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王土”上他是“罪犯”,且直至病逝官方仍不改口,可诺贝尔和平奖却偏偏颁给了这位“罪犯”,且在判他为“罪犯”不到一年的时间。真是蹊跷!谁能说得清:这是天方夜谭,还是天大笑话。难道诺奖委员会那些委员们都瞎了眼,唯独“王土”上伟大光荣正确!

诺贝尔和平奖,世界瞩目,获奖者断难造假,因而公平公正,光明正大,无阴谋,无诡计,绝不像某国某党只会暗箱操作。如此说来,将此奖获得者判为“罪犯”,是非曲直,天道人心,何其邪恶,昭然若揭!

请相信,历史一定会还他公道!而且也一定还是在这片“王土”上,不会太久远。当然,还他公道时,他的祖国那时已经不叫“王土”了,而那也正是他所追求要改变的。

从这一点说,他死得其所!

转眼刘晓波去世一个月了!很快就是中国民间说的“满五七”,而满了五七后,刘晓波就会被大家渐渐忘掉。这也是没有没办法的事。一般来说,不论多么伤痛,似乎都可以让时间抚平。人们也不可能无时无刻永远记着一个人。但只要中国大陆民主一天尚未实现,刘晓波就会被执意追求民主的中国人们记着,虽不敢说“无时无刻”,但只要谈起民主,就一定会联想到他,这是痴心妄想的中共万难阻止得了的。不要以为将刘晓波火化、海葬,不要以为刘晓波没有像林昭那样有一块墓地,人们就无法纪念他。错了!大错特错!活在人们心里的人,随时随地想起,乃至俯仰之间,都是怀念。怀念即等于纪念。拘人易,拘人心难。

敢说这不是你们想要的结果?

那还是在刘晓波病逝第二日,本人就在文档中拟一题:《刘晓波之死,敢说不是你们想要的结果?》。后因种种缘故没能成文,现将已敲出的几行文字录在这里:

刘晓波病情一经公布,互联网上的声讨声就铺天盖地,紧接着就是强烈要求让他走出这个国家,去到一个讲民主讲自由讲人权的地方治疗,尽管肝癌晚期病人的存活率低得像卖彩票中头彩那样少,但大家毕竟也还是抱着一丝希望。对很多人而言,晓波就是一颗民主的种子;而况,据说晓波曾表达过,就是死,也希望不要死在国内。

很快,有了“反馈”,代表国家的新闻发言人在一次又一次新闻发布会上,面对一些外国记者一再提出刘晓波的病情以及是否允许他出国治疗的问题,显得极不耐烦,有时甚至简直可以称作是气急败坏地回答,且所回答毫无新意,更无人权人性可言。给人们的感觉,统治这个国家的政权,不可能放刘晓波这种追求自由民主的“罪犯”走出国门。不过,那时我就说了,让刘晓波死在国内,对统治者未必是利好,也不知要受到多少谴责。不信,现在刘晓波已经去了,接下来我们就看这个世界是如何回答这个国家的统治者的吧。

或曰,他们不怕。这个当然知道,太知道了!当年希特勒害怕谁!专制独裁者从来都是“不怕”,否则也就不会实行专制独裁了。毛时代,GDP人均不过几十美元时尚且“不怕”,甚至非但不怕,还给广大奴隶们洗脑,要他们准备去“解救生活在水深火热的人们”,现在几十年过去,人均GDP也不知翻了多少倍,给外人的感觉,真以为这个世界现在自己成老大了,否则怎么会那么大把地撒钱,成了“大撒币”呢——既如此,他们还有什么可怕的?

然而,外人怎么看,咱不清楚,就是国内网民,心里也明镜似的。说到这里,想起昨天在手机上看到别人转发来的两个帖子,我现在把它们翻找出来,看看帖子中都说了些什么。一个帖子是这么说的:“不是天天叫喊犯我强汉,虽远必诛的吗?人家(指印军)这都跑到家里面十多天了,也没见你诛啊!不是军改后更能打仗,战之必胜的吗?怎么到今天也没听个枪响?不对啊,你们对付国内不安定的因素,可是霹雳手段,毫不犹豫的,对外怎么那么苦口婆心,光说不练呢!”而另一帖说:“我就奇怪,韩国弄萨德,抵制乐天搞得轰轰烈烈,现在印度直接侵入国境一个月了,只有外交部在抗议。那些所谓‘爱国者’呢?网上网下都哑巴了。这样的民族,真是捉摸不透的千古奇葩。”

其实这正说明,抵制“乐天”并不是什么“自发”的爱国行动,而是政府幕后指使,这一点,全世界都知道,不管中共是否承认。别看后来警察们又去阻止那些抗议乐天者,那是“策略”:当叫奴隶们团结一致时,奴隶们就要团结一致;不需要奴隶们团结一致了,就还是恢复到一盘散沙的状态中吧;如果不是中共指使,奴隶们也能团结一致,那会令他们极度不安。这一次印度侵入国境,害怕事情闹大,显然没有得到“幕后指令”,因此,我们也就不可能见到所谓的“爱国者”们的抗议示威了。

所以说,现在中国大陆,凡是让你能在街头看到没有干扰的抗议、示威、游行等,那都是“政府行为”。在这片王土上,奴隶们是没有自发抗议的权利的。如果什么地方出现了自发的抗议示威等,立马会遭来防暴警察的镇压,这是不少城乡奴隶们都已经体会过的。

质疑对刘晓波的判决

先前虽也做点文字发表点小文章,但为了生计,并没像后来这样关心中国社会的民主。但不关心,不等于没有正义感,不等于不识好歹。因此,当时虽没在刘晓波等人参加修订的《零八宪章》上签名,但当得知他因《零八宪章》而被认定犯了“颠覆罪”,最终于2009年圣诞节那天判刑十一年,自己内心难以接受,甚至很愤怒,于是,就想着如何做点文字表达自己的这种情绪。

转眼就到了2010年1月下旬,也就是刘晓波被判刑一个月了,而生活在“大集中营”的人们自然是不知不觉。可也就在那几天,本人以长短句形式,在键盘上敲下《质疑判决》。

在正文开头,除了有句“作者题记”,还引了名人几句话:

“没有普选、没有不受限制的集会和自由、没有自由的意见交锋,任何公共机构的生命就会逐渐灭绝,社会就成为没有灵魂的生活。……这是一条极其强大的客观规律,任何党派都摆脱不了。” ——罗莎·卢森堡

“专制制度必然具有兽性,与人性是不相容的,兽性的关系只能靠兽性来维持。”“专制制度的唯一原则就是轻视人类,使人不成其为人,……专制君主总把人看得很下贱。”——马克思致卢格的信

本人在题记中说的一句是:“从几篇文稿中抽出几句话,牵强附会,这不是法律宣判,分明是政府在‘以言治罪’”。

自己形象思维差,约二百行长短句极少使用象征手法,因此,那些句子都是直白表达,有些句子简直就像口号一般——但我不管,只管表达。

题目是《质疑判决——在一位读书人遭判刑三十天后》,文末所署时间为“2010-1-24”。

开头几节是这么说的:

1
那是在一个
圣诞的日子
西方的人们
尽情地狂欢
在人类创造的文明中陶醉

在东方
一个被称作
“共和国首都”的法庭
“法官”念念有词
说他们根据某项“法律”
要判决一个人有罪

不知是真有这样的法律
还是有人在牵强附会
如果那法律就是要“以言治罪”
这“法律”就应该撕得粉碎——
法律只应促进社会进步
不应支持人类文明倒退

2
他说了什么
政府要判他“有罪”
他又做了什么
政府要判他“有罪”

就是那个《零八宪章》?
就是那几篇文稿?
这也太荒唐了吧
荒唐得不知今夕何夕
我们又生活在
一个怎样的社会!

他“造谣”了吗
他“诽谤”了吗
他如何“煽动”
又如何“颠覆”
——那是有人害怕真相啊
才要堵上一张说真话的嘴

他是在向往人类文明
——难道向往文明
也算有罪!
他是在告诫政府:
——炎黄子孙
也应生活在更加文明社会!

可是有人
不愿意这么理解
或根本就没他那种思维
他们把向往文明
说成是“煽动”“颠覆”
然后说:
你犯下了弥天大罪!

有了这种奇怪的逻辑
养成这种混蛋的思维:
谁说了真话
谁就会被判作有罪!

这让我仿佛又看到了布鲁诺
看到他面前的柴堆
这让我仿佛又看到了伽俐略
看到他走出法庭
嘴里还在喃喃:
地球还在动啊——
就算我承认自己“有罪”

3
不错
他对中国社会不满
不错
他想改变我们社会

可这算什么罪过!
只有那些反对“改变”的人
才应该反省
检讨自己是否在犯罪

…………

实事求是地说,跟眼下比起来,当年即使重判刘晓波,但网民们看得出,中共还是在做着“杀一儆百”、“杀鸡给猴看”的把戏,希望能“震慑”,并没有管控得像现在这般严厉,所以说,习近平总有一天要为他的倒退买单,要为他的更加独裁买单。无数网民们不会忘记,也不可能忘记。一如罗宇在7月18日的香港《苹果日报》上公开发表的第21封致习近平“老弟”的信中所言:“现在网上一片骂声,把所有的坏事都扣到你脑袋上。这对你是公平的,因为你是主席。”

也正缘于七年多前比今天要相对宽松,约二百行长短句在电脑上一敲出,本人就有点聋子不怕雷的味儿,很快就上了自己新浪博客。然而可以想像得到,上去后的大约第二天,就被网管察觉,随之删掉。删就删吧,你居然敢质疑北京“人民法院”的判决,这还了得。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点“道理”自己还是明白的,因此也就没往心里去,天天还是干着自己想干以及不怎么想干却又必须要干的活儿。中国人,不能说百分之百,但敢说百分之九十五,其实就为一“饭碗”,或说单纯为了活着,不为别的——只要能活着就好,用张爱玲在《异乡记》(残部)中过杭州时说的一句话就是:“大家齐心戮力过日子,也不知都是为了谁。”——而自己也正是这“活着党”里的一员。

可自己哪里晓得,网管删了也不行,事后证明,《质疑判决》一上博客,即受到有关部门“关注”,并且复制打印下来,作为“罪证”,只是事发前,自己还蒙在鼓里;直到后来国保到单位跟自己谈话时方得知:本人每一篇博客他们都会认真看。

真是“不胜荣幸”之至!

也就是说,在有关部门那里我这个人早就挂上号,只是本人不得而知。不过本人想得单纯:不就是写几篇小文章表达一下自己观点嘛,别的什么都没做——如果这也叫罪过,那就没办法了。

说起来,还在2008年夏天,他们就找到自己打工的单位,只因自己是下午上班,而他们又觉得自己还是个有单位的人,也就在领导那儿发了一通“警告”后了事。下午上班后即被部门领导找去谈话,说上午国安来人了,原话是:你们的某某人在海外影响很大,海外有人引用他的文章反华。自己听后不以为然:我以为啥事,别人要引用我的文章反华,我有什么办法。领导要我今后注意,我也就打马虎眼地敷衍两声过去。

又过两年,当国保再次找来后,一把手大概水平更高些,问的我不好回答,他说:“那些人怎么不引用我的文章?”我知道他这是故意用权力抬杠,自己尴尬地一笑了之,因为也确实不好回答,否则就只能是对他的嘲笑:不是看不起你,我那种文章你下辈子都未必做得出来,这是由你生来就想做官的“本性”所决定的。

《质疑判决》发表三个月后,国安又来人了,只因是上午来的,没有见到作者,不过,这次不同,说非要见本人不可。因此部门领导上午即打来电话,要我下午在什么时间一定赶到单位:有事。这时本人已经猜到,大概又犯事了。

下午一到单位,果不其然,知道上午国安又来了人,而且与上次一样,还是一群,并要求这次一定要见到他们要见的这个人,和我谈谈,也就是大家流行的“喝茶”。

时间到了,国安也到了,只来了两名。一个多小时的“谈话”,说实话,他们讲的很少,都是我在给他们讲,他们听。我说自己一没偷,二没抢,三没杀人放火,也不存在什么“组织”,连个读书会都懒得参加——独立惯了,就喜欢写点小文章,发表点自己的观点,这也能算罪过吗?期间本人还提到刘晓波,我说就因一个《零八宪章》,就判人家十一年?!两国安见我这人毫无怯意,又听我给他们大讲一通,大概觉得了解了这人底细,且还夸我:没想到你这人这么坦承。哈哈,你以为呢,你以为追求自由民主者都是“阴谋分子”啊!

事后得知,他们来之前在我新浪博客中打印一些文章带过来,送给我单位领导,而上面第一篇就是《质疑判决》。当然,即使不做《质疑判决》,有一天他们也还是会找来,只是由于这《质疑判决》,让他们,确切地说,让北京再也不能容忍,“找来”提前了。与自己谈话的国安告诉我,是北京下批示要他们来的。如此说来,若本人除了发表点小文章,但凡还有丝毫别的“罪行”,那就有可能要跟他们走了——至于是短暂拘留还是被刑拘,还真说不了。

现转眼七年多过去,刘晓波从被判刑到获诺贝尔和平奖,再到病逝,海葬,多快呀!只是自己,还是为活着而活着——很难说不是苟活。尽管仍不时地做点小文章,本人知道,用他们的话说,那都是“蚍蜉撼大树,不自量”。即使如此,借鲁迅话讲:“这也是生活!”只要没人干涉,本人还想就这样一直生活下去,哪怕像刘晓波一样死在追求自由民主在中国这片“王道乐土”实现的路上,也是死得其所,又何惧哉!

2017年8月13日

【民主中国】2017.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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