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遭驳回

内地著名异见人士刘晓波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入狱11年的案件昨日二审宣判。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刘晓波高声呼喊“我无罪”。英美及欧盟等17国的驻华使节再次拉大队到法庭外声援,并发表声明,谴责中国以言入罪,要求无条件释放刘晓波。

案件昨日上午9时在北京高级法院二审宣判,开庭前,法院附近戒备森严,门外停泊10多架警车,公安在门外拉起警戒线。

二审宣判10分钟结束

法院在终审判决书指出,刘晓波在2005至2008年期间,在多个境外网站发表煽动性文章,及以徵集《零八宪章》签名等方式,公然诽谤及煽动他人推翻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犯罪时间长,罪行重大。认为原审判决定罪正确、量刑适当,故维持原判。去年12月25日,55岁的刘晓波被北京中院一审判囚11年。

刘晓波辩护律师尚宝军接受本报访问时表示,宣判过程仅10分钟,庭上只有法官宣读判词,刘晓波被带走前高声说了3个字:“我无罪”。而二审判决理由和一审完全一样。

根据中国法律,二审已是终审。尚宝军说,若刘晓波在狱中表现良好,或可得到减刑。至于保外就医需符合一定健康状况。刘晓波可能被送返户口所在地的辽宁大连监狱服刑。

刘晓波妻子刘霞表示,维持原判是意料中事:“本来就是一个无理的判决、一个政治判决……你还能指望他出来一个正确的结果吗?”身在广州的刘晓波弟弟刘晓暄也不认同审判结果,“本身这个判刑就是不合理,根本就是走形式,中国的司法从来都是这样。”

17国外交官到场声援

昨日开庭前,英美法德、欧盟等17个国家驻华外交官也一起到场,但被拒入庭旁听。欧盟代表夏明在法院外发表声明指:“我们对判决感到失望。欧盟认为,刘晓波因起草《零八宪章》及在网上发布有关人权的文章而被判刑,是完全违反言论自由。欧盟要求中国政府,无条件释放刘晓波。”

美国驻华大使洪博培也罕有地在网上发表声明,指逼害和平表达政治意见的人不符合国际公认的人权准则,美国要求中国政府立即释放刘晓波。

【明报】201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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