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6日,这一天是捷克《七七宪章》联署人向捷克斯洛伐克政府递交《七七宪章》文本33周年纪念日。33年过后,《七七宪章》发起人之一,剧作家,捷克前总统哈维尔先生与其他当年联署人一起,他们这次不是走向捷克政府,而是走向中国驻布拉格大使馆,试图通过中国大使馆向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递交一封信。这封信也是公开信,抗议中国重判刘晓波博士十一年徒刑。

哈维尔和他的同事们33年前的壮举,为捷克和苏东变革勇敢走出了一步,对于他们个人来说这也许是一小步,但是对于人类社会的进步,他们迈出的有历史意义的一大步。前苏联和东欧,正是由于哈维尔等人的勇敢,革命终于发生,革命虽然是非暴力的,但结果却赢得了整个东欧的解放。

历史往往有相同之处。刘晓波等中国致力于民主自由事业的勇士,也正是受到《七七宪章》的启发和影响,《零八宪章》延续《七七宪章》,要在中国政治变革的道路上发出强有力的呐喊。自由、人权和宪政民主的普世价值必将摧毁专制的堡垒,这是历史的必然。

因为《零八宪章》,刘晓波入狱了,但刘晓波们践行的民主变革事业绝没有停止。对刘晓波的重判,恰恰证明了中国专制统治者已经听到了掘墓者的脚步声。穷途末路,垂死挣扎,或许是对他们最恰当的形容。

本周新闻焦点依然围绕着刘晓波,而哈维尔等捷克仁人志士的声援,为中国民主事业注入了新的启迪。

●哈维尔致信刘晓波抗议重判刘晓波

▲维权网1月6日报道:捷克前总统哈维尔等人就刘晓波案致胡锦涛的公开信

今天,是77宪章联署人向当年的捷克政府递交“77宪章”文本33周年纪念日。今天上午11时,77宪章发起人之一、剧作家、捷克民主政府前总统哈维尔先生与其他联署人一起前往中国政府驻捷克领馆,递交一封抗议监禁刘晓波十一年的公开信。中国领馆没人开门出来接受。下面是公开信全文:

公开信

中国国务院

北京 100032

胡锦涛阁下:

12月2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不经任何审判而关押一年多以后,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了受人尊敬的作家以及人权活动家刘晓波11年徒刑。

主席先生,我们希望你知道,我们不认为这次审判是独立的司法程序,无论是你还是你的政府都不能干预的司法程序。事实正好相反。刘先生的审判是一个你最终担负政治责任的政治命令的结果。我们相信,这次仅仅由于批评性地思考与谈论各种政治和社会问题,而对一个受人尊敬的、著名的、杰出的公民的审判,主要是为了严正警告其他人不要追随他的道路。

33年前的1977年1月6日,我们,剧作家瓦茨拉夫?哈维尔,演员帕维?兰多夫斯基,作家卢德?维克理克,也被我们自己国家——一个一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警察逮捕,然后被以同样的“罪行”被审判:因为起草了《七七宪章》并收集了签名,目的是要求我们自己的政府尊重我国的宪法、国际义务以及基本的公民权利和人权。后来,我们当中一些人也被来自于政治命令的司法程序判处了长期徒刑,就像北京法院无耻地在2009年12月判处刘晓波先生一样。

我们坚信并敢于要求你和你的政府,当知识分子、艺术家、作家和学者行使自己的核心使命:即思考、重新思考、提出问题、批评、创造性地采取行动并尝试开展公开对话时,根本就不存在颠覆国家安全。相反,当政府压制知识分子的表达时,现在和未来的社会福祉就会被政府破坏。

当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自己的知识和良知采取行动时,当公民和平地相互结社、讨论和表达他们对社会将来发展的关心与观点时,根本就不存在颠覆国家安全。

相反,当一个国家的公民不允许自由地采取行动、结社、思考与表达时,这个国家未来的财富和精神就会被破坏。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呼吁你和你的政府,当法庭审理刘晓波的上诉时,保证给予刘晓波一个公平而真正公开的审判。

我们也要求你和你的政府,结束对其他《零八宪章》签署者的软禁和警察监视。我们呼吁你和你的政府,结束因言获罪,并释放所有政治犯。

主席先生,我们希望你知道,我们会继续密切关注刘晓波先生和其他《零八宪章》签署者。我们将与很多来自捷克共和国和斯洛伐克的《七七宪章》签署者,采取继续和持续的努力,提请国际社会注意他们的处境。

问候,

瓦茨拉夫·哈维尔,剧作家

帕维·兰多夫斯基,作家

瓦茨拉夫·马里,布拉格主教

布拉格,2010年1月6日

His Excellency Hu Jintao
Presid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tate Council
Beijing 100032
P.R. China

Open Letter

Prague, January 6, 2010

Your Excellency,

On December 23, the Beijing Municipal No. 1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 after holding him for over a year without trial – sentenced respected intellectual and human rights activist Liu Xiaobo to 11 years in prison for “inciting subversion of state power.”

Mr. President, we would like you to know that we do not consider this trial an independent judicial process in which neither you nor your government can interfere. In fact, it is just the opposite. Mr. Liu’s trial was the result of a political order for which you carry ultimate political responsibility. We are convinced that this trial and harsh sentence meted out to a respected, well-known, and prominent citizen of your country merely for thinking and speaking critically about various political and social issues was chiefly meant as a stern warning to others not to follow his path.

Thirty-three years ago, on January 6th, 1977, we, playwright Vaclav Havel, actor Pavel Landovsky, and writer Ludvik Vaculik, were arrested by the police in our own country, then a one-party Communist state, for “committing” exactly the same “crime”: the drafting of Charter 77 and collection of signatures with the intent to call on our own government to respect our country’s constitution, its international obligations, and basic civic and human rights. Later, some of us were also sentenced to long prison terms in politically ordained judicial proceedings, just as the court in Beijing shamefully sentenced Mr. Liu Xiaobo in December 2009.

We strongly believe, and we dare to remind you and your Government, that there is nothing subversive to state security when intellectuals, artists, writers and academics exercise their core vocation: to think, re-think, ask questions, criticize, act creatively, and try to initiate open dialogue. On the contrary, the present and future well-being of a society is undermined when governments suppress intellectual debate.

There is nothing subversive to state security or damaging to future prosperity when citizens act guided by their own will and according to their best knowledge and conscience, when they associate among themselves to discuss and express peacefully their concerns and visions about the future development of their society.

On the contrary, a country’s material and spiritual future is undermined when its citizens are not allowed to act, associate, think and speak freely.

This is why we call upon you and your Government to secure a fair and genuinely open trial for Liu Xiaobo when the court hears his appeal.

We are also asking you and your Government to end the house arrests and police surveillance which have been imposed on other Charter 08 signatories. We call upon you and your Government to end the criminalization of free speech and to release all prisoners of conscience.

Mr. President, we would like you to know that we will continue to watch carefully the treatment of Mr. Liu Xiaobo and other signatories of Charter 08. We will, together with many of our colleagues from the Czech Republic and Slovakia who signed the original Charter 77, make continued and sustained efforts to draw international attention to their plight.
With regards,

Vaclav Havel, playwright

Pavel Landovsky, autor

Vaclav Maly, Bishop of Prague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RFI)1月6日报道:捷克前总统哈维尔:中国不要重复捷克33年前的错

今年七十三岁的捷克前总统瓦茨拉夫?哈维尔周三(1月6日)前往中国驻布拉格大使馆,递交一封致中国当局、抗议监禁刘晓波的信函,遭到拒绝后,哈维尔只好将信件“投递”到信箱。

在大使馆前,哈维尔对记者表示:“我们促请中国主席和政府放弃对人权志士的迫害,这些人的合理要求是建立在国际公约的基础上的。”

哈维尔同时呼吁北京“不要重复捷克33年前发生的事”。哈维尔指的是捷克1977年要求人权的“77宪章”的公布。

哈维尔是推翻捷克共产集权的重要推手,同时也是“77宪章”的起草人之一。该文本是捷克反对共产独裁的主要纲领。“77宪章”发表后不久,哈维尔锒铛入狱,在狱中度过五年。在1989年“天鹅绒革命”后当选捷克总统。

刘晓波今年五十四岁,2009年圣诞节被北京法院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11年徒刑。刘晓波是要求中国民主的“08宪章”的起草人。

哈维尔说:“刘先生被判刑的原因与我们当初被逮捕的原因是一致的。”

哈维尔在他的信中呼吁中国政府保证刘晓波的上诉审理公正、公开。他并呼吁中国当局停止对“08宪章”的签署人的迫害。

▲独立中文笔会1月7日新闻稿:刘霞女士致哈维尔先生等人的信

独立中文笔会消息:6日上午十一点,捷克前总统瓦茨拉夫?哈维尔和另外两位著名的《七七宪章》签署人作家帕维?兰多夫斯基、布拉格主教瓦茨拉夫?马力一同到中国驻捷克使馆递交联名抗议对刘晓波判决给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的公开信,信中说:“刘先生的审判是一个你最终担负政治责任的政治命令的结果。”33年前的1977年1月6日正是剧作家瓦茨拉夫?哈维尔,演员帕维?兰多夫斯基,作家卢德?维克理克,因起草《七七宪章》并征集签名被前一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警察逮捕,然后被以同样的“罪行”被审判,哈维尔先生三人选择这一天递信,明确对胡锦涛说:“主席先生,我们希望你知道,我们会继续密切关注刘晓波先生和其他《零八宪章》签署者。我们将与很多来自捷克共和国和斯洛伐克的《七七宪章》签署者,采取继续和持续的努力,提请国际社会注意他们的处境。”中国大使馆竟然对这样三名贵客大门紧锁,请他们吃“闭门羹”。从捷通社发表的照片看到哈维尔先生是把公开信投进中国驻捷使馆的邮政信箱内。

刘晓波的妻子刘霞从网上看到这封信之后,她给瓦茨拉夫?哈维尔、帕维?兰多夫斯基、瓦茨拉夫?马力主教写了回信,她说:“你们的身影和你们的信,对我而言就是雪中送炭。感谢你们,我爱你们!”刘霞的信今天已经传往布拉格。

刘霞女士致哈维尔先生等人的信

亲爱的哈维尔先生、兰多夫斯基先生和马力主教:

我从网上看到了你们给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的信,我知道你们一直以来都在关注刘晓波和《零八宪章》签署者的命运,支持《零八宪章》。刘晓波的朋友们,也都在以各种方式进行抗争。但你们也知道,在一个没有言论自由的地方这有多难,我对中国政府给刘晓波“公平而真正公开的审判”是彻底不抱希望的。如果打开中国出版的任何一张报纸、一本书,公民刘晓波是不存在的,他在这里已经被封杀了二十年。然而,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监听、监视、跟踪、骚扰又是无处不在的,晓波和我在家里经常会对我们的荒诞生活说“完全卡夫卡”。

北京和布拉格都下雪了,你们的身影和你们的信,对我而言就是雪中送炭。感谢你们,我爱你们!

刘晓波的妻子刘霞

2009年1月7日于北京

▲亚洲新闻社1月7日报道:瓦茨拉夫·哈维尔致函胡锦涛要求释放刘晓波

捷克前总统,《七七宪章》执笔者瓦茨拉夫·哈维尔与当年布拉格的两位著名持不同政见者在中国驻捷克大使馆前要求中国尊重人权、《零八宪章》作者的上诉获得公正审理

布拉格(亚洲新闻/通讯社)昨天,前捷克斯洛伐克持不同政见者,布拉格革命领导人瓦茨拉夫·哈维尔同另外两名当地抵制前苏联的知名持不同政见者一道在中国驻捷克大使馆前要求释放刘晓波。十二月二十五日,大学教授、人权活跃分子兼《零八宪章》作者刘晓波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十一年有期徒刑。

捷克前总统瓦茨拉夫·哈维尔在捷克作家帕维·兰多夫斯基和布拉格教区主教瓦茨拉夫·马里蒙席这两位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反苏知名人士的陪同下,来到中国大使馆前。并向在场的新闻记者表示,“我们到这里来是要求中国国家主席和政府不要迫害那些为人权而战的人。而且,这一权力是北京签署的国际公约所支持的”。

一九八九年至二OO三年期间担任捷克斯洛伐克(后捷克)总统的哈维尔,是著名的《七七宪章》执笔者之一。三十三年前发表的这一文件,要求在欧洲国家掌权的前苏联政权尊重人民的人权。而刘晓波则是《零八宪章》的作者,这一从《七七宪章》汲取了灵感的文件要求将民主和人权视为中国发展的组成部分。

在致函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的信中,瓦茨拉夫?哈维尔指刘晓波受审是“政治命令的结果,是对凡是有意遵循其道路的人的鲜明警告”。

他要求北京“审理刘晓波的上诉时,保证给予其一个公平而真正公开的审判。此外,我们还要求撤消对所有《零八宪章》签名者的软禁和监视。不要再让政治犯因言论自由获罪、释放所有政治犯”。

这名前持不同政见者已因邀请达赖和热比娅出席会议而激怒了北京。多次前往北京驻布拉格大使馆无果后,哈维尔发表了这封致胡锦涛的信。并表示“没奢望大使会接待我们,但至少派一名办事员来收信”。

▲英国广播公司(BBC)1月8日报道:哈维尔向胡锦涛致公开抗议信

捷克前总统哈维尔在七七宪章签署33周年纪念日,向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写了一封公开信,抗议中国判处刘晓波11年监禁。

1月6日哈维尔和作家兰多夫斯基、主教马里在布拉格向中国驻捷克大使馆递交这封抗议信。

但由于中国大使馆无人出面接收,所以这三名捷克共产党统治时期的著名异见人士就只能把信放进使馆大门的信箱里。

中国《零八宪章》起草和签署人之一刘晓波在2008年12月初被官方拘留,09年12月25日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监禁11年。

在判刑当天,捷克电视台这样报道:“中国七七宪章作者被判刑11年”。

签名和递交公开信的捷克前总统哈维尔等三人都是当年起草和签署七七宪章的捷克自由知识分子。

七七宪章要求捷克政府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言论和思想自由。

《零八宪章》受30多年前捷克七七宪章的影响,也希望在中国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和言论自由。

曾为七七宪章被当局监禁的哈维尔在给胡锦涛的公开信中,呼吁中国当局释放刘晓波。

信中说:“当一个国家的公民不允许自由行动、结社、思考与表达时,这个国家未来的财富和精神就会被破坏。”

哈维尔还在信中要求中国政府“结束对其他《零八宪章》签署者的软禁和监视,结束因言获罪,并释放所有政治犯。”
▲自由亚洲电台(RFA)1月8日报道:哈维尔致信胡锦涛吃闭门羹 公平审判离刘晓波很远?

捷克前总统哈维尔等《七七宪章》联署人,周三亲自往中国使馆递交致胡锦涛公开信,呼吁停止以言治罪,公平审判《零八宪章》起草人刘晓波。刘晓波的妻子刘霞致信感谢,同时认为,在没有言论和媒体自由的情况下,对公平审判刘晓波不抱期望。
图片:哈维尔往中国使馆递信。(转载至网络 Copyright 1999 – 2010 MAFRA 记者丁小提供)

捷克建国后第一位总统哈维尔、作家兰多夫斯基和布拉格大主教马里以《七七宪章》的联署人的身份,就《零八宪章》起草者刘晓波被判刑,写了一封致中国国家领导人胡锦涛的公开信,并在本周三亲自前往布拉格的中国使馆希望转交。使馆方面拒绝应门,哈维尔只好将信放进信箱。

捷克人权组织“在困境中的人”负责人之一马莱克转告本台记者:“对方决定不开门。 他们三位都亲自去了,希望把公开信交给中国使馆人员,试过按门铃、敲门各种方式,没有人回应和开门。马里大主教说,他认为这个情况很尴尬。”

一九七七年一月六日,哈维尔等人因起草《七七宪章》被捕其后判刑,三十三年后的这一天,他们为正因同样的所谓“罪行”身陷囹圄的中国知识分子——刘晓波,对中国领导人建言。

公开信说:“我们坚信并敢于提醒你和你的政府:当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自己的知识和良知采取行动时,当公民和平地结社、讨论和表达他们对社会将来发展的关心与观点时,对国家安全和繁荣完全不存在颠覆性。相反,当一个国家的公民不允许自由地采取行动、结社、思考与表达时,才真正会破坏这个国家物质和精神上的未来。”

这封公开信认为,中国当局审判受尊重的知名作家刘晓波,目的是为了阻止其他人不要追随他的道路,而判决并非出于独立的司法程序,而是来自于政治命令,对此国家领导人胡锦涛有不可推卸的政治责任。呼吁中国领导和政府在处理刘晓波的上诉时,给予真正公开公平的审判;也要求结束对其他《零八宪章》签署者的软禁和监视;停止以言治罪、并释放所有政治犯。并且表示,将与众《七七宪章》签署人紧密关注刘晓波及其他《零八宪章》签署者的命运,并持续在国际上为他们呼吁。

捷克本地以及各大国际媒体周四都公开发表了这封公开信,在中国大陆的媒体上暂时未看见。

刘晓波的妻子刘霞周四给哈维尔等人发了一封短信表示感激,但对于刘晓波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审判不抱期望。她周四接受本台采访时说:“今天我已经发了私人信件给哈维尔先生他们, 表示感谢。(他们公开信中也呼吁二审给刘晓波公开公正的审判,对此你怎么看?)这个我是彻底不抱希望的,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公民刘晓波在大陆面上是不存在的,特别荒诞,一边是不存在的,一边儿是天天被窃听、跟踪、骚扰,所以给哈维尔先生的信里,我说我跟晓波谈起我们荒诞生活的时候,我俩就时常会说一句‘完全卡夫卡’。”

刘霞在信末写道:“北京和布拉格都下雪了,你们的身影和你们的信,对我而言就是雪中送炭。”

尽管刘晓波的名字从八九“六四”开始至今,在中国大陆的媒体及互联网上被官方抹去,但知识界正在努力打破这种刻意的空白。北京电影学院学者崔卫平两周以来通过电话等途径,询问各领域主流知识分子对于刘晓波案看法,并将这些平时难以见诸公共空间的表态用推特记载和传播。

崔卫平周四接受本台询问时说:“ 目前有一百多个吧。(是否多数都表示支持刘晓波?)我收到的是这样的,或者不一定说支持吧!就算不同意刘晓波的观点,也不同意这样因言治罪。”

▲美国之音(VOA)1月9日报道:哈维尔致信胡锦涛抗议重判刘晓波
捷克前总统哈维尔6日前往布拉格中国大使馆,递交抗议信

捷克前总统哈维尔和另外两名《七七宪章》签署人1月6日前往中国驻捷克大使馆,联名向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递交一封公开信,抗议中国政府重判《零八宪章》起草人刘晓波。但是中国大使馆从始至终大门紧锁,没人出来接下这封信。批评人士说,这显示中国政府的无礼、心虚与傲慢。

捷克前总统哈维尔的秘书萨比娜·坦切弗娃女士对美国之音说,为递交一封致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的公开信,哈维尔跟作家兼演员帕维·兰多夫斯基与布拉格主教瓦茨拉夫·马利在星期三上午11点左右到达中国驻布拉格大使馆外,发现使馆大门紧锁,尽管当时正是使馆对外办公时间。他们按门铃、敲门,在门外呆了近半个小时,也没有人出来接下致胡锦涛的公开信,最后他们只好将信投入中国使馆的信箱里。

哈维尔的秘书坦切弗娃女士在讲述这封信的主要内容时说:“这三位先生前去抗议中国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判处政治异议人士刘晓波先生11年徒刑。”

他们在致胡锦涛的公开信说,“我们认为这次审判不是独立的司法程序,无论是你还是你的政府都不能干预司法程序。事实正好相反,刘晓波的审判是政治命令的结果,你将最终为此承担后果。”

公开信呼吁胡锦涛以及其政府,在法庭听取刘晓波上诉时给予公平和真正公开的审理,结束对其他《零八宪章》签署人的软禁和警察监视,结束因言获罪,并释放所有的政治犯。

中国异议作家刘晓波博士,日前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被判处11徒刑,主要原因就是参与起草撰写零八宪章。

*刘晓波妻子刘霞深受感动*

刘晓波的妻子刘霞给哈维尔和另外两名《七七宪章》签署人写了回信。她在信中说,“你们的身影和你们的信,对我而言是雪中送炭”。

刘霞对美国之音表示,73岁高龄的哈维尔冒着严寒前往中国大使馆,特别去表达他对刘晓波的支持,这令她非常感动:“那天在电脑上我是先看到的图片,我看到布拉格也是下过雪的,我看路边有雪,北京也刚下过雪,我就觉得那么一位老人走在非常寒冷的……反正就是特别感动,心里特别安慰。”

互联网维基百科介绍:《七七宪章》(Charta 77),为捷克斯洛伐克反体制运动的象征性文件,在1977年公布。发起人包括哈维尔、雅恩?帕托什卡、伊希?哈耶克、巴韦尔?兰道夫斯基和德维克?瓦楚里克等人。

《七七宪章》主要内容是要求捷克斯洛伐克政府遵守赫尔辛基宣言中的人权条款、公民权和人权尊严,“促进每个捷克洛伐克公民作为自由人生活和工作的可能性的实现”。最早的七七宪章只有两百四十三人署名,在捷克当局进行打压后,连署人数便超过千人。

2010年1月6日,是哈维尔和其他《七七宪章》联署人向捷克政府递交《七七宪章》的日子。33年后的今天,他们为支持中国撰写、联署另外一部宪章的人士,递交一封致胡锦涛的公开信。

信中说,剧作家哈维尔、演员兰多夫斯基和其他《七七宪章》签署人33年前也像刘晓波那样,被当年一党专政的政府以同样的罪名逮捕,他们当中的一些人也被政府干预下的司法程序判处长期监禁,“就像北京法院无耻地在2009年12月判处刘晓波先生那样”。

*零八宪章——七七宪章的精神传承*

因签署《零八宪章》曾被警察问话并监视居住的中国宪政学者张祖桦对美国之音说,他们起草《零八宪章》正是受到包括捷克《七七宪章》、英国自由大宪章、美国《独立宣言》、法国《人权宣言》和世界人权宣言在内的一系列文件的启示,《七七宪章》是《零八宪章》的精神来源之一。

张祖桦说,哈维尔和其他《七七宪章》签署人都曾在前苏联的共产主义体制之下生活过,对今天仍在共产专制体制下生活的中国人民的生存现状有着深刻体验,所以哈维尔对中国民众,特别是对中国知识分子争取自由、民主、人权一直给予道义上的支持,并谴责中国政府对刘晓波的严厉判决。

他说:“从一开始,我们知道,在《零八宪章》发布不久,哈维尔就专门在华尔街日报上发表文章,表示支持,然后一直以来,这一年多他不断地出来表态,声援《零八宪章》,确实给《零八宪章》签署人以很大的鼓舞。”

*中使馆拒接信被视为失礼傲慢*

捷克前总统、剧作家哈维尔在中国知识界有相当大的影响力,很多中国知识分子敬佩哈维尔的风骨与道德勇气,并在家中藏有他的著作。

张祖桦说,中国驻布拉格大使馆以“闭门羹”来对待这样一位在国际上享有崇高威望的前国家领导人,至少是非常失礼的行为:“在对待非常重要的、有影响的、令人敬佩的国际人士的时候,它也采取了非常失礼的态度,表现他们的心虚。如果说你做得非常正确,你理直气壮,人家给你递交一个公开信,起码你派一个使馆工作人员去接一下,有何不可?”

张祖桦批评中国政府对待哈维尔的方式暴露出大国的傲慢,自以为经济发展了,崛起了,就可以全然无视国际间正义的声音,就可以抵制国际社会的主流文明和普世价值,他认为这种做法非常不明智。

哈维尔等人在致胡锦涛的公开信中告知中国政府,作为《七七宪章》的签署人,他们将继续密切关注刘晓波和其他《零八宪章》签署人所受的对待,并将以持续的努力,提请国际社会关注刘晓波等人所处的困境。

●刘晓波决定上诉,各界继续声援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RFI)1月4日报道:刘晓波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今天是中国著名异议人士刘晓波法定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北京中级人民法院于上个月的圣诞节判处零八宪章起草人刘晓波十一年的监禁,按照法律规定,刘晓波必须在十天内作出上诉决定。

刘晓波的辩护律师尚宝军接受本台电话采访时表示,刘晓波已于12月29日递交了上诉。北京市高院应该在一个月至一个半月内作出裁决。不过,开庭的可能性不大。

在刘晓波被判刑之后,香港的声援和抗议活动此起彼伏,香港立法会议员何秀兰在元旦收集签名,要求中国当局释放刘晓波,数小时内已获得约三千人支持。她今天向中联办递交签名名单。

香港民主党也计划到香港各区收集签名,并于本月十三日在立法会提出不具约束力的动议辩论,预计,议案很有可能会被否决。

另外,刘晓波被判决将近两周,有关中共重判刘晓波的内幕逐渐被揭开,香港开放杂志和博讯网站纷纷援引中共高层不同消息来源透露,刘晓波案件的判决涉及中共政治局常委,开放杂志资深编辑蔡咏梅在接受本台记者古丽采访时这样表示:

中共党校教授杜光在接受香港亚洲周刊采访时表示,中共对刘晓波的判决不仅违情悖理,也违反宪法,十分愚蠢可耻。重判刘晓波是对力求以理性的,非暴力的整改方式的严重打击。宣告中国政治和解格局的破裂。

另据本台驻香港特约记者麦燕庭报道:刘晓波被判刑后,香港的声援和抗议活动未有停息,“民主起动”立法会议员何秀兰在元旦日收集签名,要求中国当局释放刘晓波,数小时内已获得约三千人支持。她日内会向中国政府驻港联络办公室(中联办)递交签名。

另外,民主党亦会在余下的周末到各区收集签名,并于本月十三日在立法会提出不具约束力的动议辩论,动议全文为:“本会(立法会)对中央政府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将刘晓波判以重刑,感到极度遗憾,并要求中央政府立即释放刘晓波及其它异见人士,本会并认为刘晓波等所倡议的《零八宪章》是代表文明社会所公认的普世价值,本会呼吁中央政府应正面肯定《零八宪章》的理念和原则,而特区政府亦应依据此等理念和原则,在香港尽快实行双普选。”

提出动议的李华明议员表示,原想加入“谴责中央政府”字眼,但立法会前主席曾否决辩论加入相关字眼,故最后以“极度遗憾”代替。

他预计,议案很大机会被否决,因为建制派不会支持。

刘晓波是是八九年六四民运“天安门广场四君子”之一,其后被当局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关押两年,出狱后继续留在中国写作和推动民主,两度被囚和劳动教养,获释后继续写作。及至零八年,因参与起草及签署推动中国宪政改革的《零八宪章》,法院裁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成,判囚十一年。

▲美国之音(VOA)1月5日报道:刘晓波对颠覆罪判决提出上诉

中国著名异议人士刘晓波的律师说,被关押在狱中的刘晓波已经对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决提出上诉。

12月25日,中国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刘晓波11年徒刑。刘晓波的律师尚宝军星期一说,刘晓波告诉他已经提出上诉,但不知道上诉能否成功。

刘晓波是异常直接地呼吁中国政治自由的《零八宪章》的共同起草人之一。2008年12月,在《零八宪章》发表之前,刘晓波被关押。过去一年来,数千人在《零八宪章》上签字,尽管大多数中国人因当局新闻封锁和互联网审查并不知道《零八宪章》的存在。

中国判处刘晓波监禁受到国际社会的谴责,其中包括美国、联合国、欧盟和人权组织。总部设在伦敦的人权组织大赦国际说,他们对《零八宪章》的数千位签名人深切关注。

▲德国之声1月5日报道:刘晓波对颠覆罪判决提出上诉

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11年有期徒刑的刘晓波已于去年12月29日递交了上诉书。按照中国司法规定,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在接受上诉书之后一个半月之内将做出二审判决,也就是终审判决。

根据网络信息报道,1月4日,刘晓波的代理律师尚宝军和丁锡奎两位律师前往北京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了刘晓波。他们获知,刘晓波已于2009年12月29日递交了上诉书。按照中国司法规定,之前就刘晓波案件作出一审判决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需要将刘晓波的上诉书和相关卷宗材料整理完毕后移交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在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之后,原则上应该在一个半月之内作出二审判决,也就是终审判决。

因为参与签署《零八宪章》而被中国司法机构拒绝代理刘晓波案的北京律师莫少平解释相关司法程序时说:“按照中国相关法律规定或者叫中国司法实践,二审除了死刑案件,通常不再开庭审,只进行书面审。”

在被提出二审判决结果是否会和一审判决的结果有所不同的问题时,莫少平律师没有直接做出回答,而是解释了中国司法体制的特点。他说:“中国的司法体制不是以司法独立为原则安排的司法体制。党对司法机关有绝对的领导权。中国司法机关也不回避这个问题,本身要服从党的领导,以党的利益之上。作为一审判决,按照西方的标准是法官自己做出的判决,在中国并不是这样。审理案件的法官对刘晓波的案件并没有决定权。他只不过在走司法程序,在审理案子而已。”

刘晓波的妻子刘霞在被问到同样问题时,刘晓波的妻子刘霞在电话另一端语气平静地说:“我觉得,很简单,会维持原判。”去年12月2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刘晓波11年有期徒刑。法庭做出判决之后,刘霞被获准同丈夫刘晓波进行只有10分钟的短暂交谈。她说,由于谈话时间过短,两个人只能互相说说家人朋友的情况,互相加油鼓劲。目前,刘霞每个月可以向被关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的刘晓波送去1000元人民币的生活费。她说,看守所的东西比外边贵很多,伙食很清淡。但是据和刘晓波见了面的两位律师说,刘晓波的精神状态还不错,刘霞说:“我个人能做的就是他坐多少年(牢),我陪他多少年。这就是仅是我能做的。”

刘晓波自2008年12月被捕之后,美国、欧盟等国家和机构不断发出呼吁,呼吁中国政府无条件释放刘晓波。同时还呼吁中国政府停止骚扰和关押其他签署《零八宪章》的人士。刘晓波案开庭和宣判的两天,还有十几个国家的外交官冒着北京冬天的严寒在法庭外声援以示对刘晓波的支持。一审判决之后西方国家一致对这一判决予以谴责,要求中国司法部门改变判决结果。

北京律师莫少平表示,他个人认为国际社会国际媒体对刘晓波案件发表的意见肯定会产生影响:“毕竟现在是全球化时代,咨询这么发达,不可能封锁任何信息。国际社会的声音,国际媒体的报道肯定对中国决策人是有影响的,但是能影响到什么程度不好说。我个人觉得,从纯法律角度讲,中国并不是完全司法独立的制度,这种框架下,国际社会、媒体的关注肯定有影响。”

刘霞今天(1月4日)在Twitter上写道:晓波今天跟律师说,25号让他在判决书上签名时,他说,这是一场野蛮的判决,历史终将审判你们。

▲自由亚洲电台(RFA)1月5日报道:刘晓波已递交上诉 为正义无怨无悔

北京学者刘晓波已递交上诉申请,周一通过律师表明他对自己一审被判刑的立场。与此同时,四川维权人士黄琦的案件二审法院限期递交书面辩护。

圣诞节当天被一审宣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成立判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的北京著名学者刘晓波周一再度在看守所内会见他的两名辩护律师,并告知他已经在十二月二十九日正式通过看守所提交了上诉申请。

会面时刘晓波还通过律师表达了他本人对一审判决的态度,负责该案辩护工作的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莫少平转述道:“十二月二十九号他正式提交了书面上诉。 今天他会见律师也表明了自己对这个判决的态度。

刘晓波自己的话:对我的判决是经不起中国宪法和国际公约的审查的,也经不起道义的追问,更经不起历史的检验。我相信我所从事的事业是正义的,中国终有一天会成为自由民主的国家,所有人都生活在没有恐惧的阳光下,为此,我付出了代价,但我无怨无悔。在一个独裁国家中,对一个追求自由的知识分子来讲,监狱是通向自由的第一道门槛,我已经迈进了这道门槛,自由就不会太遥远了。”

作为《零八宪章》的联署人之一,莫少平不被获准亲自出庭为刘晓波辩护。他周一接受本台采访时说,刘晓波被指控的六篇文章和《零八宪章》不但属于宪法保障的言论表达权范围之内,内容也只是重申一些执政党曾公开提倡的宪政民主理念,不但判决结果受政治因素左右,审理过程也有众多违反程序之处。

莫少平:“中国司法不是独立的,因为要服从党的领导,对刘晓波的判决不是审理案件的法官能做主的,当然在基本程序上他们应该有权把握的,但是确实还存在重大瑕疵。比如他们限定刘晓波自我辩护和律师辩护发言的时间,这根本没有法律依据。另外,庭审时辩护律师准备的证据材料,如中国共产党二大的决议、新华日报的社论、毛泽东的《论联合政府》、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八一宣言等等,来证明像联邦制共和国、反对一党专政、主张言论自由,都是中国共产党一贯主张并且有案可查的。法官说你没有提前交到法院,拒绝当庭质证,其实这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

按照相关规定,上诉连同案卷移交二审法院之日开始计算日期,一个半月内需作出终审判决。莫律师估计按照惯例,刘晓波案件二审不会开庭审理:“在中国司法实践中,二审通常不再开庭审理,只是进行书面审理。当然在二审时法院方必须提讯刘晓波当面听取他不服一审判决的意见,也要征求二审律师的意见,要提交辩护词。”

与此同时,同样引起国际关注的并且由莫少平律师事务所代理的四川成都维权人士黄琦非法持有国家机密一案上诉已经转到二审法院,辩护律师周一收到通知,限期递交书面辩护,辩护律师丁锡奎说,希望二审能够看到一审不获准摘抄复制的部分卷宗:“黄琦那边我们今天收到成都中院寄来的文书,要求我们一月十二号之前给他们寄二审辩护意见,这样就有可能不开庭了。我们想本周下半周去成都一趟联系一下阅卷,看看一审庭审笔录、包括我们一审的时候好多没让我们阅的案卷,这样我们一起都阅一下。”

在08 年四川地震发生后,多次组织志愿者进入灾区提供物资,也将灾区情况发上网的人权网站负责人黄琦,在地震后不足一月间被当局以涉密抓捕。在羁押一年多以后,09年8月一审不公开审理,十一月下旬宣判罪成有期徒刑三年,而所谓的国家机密指的是与地震信息无关的三份国家管控信访工作的指导文件。

▲香港明报1月5日报道:刘晓波上诉 不满未扣关押时间

上月被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监11年的内地着名异见人士刘晓波日前提出上诉。其律师尚宝军称,刘晓波不服一审判决,已於12月29日向法院提出上诉。刘晓波对当局所判刑期未减去他被正式逮捕前关押的6个月时间尤为不满。

尚宝军昨日前往探监,与刘晓波会面商讨上诉事宜。尚宝军对本报表示,上诉的主要意义在於表达刘晓波的立场,重点并非能否改判或减刑,“晓波不服判决,尤其是2008年12月到09年6月一直被独立关押在昌平的一个秘密处所,但没被计算在期刑内,他认为并不合理。”按内地法律,当局需在当事人上诉后1个半月内审结案件。

尚宝军说,会面期间向刘晓波讲述了外界对判决的反应并转述了朋友的问候。对於外界的关心,刘晓波表示感谢,虽然身在牢狱,但刘仍坚持自己的信念:“晓波说,在中国要追求民主自由,监狱是第一道门槛,现在他已迈过了这道门槛,中国的民主自由迟早会到来。”现年54岁的刘晓波因起草呼籲实施民主宪政的《零八宪章》,2008年12月被当局拘押,上月25日圣诞节被判入狱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德国之声1月6日援引德国媒体:刘晓波案:中国知识分子广泛反对因言获罪

德国各媒体普遍报道了被判入狱11年的中国异议人士、《零八宪章》起草人之一刘晓波向北京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消息。《法兰克福汇报》引用互联网上公布的电话调查结果说,“中国知识分子对判处刘晓波入狱表示愤怒”:

“令人注目的是,这一波愤怒中汇集了过去几年来不同政治潮流的代表人物。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家徐友渔说,‘这是对中国人民和人类良知的当头一击’。徐友渔是中国自由主义的最重要代表之一,是主张民主化和三权分立的’零八宪章’签署人之一。思想史学者汪晖是中国‘新左派’的代表,他与‘自由派’相反,强调国家作用,他说,他不同意刘晓波的许多观点,但他反对任何把自由言论视为罪行的做法。

“其他一些接受问询的人对‘宪章’持保留态度,但是与清华大学经济历史学家秦晖一样,对‘至今仍有人因言获罪’表示强烈抗议。秦晖主张建立社会民主机构,曾与市场自由派和‘新左派’进行过多次论战。

“政府对这次判决表示沉默,以此发出明显信号,表明这是禁忌话题,所以公开发表这些言论更具有重大的意义。此外,大多数这样自由发表言论的人都受聘于国家部门,尽管他们政治上有分歧,但看来许多知识分子看法一致,都认为刘晓波为人正直,国家的做法很不幸。

“好几位问询对象强调,这一判决违宪,因为宪法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上海文化批评家王晓渔辛辣地讽刺说,一名‘手无寸铁’的学者被判入狱11年,这只能是‘少数敌对势力制造的谣言,一个伟大、光荣、正确的国家怎么会允许这样严重违宪的事情发生呢?’”

《时代周报》对刘晓波的铁窗生涯表示关切。文章说,中国监狱的条件虽然有了改善,但他如何度过这漫长的岁月呢:

“这将是刘晓波难熬的岁月。也许他不久将被从监狱送往劳改场所。在那里,犯人做农活、在工厂或下到危险煤矿做工,他将无可奈何地听命于看守。现在,他只能寄希望于国际社会。但是对于美国总统来说,今天公开谈论这样的案子更为困难,形势朝着有利于中国的方向发生了变化。

“刘晓波目前只能希望他成为受到特殊处理的案例。知名的政治犯有时能获得较好对待。‘较好对待’的意义在于他们不用进入人满为患的牢房,可调去做监狱中的简单管理工作。‘较好对待’也首先意味着他们不会卷入牢房中犯人之间为争夺权力的残酷斗争。每当一间牢房中塞进的犯人超过15人时,就会出现这样的恶斗。”

▲希望之声广播电台1月7日报道:异议人士:刘晓波被判重刑 凸显中共穷途末路

大陆异议人士刘晓波日前被中共当局判刑11年,引发海内外一致谴责和思考。近日,大陆几位异议人士表示,刘晓波被判重刑违反宪法,也说明中共靠暴力获得的政权是不会给民众任何人权自由的。退出中共、解体中共,才是民众摆脱独裁专制的路。

大陆资深媒体人高喻女士表示,中共暴力获得的政权不允许别人分享。

(录音):真正违反宪法的是政府,判刘晓波就违反宪法。判刘晓波就是为了保它的政权,打压刘晓波它就是怕公民运动在中国兴起。它们枪杆子里夺取的政权那个权力不允许给别人分享一点。它要一党专政为什么一点不敢改呢?一改,稍微民主一点,它就得向人民让步。共产党自己知道它在人民当中的合法性、危机是越来越厉害,所以它就是用暴力维持政权。三天两头封网,搞这个名堂、那个名堂,这本身就是它一种畏惧,畏惧言论自由。

大陆维权律师张鉴康认为,判刘晓波11年,充分显示了中共穷途末路的心态。

(录音):看来它感到它的政权受到极大的危机,判刘晓波从法律上讲,是没有任何依据的。鲍彤先生说的很好:要说共产党它自己早就把这个政权颠覆了。如果说行使人民主权,可是从1949年到现在,什么时候它让人民行使过主权?它现在仗着自己好像外汇比较多,认为经济上还有所成效,它就可以再牛气点。

大陆维权人士A先生表示,判刘晓波说明在中共体制内的改革之路行不通,哪怕是温和的方式。

(录音):我认为目前(改良之路)走不通,为什么呢?现在上上下下这些利益集团形成一个非常牢固的利益集团,这些官员都是通过不择手段的爬上去了,都站在主要的位置,所以你要影响它的位置,哪怕是温和、和平的它们都是反对的。

A先生指出,共产党已经名存实亡。它们感到灭亡的危机,因此拼命拉人入党。

(录音): 共产党已经名存实亡,我可以这么说,它们对这个组织、这个党能走多久,它们自己都没有信心。现在大家踊跃的退党,证明了什么?一个鲜明的对比,以前是想进都进不去,现在积极去退,就证明这个党还有存在的意义吗?所以它们现在在拼命的维持,拼命的为了保这个党,实际不是在保党,是在保自己集团的利益。

三退才能解体中共,推动中国社会走上民主法制的道路。

(录音):(它—党说)“不镇压法轮功将亡党亡国”,它说对了一半,亡党是肯定的,亡国是骗人的。为什么亡党,是你们做的事情叫你们自取灭亡,这是天意没办法的。

▲自由亚洲电台(RFA)1月8日报道:吴仁华:签署《零八宪章》是最有力声援

中国当局重判刘晓波十一年刑期,并未遏止海内外关注《零八宪章》的热度。前六四学运领袖、《天安门血腥清场内幕》作者吴仁华表示,眼下有许多声援刘晓波的方式,他认为,勇于加入签署《零八宪章》、上网广传相关信息,应是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声援刘晓波最有效的途径。

吴仁华从网上关注刘晓波被判重刑后的各方情势,他呼吁通过扩大联署和广传信息双轨并进,是声援刘晓波并谴责当局最有效的方式。吴仁华说:“声援刘晓波先生和传播《零八宪章》有很多途径,我个人认为最重要、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推动《零八宪章》签署行动,鼓励更多人加入签署行列。”

吴仁华根据过去判例,原以为当局以颠覆政权罪名判决后,反对言论会因为恐惧而出现“阶段性的沉默”,但刘晓波的判例和后续发展则突破此一惯性。他说:“因为《零八宪章》最重要的特点就是要求签署人出示真实姓名、职业和所在地,一旦签署人愿意以真实身份加入签署,就说明这个人已突破恐惧,是真正的自由了。正因为这样,尽管签署行动面临中共政权打压,到现在为止仍然没有任何一个签署人反悔,没有任何一人表示退出《零八宪章》签署行动。”

作为《零八宪章》首批联署人之一,吴仁华对年轻一辈勇于加入声援和联署,体现了对抗专制政权进程中罕见的力量。吴仁华指出:“日前在一个星期内连续公布第十八和十九批签署名单,其中很多人都是中国国内在校学生,特别令人可喜的现象是中共当局没有因为对异议人士采取严厉措施而达到恐吓的目的,当局重判刘晓波不仅没有让大家保持沉默,反而让更多知名与不知名人士都站出来了。”

吴仁华寄望海外各界继续向国内发送相关信息,并由国内网民协助突破封锁,让《零八宪章》成为共同追求民主宪政的公民运动。他说:“既然中共当局在网上封锁《零八宪章》,即说明当局的恐惧,我们应该把突破网上封锁作为工作重点,想办法突破当局设下的防火墙,让《零八宪章》传播到更多中国国内民众当中,进而鼓励更多人打破恐惧,加入签名行动。”

●学者、作家、评论人士继续谴责重判刘晓波

▲独立中文笔会会长廖天琪发表文章《历史已为刘晓波定位》

我一生所认识的朋友里,有几位堪称奇人,刘晓波是其中之一。

早在八十年代我就读了当时被称为文坛“黑马”刘晓波的那本脍炙人口的《当代中国政治与中国知识分子》,他对生存在权力缝隙里苟且存活的中国知识分子,作了精辟入微的观察和分析,尖刻甚至冷酷的批评和调侃,令人拍案惊奇,又不时叹息羞愧或莞尔摇头。那时候他是个驰骋文坛、才华横溢,带着初生牛犊的浪漫气息的青年作家。到了八九民运期间,在人命关天、千钧一发之际,他作为广场四君子的表现,却是理性而沉稳的。似乎一夜之间,铁与血的祭典对刘晓波施行了成年人的冠礼,让他摆脱了青年人的焦躁不安,成为一个肩负社会良知和责任的公众知识分子。 九十年代前期他两度被捕投入监狱, 但是并没有影响到他的写作事业和参与民主运动的热情,直到1996年至1999年他被判劳动教养3年。 这三年牢狱的磨炼,真的把刘晓波炼铸成一个成熟、睿智的思想者和作家。他对制度性造成的社会和人权灾难,有切肤之痛,对于受害者深具过来人的同情和宽容,这些都反应在他后来的政论和时评文章里。

多年来我是刘晓波的读者,往往惊讶于他这样的多产作家,竟然能每一篇文章都有独特的见地和观点,他掌握的文字和语境,表面上圆润朴素,实则如一把锋利的刀,明快地切入中国社会的一个个毒瘤中,释放出其中乌黑的血。2001年我因参与主持华盛顿的《观察》网站, 跟晓波因此结下了文字缘。不久我成为独立中文笔会的会员,而后作为理事会的成员,在晓波担任四年会长期间,我们就更频繁地在网上或是语音或是笔谈。这些年来,晓波成为我工作和生活中的一位密友,虽然至今仍然缘鏗一面,但是我熟悉他的生活习作,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了解他的喜怒哀乐。

就像很多绝顶聪明的人一样,晓波才思敏捷,下笔行云流水,但是却有点口吃,他有时在网上一边跟我谈天,通过话筒,我可以听出来他还在一边吸烟、喝茶,甚至吃饭。有时也一边打字,不时也能听见刘霞在身后问他什么。晓波时常不仅把自己最新的文章传给我们网站刊登,也把一些中国境内的好文章贴给我,推荐我们阅读和转载。2005年我们在华盛顿出版了他的政论文集《未来的自由中国在民间》,这是他数年来,针对中国在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转型期间,所萌发出来的畸形现象的观察和分析。不论是关于中国政改的条件气候、民权与官权的消长、农民工人生存的困境和其艰难的维权争抗、新兴网络维权运动的发展、体制内外萌生的反对力量,在晓波的抽丝剥茧的分析下,都层次分明地展现在读者眼前。在任何一个自由的国度里,晓波都会成为执政者求之不得的参谋和智囊,因为他不仅用理性和逻辑来剖析问题,也用感情和人性来探讨解决之道。

友朋间流传的笑话是,晓波受到的是“部长级待遇”。因为他家楼下一年四季都有警察国保站岗盯梢,晓波和刘霞出门,国保开车跟踪很累,以后干脆就亲自“保驾护航”,但是这“出有车”的日子并不陿意,让他们夫妇感到被剥夺了隐私权的屈辱和无时无刻不在的威胁。何况一遇重大情况,如大国总统来访或奥运之类的,他就被“请”到外地去“度假”,这是何等的屈辱。晓波有时反倒同情这些暑日寒天都候在那儿的警卫,认为他们不得已吃这口饭,因此彼此还维持着礼貌的距离,但是偶尔碰上不懂事的新手,竟然也敢动粗,这就触怒他了。晓波和刘霞时常被西方外交官、大使、参赞邀请到使馆去喝茶吃饭和谈天。遇到特殊日子或有特别的事情发生,他们家就被西方记者围住,争相采访。这一缕代表中国人民的声音往往能够直接传播给外国。

担任独立中文笔会会长期间,晓波充分表现了他的领导才能和以德服人的品质。文人的团体总有那么些是是非非,有人闹意见、有人搅浑水、有人被开除、有人被拒入会,更严重的是有会员被抓被关。晓波总是尽心尽力地在协调旋斡,指挥若定。他经常长时间地跟理事、秘书长和会员讨论会务,让大家最后能口服心服。当然有时他不无抱怨,这些“家务事”占去了很多宝贵的时间。在重大人权事情上,晓波也站出来发挥个人魅力,展开营救签名的活动,每次都累得日夜颠倒,我经常在他夜里三四点钟时还跟他通话,他不知疲倦地在为他人作嫁。晓波不只帮助同行的政治受难者,也帮助许多被社会抛弃的、被浮华世界遗忘的底层人士。他不止一次地跟我提出一些人名,从所谓的“六四暴徒”到流落街头的上访人都有,告诉我应当关注和支援这些人。

晓波的政论和时评写得如此精彩,令我往往忘了他是文学评论家,甚至是个很好的诗人。他跟刘霞间诗歌的鱼雁往返以及他写的关于他母亲的长篇诗作都堪称上乘。他是个勤奋的作者,更是个虚心好学的读者,不论政治学、社会学、文学、哲学、宗教和杂家的作品,他有的细读,有的涉猎,学养的丰富滋润了他的构思和行文,进入中年的晓波,在文章和道德上都渐渐有点进入炉火纯青的味道。然而他的为人却日渐从容和谦卑。不记得是在他的文章里还是我们口头谈话中,他说中国知识分子阶层长期在共产极权文化的压制下苟且偷生,难以产生曼德拉和哈维尔式的道德巨人,何况中国社会现在庸俗虚浮、道德沦丧,即便有这样的道德超人,人们也都不会关注。可惜,一语成韱,现在中国政府通过11年莫须有的牢狱枷锁,将这顶道德的桂冠强加在刘晓波的头上,所有他的朋友和爱好自由的人们,大约都不能以晓波是”求仁得仁”的说法,来疏解心中的愤怒和伤痛。我们追求的是一个有人性、有法治的自由和民主的制度,在那儿不需要曼德拉或哈维尔这样的伟人,只需要认同普世价值的普通公民。笔者跟刘霞通话,她说,宣判刑期之后,她被允许跟晓波见面十分钟,两人皆是笑脸相迎对方,彼此互道,“做好心理准备了,不是吗?”。回首看看这三十年,刘晓波从一头桀骜不驯的“黑马”,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四度进出中国的监狱,终于现在看山是山,看水是水。不论他是否牢底坐穿,在狱中度过未来的11年,有一件事是已经成了定局,刘晓波作为一个以身作则的维护言论自由的独立作家,他将名留青史、载入史册。判处他刑罚的胡温政权将成为历史罪人,永遭人们的辱骂唾弃。

▲独立中文笔会副会长潘嘉伟发表文章《以“文字狱”证明国力的大国》

刚刚过去的圣诞节,笔者跟许多国内朋友都感到极不平安。北京作家、独立中文笔会荣誉会长刘晓波博士于十二月二十五日被北京市第一人民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十一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两年,所谓罪名只是参与起草和联署《零八宪章》及撰写六篇评论文章。

虽然二○○八年十二月至今有超过一万名海内外人士联署《零八宪章》,内地朋友又不断努力透过互联网向内地民众宣传这份宪章,但中国政府对网络的严密封锁,许多内地人连《零八宪章》都没有听过。宪章发表超过一年,从没有民众因为看了这份宪章而被所谓“煽动”发起甚么推翻政府的暴力行为,更别说有人因为看了这份宪章或刘晓波那六篇文章而发起甚么革命行动推翻中国共产党六十年的政权。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而定的,但《刑法》对何谓“煽动”与“颠覆”并没有作任何阐释,只有寥寥数字说明所犯的罪行包括:“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明显可见,这条法律的出发点是箝制批评政府言论,但《零八宪章》的内容(可参考全文:http://www.2008xianzhang.info/chinese.htm)只是要求改善人权与政治制度的一些基本原则,其中提出的十九点基本主张,完全是按照中国《宪法》和中国都有签署的国际人权公约的内容撰写的,难道中国政府想否定她有签署的国际公约?

中国法律没有清晰界定何谓“煽动”与“颠覆”,我们可以参考一些国际原则,如《约翰内斯堡关於国家安全、言论自由和获取信息自由原则》,这份於一九九五年由国际法、国家安全及人权研究专家共同提出的文件,特别提及国家安全与言论自由应如何取得平衡的问题,说明除非表达的言论“意图激起即将发生的暴力”、“有可能会引起这样的暴力”或“在该表达与该暴力的发生或该暴力发生的可能性之间存在着某种直接且紧迫的联系”,否则不应以“国家安全”受到威胁而压制言论。事实证明,自刘晓波十二月八日被带走至今,仍没有因为《零八宪章》或他的文章而引起甚么暴乱,相反《零八宪章》和刘晓波的支持者只是不断以各种和平、以近乎绝望的方式呼籲各界营救这位文弱书生。

刘晓波虽被重判,但当他与太太刘霞听见判刑结果时,态度非常平和,刘晓波不服定罪与判刑,并于十二月廿九日提出上诉,但没有听到他或刘霞有半点怨言,反观判刑之后,中国外交部的回应却令人感到有如洪水猛兽,其以嚣张跋扈的态度回应国际社会对释放刘晓波的要求,还张大嗓子说中国是法治国家,惯性的批评别国不要侵犯中国的内政与司法判决。

中国政府重判刘晓波,引来香港及国际广大关注。刘晓波因言获罪,感动了很多香港年青人,有人甚至曾经发动到深圳罗湖口岸“投案”,要与刘晓波“共同承担责任”,立法会亦将於一月十三日辩论“释放刘晓波”的议案。

无可否认,中国在经济意义上已成为一个大国,但以“文字狱”来继续打压民间提出改革的声音,显示这样的国力,我们觉得很光采吗?难道我们只想要一个以金钱与经济发展压倒一切的国家?没有独立思想、没有改善言论自由的空间,相信只会引发更多对政府的不满、制造更多不稳定的因素。

▲旅居美国的时政评论家李大立发表文章《一阔脸就变,所砍头渐多——评北京重判刘晓波》

现在中国最迫切的问题,是实行民主;有了民主,一切问题都可迎刃而解。……我们认为欲实行宪政,必须先实行宪政的先决条件。最重要的先决条件有三个:一是保障人民的民主自由;二是开放党禁;三是实行地方自治。人民的自由和权利很多,但目前全国人民最迫切需要的自由,是人身居住的自由,是集会结社的自由,是言论出版的自由。人民的住宅随时可受非法搜查,人民的身体随时可被非法逮捕,被秘密刑讯……,人民集会结社的自由被禁止,人民的言论出版受着极端的限制和检查,这如何能保障人民有讨论宪政发表主张的自由呢?孙中山先生曾说过:“现在中国号称民国,要名符其实,必要这个国家真是以人民为主, 要人民都能够讲话的,确是有发言权。这个情形,才是真民国。如果不然,就是假民国”(孙中山:《国民会议足以解决中国内乱》)。

目前推行民主政治,主要关键在於结束一党治国。……因为此问题一日不解决,则国事势必包揽於一党之手;才智之士,无从引进;良好建议,不能实行。因而所谓民主,无论搬出何种花样,祗是空有其名而已。

通讯与言论自由,乃是民主自由的基本要素。若没有这种自由,则失去说话自由权的个人,必同时失去其他自由,自由既丧失,那就与奴隶无异,不能算是国民。 一个国家,如果其所统治的人民没有起码的说话自由,则其统治必属独裁。而以现时术语称之,则为法西斯的专制,断乎不能是民主。所以争取言论和通讯的自由正就是争取民主的先着。

澳洲雪梨(即澳大利亚首都悉尼市——编者注)的报纸,因为政治新闻被检扣和出版发行被干涉,引起轩然大波。事实的详情虽然还不知道,可是我们从那些报纸抗争的强烈、以及市民拥护报馆、列队游行,高呼“我们需要言论自由”、“民主政治必须长存”的口号看来,可以看到澳洲的人民拥护民主要求言论自由的强烈,也可以看到压制言论,是要遭到人民的反对的。

雪梨市民所喊出来的两个口号,正是相连一贯的两件事:有民主就有言论自由,没有言论自由就不是民主。我们拿英国来作例,英国是一个民主国,所以英国即使在战时,对言论的自由也是尊重不渝:报纸送检是出於自动,而且祗限有关国防的稿件;刊载了有害国防的消息,至多也不过事后由政府提出公诉,没有其他任何直接干涉言论的行为。——这些事实,是一民主国对言论态度的标本。就拿现在发生纠纷的澳洲来说,报纸和人民也还有对言论限制作抗争的权利,可见民主和言论自由,实在是分不开的。我们应当把民主国先进的好例,作为我们实现民主的榜样。

愚民政策虽然造成了沙漠,却绝难征服民心。

以上几段没有加引号的话别以为是笔者批评中共扼杀言论自由,重判刘晓波,其实不然,他们是六十多年前中共《新华日报》《解放日报》批评国民党的社论和新闻报道,分别是:1944年3月12日周恩来「在延安各界纪念孙中山先生逝世十九周年大会演说词」、1941年10月28日「结束一党治国才有民主可言」、1945年3月31日「民主还是独裁就看有无言论自由」、1944年4月19日「言论自由与民主」、《解放日报》1942年4月23日社论。现在一字不改地套在当年批评别人的中共头上,六十年了,还这样合身,不可说不是历史巨大的讽刺:一个政党六十多年前如此大义凛然理直气壮地批评别人,今天自己却有过之而无不及,是完全忘记了自己六十多年前所说过的话吗?笔者相信不是,而是心中有鬼!笑蜀先生《历史的先声——半世纪前的庄严承诺》一出版,就被中共封杀销毁。明明是半世纪前自己说过的话,发过的誓,白纸黑字,无可否认;半个世纪后,却生怕人家知道,销屍灭迹。如果矢志不渝贯彻到底,应该大事庆祝才是,为何反要鬼鬼祟祟遮遮掩掩,怕什么呢?

原来随着当年的在野党变成今天的执政党,当年的批评者已经变成今天的被批评者,今天的共产党比当年的国民党还远不如,让我们粗略地比较一下:

当年国民党虽然也曾经独裁专制,但至少公布了实现民主宪政的路线图:军政、训政、宪政,和时间表:军政五年、训政六年(共产党执政六十年了,民主宪政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在哪里?)。后因爆发抗日战争被迫中断,但抗战胜利后的1946年1月即在重庆召开政协会议,2月,国民政府即正式任命国民党,共产党,民盟,青年党代表共35人组成宪草审议委员会,其中国民党代表8人,共产党代表7人。(共产党让出2名额讨好民盟,夺权后中共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会请国民党参加吗?会与其他党派人数对等吗?)。根据周恩来的意见,张君劢负责执笔起草新宪法。张在起草期间多次私下与中共单独接触,与中共达成一致后再提交审议会。(共产党会交由各党各派联合起草宪法,并首先徵求其他党派的同意吗?)会议决定当年召开「制宪国大」,决定新增国大代表国民党230人、共产党200人、共产党盟友民盟100人(后经中共要求,国共两党各让出10名额给民望,中共拉拢讨好民盟,显而易见,1957年反右斗争中却一脚将其踢下床去,怪不得其领导人物章罗说毛泽东是个政治流氓),各派代表均由各党各派自行选举委派(中共的人大和政协代表也可以由各党各派自行选举,而不是由中共指定吗?共产党的人大会公平分配名额给其他党派吗?)中共为保否决权,要求在国民政府改组后佔三分之一即14/40名额,国民党同意给中共13个名额,协商不成后,共产党要求10人,盟友民盟4人(共产党再次拉拢民盟,中共建政后对其他党派会如此大方吗?)。历时22天的政协会议,签订了 《关於政府组织问题的协议》、《和平建国纲领》、《关於国民大会的协议》、《关於宪章问题的协议》、《关於军事问题的协议》(共产党执政后会和别的党派签订任何协议吗?)这次会议制定的宪法,胡适先生说「这部中华民国宪法比美国宪法还要民主」。中共篡政六十年了,共颁佈过四部宪法,另外作了六次修改,居然将国家宪法变成政党章程,把什么「接班人」、什么「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等等政治口号写入宪法(即使在字面上比较,共产党有哪一部宪法比得上1946年的宪法?) 1946年「制宪国大」选举办法规定:凡年满20岁之国民有选举权,年满25岁有被选举权。1947年11月全国举行国大代表选举。1948年 3月「行宪国大」召开。总统、副总统选举由代表自由组合一百人连署提名候选人。蒋介石以一次选举所得2430票当选中华民国总统(当日出席会议人数2765人);副总统选举出现6人公开竞选状态,会内会外,舆情起伏,竞争激烈,历选四次,最后由李宗仁当选(共产党的任何「选举」比得上人家的真选举吗?)由是,虽然行宪后的国民政府仍由中国国民党执政,但是,中国国民党已经是经过民选的执政党,已不具有原来一党训政的意义(共产党什么时候经过真正的普选被授权执政?) 1950年10月,败退台湾后面临严峻的战争形势,国民政府仍然大力推行地方自治,其突出代表作就是由花莲县带头全台湾县政府民主选举(留美学生杨仲鲸当选为第一任花莲县长)。1996年最终实现全民普选总统和各级政府,实现了孙中山先生民主宪政的理想(共产党在没有战争威胁的和平环境下当政六十年,连乡镇选举都未能实行)。

共产党当政六十年了,什么时候实现过真正的全民普选?他的所谓「人大」被民众讥笑为「橡皮图章」、「政协」被讥笑为「政治花瓶」,名义上一切属於人民,实际上人民一无所有,所有的权力财富全部掌握在「党」的手上。1944年周恩来在延安「纪念孙中山大会」上说:「国民党执政已经十八年了,至今还没实行民主。这不能不说是国家最大的损失。」请问今天共产党执政六十年了,实现民主了吗?连最基层的农村乡镇普选都办不到,请问这是国家的什么损失?

共产党批评国民党说他扼杀言论自由,可是人家到底还有民营报纸,还容许共产党的喉舌《新华日报》《解放日报》公开批评政府,公开发行,共产党统治六十年容许过一份半份民营报纸吗?容许过一句半句批评共产党的言论吗?57年党主席毛泽东亲自号召全国人民「给党提意见,帮助党整风」,「言者无罪,知无不言」,一转眼却把提意见的人打成右派,残害终身,还恬不知耻地宣称这是「阳谋」,完全置一个执政大党的诚信於不顾,有这样不要脸的政党和领袖吗?不是政治流氓是什么?如今,温和理性如刘晓波祗是善意建言,《零八宪章》所说的全是共产党自己六十年前说过的话,却被蛮横无理判重刑。两相对照,应了储安平先生六十年前的预见:「我们现在争取自由,在国民党统治下,这个‘自由’还是一个‘多’‘少’的问题,假如共产党执政了,这个‘自由’就变成了一个‘有’‘无’的问题了。」中华民族真是多灾多难,中国人真是可悲啊!竟然会出一个如此野蛮满顸的政党,一个如此无知狂妄的领袖。一百年前辛亥革命成功,孙中山先生力图把西方的民主宪政引入中国,可惜心有余力不足,不敌强大的封建军阀;蒋介石先生继承孙先生的遗志,排除万难,六十多年前的1946年刚刚出现了中华民族第一次现实的民主宪政曙光,制定了比美国更民主的宪法,却被蛮横的共产党武力破坏,至今中国人争民主足足一百多年了,除了在台湾实现了、香港半实现了之外,中国大陆仍然遥遥无期,归根到底就是中共完全忘记了自己在野时的庄严承诺,一旦坐上龙廷,就变了脸,应了鲁迅的诗「一阔脸就变,所砍头渐多。」

共产党忘记了六十年前对民主自由的庄严承诺,不足为奇,因为他们视「天下」是打下来的,理所当然要「坐天下」(王震不是说:谁要共产党的天下,拿两千万人头来换!)毫无孙中山先生「天下为公」的理念,「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酣睡」。他们忘记了,人民可不能忘记,六十多年前大家能向国民党要民主,难道今天就不能向共产党要民主?!

▲居住在北京的评论家吴庸发表文章:驳《刘晓波一审判决书》

刘晓波案经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于2009年12月25日作出一审判决,以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这一判决所据事实牵强附会,所依法理为专制信条,实际上,这是秉承上峰意旨而匆忙判决的一大错案、冤案。

判决书列举刘晓波所写6篇文章,企图以此证实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刘晓波在审讯时强调,他的文章对与错,都是现行宪法赋予他的言论自由的权利,他使用这一权利是合法的。对此,判决书指出:刘晓波的行为“已超出言论自由的范畴,构成犯罪。”这表明,当今的政权为“言论自由”划定了允许与否的权界,超出这一权界,言及政权不爱听、不许谈的言论,一律不许“自由”,且以惩办为后盾。何其荒唐的逻辑!这样曲解“言论自由”,岂不是招认“本政权只纳顺耳之声,禁止逆反之言”的专制之规吗?

判决书列举刘晓波的6篇时政评论是从刘迄今发表的约700篇文章中选出的,应是证据确凿,无可抵赖的样品。然而,仔细品读原文,不免令人惊讶:刘在这些文章中表述的都是对形势的客观描述,是对客体的价值判断,当然,客观描述与价值判断会因人而异,这正是意识形态多元的表现,是当代文明的必然要求。难道应该堵塞这种追求而固守一言堂和文化专制主义吗?不仅“固守”而已,还要对思维的活跃予以钳制,予以打压,动用专政力量予以惩罚,这不是向公众坦露中共政权厉行暴政的嘴脸吗?

判决是主观的,武断的,罪名是强加的。只要将判决书所指罪证与这几篇文章的内容相对照,就不难看出判决的强辞夺理与蛮横霸道。下面逐一过滤这几篇文章,以揭示判决刘晓波有罪的胡拉硬扯,以证实“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虚妄无据。

(1)判决书认为刘晓波的罪证之一是,他说:“自从中共掌权以来,中共历代独裁者最在乎的是手中的权力,而最不在乎的就是人的生命。”这句话出自刘所写《对黑窑童奴案的继续追问》。山西的黑窑奴工事件揭发后,中原震荡,上下惊骇。号称“社会主义”的国家竟然存在奴隶制,长期无人理会,无人过问,这个问题不值得深思吗?刘晓波为此提出5个问题与读者探讨:1)为什么官方解救童奴的效率如此低下?2)中国的官员为什么如此冷血和厚脸皮?3)为什么时间如此之长、规模如此之大的黑窑奴工至今才被大面积曝光?4)中国的黑色经济、压榨和虐待民工、大量使用童工和拐卖儿童问题由来已久,惊人的大案也时有所闻,为什么至今没有得到有效的治理和遏制?5)自从胡温上台以来,为什么屡屡发生本该被消除在萌芽中的公共灾难演化为震惊海内外的重大公共危机?在5问基础上,他试图寻找问题的根源:“总之,独裁权力是冰冷的,眼睛只盯着乌纱帽的大小官员,不可能是温暖的。自从中共掌权以来,中共历代独裁者最在乎的是手中的权力,而最不在乎的就是人的生命。如果没有制度性变革,黑砖窑式的罪恶,非但不能连根拔掉,甚至连枝叶也掉不了几片。”他所说官员珍视自身权力、漠视人的生命安全,是以中共执政的史实为依据的,是无可否认的。他希望从“制度性变革”着手扭转非人性的现实,其实就是呼吁政治改革,是既合理又合法的建议。从这段关于权力与人的生命的论断中,根本找不到刘晓波是在“诽谤”的依据。

(2)判决书认为刘晓波的罪证之二是,他说:“中共独裁政权提倡的官方爱国主义,是‘以党代国’体制的谬论,爱国的实质是要求人民爱独裁政权、爱独裁党、爱独裁者,是盗用爱国主义之名而行祸国殃民之实。”这句话出自刘所写《中共的独裁爱国主义》。此文揭穿中共当局灌输爱国主义信念时,把国与党粘在一起,鼓吹“离开了中共政权中国就将大乱甚至崩溃”。刘晓波指出,把“党”和“国”混同是错误的,“中共政权,不等于中国,更不能代表中国文化”,不应以爱国之名偷运爱党的私货。所谓“亡党必然亡国”是一则悖论。“亡党,只意味着某一执政党政权的坍塌,而并不意味着中国的崩溃和中华民族的沉沦。”至于中共执掌的政权,刘晓波率直指出,是以暴力和谎言来维持的,这样的政权要求人民爱国的实质是“爱独裁政权、爱独裁党、爱独裁者”,而中共掌权者自己却不爱自己的祖国,在权力所及时,他们向苏联秘密出让我国东北权益和秘密出让新疆的稀有矿产采掘权,秘密向缅甸出让大块领土,听任我国南海领域诸岛礁被邻国蚕食,甚至以立法形式秘密承认历史上俄国与苏联侵占我北方数十万平方公里领土合法化,说他们“盗用爱国主义之名而行祸国殃民之实”是千真万确的事实。这篇文章揭穿中共当局鼓吹爱国必须爱党的荒谬,显示中共领袖宣扬爱国高调却放肆出卖祖国利益的实质,绝然找不到刘晓波是在“诽谤”的丝毫痕迹。

(3)判决书认为刘晓波的罪证之三是,他说:“中共的这一切手段,都是独裁者维持最后统治的权宜之计,根本无法长久地支撑这座已经出现无数裂痕的独裁大厦。”这句话出自刘所写《多面的中共独裁》。此文揭示后毛时代中共政权统治的特点:独裁依旧却不狂热,呈现“模糊多面的特征”,刘称之为“灰色统治方式”。他指出:尽管这个政权仍然要求被统治者效忠,但标准已降至“只要求人们的犬儒态度:违心地拥护它赞美它”;对异见政治力量,既有跟踪窃听监狱,也有利益收买要挟,既有硬性手段,也有人情感化;对既得利益阶层,既有保护纵容,也有防范控制,既有不断强化的法律法规限制,也有法律的模糊和执法的任意;对整体宣传基调,既有硬性主旋律,也有软性大众文化,既是强制性遗忘,也是娱乐化忘却。刘晓波对这种“灰色统治方式”的描述,使人们看到这个政权统治力量的衰落,它在日暮途穷地挣扎。“中共的这一切手段,都是独裁者维持最后统治的权宜之计,根本无法长久地支撑这座已经出现无数裂痕的独裁大厦。”作者的这一判断可以给人多方面启示,愿意接受与否都可悉听尊便,但是,认为这一判断是“诽谤”,就远离了文章的实际内容,属于妄加之罪。

(4)判决书认为刘晓波煽动“通过改变社会来改变政权”是一大罪状。这一指控源于刘晓波的文章《通过改变社会来改变政权》。此文宣布了刘对社会转型的总体主张,申诉了他对政治体制改革的总体设想。民间对社会转型、对政治改革的宏观设计,大致可分激进与温和两派,刘晓波是典型的温和派。他认为,“相对于中共政权的强势而言,民间社会仍然处于弱势”,“道义在民间而权力在官府”的格局虽然逐渐形成,但是,民间社会还无法聚集起足以抗衡官权的政治力量。“所以,中国向现代自由社会的转型过程,必然是渐进的曲折的,时间的漫长也可能超出最保守的估计。”他由此提出自下而上推动社会转型的渐进的亦即改良的原则:“不必追求夺取政权的目标”,只需要“通过改变民间的生存方式――愚昧而懦弱的、甘于奴役的生活方式――来致力于独立公民社会的扩张,首先致力于在官权控制薄弱之处扩展民间社会的空间和资源,其次用不间断的非暴力反抗来压缩官权控制的社会空间,再次通过民间代价的累计来加大独裁官权的统治成本,形成民权进一分、官权缩一分的渐进格局。”这样,“追求自由民主的民间力量,不追求通过激进的政权改变来重建整个社会,而是通过渐进的社会改变来逼出政权的改变,即依靠不断成长的公民社会来改造合法性不足的政权。”刘晓波的这些构思,表达了推动社会进步的善良愿望,成为我国政治改革学术文苑中的一枝奇葩。然而,这种学术性的探讨竟然被当前政权所敌视而不允许存在,连这种渐进的、逐步改善社会状况的学术主张也不为当前政权所允许,竟然以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名义,对学术探讨者施以重刑惩罚。看来,这个政权已毫无理性可言,掌权者已处于疯狂状态。它以这样的倒行逆施告诉我们,中共当权派是今日中国最保守、最封闭、最顽固、最反动的社会势力。

(5)判决书还认为刘晓波煽动“自由中国的出现,与其寄希望于统治者的‘新政’,远不如寄希望于民间‘新力量’的不断扩张”,也是一大罪状。这句话出自刘的文章《难道中国人只配接受“党主民主”》。此文主旨在于批评社会上的“奴性文化”,期待救世主拨乱反正的“民族惰性”。“国人一次次地把自上而下的政治改革希望,寄托于新上任的执政者,但是每一次皆以失望告终;荒谬的是,一次次失望,仍然没有灭绝人们对中共主动改革的近乎绝望的希望。”为什么会有这种执著的期待呢?因为脑子里有个不易的认识:“没有了中共或中共下台,谁能代替它有效地统治中国?”“所以,等待恩赐的幸福就是平民百姓的唯一选择。”这种“奴性文化”之所以要不得,这种“民族惰性”之所以有害,是由于这些被目为救世主的明君贤主,“他们的所有决策和言说的最终目的只有一个――保住绝对权力。”这种权力所在的制度“恰恰是不把人当人来对待的秩序”,因而也就不会把幸福持久地恩赐给大众。作者提出,民众应该奋起“自我作主”,通过必要的程序实行人民当家作主。这是一个针对性很强的、目标非常明确的呼吁。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刘晓波才提出:“自由中国的出现,与其寄希望于统治者的‘新政’,远不如寄希望于民间‘新力量’的不断扩张,民间尊严在观念上和法律上得以确立之日,就是国人的人权得到制度性保障之时。”这是一篇讨论确立民权的文章,民权当立是社会转型的必然要求,是政治改革的必然归宿。但是,它到了中共当权派手中却成了大逆不道的罪证,成了刘晓波“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依据。在这些权势者心目中,国人只能接受“党主”统治,只能在“党主”面前三跪九叩,谁主张国人应站立起来走上“自我作主”之路,谁就是这些权势者的仇敌,就要以暴力专政予以惩罚。这样,权势者坚持推行共产党独裁的面目也就一清二楚,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了。

(6)判决书列举的“煽动性文章”,还有一篇《独裁崛起对世界民主化的负面效应》,但是,判决文本没有给这篇分析“中国崛起”的文章强加什么罪证。检察官和审判官在醉眼矇眬中疏忽了,还是敷衍了事甩掉了,就不得而知了。

至于判决书所举刘晓波与他人撰写《零八宪章》,“提出‘取消一党垄断执政特权’、‘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等多项煽动性主张”,并征集多人签名同意,则是刘的主要罪状。此次抓捕刘晓波并诉诸刑事审判,主要是针对《零八宪章》的拟定并广泛征求签署活动而采取的措施,其他6篇文章不过是附带一扫,起陪衬作用。《零八宪章》的基本理念和基本要求的确使当权者如坐针毡。他们最害怕的是宪章要求“取消一党垄断执政特权”,即废除中共命脉所系的一党专制制度,中共所以威势赫赫全赖这项特权支持,没有它则党的整个制度将一命呜呼。他们还害怕宪章要求“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这本是一句远景设想,需要首先实现“民主宪政”,然后才能在这个民主架构内讨论“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的可行性。即使如此,当权者也寝食难安。西藏和新疆两地的民族正义要求及中共掌权者在两地欠下的血债,使他们一听“中华联邦共和国”7个字就失魂落魄。因此,他们要极力反对这种所谓“煽动性”。在他们看来,比这种文字表述更可怕的是,居然不费吹灰之力,首次就有303人勇敢签署同意宪章理念和要求,势不可当。试想,当权者连学生组织个读书会都要将主要当事者逮捕判刑,何况这种群众性签署活动的潜在力量有多大,他们估摸不透,只能下令禁止。逮捕刘晓波并施重刑就是为了警示众人赶快止步。当权者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出此决绝之策,实属利令智昏之举,他们已经发昏得不辨东西南北了,当然也就昏到不会顾及欠债是要偿还的这个世间规律。

不过,当权者不要以为有了一审判决,形势已经笃定,可以放心睡觉了。这里有个漏洞警告他们不要高兴得太早了――判决书明显违反现行宪法关于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明确规定,违反现行宪法关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规定,违反现行宪法关于“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的规定,违反现行宪法关于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活动的自由的规定。对刘晓波的这项判决是严重违宪的,应当申请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予以审议并作撤销判决的决定。

2009年12月2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刘晓波的重刑判决,是中共当局在政治舞台上的一次丑角表演,他们将以丑角的姿态留在历史的册页中。

▲专栏作家潘小涛发表文章《刘晓波最大罪名并非颠覆国家》

刘晓波被北京当局指控颠覆国家政权,判囚11年。不过,观乎判决书全文,笔者实在不明白,刘晓波仅写了6篇“问题文章”,其中300多字抨击中共的独裁、残酷,要求社会变革,并起草《零八宪章》及发起联署行动,推动还政於民的改革,这样就换来11年刑期!

“颠覆”者,颠坠覆败、灭亡,或推翻摧毁之意。可见国家之颠覆,实乃政权之更迭,必须有所行动,曰暴力曰选举,而一介书生的几篇文章,又岂能倾社稷、灭政权呢?刘晓波之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不副实,乃当代文字狱之典型。

中国历史上的文字狱多不胜数,至满清“康乾盛世”,更达到空前绝后的高峰。当时的文人学士动辄得咎:翰林徐骏在诗中着有“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被雍正认为诬指清帝不识字,被处以极刑;江西考官查嗣庭引用《诗经》“邦畿千里,维民所止”的“维民所止”作试题,原欲歌颂京畿附近皆成百姓乐土,却被告密为诅咒雍正,因为“维止”即“雍正”去头也,查嗣庭死於牢狱。

比诸前朝,康乾年间的文字狱有以下特点。

其一,数量多:仅乾隆年间的文字狱已有130余宗,倍于前朝历代总和。

其二,株连广:每宗文字狱皆牵连甚广,少者逾十,多者数百;浙江富户庄延鑨自资修撰明史,直写努尔哈赤名字,斥降清的明将尚可喜为“尚贼”,被革职贪官告发,庄氏全族,以及写序、校对、买书卖书、刻字印刷、当地官吏共70多人被杀,数百人充军边疆。

其三,罪重刑酷:主犯或凌迟、杖毙、绞杀,死者戮屍、枭首;雍正最痛恨的大将年羮尧,其幕僚汪曾琪曾写“皇帝挥毫不值钱”等诗句,雍正诬指他“悖谬狂乱”而斩其首,并悬挂在北京菜市口10年之久。

如此残酷的文字狱,彻底打断了中国知识分子脊梁,令他们沦为被阉割、不敢思想,也不懂思想的奴才。在严厉的思想禁锢下,反清意识被扼杀,异己也被剷除,威胁政权的不安因素完全消灭,万马齐瘖的政治高压环境,却没妨碍清朝进入“康乾盛世”。不过,中国人的创造力日渐枯竭,缺了异议异己,清廷上下自我陶醉於世界第一强国的美梦,终於百年之后,满清帝国这栋巨厦颓然倾覆。

最大罪或是揭露当权者的虚伪

历史惊人地相似,“康乾盛世”今日又似重现人间,文字狱的规模及遗祸更千倍於当年,数百万知识分子和良知未泯的中共干部,先在反右运动中受批,复于“文革”遭祸,至此文人节气已荡然无存,变成彻底的犬儒。

刘晓波先生只是不甘自我作贱,要挺起他那被打伤的腰板,撰文狠批当今文字狱的土壤——一党独裁和专制的制度,并发起《零八宪章》的宪政民主运动,要求政府尊重他自己订立的宪法,也就是与公民的一份社会契约,建造一个自由说话、没有文字狱的宪政国度。或许,他最大的罪名,并非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而是揭露了当权者的虚伪和色厉内荏,同时揭示了今天的盛世,跟三四百年前文字狱时代,何其谁相似!

▲旅居美国的学者杨建利博士发表文章:《零八宪章》与公共政治话语体系

任何社会化人群都避免不了政治生活,因为社会化人群必然面临着公共事务,需要处理公共事务。然而参与政治生活的人们,需要在共同的政治生活中进行公开交流和对话,因此需要拥有某种公共政治话语体系以使得这种交流和对话成为可能。一个被普遍自然使用的公共政治话语体系,蕴含了人群处理公共事务的原则或者潜规则,话语内容和方式甚至规划了这个人群的政治行为、伦理和道德。话语还具有这样的性质,即使有时这个话语体系中的某些语言表面的意思与其在实际政治生活中所蕴含的意思很不相同,但是不需要任何翻译,这个人群的成员也基本都能明白其中的“奥秘”。一个部落、一个宗教团体、甚至一个黑社会都有自己的公共政治话语体系,一个国家——人类迄今为止所拥有的最重要的自足政治单元——更是如此。

然而,在一个拥有公共政治话语体系的国家里,它的不同成员、不同阶层之间并不见得可以在这个话语体系里进行平等真实的交流,这个话语体系所蕴含的处理公共事务的原则也不见得会成为这个国家合理的公正的公共政治生活的依据,甚至还会发生着这样的状况,一个国家的公共政治话语体系成为当权者进行政治迫害和经济剥削的帮手,公共政治话语体系的虚假性甚至会成为社会整体道德堕落的催化剂和遮羞布。在当今中国,一方面,当局所修修补补的公共政治话语体系继续作为警察国家的捉襟见肘的制服,为政治迫害、经济掠夺提供官衣,给道德堕落充当遮羞布,另一方面,官方极力维护的公共政治话语体系除了上述功能以外,已别无用处。事实上,目前中国根本不存在一个公共政治话语体系可供人们进行交流,更不用说进行平等的交流、充分的交流、真实的交流了。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中国的一国之内有好几个“中国”,同一国度里,语言不能自足,不同的“中国”之间不能对话。

在波兰共产党一党专政时期,身处政治上支离破碎的波兰,著名异议知识分子米奇尼克经常讲这样一句话“我们只有一个波兰”。他讲这句话首先是要揭示当时的波兰就像现在的中国一样不存在公共政治话语体系的事实,更重要的是要强调:假如波兰的各个阶层、各个政治派别之间不能在公共政治生活中进行有效对话,假如公共政治话语体系不能构建起来的话,那么波兰将永无前途。他和志同道合的朋友们开展公民运动,创办“非法的”公民论坛,用米奇尼克自己的话说,他们就是要用正当的言语和行动去建立一个“公共语言”来帮助人们“生活在一个共同的波兰。”

同样,我们只有一个中国。被虚假暴戾堕落的政治撕裂的中国各组成部分藕断丝连,“不同的中国”之间迟早要在公共政治生活中进行对话和交流,不然中国将会继续在虚假暴戾堕落中恶性循环。然而,对话和交流必须是平等真实和有效的,暴力强加的旧话语体系以及以暴力试图构建的新话语体系都不能实现平等真实有效的对话和交流,都不能把中国从恶性循环中一步一步解救出来。当下严酷的事实是,中国不仅处于集体失忆中,而且还处于集体失语中,《零八宪章》正是一次在中国构建可以进行公开、平等、真实、有效对话和交流的公共政治话语体系、以帮助人们“生活在一个共同的中国”的伟大尝试。

事实上,任何一个异议活动、任何一次公民抗争行动、任何一段自由的言说、任何一项对专制权威的批评、任何以基本权利为核心的进步尝试,换句话说,任何一项民主运动的基本内容,都是逐步构建一个可以进行公开平等有效真实交流的公共政治话语体系的努力,都起到了把自由、民主、人权、法治、平等、公正??????等基本词汇逐渐铸造在人们的话语中的功效。《零八宪章》是对中共统治中国以来所有相关努力的一次总结,是一次初级综合性构建的举动,因此可以说:《零八宪章》是在中国全面构建可以进行公开平等有效真实交流的公共政治话语体系的开始。

当然,从集体失语到在公共政治生活中自由言说、平等有效真实的交流,这个过程是异常艰难的,不是一纸宪章可以完成的再生过程,它将是集体“立功、立言、立德”的伟业,很多个人可能为此做出巨大牺牲。为了尽可能地降低这个过程的社会成本,我们有必要基于古今中外的经验和教训,对我们所需要的公共话语体系应该具有的基本性质做一个理性的梳理。虽然这种梳理不能像设计一个科学系统那样严密,但是类似的基本的逻辑是不能违背的。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人们在政治生活中可以进行公开平等有效真实对话和交流的话语体系应该起码具备如下性质:

公共性

我们需要的公共政治话语体系必须具有公共性,也就是说它不能是一个黑社会的私家黑话,不能是一个信仰团体的宗教语言,它必须是整个社会都能理解和使用,同时是可以在处理超越所有特殊类别群体(文化、经济、氏族、宗教等)的公共事务中使用的公共话语体系。

公共性是公开有效交流的前提。

自洽性

我们需要的公共政治话语体系中的言语之间不能有根本的冲突和逻辑矛盾,不能出现类似于中共在中国建政后所制造的政治话语中的那些矛盾,比如说,中共党章誓言消灭私有制,但是序言里宣称坚持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宪法却规定了保护私有财产的条款。在一个不自洽的逻辑系统中,任何命题都可能是正确的。同样,在一个不自洽的公共政治话语体系中,当权者犯下了完全相反的错误和罪行——从剥夺所有私有财产到成为最大的私有财产拥有者,而它在做所有这些的事情的时候都被其政治话语言说为是“正确的”。

自洽性是真实交流的前提。

3、自然接受性

一个人们可以进行平等交流的公共政治话语体系不能是任何一个政治力量用政治强力甚至暴力强加的,而应该是在社会成员之间、各阶层之间的互动中自然形成、被社会自然接受的。它是自由人的话语体系,它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人的话语体系。中共把自己的话语体系强加给整个社会,把每个人变成没有独立人格没有独立思想的政治人。对此,我们可以做一个相近类比,以看清这种危害:假如一个黑社会将自己的话语体系强加给社会,那么黑社会的规则就成为整个社会的规则,黑社会的老大就成为人们口中的人民的领袖,整个社会就不可避免地在虚假暴戾和道德败坏中恶性循环。

自然接受性是自由平等交流的前提。

4、低成本性

我们需要的公共政治话语体系要使得人们在政治生活中的交流成本尽可能小,为此,它的的语言不能像“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一样需要翻译,它的语言也不能蕴含着潜规则。高成本的交流使有效真实交流成为不可能。经济学里有一个概念叫做交易成本,说的是人们在进行交易中所付的与交易内容本身不直接有关的成本。比如说,由于人们互相不信任,在许多交易中需要签约和监督执行,而且还要为违约准备惩罚机制,所有这些付出都成为交易成本的构成部分。交易成本常常是社会经济效率最大化的障碍。而我们中国人由于不能真实交流整个社会所付出的代价是无法计算的,无可疑问,它是个体和社会潜能不能正常发挥的重要阻碍之一。

5、动态自证性

我们需要的公共话语体系必须具有动态自证性,也就是说人们在公共政治生活中的合法性政治行为尤其是政府执政的合法性应该可以通过这个话语体系的语言和语法进行叙述证明推理出来,而且这种叙述推理证明过程不应是一次性的、静态的,而应该是连续性动态的。比如说,“无产阶级革命”、“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这一套语言对共产党的执政合法性的叙述证明充其量只是一次性的,一旦获得政权,这套政治话语体系就不再具有自证性,就出现了拉基斯的“新阶级”,遇罗克的“出身论”的挑战,于是,共产党的政治话语体系只能装进枪筒里“言说”。

6、角色“面纱”性

我们需要的公共政治话语体系中,不能预先假设任何宗教信仰、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政治学说和党派、任何姓氏家族部落、任何阶级、任何族群的政治角色,不能有国教、政教合一和君权神授,不能有“哲学王”,不能有家天下和党天下,不能有“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不能有“无产阶级的先锋队”,不能有“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借用罗尔斯《正义论》中的词汇,我们可以把这个性质叫做角色“面纱”性。罗尔斯认为参与制定社会规则(宪法、法律、法规等)的人应该不知道自己在这个规则下的角色——比如说制定监狱规则的人不知道自己未来是狱卒还是犯人——未来角色有一层面纱罩着,这样才能最大可能地保证这个规则的公正性。

7、中立性

与角色“面纱”性直接相关的是公共政治话语体系的中立性,中立性是说不仅任何个人和群体没有预设的政治地位,而且我们所需要的公共政治话语体系应该使任何个人和群体为自己信仰和利益进行自由表达、论述和辩护成为可能,使得任何个人和群体挑战任何其他个人和群体——尤其是执政群体——的政治行为的合法性成为可能。角色“面纱”性和中立性是人们可以进行平等对话交流的根本。

8、可发展性

一个可以进行公开平等有效真实交流的公共政治话语体系不仅不是一蹴而就的,而且应该永远处在一个自然发展的过程中。它不是“绝对真理”的话语体系,它也不是“科学社会主义”的话语体系,它必须使逻辑推理对其检验、挑战和修正成为可能,它必须使人类社会的新形势对其挑战、修正和发展成为可能。它必须具有随时对所有理性正义(rational justice)和经验正义(empirical justice)开放并接纳吸收的能力。

9、动态完备性

与可发展性直接有关的是动态完备性。一个逻辑系统的完备性是指这个逻辑系统里的真理都可以由这个系统的基本假设逻辑推导出来。我们当然不是要求这个等级的完备性,不然我们就会走进“绝对真理”的体系中了。这里所讲的一个公共政治话语体系的动态完备性是指社会中的任何公共议题都可以在这个话语体系里进行表达、论证和试图解答,当面对某一议题时,这个话语体系可能一时不够充分,但是它的可发展性使得它进行必要的补足而变得充分成为可能。

10、文明普世性

人类政治文明的血液随着互联网流淌到全球的任何一个肌体细胞,迅速改变着人们的社区甚至国家概念,塑造着人和社会的新的政治性格,构建着人们的普世政治话语体系。一个文明国家的政治语言和另一个文明国家的政治语言必须也是可以进行公开平等有效真实交流的,所以我们所需要的公共政治话语体系必须具有文明普世性,不然我们的话语本身将会使我们自外于文明世界。而这个普世性的根本来源就是人性的共通性。

以上对一个可以进行公开、平等、有效、真实交流的公共政治话语体系应该具有的性质的罗列带有相当理想化的色彩,世界上不可能存在着完全符合这些条件的公共政治话语体系。但是,任何理论的规划都不可避免地带有理想色彩,它不仅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是必要的,因为朝向理想的努力是向上提升的力量,使人类不断完善,我坚信,任何一个国家的公共政治话语体系,如果远离这些理想甚至走向与这些理想相反的方向,它只能将被修正甚至抛弃。

专制体制的瓦解常常首先表现为公共政治话语体系的肢解,起初专制者对此感到恐慌,后来他们发现处于集体失语状态的社会利于专制统治,他们便为此窃喜,因为这和腐败治国的做法一脉相承。在中国, 专制体制的消亡和民主体制的建立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一个构建新的公共政治话语体系的过程,处于集体失语中的我们正面临着这样一个集体使命,而《零八宪章》为此开了新局。虽然,它的内容本身尚有不完备和需要修正补充之处,比如说它缺少中国传统文化中经验正义的语言成分等等,但是,它反映了中国人普遍的政治语言需求,体现了中国社会深层的精神共识,因此,它指向了一个正确的方向。我们只有一个中国,我们终究要在一个生命共同体的中国内一起生活,终究要有一个社会成员自愿参加的共同政治生活,因此,我们迫切需要一个可以公开、平等、有效、真实对话和交流的话语体系,在这方面,《零八宪章》的贡献将载入史册。

▲独立中文笔会理事、秘书长赵达功发表回忆文章《与晓波聊足球》

刘晓波是个球迷,而且是个铁杆球迷。当然我也是球迷,只不过与晓波比起来,我只能算半个球迷,或者也可说是个铜杆球迷。

也不知那年那月那日,也就是前些年吧,怎么我们俩就聊起足球来了,实在想不起来。这六、七年以来,我们彼此之间交谈的话题,足球几乎占了一半。最初,还没有skype,与晓波谈论足球都是电话,而且每次都是他打给我(谁让他比我铁杆呢),后来有了skype,可以语音聊天(其实最早还有MSN语音聊天工具,只不过从来不信任MSN)。

虽然有了skype,聊天倒是容易了很多,不过晓波还是觉得不过瘾。晓波总是埋怨我书房里怎么没有电视机。是的,晓波家里我去过几次,他的电脑就在客厅里,书房也在客厅里,客厅里有电视机。他可以一边看电视球赛,一边与我聊天;而我不同,单独一个书房,没有电视机,看球赛要到客厅里。我们通过skype聊足球时,他可以边看边聊,即时绘声绘色谈论球赛现场情景,而我只能一脸茫然,唯唯诺诺应声他的高谈阔论。

喜爱足球,成为球迷,也许是天性所然。我不知道晓波年轻时是否曾经是球员,一直也没有问过他。不过,我知道我小时候喜欢足球。小时候正好是60年代,兄妹几个,赶上大饥荒,吃饭都是问题。7岁上小学,那是1962年,三年大饥荒使得中华大地饿殍遍野,数千万农民死于饥饿,那时候,树叶、树皮、野菜、草根甚至泥土都成了“粮食”,“大跃进”、“大炼钢铁”、“大食堂”让城里的人也难活下去。1963年以后,可以吃饱了,红薯成了主粮,油水难得见。这时我正是长身体的年龄,虽然经常饥饿难当,但儿童的好动顽皮也让我在学校的操场上蹦蹦跳跳。
我那时没有球鞋,只有布鞋,还是姥姥亲手做的。我经常踢球玩,鞋子前端很容易磨破,经常露着脚趾头。记得我姥姥也不知从哪儿专门找来橡胶皮,缝在鞋子的前端,都是为了我踢球玩。

青年时,曾经组织过单位的足球队,我竟然还是足球领队兼队长。不过,我的球艺太差了,只是因为我在机关,又是团支部书记,所以尽管球艺不怎么样,球队“领导”是当定了,是“权力”决定了我在球队的位置,想起来,那是“外行领导内行”,惭愧!

话题转回来。中国足球实在太臭,足球界也太黑暗,我跟晓波都不谈中国足球,没得谈!中国人不喜欢中国足球,但喜欢欧洲足球和南美足球,尤其是欧洲足球。晓波与我都是夜猫子,都是早上开始睡觉,中午以后起床。欧洲与中国的时差在6——7小时,欧洲足球俱乐部球赛大都在后半夜,有的甚至在早上5点半开赛。我们最喜欢的球队是英超的曼联、切尔西、利物浦、阿森纳,西甲的皇马和巴塞罗那,我是讨厌意大利的球赛,虽然我知道AC米兰、国际米兰、罗马、尤文图斯等都是优秀的强队,但由于多年前披露了意大利踢假球,不知怎么一直反感到现在。至于法甲、德甲,我实在不感兴趣。

豪门皇马和巴塞罗那,细腻的球艺有着南美的风格,有观赏的价值;而英超的曼联等几个队,有欧洲长传冲掉粗旷的豪气,顽强拼搏的气势。也许是大牌球星云集在这些球队中,梅西、小小罗、卡卡、鲁尼、德鲁巴、亨利等都是令人瞩目的球星,现在他们已经替代了曾经风靡一时的齐达内、罗纳尔多、贝克汉姆等大牌明星。

晓波在北京,我在深圳,看球赛晓波不如我。原因是中央五台(体育台)经常转播德甲比赛,而广东和深圳体育台经常转播英超。有时很好笑,我还要转告晓波英超的比赛状况。不过后来也没什么大问题了,晓波可以在网上观赏比赛,不被电视转播所限制了。

足球最初是西方的体育运动。在欧洲,这种运动是第一运动,是群众最喜爱的运动;当然,在美国则不然,美式足球(橄榄球)、垒球、棒球、篮球对观众的吸引力超过足球,南美的足球也是第一运动。

晓波已经入狱一年多了,有关欧洲冠军杯、欧锦赛、英超、西甲的球赛消息,他不能观看现场直播,只能看报纸报道了(据说监狱里可以看报纸)。入狱的高官如陈良宇,居住套房,有电视看,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球迷。有时候想,要是把晓波与陈良宇关在一起就好了,最少有足球看,或许把陈良宇培养成个球迷也有可能。但晓波是政治犯,是“党和国家的敌人”,而陈良宇等高官,虽然也在狱中,但他们本来就是党的人,待遇当然不同。

球赛讲究规则,有观众,有裁判,观众可以是不同球队的球迷,裁判可以更换,球员可以转让跳槽,媒体可以自由报道,球迷可以以掌声、欢呼声表达支持,也可以以嘘声表达不满或反对。这就如同民主社会,多党制(不同球队),司法独立(裁判),行政(足球协会组织),选民(球迷),新闻自由(足球评论员),市场机制(球员转会制度)等等诸多因素形成足球社会。

中国当局对刘晓波的审判,如果用足球比赛来形容,那就是中共既是教练,又是裁判;既是媒体,又是观众(被代表了);既是俱乐部老板,又是球员。总之,中共一切都垄断了,一切都代表了,一切也都“和谐”了。

足球赛就是不同球队之间竞争,如果就一个队自己跟自己比赛,那叫练球,不会有球迷的;国家政体也是如此,如果一个政党想永久执政,那叫一党专制。正如中共一九四六年说过的,“一党独裁,遍地是灾”。

我与晓波都有广泛的体育爱好,除了足球,我们也聊NBA、网球,甚至还聊斯诺克,从来不聊排球、乒乓球,我知道他每个星期天携夫人刘霞与张祖桦、江棋生等好友打羽毛球,但我们之间不聊羽毛球。

晓波入狱一年多了,夜里我总感觉空荡荡的,听不到skyoe“嘟嘟”的呼叫声了,也没有人与我聊聊足球。想念晓波,想与他继续聊足球。十一年啊,我不知道他怎么度过!

▲独立中文笔会候补理事莫之许发表文章:刘晓波与《零八宪章》

12月2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刘晓波先生11年有期徒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在随后披露的判决书中可以看到,尽管法院将《零八宪章》与其他几篇文章一同作为判决依据,以证成“犯罪时间长,主观恶性大”,但从警方的取证时间、方向等等来看,《零八宪章》才是当局最为关心所在:几乎所有证据的提取都是在《 零八宪章》发布后,几乎所有的证人证言也都围绕《零八宪章》而进行。这表明,无论是《零八宪章》正式发布前的拘押,还是发布后长达一年的调查,以及此次的11年重判,无不因《零八宪章》而起。

一、《零八宪章》为何不能为中共所容忍

签名文本的肇始应追溯到1989年呼吁释放魏京生先生,“六四”过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沉寂,签名文本再度出现。近10来年,以互联网为依托,各种签名日益活跃,其敏感程度各不相同,由最为敏感的呼吁平反“六四”,到较为温和的社会性公益性呼吁。在一段时间内,类似呼吁的签名尽管也会遭遇“喝茶”或软禁之类的骚扰或压制,但很少有人因此而获刑。一般认为,签名信这个形式已经相对“脱敏”,即使是组织签名,也相对安全。

就内容而论,《零八宪章》也并不算出格,除了少许表达较有冲击力外,几乎所有条文都可以在大陆公开出版物中找到类似表达。《零八宪章》之温和,甚至遭到了海内外的不少批评,讥之为“公车上书”者有之,甚至怀疑其与中共勾结者也有之,以此也可以反证,仅仅内容本身,《零八宪章》未必具有多大的冲击力。那么,为什么执政者对此大动肝火呢?

在笔者的理解,《零八宪章》之所以不为执政者所容忍,是因为其将各种元素加以组合,这一组合的效果,或者说预期效果,是执政者所不能接受的。具体而言,《零八宪章》将当代中国的社会思潮与社会运动的既有成果相结合,并通过其中活跃人士的一致行为,展现为民间社会走向联合的趋势。正是这一前景,极大地触怒了执政者。

首先,近些年来,通过自由派知识分子的顽强努力,也因市场化、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发展,自由、民主、人权等普世价值越来越多地见之于报章,日益弥漫于互联网,越来越多地为民众所认识和接受,形成了一股强劲而难以忽略的社会思潮。其次,通过各种具体的维权事件、广泛的公益活动和包括签名在内的异议表达,部分知识分子、维权律师、NGO活动者等浮出水面,获得了一 定的公众知名度和影响力。最后,在当代中国的后极权体制下,社会思潮的影响相对间接,而各种活动和人士的作用又相对分散,当它们自为地发展时,执政者并不会感到迫切的威胁,加之官僚体制的天然惰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放松,这可以用于解释此前的签名活动和各种表达不被追究,但是当这些因素结合到了一起,且在一份共同文本中展现出来的时候,执政者看到的就是民间社会走向联合的趋势,当体制内自由知识分子、体制外异议人士、民运活动家、律师、维权人士和NGO活动家在一份体现了当代自由思潮的文本上共同签下自己的名字的时候,执政者对这样的苗头再也不能容忍,而必欲遏止之。

二、对《零八宪章》的打压和对刘晓波的惩罚

《零八宪章》发布前夕,警察拘捕了两位主要组织者刘晓波和张祖桦,可以看作是第一波的打压行动。随即,海内外宪章签署者以发表“我们和刘晓波不可分割”的声明等声援行动对此加以抗议,一时间人们怀疑,由于执政者对《零八宪章》的严厉态度,还将有更严厉的打击措施出台,或许有很多的人将步刘晓波的后尘,然而直到今天,依旧只有刘晓波一个人失去自由,其他的人大多以“喝茶”、谈话的形式加以警告,也有少数体制内知识分子(张博树、范亚峰等)被清除出原单位,而最新的消息表明,即使有宪章签署人试图投案自首( 刘荻、杨立才等),也不被接纳,这表明尽管从刘晓波被重判可以看出执政者的恼怒,但执政者也并不欲扩大打击范围,这又是什么原因呢?

在我看来,目前的选择乃是执政者精心考量后的选择,是执政者受到多重制约的产物,值得认真分析。之所以说是选择,在我看来不外三种可能:一是将组织《零八宪章》签署定性为集团行为,打击面将不止刘晓波先生一人;一是目前这样,将组织《零八宪章》作为罪名,但仅及刘晓波一身;一是干脆不提《零八宪章》,仅仅从刘晓波文章中罗织罪名加以判决。

从遏止民间联合趋势的目的而言,自然打压范围越广、打击力度越大越好,但是这一企图受到了诸多的制约。首先是国际压力的存在:众所周知,执政者将自身的合法性和稳定的基础建立在经济发展之上,而当下的中国经济已然与整个外部世界紧密结合到了一起,广阔的海外市场、庞大的能源和原材料需求以及发展不可或缺的外资和技术,都离不开稳定的国际环境,执政者不能不顾及国际压力,从而必须在打击范围和力度上有所收缩。

其次是法制因素的存在:随着中国经济和社会的日益发展,社会复杂性也日益提高,执政者不能不放弃传统的直接控制手段,而引入法制作为治理工具,尽管这一工具依旧为权力所主宰摆布,但基本的形式和相应的程序仍然限制了执政者的打压选择,对宪章签署者或者是积极参与者的打压势必调用相当的资源,而绝非是没有成本的。

最后是维稳次序的约束:权力主导的中国经济发展不断制造着利益的零和博弈,也因此累积起了日益庞大的利益被剥夺者,失地农民、拆迁户、下岗工人等利益群体持续地为自己的利益而抗争,各路访民更是前赴后继,执政者因此面临更加复杂的维稳态势,而不可能将大部分资源投放到单一的目标之上。因此,回避将组织《零八宪章》定性为集团行为,应该看成是执政者为了保全发展战略的稳定外部环境、为了适应新的法制条件,以及为了顾及复杂的维 稳态势而作出的选择。

然而,如果不将《零八宪章》作为罪名,又起不到遏止的作用,如果仅仅从过往的文章中罗织罪名,则意味着起草和组织《零八宪章》非罪化,这一事实必然会刺激民间围绕《零 八宪章》展开更广泛的联署、更深入的探讨,在一定程度上加速民间走向联合的速度,这又是执政者所不愿意看到的。于是,剩下的选择就只能是以《零八宪章》入罪,而为了达到遏止的效果,在刑期的选择上就不能不从重,较长的刑期旨在对其他人进行吓阻,从而是不可或缺的。因此,重判刘晓波其实透露出来两个信息:一是对于任何可能带来民间联合的努力,执政者仍将持否定的立场和高度的警惕,并不惜采取严厉的手段,这一点没有改变;二是在当前情况下,执政者更关心的是经济发展的持续,以及为此而必须加以维持的稳定外部环境,此外执政者也不得不适应新的法制条件,顾及复杂的维稳态势,在这种新的条件下,对于处在萌芽期的民间联合,执政者尚没有下定彻底铲除的决心,从而在其顽固拒绝民间社会发育的企图和试图维持社会和经济基本态势等考虑之间,就形成了某种矛盾。

三、《零八宪章》和民间社会的未来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执政者对《零八宪章》组织者的打压,可能是《零八宪章》获得目前反响和达到如此规模最大的宣传推动者。在《零八宪章》之前,几乎所有的签名活动都指向特定的议题,签署者也相对单一和封闭。《零八宪章》以对社会思潮的较全面总结突破了此前的单一,但相对而言,首批签署者仍属于较为活跃的人士,具有一定的封闭性。因此,谁也没有料到其能够获得如此广泛的响应,迄今已经获得超过万人的联署,这当中拘捕主要起草人和组织者其实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一方面,如上面所分析的,执政者的打压范围和力度不如预期的大;另一方面,拘捕刘晓波又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人们的道义担当,因此,执政者的行为反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更多的人加入到了《零八宪章》的行列中来。这表明,陷于某种矛盾态势中的执政者并不是万能的。

然而,在笔者看来,重判11年还是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通过这一判决,执政者向国内外释放出清晰的信号,那就是执政者并不准备容忍民间社会走向联合,类似的举动也势必还会遭致其打击;以此为标杆,各地执法机关也势必加强对各类类似企图的打击,因此在短期内,随着刘晓波先生的被重判,民间社会的发育还是不可避免地会遭遇到一定的低潮。

不过,如果我们把眼光放长远一点,则又是另外一番景象。《零八宪章》仅仅是一份文本,尚且处于言论表达范畴,然而其组织者却遭遇了如此重判,这一事实将执政者拒绝民间社会发育的决心大白于天下,将执政者反对普世价值的意图暴露无遗,从而那些原本还指望执政者自我转变的人士就不得不修正其思路,而把目光转向民间的成长,并逐渐加入到民间社会的发育中来。因此尽管重判或许在短期内起到一定的遏止作用,但长远来看,它却扩大了民间社会发育的基础。这一基础再加之执政者本身固有的矛盾使笔者相信,从中长期来看,民间社会发育的前景依旧光明;而以《零八宪章》为纽带,民间社会的整合程度也将越来越高。

▲独立中文笔会会员、八九学生领袖马少方发表文章:《零八宪章》开启的华夏真宪政

2008年12月8日,在刘晓波博士被拘押的同时,《零八宪章》文本及首批签署人名单在互联网上公布。2009年6月23日,刘晓波博士于“六四”20周年纪念日后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2009年12月23日,刘晓波博士的案子被以上述罪名开庭审理,两天后的25日,刘晓波博士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上述罪名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1年,刑期至2020年6月21日。

《零八宪章》全文四千多字,具体列出的条款十九条,我在细读后,将之凝缩成“一个一、两个二、三个三”的简编版如下:一改,财税改革;二体二公,联邦共和国体,分权制衡政体;三法三保三社,立法民主,依法行政,司法独立,权利保障,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和城乡平等,公民教育及转型正义。我的缩编当然是为了使《零八宪章》便于阅读者记忆和传播,毕竟《零八宪章》没有在大陆境内获得正式的大规模的传播,编个简版,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在信息严密控制的环境里,迅速言说,迅速记忆。而要真正理解,则还需要阅读正本,还需要结合中国近百年宪政史,结合我们每个人切身的生存经历来深刻体会。

百年前,晚清政府预备行宪,这成为中国人宪政梦想的正式开端。两年后,辛亥革命爆发,大清皇朝覆灭,国人以为自秦始皇始横行于这片土地上的两千多年中央帝制制度结束了,一个全新的时代要开始了。然而,中华民国的成立,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史实和人们的切身感受都表明,中央帝制规范的社会制度并没有结束,尽管这其间经历了袁氏当国、北洋政府、国民政府和共产中国,但百年前被人们认为已有结论的宪政道路,却仍然如无影的梦想,望不到,更触不到。

《零八宪章》中提出联邦共和国体的构想,不仅是对百年前粗浅的共和国体认知的否定性回答,更是百年来中国政治及社会实践的现实要求。且不说现今的版图内,这片疆土是个多民族构成的实体,就是孙中山先生的国民革命,也提出五族共和构想,中共执政也说是多民族国家。于是,多民族是这个实体的特性之一,此外,还有必须面对的海峡两岸分治的事实。

从百年来的中国历史来看,联邦共和国体若不被定为立宪的前提,共和国体就不过是一种言说而已。什么是共和?共和与中央帝制能够共存吗?本文无法从理论层面详细解说这个大问题,但有一点却是常识性的,即共和国体若不被具体规范并捍卫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力分配与互相制衡制度(即联邦共和制),就会大鱼吃小鱼,而最终放纵中央政府权力的天然扩张性,也就必定会使中央政府将一切权力独揽于一身,使共和国体名存实亡。

这片版图上生存的人,近三千年来,受中央帝制之害,罄竹难书。而西方政治文明中的联邦共和制,各地方政府作为宪政体制中的政治实体,不仅成为制约中央政府权力的有效力量,也同时成为基本人权保障的有效机制,中央与地方政府权力的宪政安排,使得中央和地方都可以成为基本人权保障的强大力量,而不似中央帝制或中央集权制度这般,可以肆意侵犯和践踏人权。特别要说的是:即使在开明专制下,人权的保障也不过是开明专制的恩赐,而不是制度性的根本保障。

分权制衡政体理论,同样不是中央集权政体下的恩赐,而是联邦共和国体下的公权力内部的制度性安排。无论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行政、立法和司法权力都各自独立,互相在宪政框架下于合作中制衡或制衡中合作。不少人认为,这样的政治制度安排,会使政府低效率。事实上,在分权制衡政体内部,行政权的效率追求、立法权的民主追求和司法权的公正追求都是得到制度性保障的,三种公权力之间的互相制衡,不过是制度性地防范公权力的天然扩张本性,从而使得各个具体的公权力只在宪政框架内依法行使。可以说立法民主、依法行政、司法独立,正是对分权制衡政体的高度概括。

公器公用和公职竞选,亦是常识。但若没有宪政制度对公器公用的捍卫,那么,公枪私用、公权私用、损公肥私、假公济私之类的现象,就根本无法有效遏止。中国近三千年的中央集权制度,对此类现象的防范,奠基于个人的忠君思想和道德修养上,前些年还提出什么“以德治国”的荒唐口号,这种既不能从理论上推演也不能从人类历史实践中证明的“治国策略”,无论用“道德”包装,还是用“先进性”言说,恐怕连提出者本身都无法相信,这只要从“党指挥枪”的最高原则下的制度安排中,就可以一目了然。中共中国的军事制度安排,根本不相信人的道德,而恰恰是用一套严格的制度来防范党枪私用的,但绝不防范党枪被党的最高领袖私用。

公职竞选,是民主社会的一种政治制度。这里需要弄清一点,民主社会与民主政治是不一样的,政治民主并不必然地是宪政制度。宪政制度不仅是对人类历史经验中的君主政体、贵族政体、民主政体的综合,且同时是对独裁政体、寡头政体和多数暴政的防范。而政治之外的社会,则常常是政治体制轨范下的人们的日常生活形态,可以民主社会言之,亦可以自由社会言之,其间仍有需要认真思考的地方,本文不述。宪政制度下的公职竞选,既是人类自由民主思想在政权内部人事制度上一种科学安排,亦是普通公民政治参与的一种具体实行。没有公职竞选,就根本没有民主,也当然谈不上宪政。中央帝制传统下的举贤良和科举,都是“才入王家”而终成“阉人”的制度实践,是与中央集权制度配套的一种人事制度。这样的制度下,公职就根本不是公职,而只是皇家职务或党的官员,也根本不可能是人民公仆,甚至严格说来连公务员都算不上,也当然不会有什么“为人民服务”了。这种制度下的官职当选和晋升,必然是唯上是从,唯上是听,是“平庸之恶”的集中发酵和长期恶行。

《零八宪章》重提国体政体问题,是一种历史性反思的成就,是基于百年宪政梦想中的个人生存的苦难事实,而向全体民众喊出的责任。历史之诡异又恰恰在于,正是刘晓波博士的宪政呼吁,希望从根本上解决基本人权的保障,却反而是极权体制再一次通过“以言治罪”的方式,公然向全世界民众展示了极权体制肆意践踏公民权利的丑行。 然而,笔者坚信,以刘晓波博士为代表的《零八宪章》精神所开启的华夏民族的新的宪政思想,不仅与当今世界政治文明的最高成就接轨,也开启了新一轮的中国宪政实践的滚滚洪潮。每一个生活于互联网世界中的公民个体,都会通过中国当局对刘晓波博士的“以言治罪”的审判,认清非宪政制度下的政府权力对基本人权的肆意侵犯和践踏,从而以切身之痛,激发出对公民权利的坚决追求。

尽管中国的新宪政之路还十分漫长,也极为艰辛,甚至如刘晓波博士这样的历史性悲剧还会不断上演,但刘晓波博士的勇气和责任担当所激发出的良知、唤醒的正义,将凝聚并不断强大华夏民族的宪政力量,且从公民教育开始践行公民社会的决然成长,并坚决地推动华夏民族的新宪政之路。

希望于绝望中开启通往宪政的路!

▲资深记者、独立中文笔会会员高瑜发表文章《中共终于又找到对手——刘晓波为何因〈零八宪章〉而重判》

二00九年是邓小平和向他进言者讲的:“杀他二十万,保二十年稳定”的最后一年,因为还有西藏暴动、达赖喇嘛流亡五十周年,“三.一四”西藏事件一周年,“七.五”新疆乌鲁木齐民族骚乱发生,镇压法轮功十周年,中共建政六十周年,就成为中共一个最为敏感的政治年头。这个年头的最后,却是用审理和判决《零八宪章》主要起草人和三百零三人联署的组织者之一刘晓波来结束的。一个个血腥的纪念日加上黑色的年尾可以让全世界看清借助全球化获得极大利益而崛起的是一个什么样的政权?这个自今年始,习惯让老牌发达国家对他仰视和讨好的大国,应该能够让国际社会警惕了,会不会将二十世纪留给人类的法西斯和共产主义两个巨大灾难性的遗产同时带到二十一世纪?

一定会进入历史的圣诞审判

圣诞节的清晨,北京进入近十年最低气温,位于长安街西头的石景山区石景山路十六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附近一公里的马路上都布满警车,数百名警察正在忙于重大公务,就是封锁现场,九点半要对著名作家刘晓波进行宣判。这座法院是六四天安门大屠杀之后,二十年来不断对中国著名的政治犯进行判决的地方,两天前的9点钟,由八辆警车开道,刘晓波被带到这里进行了庭审。刘晓波的妻子刘霞因为七月在刘晓波案的预审问讯的记录上签了字,就成为“证人”,被警察监控在家里,不准前来旁听,允许出庭旁听的只有刘晓波的弟弟和刘霞的弟弟两位亲属。

当天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欧盟国家的十五个驻华使馆代表赶到这里联合要求旁听,一律遭到拒绝。五十多家外国媒体被警察圈在警戒线内一个由铁栏围成的采访区内,相当于也关进了禁区。被拒的美国驻中国使馆官员梅儒瑞(Gregory May)在法院外宣读声明,声明中说:“我们要求中国政府立即释放刘晓波,并且尊重中国人民和平表达政治意见的权利,以及国际认同的基本的自由,包括他们被政府控告时。我们促请所有法律程序,需要本着公平透明的原则,以及保障中国人民的权利。”

北京和全国众多《零八宪章》的签署者都被警察监控在家,阻止他们到法庭前声援刘晓波。记者们为了采访刘晓波的亲属和辩护律师,伫立在寒风中等待庭审结束。十二点半,法庭走出来一名法官面对记者,他眉开眼笑地说:“庭审已结束。刘晓波的亲属和律师已经从后门走了。”记者追问:“何时宣判?”法官不改笑容说:“择期宣判。”其实庭审结束之后,辩护律师就得到正式通知,星期五,也就是西方的圣诞节当天上午九点三十分在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经律师的再次交涉,获得许可,星期五刘晓波妻子刘霞可以作为两名亲属之一,进入法庭旁听宣判。

二十三日结束的庭审,是典型的中国式的践踏程序公正的审判。因为主审法官贾连春在开庭时做出一个令人惊诧的发言时间限制的决定,要求公诉人发言多长时间,辩护人和被告人就发言多长时间。结果公诉人在庭上念了14分钟起诉书,刘晓波和辩护律师(两人加起来)也只能各自发言14分钟,致使刘晓波和他的辩护律师未能充分做无罪辩护,刘晓波自己两次法庭辩护的机会都只允许进行简短的说明。他自己写好的法庭陈述,审判长没有让他读完。律师当庭进行抗议,提出这种时间限制,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先例。审判长贾连春说:“其它的我不管,在我的法庭,所以就是我说了算。”。

被拒旁听庭审的十多位外交官,在庭审结束后又集体等了两个多小时,直到下午两点才见到刘晓波的律师。律师介绍刘晓波自辩中有这样一句话:“20年来,支持我、给我力量的是刘霞的爱。”捷克驻华使馆的女公使听到后感动得哭了。刘晓波法庭陈述得以表述的最后一句话是:“希望我是中国最后一个因言获罪的人。”

中共在血腥镇压八九民主运动二十年之后,重新将一名八九民主运动时期的领袖人物,现在中国最著名的作家,最勇敢的批评政府的知识界的领袖刘晓波送上法庭,而且有意选择十二月十日世界人权日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一分院正式起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有意选择西方最重要的节日圣诞节对刘晓波进行闪电式的审理和宣判,是对世界人权和自由民主理念的嘲弄和凌辱,自然要引发世界性的抗议浪潮。中国数百名《零八宪章》的签署人,包括六四第一政治犯鲍彤,天安门母亲丁子霖都在第一时间向中共政权发出《我们愿与刘晓波共同承担责任》的声明。捷克外交部也在第一时间照会中国政府:“我们特别关注《零八宪章》发起人刘晓波先生的案子,”“使人联想起1977年后捷克《七七宪章》签署者面临镇压的情况。”美国国务院、欧盟、国际人权组织和世界各大传媒不断地强烈要求中国政府释放刘晓波。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选择平安夜当天在北京举行记者会。以极权政府独有的颟顸又傲慢的态度,对国际社会进行回击,她说:“刘晓波是中国公民,中国司法部门依法独立处理此案。一些国家或他们使馆人员在这件事情上发表所谓声明,我们认为这是对中国内政的粗暴干涉。”“中国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并要求这些国家尊重中国司法主权,不要再干涉中国内政。”

中共政权在二00九年的圣诞节,上演了一出用专制司法镇压人权的丑剧,其丑陋程度和二十年前的残暴程度一样,超出了常人的想象力,令国内外惊愕不已。

中共政权陷入内外怒潮的包围之中

圣诞节上午九点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准时开庭,审判长贾连春宣读了长达十一页的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刘晓波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9年6月23日起至2020年6月21日止。)二,随案移送的刘晓波犯罪所用物品予以没收(清单附后)。

宣判结束之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又走出来对寒风中等候的媒体做猫戏鼠的游戏,他宣布审判结束,“判决结果请各位看人民日报。”这时是再一次被拒绝旁听宣判的美国驻中国使馆官员梅儒瑞告诉众媒体刘晓波被判了“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的重刑。他宣读了美国驻华使馆的再一次声明:“我们继续呼吁中国政府立刻释放他刘晓波,并尊重所有中国公民和平表达政治观点的权利,尊重公认的基本自由,包括向政府请愿的权利。”他赞扬刘晓波一向“和平地努力建设中国的民主进程。”他对媒体说:“美国大使馆的人一再在华盛顿和北京向高层提出刘晓波案件的问题。美国对这次宣判深感关注。”

与刘晓波长达九个月没有见面的刘霞被警车送回家,接受了随后赶来的大批媒体的集体采访,她告诉大家“给了十分钟让说说话。”,“反正就是他看,我笑。我看,他笑吧。然后他说他上诉,我说那好。他让我在外面,尽可能高高兴兴地生活,我让他在里面,尽可能安心生活。”这个柔弱的诗人兼画家、摄影家不善言辞,简短的话催人泪下。

中共当局,选择圣诞节对刘晓波进行庭审和宣判的企图眼看着就落空了,不仅在北京的使馆和传媒把一年一度最欢乐的假期变成了最紧张的工作日,世界各大传媒都像潮水一样谴责中国政府对刘晓波的判决。美国政府、德国政府、欧盟轮值主席、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加拿大政府都在圣诞节再三要求中国政府无条件释放刘晓波,其声势之大,让人回忆起六四。

中国网民发起了“与晓波同行”的黄丝带行动,很快形成几个千余人呼唤刘晓波回家的黄丝带方阵。二十三、二十五日两天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外飘满黄丝带,众警察解也解不过来,众多访民也是佩戴者,十多个网络推手组成“维特(twitter)观光团”,当众分发黄丝带,并且充当公民记者,用手机突破网络封锁,即时在网上图文并茂直播庭外抗议的情形,比各大通讯社的消息发得更快。二十五日当天,香港民众游行到中联办示威,在中联办门外的铁闸上绑黄丝带,中联办动用保安剪黄丝带,一个女孩用双手护着黄丝带,保安竟然用剪刀戳破女孩的手,引发示威民众愤怒,冲进中联办大门,发生推撞事件。

被官方严密监控的百度吧,飞速形成一个“11吧”,最多留言是“随波逐流(刘)”。还有“十一年过去,某些人某些集团应该被扔进历史的垃圾堆了”,“今天心情不好。好像自己被11年了”“岂有文章倾社稷,从来佞幸覆乾坤”,“打倒宫铲档,已经不是一个过分的口号了,是生存之必须。”“晓波,我们等着你!十一年后,我投你一票!”几个小时之后才被封。推特留下数不清的警句,“11年是两根钉子,将刘晓波钉在《零八宪章》的十字架上,11年也是一条道路,让我们沿着《零八宪章》的道路走向宪政。”只是其中之一。西南政法大学校园里的布告橱窗上香港学生20岁的樊俊朗打出“支持《08宪章》,声援刘晓波先生”的横幅,引得很多路人围观,拍照,樊俊朗很快被警车带走,但是照片已经传到网上。

新华社援引北京市一中院的声明,对刘晓波案发了简短报道:“此案审理过程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充分保障了刘晓波的诉讼权利。”“整个审讯过程对公众开放。”与民间的记录相比,变成又一份中国新闻耻辱的记录。就这样的报道,被国际在线发为专稿,即刻就被网警删掉,连谎言都怕曝光,专制政权的软实力在冬日的阳光下,也真成了见光速溶的银样镴枪头,所显示的只有赤裸裸的暴力。

刑事判决书只能证明刘晓波无罪

圣诞子夜,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晓波做的“(2009)一中刑初字第3901号”刑事判决书被推上网。这个长达十一页的判决书,检察院对刘晓波的指控事实和法院的认定不过五百字。其中对刘晓波“多次煽动他人颠覆我国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事实第一部分是“2005年10月至2007年8月间,在互联网“观察”、“BBC中文网”等网站发表的文章”,共六篇,这六篇网文共计21319个字符,而“文章中诽谤”只认定223个字符:““自从中共掌权以来,中共历代独裁者最在乎的是手中的权力,而最不在乎的就是人的生命”:“中共独裁政权提倡的官方爱国主义,是‘以党代国’体制的谬论,爱国的实质是要求人民爱独裁政权、爱独裁党、爱独裁者,是盗用爱国主义之名而行祸国殃民之实”:“中共的这一切手段,都是独裁者维持最后统治的权宜之计,根本无法长久地支撑这座已经出现无数裂痕的独裁大厦”。并煽动:“通过改变社会来改变政权”:“自由中国的出现,与其寄希望于统治者的‘新政’,远不如寄希望于民间‘新力量’的不断扩张”。”这六篇文章都写在刘晓波被抓捕的二00八年十二月八日的前一至三年。请问一,那么长的时间段你们为什么不实施抓捕?是公检法失职,还是没有接到指令?请问二:这223个字,对于中国那三年的内政外交就像照下的相片一样准确,没有失真的语言叙述,够得上诽谤吗?

如果检察长回答不了以上两个问题,那么法庭认定的关于刘晓波和《零八宪章》的关系(其中不排除不是事实的捏造):才是刘晓波被判决的真正原因,六篇网文不过是陪绑:“2008年9月至12月间,刘晓波又伙同他人撰写了题为《零八宪章》的文章,提出“取消一党垄断执政特权”、“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等多项煽动性主张。刘晓波伙同他人在征集三百余人对文章的签名后,将《零八宪章》及签名用电子邮件发给境外网站,在“民主中国”、“独立中文笔会”等境外网站上公开发布。刘晓波在互联网站发布的上述文章,被多家网站链接、转载并被多人浏览。”一部《零八宪章》一共4024个字符,除以11,等于365,刘晓波作为《零八宪章》主要起草者和联署的组织者,一个字竟然换来一天的刑期!正式转捕前,非人道的见不得阳光的长达半年的秘密关押还不算数。这是“煽动罪”至今判决最重的刑罚。胡温当局为什么对刘晓波和《零八宪章》如此痛恨呢?

痛恨来自惧怕,二00八年十二月八日刘晓波被当局从家里抓走之后,捷克《七七宪章》的主要起草者和发言人,前总统,当今的思想领袖哈维尔获得了《零八宪章》捷文译文,他最先在《华尔街日报》发表文章肯定《零八宪章》。他写到:“三十多年后,2008年12月,一群中国公民将我们的微薄努力作为他们榜样,发出了类似的呼吁——人权、良政、尊重公民监督其政府的义务,以确保其国家按现代开放社会的规则行事。他们所发布的文件予人印象深刻。零八宪章的作者们呼吁:保障基本权利,增加司法独立,立法民主。但他们并不到此为止。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已经认识到,一个自由开放的社会,意味着不止是保障基本权利。为此,《零八宪章》签署者们还明智地呼吁:更好保护环境,缩小城乡差距,更佳社会保障,并认真致力于调解过去几十年所发生的人权侵犯。”哈维尔能够看到两个宪章之间的联系,中国当局难道不清楚吗?

从四五运动,西单民主墙,八九民运到《零八宪章》,所代表的是与中共毛泽东身后修正的政治体制和发展模式截然不同的政治体制和发展模式。中共政权排除胡耀邦、赵紫阳两个“异己”之后,一直在扩大党的权力,加强专制体制从而攫取改革的巨大利益。而文革之后的“四五”和八九两代知识分子代表的是中国的民主政治,要求全面改革,促进发展,并且保证各阶层公平分享发展成果和机会。以毛邓代表的枪杆子夺取政权的专制统治者,此前绝不允许任何人分享他们的权力,而遵循邓小平确立的“中国模式”,建成权贵资本主义的接班人,更加贪婪,更不允许平民阶层分享他们在改革中用权力攫取的巨大经济利益。

《零八宪章》目前正得到自由民主世界的政治家、思想家、人权组织和传媒的热烈赞扬,美国著名汉学家林培瑞说:“《零八宪章》的根源真可以说是没有国籍的。”“所有表达人类最高精神追求的经典,都写着“自由”二字,这反应了人的天性,中国人当然不例外”“《零八宪章》属于全人类,同样,人类最高精神追求的所有经典也是属于中国的。”

专制政权对物质和精神的汲取恰好相反,物质文明来者不拒,精神文明视同水火。

奥巴马之后果真没有再惧怕的吗?

中共二00八年借助奥运会和世界金融危机挤进G20,所以敢于对《零八宪章》和刘晓波下手。今年依靠宽松的财政和货币政策,GDP保八成功,俨然对世界事务颐指气使,奥巴马首次访华没有公开谈论人权问题,好像中共把美国一向握在手里的人权牌靠巨额外汇储备赢到了自己手里,可以反向出牌,你不闭嘴,我就金融制裁。有人比喻奥巴马访华就像一个债台高筑的花花公子来拜见他的大债主。随后到来了法国外长和加拿大人权首相,难道中共的外交真能够所向披靡?对全世界随便胡噜吗?

真正以大国姿态出现在世界舞台是哥本哈根气候会议,总理温家宝与他二月在剑桥被掷鞋判若两人。开了两个星期的规模最大的世界气候会议,中美两个排碳量最大的国家成为会议焦点,奥巴马和温家宝都最后时候莅临会议,十八日中午峰会上奥巴马和温家宝正面交手,美国坚持要求中国的减碳承诺应当允许外界核查,但中国以国家主权为由,不接受外界核查并拒绝受到任何国际约束。因为奥巴马的指责,温家宝愤而退出会场。第二次中美双边会谈是中方通知美方,地点是在贝拉会议中心某会议室。奥巴马的先遣人员前往该会议室做准备,却发现不得其门而入,原因是温家宝正和印度、巴西及南非领导人辟室密谈。奥巴马索性大步闯入该会议室。奥巴马和温家宝等人谈完之后,宣称与中国、印度、巴西及南非达成协议。中国也发布声明说,这次会谈得到一个皆大欢喜的“正面”结果。

英国能源和气候变化大臣埃德?米利班德在会议结束之后,二十一日在英国《卫报》发表文章,指责中方“劫持”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谈判进程。阻挠会议通过有关在2050年前全球减排50%,最发达国家减排80%的方案。他表示,绝大多数与会国家都认为有必要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条约”以保护地球,哥本哈根峰会未能达成这一目标,中国、苏丹以及玻利维亚等左翼拉美国家要对此负责。四天之后中国官方通讯社新华社在一篇题为《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温家宝总理出席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纪实》中为温家宝作辩解。文章称:“在会场内外错综复杂的形势下,温家宝总理迎难而上,积极行动,以最大的政治意愿和耐心,在与会各方中穿梭斡旋,沟通协调,尤其在会议面临可能无果而终的关键时刻,亲自出面与有关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最终推动了《哥本哈根协议》的达成。”

难道自奥巴马访华之后,财大气粗的中共政权果真再没有惧怕的了吗?不!正像刘晓波说的“希望在民间。”中共政权重判刘晓波,镇压《零八宪章》就是对中国民间力量的惧怕。

重判刘晓波只能制造出中国的公民领袖

邓小平力主的六四大屠杀镇压了因胡耀邦去世引发的八九民主运动,也完全挤压了整个八十年代中国自由民主的知识界在不断打压下逐步发展,到八十年代后期已经占据的公共空间,致使积累十年的自由民主力量及影响遭到清洗。经历文革成长起来的“知识界领军人物都不认为应该推翻当时的政权,而是寻求执政核心中的改革派和邓小平接受政治改革的建议。”(王军涛语)但是六四之后,南巡讲话之后,“中国模式”的发展路径完全邓小平化,江泽民一方面为转变立场的知识分子提供发展和腐败的机会,另一方面坚决打压政治异议人士,进行生存的封杀。刘晓波就属于后者,而且拒绝出国。在国家大形势的推动之下,一批全力支持和参与过学生运动的知识分子转而为镇压讲话,向杀人的政府靠拢(北京大学的孙东东当年就是六四积极分子。)刘晓波却和死亡的亡灵生活在一起,在痛苦反省,不断拷问自己的灵魂的过程中,他和被中国政权、盘剥、奴役和不断被镇压的民间社会站在了一起,二十年中所有发生的公共事件,都有刘晓波的声音,他为民请命,舍身忘我。他总是在被监控、被关押、甚至被劳教中度过。

二00八年,他领导并参与起草了《零八宪章》,这是中国民间社会里程碑性质的事件,也是中国知识分子在推动社会变革与进步挺身而出勇于承担领导责任,与民间社会形成共同体,与专制政权决裂的体现。《零八宪章》是八九民运的凤凰涅盘,是六四烈士鲜血的升华。中共抓捕刘晓波之初,哈维尔进行了善意的规劝:“中国政府应该好好接受七七宪章运动的教训,那就是:恐吓、宣传和镇压,无法取代理性对话。惟有立即无条件地释放刘晓波,才能表明北京接受了这一教训。”事实证明,胡温政权,一意孤行,正在重复着捷克共产独裁政权的教训。六四之后,引发大规模群众运动的一切中国问题都在恶化,中国公民冯正虎被绑架到日本成田机场已经55天,30万得不到赔偿的结石儿童家长的代表被捕,调查汶川地震豆腐渣校舍砸死学生名单的作家谭作人正面临审判,这样的一个中共政权难道不需要一个真正的对手吗?民间社会正在呼吁公民领袖,今天你们要把刘晓波送进监狱十一年,就是要制造真正的对手,为民间社会培养大智大勇有道德担当的公民领袖。你们重判的影响力已经在冲击着中国的公民社会了,二十一个在《零八宪章》上签字的香港青年学子发表声明:“对中国共产党判处异见之手段,感到非常诧异,我们要发动声援刘晓波及支持零八宪章运动,因而决定集体投案。”已经闯过罗湖海关,进了深圳了,你们抓吧!今天是一万人,明天将会是万万人!

▲独立中文笔会会员雷激发表报道《赴京声援刘晓波先生记》

公元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我临时决定下,K305次厦门开往北京的列车在江西鹰潭载上了我,12.59分徐徐开动后,我如释重负般喘了口粗气(以为有盯梢)。按时刻表是23号晨7点到北京西站,谁知晚点2小时,上午9点到达。

出站后,迅疾打的,9.30分赶到石景山路160号北京中级法院。正门被临时支立的铁栅栏封堵着,背后还横向牵挂着不着边际的蓝、黄两种色调的警戒条,条外人行道下,站着五大三粗、接踵而立的着装和未着装的警察,看他们对过往行人虎视眈眈的神情,迫使过往行人要么绕道,要么硬着头皮前往,前往者被这些党警讯斥几声后,大多都按着他们粗鲁挥手的方向避行,使得宽大奢华的庭面门可罗雀。

背着双肩旅行包的我试着走正门,被党警拦住说已开庭,不允许进出。我只好无视警察的拦阻,顺着法院警戒线向西行。左转时看到法院西侧中部有人群聚集,走近一看,大部分是肩扛摄像机,手提照相机的老外记者。乘党警们劝阻他人的空隙,一弯腰穿过了警戒线,汇入了专为金发碧眼的记者们开设的媒体区。

进得区内才发现,来此声援刘晓波先生的网友及访民远远多于30几位西媒记者。其中有位来自北京平谷区大和园小区412号的宋民先生最为积极活跃,颇为引人注目。不仅仅由于其长得高大魁梧,穿着访民服,更因为他面对国际传媒,将“言论无罪”、“自由万岁”、“刘晓波万岁”等口号喊的山响。

我没有积极地面对媒体呼喊口号,而是低调地接受了美联社、《纽约时报》记者的采访。20分钟采访结束后,我拿出了复印装订好的20份《零八宪章》,分别发给不明刘晓波何故被审判的访民及旁观的市民。

一位姓车的老先生看了《零八宪章》后激动地自我介绍说,他今年68岁,是位退休的大学教授。他说是听“德国之声”获悉刘晓波今天庭审,便赶到中院来声援。之前,他听说过《零八宪章》,但在网上怎么也搜索不到,没想到在这个为《零八宪章》定罪的现场看到了。这是我赴京声援的第一个收获。

10.30分左右,声援人群中突然有人叫喊:艾未未来啦!

一时间,所有记者们的“长枪短炮”都向着这位敢言的艺术家追进。着一袭中国服,蓄有中国须,脚踩中国千层布鞋的艾先生,精力充沛、一脸肃然地面对各国传媒用中国话说:今天,我不接受采访。我想,艾先生这种貌似沉默的行为艺术,是对中共嗜权掠利集团自毁自法,以言制罪的极大蔑视!——11.30左右,北京中级法院一位穿制服的发言人从“一正宾馆”溜出来,背后跟了个便服随从。隔着坚固的铁栅栏向着媒体区说:庭审已经结束,审判结果需等待合议庭合议后再择日宣判。

看发言人不敢抬头正视传媒的猥琐样,刚采访过我的《纽约时报》老外记者用拗口的汉语对我说,发一份“宪章”给他。我即刻从包中抽了一份《零八宪章》穿过铁栅栏递给他。面对如此多的国际传媒,他还是礼貌地接过了《零八宪章》。这个过程简单归纳有如下意义:老外记者在视探性挑衅我有没有恐惧心理,而我在大庭广众之下面对如许多的便衣国保敢递《零八宪章》给发言人,其蔑视中共法庭权威的意义更不在话下。我以为这是我赴京的第二个收获。

发言人短暂的十五分钟的例行发言结束后,又缩回他们那温暖的宾馆内。

在寒风冷意中等侯了一上午的外记们正准备卸机拆三角架时,突然冒出一群青年男女。他们有的剪裁着黄丝带,有的边分发给声援者边说,“黄丝带”表达着盼望受难者能平安回家的心愿。今天,晓波受难,我们共同祈盼他自由回家。

我的眼眶湿润了。我冲上去要了两条。一条给我自己马上别在胸前,一条我准备带回江西给我的女友,让她感受这“大爱”种子的顽强生命。稍许,我不顾“尽量低调”的戒律,掏出《零八宪章》并将她展示在各国记者传媒前做了个摆拍架势。专从上海赶来声援刘晓波先生的《零八宪章》第一批签署人童国菁先生在我身旁象“导驾员”般向记者大喊:快拍《零八宪章》!第一天庭审,以黄丝带的高调出场结束,我以为这是我第三个收获。

曲终散尽时,各国记者们都向南撤走。我则与年轻队伍中刚结识的陆勇、曾为民等人同行。我们快到八宝山地铁站时,后面跟踪了不少党警。我感觉情况不妙,示意他们分散走。我率先进入地铁站,我刚投二块钢币,就上来一便衣拽住我肘袖,说要我配合接受警方调查。此刻是12.20分。

我们都被限制了行动自由,之后被“请”上了一辆大巴士。十分钟后我们被押运到了景山区八角派出所。按他们的老套路所有“嫌疑”都须逐一做讯问笔录。我在尚未“出庭”前拨通了笔会同仁鲁扬先生的电话,将我的遭遇告诉他,并强调在24小时外如果没有我的新音讯,请他向博讯网发条关注我们的消息。

问讯我的是位80后片警,旁边坐着位老气些的玩着电脑游戏的片警。看他俩一脸应对差事的轻松样,我也松弛了大半。当问到我来京何干时,我说专程来声援刘晓波的。随后我调侃的说:北京这两年出了文武二位纯爷们。武的是杨佳,文的是刘晓波。我这人自视甚高,芸芸众生中没几个瞧得上,杨佳去了成为历史;刘先生活着面临牢狱之灾,我光心里佩服没有行动支持,我岂不成了太监(对粗人说粗话我还有点江湖本色吧)?碰到我这个以自由作家自居“南蛮”,笔录人一脸无奈,便匆匆收场。

签字画押后回到“同车共案”们的集结屋,我的手机短信声频响。诗人鲁扬情感用事地提前发布了我的遭际,且留下了我的手机号,并将我所属省份江西错当成广西,同时将我错化为民主人士(准确地说我是一位“拥有社会进步文化良知的自由浪人)。不过,看到全国各地近二十几位同一志向的网友发来的短信,其中有位来自黔省的大四90后学生的短信颇为鼓励我心,他向我索要《零八宪章》完整版邮件。回想到与我同案并肩在一起的有70后的朱菊如、童国菁,80后的曾为民、陆勇、张瑞、石婧,90后夏军又开始扬帆启程,这说明《零八宪章》的生命在延伸拓展,她薪火传承后继有人。这第四大收获快哉!

党警们大概是看我们都是自觉自愿单一纯粹来声援刘晓波先生的,且捞不到他们所谓的组织访民声冤的幕后大鱼,晚上五点左右将我们又重投到大巴车内,中转到“马家楼”救济中心。7.50分,没人来认领我们,我们便被“看守”逐一释放。我们都被非法限制自由7个小时,二顿饭未进。没有任何凭据和说法,这就是中共党魁胡锦涛所倡导的和谐局面的真实面目。我抗议,强烈抗议!

24日平安夜,乡友文朋接风洗尘,名曰压惊,我说恐惧早已扔在了家乡的信江河里,他说是压己惊。

席散出门,狂风大作沙尘打面透心刺骨。骤然降温,天变,思归。

到旅馆将尘埃抖落后,致电老鼠,问看守她的党警是否撤离,她说仍在。我说明天想回江西,鼠说遗憾没办法见面,不过,明天上午刘先生案一审宣判。我说一定去现场看结果。

仍是中院西侧媒体区。一眼望去,较前天庭审明显增加了警力(见图片)。我试图以自由作家的身份进去,党警们说要采访证。被他们死盯着,硬闯是无效的。我只好顺着警戒线向南游走。一位采访过我的美联社女记者站在党警稀疏的警戒线南端打电话,等她通话结束,我走向前问她知道审判结果吗?她用外式普通话告诉我说:十一年刑期,还有二年被剥夺什么什么来着(她耸耸肩双手捶摊一脸无奈地笑笑)的附加刑。我知道这二年是政治权利,立马向她补充解释说:被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她刷的一下脸红着朝我羞涩地点头致笑。

这个远离祖国,本应该是面对家人及圣诞老人发出灿烂幸福笑声的金发姑娘,由于没能透析这个专制国家奇怪的法律述语,却向我发出了青涩的笑。这关注中国人权的远渡重洋的笑,已深深刻印在我的脑海,这算是我第五大收获。

刘晓波先生仅因《零八宪章》的参与起草和发布及其六篇文章共3百多字,便被初审判决十一年刑期,太重说得过去,惊奇则有些矫情。因为所谓邓小平新时期仍承接着毛泽东皇老子的淫威,以“文字狱”的模式判决过以魏京生为首的“民主墙一代”,枪杀和牢狱政治异见者,是中共暴力建政以来的“家常便饭”。说太重是以近年来对吕耿松、杜导斌二先生的判决作比较。至于“政治权利”在这个党天下的国度,你不加入中共党,你入伍从军就别享有升任军官的权利,该权利即被剥夺。我仅就举此一例不触其它,就足已说明中共瑭璜高举的所谓“政治权利”,是其悬挂的羊头,中国不下八亿的守法公民一辈子都没有享受过选举与被选举的政治权利。

结果已出,我掏出手机拨打推友主持曾为民的电话,欲让他在第一时间给推友们发布,却无人接听。此时我拿手机的手已冻得不听使唤。这时,68岁的车教授赶到我后面,说已复印了20份《零八宪章》,接着从怀中掏出递给我(25号早晨7点,我给车教授打电话说宪章发完了,求他复印20份到现场给我。他说复印可以,可到现场他不敢确定,因为天气太冷,他住在房山区,又有高血压心脏病。我说这样您老保重就别印也别来,他竟然赶来了)。我说今天警力成倍增加,硬闯进去分发风险太大,请他放在我背后双肩包里。他有些紧张急促,拉了几次拉链才拉开,一如中共当年地下党的情形,感动得我真想拥抱这位良知未泯的病弱教授。

目送车教授颤巍巍离去,稍后,有四个便衣在尾随我,此时,长发飘逸的陆勇很快赶到他们前方,和他们纠缠着说起了话,陆勇曾对我说过要保护我,我说没任何风险,他们所做的就如同流氓,干着阻止和骚扰我们在自由意志下的集结之勾当。今天陆勇践行着他的诺言,挡住了党警们对我的骚扰,他自己又陷入“从派出所到马家楼”的拘禁。

这一老一青的行为表达,已然说明《零八宪章》及其构想者刘晓波先生们是生生不息的民间火种,是中华民族能否步入世界优秀民族之列的希望所在,也是我赴京的最大的第六大收获。

刘晓波曾对他的辩护人尚宝军律师说,不上诉是对他们(中共法庭)极大的蔑视。可他最后还是在宽容的“以善度善”的心境下提出了上诉,他以为二审法官会有意外亮色,甘地精神求善至纯矣?!

我和你,我们,严重关注刘晓波先生案二审!

▲评论人士汪明珠发表文章《刘晓波何罪之有?——关于刘晓波命运遭际的思考(一)》

随着人性的进化和科技的发展,社会文明程度总是在不断地向前推进,这种前进的动力和要求是全社会民众的共同事业与目标,也源于社会的共同力量。

所以,历史前进的脚步以及这种脚步的主人必然以社会大众为体现,任何小集团势力将自己强扮成历史的主人,或者将自己凌驾于社会大众之上,以少数人的意志压制和劫持公众利益的做法,都是与人类社会的发展趋势相违背、与社会发展规律相对抗的非正义行为。

刘晓波主导的零八宪章和他所写作的文章,显然是出自于为了国家的进步、民族的发展,为了中国的社会公平所做的理性、温和与正义努力。正如刘晓波在他《通过改变社会来改变政权》一文中所明确表达的那样:“非暴力维权运动不追求夺取政权的目标,而是致力于建设一个可以有尊严地活着的人性社会。”“非暴力维权运动不必追求宏伟的整体改造目标,而致力于在日常生活中践行自由”。

这种完全致力于中国社会发展的冷静思考与良性努力,是对国家和民族有益的公益性行为,无论从行动目的还是致力于社会进步的手段上看,社会都无法理解:刘晓波先生何错之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世界人权宣言》是中国签署的国际性人权文件,在这份世界人类的普遍价值宣言中,第十九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中国政府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八条规定:“(一)人人有权享受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此项权利包括维持或改变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秘密地以礼拜、戒律、实践和教义来表明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二)任何人不得遭受足以损害他维持或改变他的宗教或信仰自由的强迫。”

第十九条“(一)人人有权持有主张,不受干涉。(二)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论国界,也不论口头的、书写的、印刷的、采取艺术形式的、或通过他所选择的任何其他媒介。”

第二十五条 “每个公民应有下列权利和机会,不受第二条所述的区分和不受不合理的限制:(1)直接或通过自由选择的代表参与公共事务;(2)在真正的定期的选举中选举和被选举,这种选举应是普遍的和平等的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以保证选举人的意志的自由表达;(3)在一般的平等的条件下,参加本国公务。”

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还是中国政府签署的这些国际性人权文件,对于刘晓波先生所拥有的言论自由,对于法律和人权赋予中国公民批评政府和参与建设国家的相应权利,都有具体明确的法律依据,刘晓波先生改良中国社会体制的言论和举动,何罪之有?

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的目的,初衷也是站在社会大众利益的角度,而且是通过动员群众和领导群众进行革命宣传和武装斗争手段,才取得了后来的政权或胜利。无论是毛泽东、刘少奇、还是后来拨乱反正的邓小平,对于改良和建立新的国家政权,都有过抛弃一党专政、完全站在民众利益角度说话的历史证明。

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的宪政》中说:“宪政是什么呢?就是民主的政治。”“他们(指当时国民党中的顽固派——笔者注)实际上要的是法西斯主义的一党专政”,“中国的事情是一定要由中国的大多数人作主,资产阶级一个阶级来包办政治,是断乎不许可的。”

“从前有人说过一句话,说是‘有饭大家吃’。我想这可以比喻新民主主义。既然有饭大家吃,就不能由一党一派一阶级来专政。”“他们是在挂宪政的羊头,卖一党专政的狗肉。我并不是随便骂他们,我的话是有根据的,这根据就在于他们一面谈宪政,一面却不给人民以丝毫的自由。”

《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写道:“学生上街,工人上街,凡是有那样的事情,同志们要看作好事。成都有一百多学生要到北京请愿,一个列车上的学生在四川省广元车站就被阻止了,另外一个列车上的学生到了洛阳,没有能到北京来。我的意见,周总理的意见,是应当放到北京来,到有关部门去拜访。要允许工人罢工,允许群众示威。游行示威在宪法上是有根据的。以后修改宪法,我主张加一个罢工自由,要允许工人罢工。”

刘少奇也曾说过:“有人说:共产党要夺取政权,要建立共产党的‘一党专政’。这是一种恶意的造谣与诬蔑。共产党反对国民党的‘一党专政’,但并不要建立共产党的‘一党专政’。” (《刘少奇选集》上卷,第172─177页)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第三部分的第五款决定:“(五)用自由联邦制,统一中国本部、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刘晓波先生现在所发表的言论,与共产党人在革命初期向社会宣传的宗旨、思想、承诺甚至决定,有什么本质的对立或反动吗?没有。刘晓波的所作所为不仅没有任何超越共产党人追求民主、自由以求得民族进步、社会公平的过分举动,其对于改良社会所持的理性态度,比共产党人早年推动社会变革的暴力手段要温和、谦恭、理性得多,刘晓波何罪之有?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并存的国家,各民族的历史因素、生活习性、文化特点等等不同的现实区别,都决定了中国各民族应该联邦自治的社会必要;暴力对抗、流血牺牲的西藏和新疆等民族的冲突现实,台湾高度自治的分离现实,更显示了中国各民族或者地区权力联邦自治的必要。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的任务及其目前的奋斗”中的第二段第五条写道:“(五)用自由联邦制,统一中国本部、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可见对于国体的定位,也是共产党人当初的意志选择,这应该不会是反对国家、民族的举动,而是为了找到一条更加利于中华民族团结奋进的道路。

日益失控的地方权力腐败,日益变得成本高昂的中国维稳、统一矛盾,都在证明中国社会需要建立一个尊重地方权力、抑制中央集权,避免高度、普遍腐败的联邦体制的必要。

联邦体制的设想只是为了更加科学合理地凝集中国民众的智慧,更加有效地管理中国这片广袤而美丽的国土,更加公平、高效、和谐地推进中国社会的发展与富强。

无论是共产党人今昔思想的对比,还是与刘晓波所采用的方式相比,到底是谁在背叛社会公众,谁在颠覆一个本来应该是为民众、为社会、为民族尽责的政权性质,一目了然!

▲评论人士张辉发表文章:刘晓波入狱之后的《零八宪章》和公民运动

2009年12月25日,圣诞节。刘晓波因为6篇时政文章和《零八宪章》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至此,关于刘晓波司法命运的种种猜测终于尘埃落定。当然,这个判决打破了当局近年来对思想犯四至五年处置的惯例,大部分异议人士也认为过于严重,纷纷指责当局不按照牌理出牌。可是,共产党如果按照牌理出牌它还是共产党吗?违背政治伦理进行政治运做,早已成为共产党的一种常态。这也再一次告诫追求民主的人们:专制制度下没有精确的民间政治。对共产党的政治在微观层面进行种种猜测一再被证明是愚蠢的和意淫的,甚至是别有用心的。

《零八宪章》在政治上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它标志着自由、民主、法治、宪政和公民社会这些普世的概念已经成为中国民间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标志着中国的反对派在精神上的成熟。同时,零八宪章是中国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由官民矛盾和维权运动催化出来的政治图景,它反映了中国民间社会整体的政治诉求。另一方面,零八宪章虽然缺少一个有效的组织载体,但它为中国社会转型提供了强大的组织资源,这个组织资源积累在零八宪章这个大发酵池中,随时可能会落地而组织化。我想,中共当局也正是出于对民间力量组织化的恐惧而重惩刘晓波,意在杀猴儆鸡,目的是吓阻围绕零八宪章所展开的公民运动进一步开展。

刘晓波进了监狱,但是刘晓波和零八宪章所启动的公民运动已现风起云涌之势,用当局者的话就是蠢蠢欲动。刘晓波进了监狱,但是其他三百零二个零八宪章的首批签署者暂时是安全的,一万多公开签名者也暂时是安全的。刘晓波进了监狱,但刘晓波的一万多个同案犯却与刘晓波处在高墙的两边。刘晓波是一个启蒙思想家,是一个具有独立精神的学者,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他的遭遇激发了更多人成为追求民主的理想主义者。刘晓波用一个人被囚禁的代价换来了许多,这说明民间社会和当局在一场较量中获得的是胜利,而不是失败。

零八宪章发布了,刘晓波被关起来了,但是,天似乎还是黑的,空气似乎还是污浊的,专制者还是那样跋扈的。就中国社会整体而言,刘晓波与零八宪章并没有带来根本的变化,中国还是这个中国。也就是说,中国社会的基本面还没有发生更多的变化,官民矛盾依然在正常的积累中,统治者的合法性依然在正常的衰减中,民间力量的成长依然在正常的过程中。那么我们就不得不思考一个严肃的问题,刘晓波进了监狱以后的零八宪章和公民运动该怎么办?

最主要的是,我们应该确定刘晓波和零八宪章是理性的、非暴力的、反对的和建设性的。虽然刘晓波和零八宪章在很大程度上冲击了当局对意识形态的淡漠,使当局恼羞成怒,进行了不恰当的打压和报复,但是,刘晓波和零八宪章依然是理性的、非暴力的、反对的和建设性的。既然刘晓波和零八宪章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中国社会的基本面也没有改变,那么围绕零八宪章所开展的公民运动也应该坚守自己的原则和底线,保持自己的基本面,就是要一如既往地做下去,要做到理性的、非暴力的、反对的和建设性的这样一种态度。

理性不是阴谋家的工具,不是革命家的口号,理性是一种深入骨髓的思维和行动方式。国内不乏满嘴“理性”的阴谋家,海外也不乏用“理性”背书的革命家,但理性不是拿来利用的,事实也证明一切不理性的思维和行动都是可笑的。理性的意思和感性相对,指处理问题按照事物发展的规律和自然进化原则来考虑的态度,考虑问题、处理事情不冲动,不凭感觉做事情。在当今社会,推动中国的民主事业必须把理性上升为一种信仰,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准确把握社会矛盾及其运动规律,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无谓的牺牲,也只有这样才能负责地推动这个专制的社会走向民主。

当然,理性不是畏缩,不是躲在运动的后面准备投机取巧,理性是为了更有效地反对专制。历史也证明,没有一个专制者和独裁者会在掌握政权时主动放弃政权,变成一个民主领袖。催生民主的最终方式就是反对专制者和独裁者,持续地反对它。只有我们反对它的时候,只有我们反对的力量壮大的时候,它才会与我们对话,才会还给我们权利。围绕零八宪章所展开的公民运动如果要成功,既不取决于共产党政法委的心慈手软,也不取决于国际文明力量的外来干涉,而是取决于会有多少宪章志士在刘晓波之后继续反对者的事业,并在反对中成长起来。

自由、民主、法治、宪政的公民社会,这是世界大趋势,也是中国大趋势。我们该采取什么手段推进中国沿着这样的趋势行进?只有非暴力抗争这一条路。血流成河的暴力所造就的社会必然要用暴力来维持,这已经被彻底证明。共产革命中也不乏救国救民之志士,但最终都是侠客变魔王。以暴力革命的思维看零八宪章或许有些软弱,但暴力革命必须被抛弃。中国数十年来的民主历程也证明,鼓吹暴力的人只是用嘴在鼓吹,从来不去实践。企图用别人的鲜血染红自己的荣耀,本身就是不道德的。当然,非暴力并不排除一些激烈的方式,甚至连甘地认定非暴力包含一定的激烈的方式。

我们反对专制的目的不是要坐庄,更不是坐庄不下,我们的目的只是要建设一个更人性的社会。以反对的精神走建设的道路,这应该成为中国反对者的共识。专制制度把这个社会的反对者驱赶到一个狭小的空间,不断打压和折磨,但是,做为专制制度的反对者,我们也需要主动克服自我封闭和自我膨胀的缺陷,更好地认识自己和社会。应该认识到几十年来的中国社会在一定意义上的进步,我们反对是为了这个社会进步更快。应该承认在体制内寄存着巨大的行政能量,只是专制制度使这些能量变成了破坏性的,那么我们也应该尽量与体制内的健康力量寻找对话的机会,携起手来,共同改变中国社会的专制局面。

刘晓波进了监狱,但是零八宪章中所蕴含的理性的、非暴力的、反对的和建设性的本意不能改变,也就是说,零八宪章的政治道路不能被异化。对刘晓波及其他因零八宪章而受难的同胞最好的声援就是坚守零八宪章运动本意。我们所有的零八宪章签署者既然签署了,就与零八宪章形成了一个契约,那么我们就更有一份维护零八宪章责任,就更要表现出理性的、非暴力的、反对的和建设性的精神和态度。

积极扩大零八宪章的影响能力,以零八宪章指导公民运动,促使中国的维权运动上升到人民对制度诉求中来,这是所有签署者的责任。用零八宪章的精神进一步对体制内进行冲击,最终如果能形成交流、博弈和对话的关系,这也是所有签署者的责任。虽然我们会付出很多,牺牲很多,只要零八宪章的签署者能够肩负这两项责任,那么中国人民的美好未来还是可以期盼的。

▲评论人士张善光发表文章:《零八宪章》的出路——展开街头运动

在中国社会陷入极权统治带来的公民权利整体性遭剥夺,权贵利益集团对绝大多数公民推行压制政策,丧心病狂攫取他们创造的财富,整个民间怨声载道,怒火中烧,社会不满情绪随时都会像火山一样爆发的情形下,一批忧虑国家命运前途的各界人士在2008年12月9日签署发布了《零八宪章》。

《零八宪章》向极权统治者发出了温和理性而又急迫的声音,呼吁他们与民间协商对话,启动政治体制改革,把中国建成一个人人平等享有权利的公民社会,避免我们的民族在暴力冲突、枪炮轰鸣中上演生死未卜的翻天覆地。

然而,在《零八宪章》发布的前一天,执政当局囚禁了签署人的主要代表刘晓波博士,随即全面封杀《零八宪章》在社会的传播,起先,人们还寄希望这仅仅是政府的权宜之计,相信它不会完全堵塞《零八宪章》所提出的这条挽救中国社会唯一可行的路,可是,随着吴邦国先生的讲话,随着刘晓波的被“逮捕”,随着刘晓波在宪章发布一周年之际遭政府11年刑罚重判,当局的态度已经昭然无误,他们决意要沿着极权之路死心塌地走下去了,他们已经发狂变态为“我死后哪怕它洪水滔天”的路易十四,这样,《零八宪章》所宣示的建立公民社会的主张,在官方的那一头紧紧关闭了铁门,成了死胡同,至此,《零八宪章》卡壳,人们几乎陷入茫然。

《零八宪章》未来的出路在哪里?这个问题必然会在我们每一个《零八宪章》签署人的脑海中萦环缠绕,如果按照现有路径走下去,在当局的强力打压下,即使过10年20年,十三亿人口的大国,又会有多少人能看到这份宪章?或敢于签名认同这份宪章?即使10年20年之后,有一百万人签了名,那又能怎样?在极权者掌控的强大军队、警察面前,一百万人签名就能自动生发出“公民社会”?何况在10年20年到来之前,地动山摇的突变可能早已把中国燃烧成熊熊烈火,那时以清算、复仇为目标的非理性暴力或许会在狂嚎中把《零八宪章》扔入火炬化为灰烬,这样的结果我相信绝不会是今天这些《零八宪章》人的初衷,那么,怀揣着宪章的我们该怎么办?“办法”就在我们的脚下——到街上去,去搞街头运动,既然要求建立公民社会的吁求遭到政府打压,而暴力又是我们所反对的,那么街头运动便是《零八宪章》唯一的出路。

街头运动在人类社会有着漫长的历史,它是推动历史进步的重要手段之一,古希腊、古罗马的广场政治,即是街头运动的老祖宗。街头运动近代以来尤为兴盛,为人类现代文明的确立立过不朽功勋,法国大革命的胜利,就与罗伯斯庇尔、马拉、丹东们参与其中冲击巴士底狱的街头运动密不可分,英国的“宪章运动”,没有一次次大规模的街头请愿,也绝不会取得成果,甘地领导的印度自由独立运动,终于能够变梦想为现实,所依持的就是几十年持之以恒“非暴力不合作”的街头运动,美国黑人今天在人格尊严上同白人不分高低,平起平坐,可以在同一辆车上交谈,可以在同一张桌子上进餐,可以在同一间教室里听课,甚至可以通过竞选方式当选为总统,如果不是黑人们十几年如一日从不间断的游行、抗议,“罢坐车”、“罢进馆子”向不平等的地方“自由进军”,恐怕至今还只是马丁.路德.金博士的梦想而已,而罗马尼亚的专制政府,波兰的专制政府、苏联的专制政府、印度尼西亚的专制政府,甚至包括台湾的国民党专制政府,均无一例外都是死于民众的街头运动。街头运动对中国老百姓来讲,也并不陌生,1895年在康有为的鼓动下,一千三百余举人在松筠庵集会,签名搞“公车上书”,1919年的“五.四”运动,1976年的“四.五”运动,1989年以天安门为中心在全国爆发的游行、示威,都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著名街头运动,至于抗日战争时期,为挽救民族危亡,街头游行,街头演讲,更是无时不有,无处不在,可以说,没有街头运动,所谓“宪政”所谓“法治”所谓“公民社会”,要想在今日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变为美丽的图景,恐怕只有做白日梦了。

既然街头运动可以使法国大革命胜利,可以使英国宪章运动取得成果,可以使印度从英国人手里独立,可以使美国黑人进入到人人生而平等的阳光地带,那么,街头运动也一定可以使《零八宪章》所追求的公民社会诞生于中国,只要我们无所畏惧地去努力。

事实上,今日的中国,街头运动早已出现,在那些各种权益遭到政府、法院严重侵害的公民中,已涌现出众多的人挺身抗争。他们或者到街上游行,或者到政府大院前要求解决问题,或者到信访部门所在地高声喊冤,只是由于每次都是无组织的个案在行动,势单力薄,形不成强大的社会压力,只要警察一抓人,很容易迅速溃不成军,根本无法起到维护自己权利的作用,这些被迫走上街头的人们,无疑最迫切地期望能有一个有影响力的政治力量出来给他们撑腰,做他们力量来源的精神支柱,使他们的维权抗争能冲而不垮地持之以恒,直至得到公正解决。

正是在这种政府拒绝公民社会而民众却强烈渴盼社会公正的形势下,我个人认为,《零八宪章》签署人中的那些敢于也愿意站出来为“公民社会”奋斗的人士,公开成立“公民运动”组织的时机到了,虽然政府会视“公民运动”组织为非法,严加打击,但从宪法上讲,结社是公民神圣不可剥夺的权利,“公民运动”组织是合法的,这种结社,只要一开始就在遵守现有宪法的基础上向全社会打出自己切合实际的纲领性口号,让人们充分了解其性质,在民间就必然会得到广泛的理解、支持和响应,因而“公民运动”组织遍地开花的趋势就不可遏制,这时,政府要想对“公民运动”组织斩草除根则是难上加难,而只要达到“野火杀不尽,春风吹又生”这一步,就可以说我们向“公民社会”迈了一道坎,这种公开成立的“公民运动”组织一旦同民间的维权运动打成了一片,与他们一起到街头去,对他们的维权指向,从理论、法律、组织上给予帮助,在舆论上大力声援,迫使政府他们的每一个维权个案不得不重视,那么,不但可以冲破政府目前对《零八宪章》的重重封锁,把《零八宪章》的传播范围大大扩展,出现到处都有人高声朗读“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而无宪政”的壮丽场景。而且,可以动员更多的认同《零八宪章》的公民集结到维权的“公民运动”旗帜下,壮大“公民运动”的队伍,而且,可以将中国公民朴素的维权目标提升到“要求司法独立”“要求普选官员”“要求言论自由”“要求结社自由”的高度……只有如此地与广大民众站在一起,同呼吸共命运,一波又一波的展开蓬勃的街头运动,《零八宪章》所主张的“公民社会”才不至于仅仅成为书斋里的一纸空想。

令人遗憾的是,当今中国那些无序的分散的力量薄弱的街头抗争运动虽然此起彼伏,可我们追求“公民运动”的这些《零八宪章》签署人整个群体却对其视而不见,表现麻木,仿佛与《零八宪章》丝毫不相关,一个劲的只顾自我沉浸在“有六千人签名了”,“有八千人签名了”,“突破一万了”的兴奋中。

《零八宪章》签署一年来,云南“躲猫猫”我们没有发出声音,湖南吉首“集资案”我们没有发出声音,邓玉娇事件,通钢事件,石首事件,“钓鱼”执法事件,唐富珍事件,艾未未遭公安暴徒殴打事件,我们无一不是在沉默,这也正是渴望社会和谐、公正的中国广大老百姓对《零八宪章》毫无所知,在他们中的影响等于零的根本原因,《零八宪章》就靠在亲朋好友间传阅,就靠在境外网站上热闹一番,“公民社会”就来了?我是不信的。目前这种传播方式,如果是在上世纪80年代或许是可取的,而今天的中国却是一个社会危机发展到了火烧眉毛的时刻,再旧瓶装新酒,显然有悖今天的国情,捷克的《七七宪章》确实是一份伟大的文献,但怒我直言,捷克能有1990,最根本的原因不是有两千人在那份文献上签了名,而是赶上了东欧“大气候”那班车。

所以,《零八宪章》的出路,是到街上去,是到千千万万的民众中去,是去开展街头运动。

▲署名“山里人”的评论人士发表文章《初识哈维尔》

12月5日,星期六,孩子学芭蕾,我在学校的操场上等她,阅读着打印出来的《无权者的权力》。

很久以前,我就看过几篇哈维尔的文章,在电脑上看,不过瘾,想买《哈维尔文集》,买不到,我知道,这又是‘老大哥的主意’。前不久听说,崔卫平女士有个讲座,很想去听听,但身在异地,崔卫平女士《哈维尔文集》的译者之一,很想见见她,至少我也要问问,‘你的译作为什么买不到?’。

我猜得到答案,只是想验证一下。

我在操场上读《无权者的权力——纪念扬。巴托契卡》,不觉间出了一身汗:

反叛、政治上已成一具僵尸,不同政见者、反对党、次等公民们、生存环境中的权力的本质、专制、超级大国、政权的蜕变、‘要住进这间廉价公寓,代价极高’、革命风潮、东欧集团、“水果店、贴了一幅标语:”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传送什么信息、人人都能用的藉口。‘、意识形态、、、…我突然感受到了一束刺眼的光从我的左上方直刺下来,那种感觉仿佛是弗朗西斯感觉:“感到突然有一道白热的、亮得叫人睁不开眼的闪电在他的头脑里爆炸”——引自《弗朗西斯。麦康伯短促的幸福生活》,哈维尔的词组在我的‘头脑里爆炸’,不觉间渗出了一层汗,在冬日里的深圳。

我顺着光线看过去,高尔夫场地的边上,一部老吊车在我的左前方不远处的楼盘工地上转来转去,强光是操作塔的玻璃所反射而来,工业文明在继续,用不了多久,又将有一个新的楼盘问世,又会有人赚得满盈,又会有新贵享受他们的幸福生活了。

25日中国政府审判了一个瘦弱的文人,刘晓波先生。

刘晓波,08年12月公布了一个《08宪章》,我看到了,认签了,并以‘我闻到火药味了。’为题转给了朋友们,宪章运动并不是刘晓波的原创,哈维尔就曾以《77宪章》表达过民众的合情理的社会的诉求。刘晓波不是原创,偷牛的是哈维尔!

我猜想,刘晓波是看了崔卫平女士的译作《哈维尔文集》之后深受启发,才试图去拔那棵‘桩子’的,他也许还看过‘鲁智深倒拔垂杨柳’的故事,入情入境,但却没搞清楚,他不是鲁智深,这棵‘垂杨柳’也不是一个人能拔的起来的。

审判刘晓波,实属不该,始作俑者是哈维尔,拉皮条的是崔卫平,一个弱文人,至于嘛?刘晓波饱受其害,要真是想审的话,派我们英勇、强大的海军去,用舰载直升机把把哈维尔给凌空取来,一洗‘空投之辱’,再请薄熙来同志把崔卫平判了,译作,全部收缴,焚毁;‘焚书判儒’,看她还敢不敢‘拉皮条’,看看哪个文人还敢乱说乱讲的?

我想起了海明威的《弗朗西斯??麦康伯短促的幸福生活》:

威尔逊用估量的眼光望着他。这不是个奇怪的家伙才有鬼哪,威尔逊想。昨天,他吓坏了;今天,他成了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

麦康伯感到一种他以前从来没有过的、抑制不住的和莫名其妙的快活。

“你知道,我想不管是什么玩意儿,我再也不怕了,”麦康伯对威尔逊说。“咱们一看到野牛,就开始撵它,我的心里就起了变化。好像是堤坝决口。十足的刺激。”

“胆子也变大了,”威尔逊说,“什么奇怪的变化人们都会发生。”

麦康伯的脸上闪闪发亮。“你知道,我发生了变化,”他说,“我感到完全不一样。”

“你知道,我想再试一下,打一头狮子,”麦康伯说,“我现在真的不怕它们了。说到头来,它们能把你怎么样呢?”

“说得对,”威尔逊说,“人最狠就是能要你的命。这是怎么样说的呢?是莎士比亚说的。说得太好啦。不知道我还背得出不。啊,说得太好啦。有一个时期,我经常对自己引用这几句。咱们不妨听一听。‘说实话,我一点也不在乎;人只能死一回;咱们都欠上帝一条命;不管怎么样,反正今年死了的明年就不会再死。’说得真精采,呃?”

……比丧失童贞变化更大。害怕一下子消失了,像动手术割除的。别的东西长出来,代替了它。这是做一个男人的主要东西。有了这东西,他就变成了一个男人。女人也知道这种情况。做男人的压根儿一点也不害怕。

弗朗西斯曾经懦弱,被威尔逊睡了老婆之后变得大胆而坚毅:

“你知道,我发生了变化,”“我感到完全不一样。”

“你知道,我想不管是什么玩意儿,我再也不怕了,”麦康伯

我被‘强光’所刺!

曾经,俄罗斯总统普京在莫科南郊“布托沃射击场”的大清洗纪念地,悼念死于斯大林大清洗的遇难者时用感伤得颤抖的声音说:“大清洗导致几百万人被迫害致死,他们是有着自己观点的民众,他们并没有害怕说出自己的观点,他们是民族最优秀的人物。”

当善良无害的人被审判,当人们无畏地讲出自己想法的时候被审判,我感到心灵被强奸,那种撕裂的痛楚,那种无援无助的恐惧,但是,“你知道,我,我们发生了变化,”,“感到完全不一样。”

“你知道,不管是什么玩意儿,我,我们再也不怕了,”——山里人,‘人只能死一回;咱们都欠上帝一条命;不管怎么样,反正今年死了的明年就不会再死。’。

对任何人而言,死的时间永远不活的时间长,我们大可不必为‘活的时间’而担忧,分母是无穷大的。

重要的是生命的意义,生命的尊严,我们每一个人都应享有神圣的人权,有权公平地享受生活。

活着,是原则,有尊严地生活,则是我们更高原则。附件1.

胡先生讲‘依法治国’,但是,中国文化博大精深,细究下来,我却看到,同是‘法’字,含义却大相径庭,同词异意。

我们可以起诉行政部门吗?我们可以起诉政府官员吗?政府的司法解释凌驾于立法之上,凌驾于法律之上,我们有理可讲吗?穷人、老百姓打得赢官司吗?拿不起贿金,哪里买得到赢判?我们拥有物业权,可是资本家的推土机在武装警察的护卫下开到了我们的门前,房屋随时毁于一旦,随时毁于‘公共利益’。

法律,在这里,保护的是权力与资本;保护的是政府行政。实际上,人家早就明明白白地告诫过社会:“党的领导地位不可不动摇‘,’稳定压倒一切‘。

‘我的指令你不服从’,‘稳定压倒一切’,那么,任何打压手段都是合情合理的了,‘你不听话’,‘活该!’。

人家讲得明白,只是我们没听懂!当然了,领导们不会像我这样没水平,他们会以文雅的方式表达意志:坚持原则,依法治国。

我们需要宪法,我们需要法律,但是,我们不再可以接受被操纵的宪法,不再接受枪口下的法律,直选人民代表,修改宪法及相应地修改法律;重建我们国家的法律基石,让我国人民可以安心的生活在法律的保护之下,而不是生活在法律保护的权力之下,使我们最为普通的百姓,成为公民,成为国家公民,可以对任何违背我们意志的强权说‘不!’。

阿拉法,曾在1974年11月13日在联合国发表讲话:“我带着橄榄枝和自由战士的枪来到这里,请不要让橄榄枝从我手中滑落……那些称我们是恐怖分子的人试图阻止世界公众了解关于我们的真相,试图阻止我们接受公平。”

我会讲什么呢|?

“我们两手空空,我们需要法律,用法律保障我们公民的权利,需要公平,需要公正,需要过有尊严的生活;请不要剥夺我们的‘知情权’,我们需要了解世界,需要自由地思考与学习。

我们两手空空,没有橄榄枝,更没有枪,但千万别迫使我们伸手摘下的不是‘橄榄枝’。“

判了刘晓波,对我来讲,却像麦康伯的感觉:“……比丧失童贞变化更大。害怕一下子消失了,像动手术割除的。别的东西长出来,代替了它。这是做一个男人的主要东西。有了这东西,他就变成了一个男人。”

“你知道,我发生了变化,”,“我感到完全不一样。”

“说实话,我一点也不在乎;人只能死一回;咱们都欠上帝一条命;不管怎么样,反正今年死了的明年就不会再死。”

我们需要过有尊严的生活,也许,需要有人为此殉道,不是已经有了吗?还会有,直到我们获得‘有尊严的生活’,直到我们实现我们的更高原则。

这里,没有外来侵略者,但是,我们的公民权力也常常地被无端剥夺,看一下我们的身份证,名称是居民身份证,号码是公民的,我们被要求遵守公民义务,但是,我们却没有与之相对应的公民权力,诸多权力被侵害,被恣意废止。

为此,我首先要求行政当局在全国范围内更换身份证版本,并为之正名:公民身份证,向社会公开道歉;在全国范围内自愿免费更换旧版身份证。

我自以为是中国公民,当公民权力与公民义务不对等的时候,我也将不遵守公民义务!

当政府权力得不到监管的时候,当行政官吏们滥用公币的时候,当军队豪车遍地是时候,当公共设施得不到监察的时候,当民众生活得不到安全保障的时候,、、、我拒绝我的公民义务!

当我们的公民义务无法监察时,我拒绝我的公民义务;居民,不需要尽义务。

所以,我们需要:

1.人民代表直选,一切权力归人民代表大会;2.修改宪法及相关地方法律;3.司法独立,中立;4.行政中立,军队中立;5.任何人、任何组织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外无人;6.保障言论、结社、新闻的自由;7.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不受侵害,无条件地执行公民义务教育;8.保障公民,居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害;

我知道,我开列的条件与现实相去甚远,但这是保障我们‘有尊严地生活’所必需的必要条件。

我们就是因为上述条件尽遭践踏,才生活得如此忍气吞声,生活的如此的无可奈何,生活得如此窝囊。

哈维尔,初相识,却像个知心人,像个老朋友,句句入心,但是,有人不愿意听,比如,‘老大哥’就很不高兴,不用管他,我已经看够了老大哥的眼色,我希望过有尊严的生活,我有我们的更高原则,我们也坚信要‘坚持原则,依法治国’。

诚如弗朗西斯所言:“…人只能死一回;咱们都欠上帝一条命;不管怎么样,反正今年死了的明年就不会再死。”,我们无一例外,都将会有一个下场,有多种死法,但是我希望我们能选择一种有尊严的下场:“你知道,我发生了变化,”,“我感到完全不一样。”、、、“我想不管是什么玩意儿,我再也不怕了!”——山里人。

也许,有人会质疑‘你以为你是谁?’,我会平静地告诉他,“我是中国公民。”,假如需要,我可以奉献,为了我们的尊严,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甘地,哈维尔,曼德拉,刘晓波,赫尔辛基、、、为了我们的未来,这才是我们的义务。

【民主中国】201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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