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刘晓波的辩护律师尚宝军处得知,律师12月11日上午再次前往北京市看守所,仍未能会见到刘晓波先生,看守所拒绝的原因是该案已移交到法院,律师会见必须持检察院的起诉意见书,当天下午律师前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会见了法官并拿到了起诉意见书。

尚宝军律师表示,12月10日晚律师接到法官通知说已经起诉了,但律师考虑到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有权利见被告,因此想去试一试,但还是被看守所以过了审查起诉期间为由拒绝了。实际上这个期间只有一天多一点,检察官12月8日下午才通知律师这个案子12月1日移交到检察院,光是复印卷宗材料就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12月10日、11日律师两次前往看守所都没有会见成刘晓波。检察院12月8日通知律师,12月10日就正式起诉了,这是非常罕见的,而且是违法的,法律规定检察院在检察起诉阶段应当听取被告人聘请的律师的意见,但显然没有给律师这个时间和机会发表辩护意见。

尚律师介绍说,检察院的起诉意见书与公安局的起诉意见书在内容上没有本质上的区别,罪名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只是一些字句的表述上有些区别,律师计划下周一(12月14日)前往会见刘晓波。法律规定送达起诉书的十天之后可以开庭审理,在开庭前至少三天通知律师,一审的审限是一个月至迟一个半月内开庭审理完毕。当记者询问鉴于检察院的做法,法院会不会很快开庭,尚律师表示有这个可能性,目前要做的工作很多,要见当事人,准备证据和辩护意见,如果很快开庭时间还是很紧的。对于是否会重判刘晓波,尚律师不愿去推测,但会按刘晓波先生一直坚持的无罪辩护的原则努力去做。

(记者:沧海)

【参与】200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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