的官员很少公开“说脏话”。如果一定要说,也要采取所谓的“自下而上”的方式,或让具有学术兼民间的外观的御用精英出面,或让读者来信、网民言论来扮演民意。比如:

党魁胡锦涛不会说:“民主是毒药”,总理温家宝也不会说“我们就是要专制仁政”,恰恰相反,他们总是把推进“民主”挂在嘴边。胡锦涛访美时在耶鲁大学演讲时,一连用了十多次“民主”,并在回答提问时声言:“没有民主,就没有现代化”;但在毫无民主的独裁中国,北大教授潘维敢于公开批判“民主迷信”,清华大学国情所研究员康晓光也敢于公开提倡“王道政治”和“专制仁政”;在《人民网》的“网友之声”栏目中,也经常出现大肆诋毁民主的帖子,最极端的诋毁甚至高呼:“民主是毒药!”。

2000年,江泽民政权整肃自由知识分子,官方明明要把著名自由主义者刘军宁先生清除出社科院,但出面批判刘军宁的舆论造势,不是出自中宣部的笔杆子,而是出自某研究生给《光明日报》的读者来信。

近年来,中国的重大矿难频发,动辄几十人、上百人遇难,引起国内民意和境外舆论的强烈关注。面对国内外的不满和批评,官方大都以经济不发达来为自身的失职辩护。但在谈到矿难的制度原因时,任何一个官员也不敢像何祚庥院士那样公开说:“主要是穷,而不是腐败。”甚至说出冷血之言:“谁叫你不幸生在中国了?”

今年年初,中共官权在借袁伟时文章来整肃《冰点》周刊的过程中,明明是中宣部的指令和团中央的执行,却偏偏要收集大量网民对袁文的不满作为民意理由,复刊后发表了批判袁伟时的长篇文章,其写手也不是来自中宣部而是找了个社科院的所谓“专家”。

今年两会前后,在搁置《物权法》提交人大审议的问题上,明明是胡锦涛政权的政治左转的大气候所致,但中共高层决不会自己公开出面,而是让一位北大教授上书中央,并妄称这位教授的上书代表着民意。

显然,钟南山也是在利用自己的名人效应来“替广东官权出头”。众所周知,当年,对温家宝宣布废除“收容遣送”的最大反弹,恰恰来自广东官权及其警方,他们甚至用任由治安恶化的不作为来表达不满。然而,如果公开为恶法招魂的人,不是被抢之后的钟南山而是广东的某位高官,那么,不仅会引起民间舆论的更大反对,而且对公众的迷惑力也将大大降低。

在愚民的意义上,钟南山比张德江更具迷惑性和毒性!

2003年6月30日于北京家中

【民主中国】2006.07.02

编者注:作者原文后标注的写作日期为“2003”年,是笔误,应为“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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