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十三日,大陆各大媒体都高调报导了来自香港新闻:香港特区政府今天宣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经通过实施《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条例草案,以保障国家安全。

我注意到中共央视的报导说:该草案共收到十万多条的港人建议,可见港人对二十三条立法关注和支持。但报导并没有说明十万多条建议中,支持、质疑、修改和反对所占之比例,显然是不想让大陆人知道港人的真实态度。正如此前发生在香港的两次大游行,一次为六万多人的反对二十三条游行,且全部是自发参与;一次是四万人支持二十三条的游行,许多人的参与是出于动员或胁迫。而中共的各大媒体,只报导后一次游行,而对前一次游行只字未提。

既然中共认为二十三条立法乃名正言顺且理由充足,为何不敢让自己的人民了解真相?十六大后,中共媒体以及御用智囊们不是在大讲特讲现代的“政治文明”吗?境外媒体和大陆的民间传闻,不是也在不断披露胡锦涛领导的新班子将激活政治改革吗?境内外舆论不是把胡锦涛的讲话,普遍解读为大陆宪政改革的信号吗?

用法律谋一党之私

境内外舆论的种种猜测和呼吁,出于对中共新党魁的善意期待和舆论鼓励。然而,从北京政权强制港府进行二十三条立法来看,无论人们表示出多么善意的期待和鼓励,对当下的北京政府皆毫无意义。否则,在本来就是一国两制的香港,中共即使做不到推进香港的民主进程,起码也该严守“港人治港”的承诺。而现在,北京政权的所为恰恰相反,且相反到无所顾忌的程度——不惜违背多数港人的意愿,违背大势所趋的现代民主化潮流,更自毁“一国两制”承诺,非要港人接受有损自由和阻碍民主的立法。

中共十六大提倡的“政治文明”,表面上似乎具有制度创新的现代文明意义,而骨子里仍然是:为了一党独裁制度的稳定而继续推行愚民欺民的中世纪野蛮,其内在的权力恐惧甚至要祸及香港。正如用反恐的名义重判异见人士王炳章一样,其实质意义,与其说是在顺应当下世界的反恐大势,不如说是继续实施“国家恐怖主义”的独裁政治。

如此自私的政权及其权贵们,自私到把作为社会公器的法律变成牟取一党利益的私具,不但不顾人民的利益和意愿,用宪法及相关法律谋一党之私,而且也肆意罔顾广大港人的利益和意愿,用《基本法》及二十三条谋一党之私。

【苹果日报】2003.02.19

编者注:在“大参考总第1839期(2003.02.19)”上,此文的标题是:刘晓波:23条戳破中共治港的“政治遮羞布”,还标明:(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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