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年代的大陆中国,不但执政党在政治上日趋保守和毫无作为,而且以反对八十年代的激进主义为标识的政治保守主义在知识界也颇为流行,它所批判的主要对象是八十年代在文化和政治上的全盘西化(方励之、刘晓波及《河殇》)和一九八九年的“六·四”运动。二者的更迭并非基于纯粹的学理上的竞争,而是以“六·四”血案之后政治“激进主义”的言论空间完全被取消为前提的。正是执政党对八十年代推动政治改革的党内开明派和民间自由派的全面封杀为政治保守主义的兴起提供了客观的支撑。于是,政治保守主义在“稳定压倒一切”和“经济决定论”的官方口号下,和在没有公开竞争的畸型学术环境中独领风骚。

毋庸置疑,政治保守主义思潮极为庞芜和复杂,有官方的、有大众文化的,有学界的有国内的,有海外的。他们或以“国情特殊论”为经验根据,或以发源于英国的保守主义为学理依据;就其动机而言,真诚忧国者有之,借此坚守渐进的自由主义立场者有之,但是也不乏借此跻身于官僚集团充任高级幕僚者,或借此成为官方认可的学界名流,执掌意识形态霸权。然而,无论其理论根据如何,也无论其主观动机如何,政治保守主义都在客观上迎合官方所倡导的“稳定压倒一切”,“发展经济绝对优先”的意识形态导向,而放弃了以自由主义为核心的人类主流文明价值体系及其制度安排。他们宁可要无自由的强权秩序,而不要通过政治改革而逐渐建立的自由秩序。秩序优先和自由优先的不同抉择,是政治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之间的根本分野。

“六·四”刚结束时,颇具投机本能的何新以“新保守主义”一枝独秀。虽然何新本人以此捞到了政协委员的资本,但是因其学术包装的拙劣和赤裸裸的官方立场而被知识界所唾弃,其影响也如过眼云烟,迅即消失。邓小平南巡之后,新一轮经商热潮所导致的通胀与市场秩序的混乱以及中央权威的削弱,使加强中央权力的宏观调控的思潮应运而生。值此之时,一批经过欧风美雨洗礼和镀金的学人,不约而同地走向政治保守主义,其集权倾向的学理化包装,精巧新颖,洋味十足,既博得了执政党的欣赏,又征服了一批知识分子和企业家,有些人已经在学界一举成名之后,迅即被执政者搅为高级幕僚。

政治保守主义的要点大致如下:

一、或从中央财政锐减,调控权力下降的角度,或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主张以强化中央集权来推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最具代表性的当属胡鞍钢和王绍光合著的《国情报告》。他们以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经济中政府行政干预的强化和西方人对“东亚模式”的理论诠释为参照系,认为外塑后发型国家的现代化不能走西方式的自然成长的道路,而应以强化国家的行政干预和集权来自上而下地推动现代化,而且是单纯经济现代化。在中国的语境中就是强化中央集权,特别是财政和计划的集权,放弃已经实施多年且成效卓着的分权式改革模式。他们认为,即便在中国现行的一党专政的高度集权的体制下,中央权威仍然很弱,必须强化,而无视一党专政的无孔不入。李泽厚、刘再复、甘阳等人也从不同角度强调强化中央权威的重要性,以防止由社会势力和地方权力的坐大而引发的失控、动乱乃至国家分裂。

众所周知,政府权威的建立有两种模式,一种源于被统治者的同意和授权,也就是民主政治下的政府权威,此种权威的强化也要经由选民的同意,绝非统治者的任意行为。如果民主体制下的政府缺乏权威性,那只能或重塑政府的公众认同,或下台,让位于其他更得民意的政党执政。另一种权威源于统治者的以暴力为支撑的强加民意,使被统治者在暴力的威慑下别无选择地服从政府权威,而不是基于民众自愿的选择,这就是专制政治下的政府权威。此种权威的强化大都是统治者非经民众授权的任意行为。如果专制体制下的政府权威衰落或弱化,那只能是民众对强权的不顺从或不完全顺从的结果。政府要想强化权威性,或顺应民意进行改革,重塑政府权威的来源,或继续强迫民意加强控制,维持短暂的、表面的强政府。所以,两种不同的政府权威根本没有可比性,而胡鞍钢等人却硬要以西方民主政体中的政府干预来论证中国专制政体中的强化集权的合理性,它不是混淆了最起码的政治理论的常识吗?更重要的是,在目前的中国,关键的问题不在于应否强化政府权威和行政干预,因为中国政府现在仍然是世界上为数极少的全能的无限政府之一,其权力无孔不入,中国的经济市场化进程正因为政府权力的不正当介入而步履维艰;而在于怎样通过政治改革来限制政府的权力,使其逐渐转变为有限政府。从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角度讲,我们宁肯要一个靠被统治者的授权和同意而建立的有限的弱政府,也不要一个靠剌刀和谎言维系的无限的强政府。中国人作为个体已经被这类强政府剥夺了所有的尊严与自由;中国作为一个民族已经为认同这类强政府付出了人类历史上最惨重、最血腥的代价;还是众所周知,西方的现代化基本上是循着分权式道路发展的,即便是二战后强化政府干预也是在充分分权(个人,社会,国家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责利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保障)的前提下进行的。以“四小龙”为代表的东亚模式的现代化,显然是在威权体制下完成了经济腾飞,但是其基本战略仍然是国家与社会,中央与地方的分权。台湾从五十年代开始的土地改革,公营转民营和县市自治,恰恰是以执政党放弃经济上的中央垄断和政治上的中央统治一切为前提的。“东亚模式”与“西方模式”的不同只在于:西方的分权是在无任何成熟经验的条件下,经过自发的长期的,试验性的渐进累积完成的,而东亚模式只不过是把西方经由几百年的探索积累而形成的成熟经验,通过政府权威的全力推进在短期内完成的。“四小龙”的现代化在经济发展和政体改革上基本受惠于西方模式,甚至二战后台湾与南韩的改革方案都是在美国的主持下制定的。我想,即便台湾和南韩的民族自尊再强烈,也不至于完全抹杀历史事实,把自己的腾飞归功于专制主义和东方文化吧。而只有顽固拒绝以自由主义为核心的人类主流文明的中国政府及其御用文人才会替台湾人和南韩人重写历史,正象中共抹杀历史事实,重写抗日战争的历史一样。又是众所周知,中国的经济改革也是循着分权道路进行的,邓小平时代与毛泽东时代的最大区别在于:一是把毛泽东时代无所不包的国家权力,下放一部分(仅仅是极为可怜的一小部分)给社会公众,使一部分人开始摆脱全面受制于国家的供给制,获得了相对自主的私人活动空间;二是把高度集中的中央权力下放一部分给地方,使地方能够局部地摆脱中央计划的全面控制,因地制宜地发展自己的经济。此种放权让利的改革,突破了中国大一统的总体国家,全能政府、无限权力的极权主义框架,形成了极为有限的国家与社会,中央与地方的分权格局,从而激发了国家、社会、中央、地方、团体、个人等多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导至了经济的高速发展。更重要的是,东亚模式的威权主义与大陆中国的一党专政在集权的程度上和性质上有着显着的区别:东亚四小龙都是以私有制为主,都给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多种优惠政策(如台湾对民营经济实行税率优惠,外汇额度优惠,代款利率优惠的三优政策),而大陆中国至今仍然没有在宪法上明确产权关系,对私营经济的发展设置重重阻碍;东亚四小龙都有一部以自由主义政治哲学为价值基础的宪法,这就以国家根本大法保证了其政体改革的未来方向,加之有限的言论开放和地方自治的政策(香港则除了选举权之外的一切公民权利都得到法律的保障),使其专制权力受到了一定的限制,无法为所欲为。而大陆中国至今仍然没有这一切。

现在,中国经济的混乱与失序,一是由于转型期的新旧交替,国家与社会、个人、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责权利没有得到立法上的明确规范(如产权和地方权利都不明确)致使短期行为泛滥,犯规行为盛行。二是由于集权体制下的行政权力在经济领域的滥用,使自由平等的竞争规则无法健全,或无法可依,或有法不依,致使权钱交易式的腐败,政府行为的企业化和越权行为成为社会惯例。那些握有权力者,不仅能够名正言顺地瓜分全民资产,而且设立各种名目搜刮民间财富(一九九六年八月,济南市政府以建立交桥为名,强行勒令私营出租车主连续三年每年每辆车交二千元公共交通费,这等于利用权力强行抢劫民众资产。类似的名目多如牛毛)。在一党专政体制还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的中国,只谈强化中央集权而不谈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和制约;虽强调稳定的秩序而不谈政治制度的改革,其社会后果极为可怕,一遇偶发事件,暴烈性的社会动乱将不可避免。

因此,无论是西方模式还是东亚模式,都不可能成为在目前的中国强化中央集权的论据。恰恰相反,这两种模式的成功都在告诉我们,中国现代化的成功,关键取决于从无限的强权政府向有限的弱权政府的渐进转变。

二、政治保守主义的另一理论是社会发展阶段论。他们认为,中国的改革应以经济发展为前提,而经济发展的前提又是社会稳定,而社会稳定的前提又是政府权威的强化,因而,他们就把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置于压倒一切的优先地位,进而把强化中央集权置于政治改革的首位,而把民主和自由流放到遥远的未来。这种观点的主要代表是李泽厚与刘再复合着的《告别革命》。

此书以反对八十年代的所谓激进主义为基调,把古今中外几百年历史上的革命全部划归告别之列:法国大革命、辛亥革命、谭嗣同的殉难、五四运动、大跃进、文革、“六·四”运动、苏东骤变。换言之,作者以激进主义革命为批判对象,不加区分地否定了从百日维新至“六·四”运动的中国人为追求自由民主所付出的牺牲和努力,甚至把五四、六四和文革混为一谈。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经济发展-个人自由-社会正义-政治民主的渐进改良顺序,其理论渊源是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决定论加上被歪曲的英国式的古典自由主义。相对于卢梭式的激进自由主义,英国式的自由主义具有保守的倾向,但是从柏克、洛克到哈耶克、波普尔,这些英国式自由主义的捍卫者所要保守的恰恰是自由主义的精髓,而不是象李泽厚等人的保守主义那样,对集权政治情有独钟。

纵观全书以及发表于《东方》杂志上的李泽厚访谈录,他提出的四步论等于一步论,即在目前的中国,只应该发展经济而不做其它。似乎当代国人只能或只配要求面包,填饱肚子,而公民的言论权,财产权,参政权等自由和尊严国人不配拥有,对此种温饱哲学,我且不论证离开了政治民主的保障,个人自由和社会正义纯属天方夜谭,仅就中国的单项经济改革所导致的日益尖锐的各类社会矛盾而言(高通胀、低效率、腐败猖厥、贫富悬殊、治安恶化、国有资源流失、国有企业停滞、价值真空、暴烈对抗),如果没有与经济改革相配套的政治改革是根本无法和平化解的。而且,到一九九五年,单项经济改革的正面能量已经释放完毕,再无潜力可挖,经济改革处在负面能量强劲释放和停滞不前的状态(如金融体制改革、产权改革、市场规范化、国有企业改革、社会保障体制改革都无甚作为),其根本症结就在于政治体制改革的严重滞后,如果再不改革严重阻碍甚至是窒息经济发展的政治制度,中国经济的未来肯定是灾难性的。

李泽厚与刘再复的《告别革命》特别把苏东骤变作为其理论的经验依据,然而他们恰恰忽略了政治体制改革完成后的苏东经济,正在渡过混乱低速时期,而进入正常发展。更重要的是,以短期的经济代价换来的是巨大的社会整体效益,特别是公民的各项政治权利,言论权利的获得,社会公正系统的建立和健全,人的尊严的重新恢复,以及现行民主政体对经济的长远发展的巨大推进作用。至于苏联的解体,只不过是靠剌刀和谎言所维系的专制国家的解体,是把本来属于各民族的自主权还给前苏联的各加盟共和国。这不是解体,而是国际正义的实现。短暂的面包匮乏换来的是长久的自由,这种物质代价的付出太值得了,因此,俄罗斯人民在今年的总统大选中,选择的标准仍然是自由优先,而不是面包优先。

总之,在这种无视中国人作为人的基本价值、尊严、自由与权利,而把民族国家的短期目标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的国家主义的深层,在这种人为地割裂作为社会有机整体的经济和政治的物质决定论的背后,是丧失了独立的批判意识和屈从于专制权威的依附人格,是无视人的价值,以国家振兴代替人的解放的狭隘的民族主义的复活,是近代以来中国人在现代化过程中的一次次地拒绝选择以自由主义为核心的人类主流文明的当代翻版。中国人因选择文明基本构架上的多次失误(从百日维新到辛亥革命至一九四九年中共执政)而付出的代价太惨痛,再不能保守这种传统了。因为,以自由主义为基础的民主化朝流已成为人心所向,大势所趋。

三、政治保守主义最极端的表现,是以“新马克思主义”为学术包装的毛泽东幽灵的复活,其主要代表是崔之元的《以俄国为鉴看中国》,《中国实践对新古典主义的挑战》,《鞍钢宪法与后福特主义》等文章。这种新毛泽东主义与老左派的《万言书》一样,仍然以毛泽东式的阶级分析方法来看待目前中国的贫富两极分化,并以维护国家安全和平民代言人的名义,向中国的现代化战略提出挑战。如果说,胡鞍钢等人从财政的角度提倡强中央,还是短时期内的改革策略的选择的话;如果说,李泽厚等人的保守主义还是在认同政治民主的总目标的前提下强调改革方式的渐进改良而反对激进剧变的话,那么崔之元新毛泽东主义则把改革的最终目标和中国的长远发展全部化为毛泽东式的社会主义,不仅否定了自由主义在中国改革中的当下价值,而且否定了自由主义的最终价值。

崔之元以西方新马克思主义中的制度学派的方法为分析框架,以毛泽东的政治遗产为思想资源,批判了世界现代化历史上所出现过的所有发展模式:从西方的工业革命到古典经济学,从自发私有化到新古典主义,从康梁变法到辛亥革命,从东亚模式到苏东的私有化,甚至目前中国的经济改革……都属于被超越或被抛弃之列,唯有经过西方新马克思主义包装的毛泽东遗产才是拯救中国的不二法门。于是,人民公社变成了村民自治,大跃进变成了乡镇企业的先驱,文革变成了抑制权贵私有化(自发私有化)的试验,鞍钢宪法变成了后福特主义的经济民主,这些因素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重组会为中国提供独一无二的现代化模式—社会主义民主。他甚至认为毛泽东时代的中国不是类似斯大林治下的苏联的专制社会,反而比骤变后的苏东更接近美国的平民私有化的资本主义。

崔之元所全力推荐的平民私有化或社会主义民主,主要是针对自发私有化或资本主义民主所造成的贫富差别悬殊的社会分配不公,然而,平民私有化的实现必须以强大的政府权威为后盾,否则的话,私有化和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根本无法达成平民私有化,即便是北欧等高福利国家也无法做到为一点,平民私有化实质上是分配的平均主义的现代版,而只有强大的专制权力才能违反人的本性而强行推行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从社会正义的的角度讲,崔之元的理论把所有富人的财富指责为社会不公,不管这些财富的积累是否合法合理,只要社会上还有贫富之间的差别,就无社会正义可言。那么,毛泽东式的打土豪分田地以及供给式的平均主义就是社会正义了,懒汉低能者去瓜分勤劳者和高能者就是正义的,此种平均主义式的社会正义在二十世纪为人类带来的灾难对崔之元来说并非灾难,而仅仅是试验所必须付出的代价。那么,大跃进所造成的饥殍盛野,文革所造成的生灵涂炭都可以一笔勾销了。自由主义的正义原则——平等地分配基本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平等自由的竞争分配社会资源(例如财富和权力)所带来的不平等,也将随着崔之元的新毛泽东主义而作古。

要么是席卷全球的自由主义错了,要么就是已经接近坟墓边缘的专制主义下的绝对平均主义错了。我想,学理上的澄清远不如世界史的事实更有力。西方新马克思主义绝不会是未来人类的选择,它至多是一种自由主义的补充或平衡,提醒人们为生活的弱者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在分配社会资源时尽可能地给最少受惠者以补偿。崔之元的新毛泽东主义更不会是未来中国人的选择,它甚至连补充和平衡的作用都没有,因为目前的中国还在毛泽东的专制主义阴影的笼罩下,日益悬殊的分配不公绝不是由于自发私有化造成的而是专制体制下特权阶层对社会财富的非法掠夺和侵吞造成的,是维持社会公正的基本系统全部失效的结果。我们离自由主义的正义——作为公平的正义——还很遥远,还需要一代人甚至几代人的努力。

据说,中国的老左派们和留洋归来的新左派们曾经共同参加了“社会主义与当代世界”研讨会。老左派对新左派的发言既欣喜又困惑,欣喜于留洋博士居然在目前的中国捍卫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困惑于他们根本听不懂新左派们用洋理论包装后的新毛泽东主义,然而,二者共同的政治利益会添平一切理论上的代沟,实现政治现实上的利益同盟。

由此观之,不管当代中国的政治保守主义之间在理论上有多大的差别,但是在目前专制主义仍然强大的中国,他们都是持反对政治民主化改革和强化中央集权的立场,正是这种共同点既被官方欣赏又在民间获得了某种程度上的认同,而一旦此种理论既成为执政党的决策依据,又成为民间不满情绪的代言者,中国就将重回毛泽东时代。对此,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必须严肃地回应政治保守主义。就我本人而言,“六·四”前我仅仅是一个不成熟的观念上的自由主义者,“六·四”给我的最大恩惠就是:我不仅要在观念上坚持自由主义立场,而且要以行为践行自由主义理念,即便再被指责为激进主义也在所不辞。

附注:《国情报告》的作者之一王绍光的观点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在一九九六年第二期《战略与管理》双月刊上发表了题为《公共财政与民主政治》文章,着重阐述了民主政体比专制政体更有利于政府汲取财政收入。

一九九六年七月一稿,九月二稿

【北京之春】1996年12月号-理论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