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八月中旬和二十八日,香港虎报和法国新闻社就中共召开“十五大”一事,对我进行电话采访。由于事先没有准备,我的谈话冲口而出,不够充分和准确。现在,我以无党派中国公民的身分,给执政党的“十五大”写了一封公开信,使已经讲过的意见稍微系统和准确一些。

从历史上看,中共的重大决策,大多不是在党的代表大会上产生的,而是时机成熟时的中央全会或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产生的。现在并无新的迹象,我并不以为在“十五大”的会议上会作出划时代的新的决策。只是提出一点建议,供“十五大”产生的新的领导班子加以考虑。

据报导,执政党“十五大”讨论的内容,包括政治体制改革和加强法制。这是很有必要的。解决这些问题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了。理由有三条:

第一、这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实现社会稳定的改革条件。

执政党提出和实行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的方针,都是正确的。不过,市场经济必须同民主、法制的政治体制和多元文化密切配合、同步发展,才能建立现代化社会的稳定结构。这就好比一张桌子的三条腿,长短粗细必须一样,才能把桌子摆稳。如果三条腿七长八短,不论你使用什么强制的力量也不可能把桌子摆稳。今年以来,中国大陆出现的腐败盛行、假货充斥、苛捐杂税禁而不止,贫富分化过大,社会治安不好,国民教育滑坡等社会弊端,固然是市场经济初期阶段难以完全避免的;但如民主化、法制化能够同步发展,上述的社会弊端是会受到很大抵制的。听说,“十五大”政治报告将提出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对国有经济的转轨要彻底放开,这是必要的、正确的。但是,由于这个决心下得迟了几年,现在国有资产被掏得底子更薄,安置下岗职工和流入城市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难度更大,腐败和社会治安问题更加严重,经济转轨的风险也就更大了。如何度过风险,实现平稳转轨?只能依靠实行民主和法制,而不是迷信暴力,进行镇压。近八九年的历史一再证明,对人民压制和镇压只会激化社会矛盾,加剧社会动乱,绝对不可能实现社会稳定。何况,现在提出意见和要求的民众,都是执政党所代表的工人阶级(包括靠工薪生活的知识分子)和农民阶级的基本群众,他们提出的问题又是执政党最为关注和提倡的争取生存权和发展权。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勤务员的执政党应当如何对待本阶级及其天然同盟军的基本群众?那是用不着别人来饶舌的。

第二、近来,李登辉再次当选国民党中央主席,并且表明了维护中国统一的迹象。达赖喇嘛也在海外一再声明,他不赞成西藏脱离中国,他反对在西藏进行暴力斗争。看来,现在是实现祖国统一的一个良好的时机。我希望执政党把握这个好的时机,掌握统一祖国的主动权。怎样才能掌握统一祖国的主动权?一是,主动的、坦城的向海内外一切中国人发出捐弃前嫌、实现民族大和解的号召;二是,立即起步实行民主化和法制化。毛泽东主席在论联合政府中说过:“没有人民的自由,没有人民的民主政治,能够统一吗?有了这些,立刻就统一了。”所以,吸引台湾回归祖国和稳定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的办法,最根本、最有效的一条,就是实行民主和法制。

第三、听说邓小平前主席在几年以前就提出一个二十年实现民主化的设想。按照这个设想,民主化也该起步了。韩国和台湾,从开始实行民主化到现在都有十几年了;可是,他们目前的民主化程度还不是很高的。可见,实行民主化需要一个不算很短的过程。如果我们国家现在还不起步,那就连邓小平前主席提出的时间表也会落空的。

为了减少阻力和保持稳定,我们大陆的民主化和法制化可否分三步进行。第一步,先解决人民最为关注而又较易解决的几个具体问题,为了实现民主化、法制化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和气氛。这几个具体问题是:一、重新评价“六四”事件,分清是非,解放生者,抚恤死者。二、释放魏京生、王丹、刘念春、陈龙德、周国强、刘晓波等所有政治犯和思想犯。三、依法惩处陈希同和其他大贪污犯,以严肃法纪和增强人民根源腐败的信心。四、整顿执法犯法的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特别是严肃查处专门镇压人民(包括持异议人们)的特务机关和特务分子肆无忌惮的侵犯人权、破坏法制、激化社会矛盾、制造社会动乱、损害国家威信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执政党如有解决上述问题的决心,我们将说服受害者采取宽容、和解和向前看的态度。

第二步,以一九八二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准绳,修改或废除与宪法相抵触的一切法律、法令和政策,保障宪法规定的各项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不折不扣地付诸实施,特别是要保障人身、通信、言论出版四大自由,开放报禁,允许民间办大众传媒,废除书、报、刊物检查制度。

第三步,修改宪法。重点是修改一九八二年宪法中那些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权力属于人民”的主权在民的国体相矛盾的规定。例如:一党独大和把执政党一党奉行的原则,用法律的形式变成国家意志和全民意志的那些规定。

在修改宪法以后,自然就要开放党禁,实行各个合乎法定人数和条件的政党平等竞争,平等进行互相监督与合作;实行军队国家化;以保障人权和各项公民权利为民主制的主要目的和核心内容;以民主选举代替委任制;以中央和地方、民族的分权制衡,立法、行政、司法的分权制衡,各种社会组织和社会舆论对政府的制衡,来代替把立法、行政、司法、国防和各种社会团体的一切权力都集中于执政党的一元化的高度集权制;并以程序化、公开化等政治规格来防止民主制度的的假冒和异化。在第三步民主改革中,如果领导层不能取得共识,可以通过全民公决加以解决。执政党的领导人不必担心实行民主化必然会使共产党丧失执政的地位。中国国民党在一九二七年以后的一个很长的时间,失掉了人民的信任。但是,蒋经国先生在他一生中的最后一两年改变了专制主义的政策,开放党禁和报禁,着手实行民主政治。而国民党在民主政治中并没有丧失其执政地位,反而取得了过去并未得到的民众承认。中共“十五大”产生的领导班子,如能掌握实行民主化、法制化的主动权,从而掌握统一中国的主动权,也能够在未来的民主选举中取得继续执政的资格。而真正推进了中国民主化统一大业的领导者们,不论过去是否做过错事,也将名垂青史,成为受到人民敬重的一代伟人。

预祝大会取得成功!

西安 林牧
一九九七年九月一日

【中国人权】1997.09.04
【北京之春】1997年10月号-中国政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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