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渡,作家,现居广州。独立中文笔会副秘书长,网络工作委员会协调人。

《零八宪章》论坛:12月10日是著名的“国际人权日”,六十四年前的这一天,《世界人权宣言》被联合国大会通过,世界人权运动从此有了一面世界性旗帜。四年前的这一天,由刘晓波先生和张祖桦先生主笔的《零八宪章》横空出世,中国民主人权运动有了一面光辉夺目的旗帜。请问您作为《零八宪章》签署人之一,能否谈谈四年来《零八宪章》对于当代中国民主维权运动所起的作用?

野渡:《零八宪章》的出现是中国民权运动的分水岭。2003年伊始至2008年《零八宪章》出现前的维权运动主要是以个案维权为主的在体制内维护公民权利;而以《零八宪章》的出现成为中国民权运动转型的标志,中国进入了民间独立的群体性公民社会运动。

《零八宪章》反映了中国民间社会整体的制度诉求,起到凝聚共识的作用,得到了广大公民的热情支持和参与。许多《零八宪章》签署者践行《零八宪章》的自由民主理念和公民精神,积极介入社会运动,唤起民众参与到争取公民权利运动中来。

当局对《零八宪章》的打压和对《零八宪章》标志人物刘晓波的重刑,使中国民权运动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和支持。刘晓波因而获得2010年度的诺贝尔和平奖,这不但是对刘晓波个人的肯定,也是对以刘晓波为代表的《零八宪章》群体的肯定,对无数为追求中国的民主、自由而奋斗作出牺牲和努力的仁人志士的肯定。诺贝尔和平奖颁发给刘晓波,对中国民权运动的影响的将是长时间性的。

《零八宪章》已经不是一个政治文本,而是正在演变为一场持续的宪章运动,它使中国的民权运动进入了一个新高度。

《零八宪章》论坛:《零八宪章》还在孕育阶段时就遭到官方的关注和打压,2008年12月9日,也即《零八宪章》正式发布的前一天,北京当局便拘捕了《零八宪章》主要起草人之一刘晓波先生。几乎与此同时,《零八宪章》另一位起草人和发起人张祖桦先生被抄家。宪章公布后,执政当局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打压《零八宪章》的狂潮,不仅每一位《零八宪章》签署人都受到传唤,而且公然逮捕刘晓波先生,并组织陈奎元、钟哲明等御用学者著文批判《零八宪章》;在08年底和09年初,最高当局还针对《零八宪章》所提出的民主宪政制度设计,公然抛出“邪路论”和“五不搞”的观点,请问执政当局为什么如此惧怕并围剿《零八宪章》?

野渡:《零八宪章》的6项基本理念和19项基本要求击中一党体制要害,官方自欺欺人的理论体系在理念上被摧毁,不围剿零八宪章,则官方的合法性价值体系完全土崩瓦解。

《零八宪章》联合不同阶层、不同利益诉求的公民提出的对未来公民社会的整体共识为民权崛起的社会现实提供了共同的愿景,获得了体制内外的高度认同。其传播与签名、讨论与争议,唤起了公民的自主意识和责任感,成为了持续性的民间行动,不围剿零八宪章,则无法封民之思堵民之口,无法阻挡中国迈向民主潮流。

《零八宪章》论坛:众所周知,执政当局对《零八宪章》的最严酷打压是对刘晓波先生的迫害。2009年6月23日,被软禁半年的刘晓波先生遭到北京当局的逮捕,同一年的“世界人权日”刘晓波先生被正式开庭审理,12月25日被以“煽颠”名义处刑11年——这是迄今为止被以“煽颠”罪名判刑时间最长的民主人士,其主要罪证便是起草《零八宪章》。但中国政府对刘晓波先生的迫害并不能淹没刘晓波先生和《零八宪章》对人类正义事业所作出的伟大贡献,也正因此,2010年10月8日,挪威诺贝尔和平奖评委会将2010年度的“和平奖”授予刘晓波先生。您能否从“和平奖”的角度谈一下《零八宪章》与刘晓波先生对于中国民主宪政事业所具有的重要意义?

野渡:《零八宪章》是一份温和、理性的文件,它以负责任的公民态度,以自由、人权、平等、共和、民主、宪政为基本理念,不分朝野,不论身份,求同存异,积极参与到公民运动中,共同推动中国早日建成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而刘晓波以其知识分子的良知,以其20年的实践勇气,以其为《零八宪章》受难的道义形象,从而成为中国人民追求自由的精神象征。

国际社会清晰地看到了在以刘晓波为代表人物的《零八宪章》群体身上体现的非暴力争取和维护人权对未来人类和平进程中的重大意义和价值,同时也意识到经济发展和人权密不可分,一个民主国家能真正在国际上负起责任,一个在国内没有民主的国家必然在国际上也不会遵守游戏规则。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在颁奖声明中就明确指出,中国现在已经成为经济大国,但是政治上毫无改变,还是像以前那样,如此下去,对世界和平构成威胁。

诺贝尔和平奖以其对人类珍视的价值对中国民众争取民主自由的有力声援。刘晓波获奖,可谓实至名归,也为和平奖增添了光彩和荣耀。

《零八宪章》论坛:《零八宪章》公布后,尽管受到各界人士的充分肯定和认可——包括荣获“诺贝尔和平奖”这样崇高的荣誉,但也遭遇海内外一些“自由人士”的批评,极个别签署人还发生了中途退出签名这样的事情。请问您作为《零八宪章》签署人怎样看待这样的事情?《零八宪章》如果作为一个“运动”存在的话,您有什么样的意见和建议?

野渡:有讨论,有争议,有批评,有不同的声音是正常的,只要不是谩骂和恶意中伤。

对于个别签署人中途退出签名我感到十分遗憾。因为这基本上并不是当局的什么压力所致,而是意气之争。我们签名零八宪章是因为认同其价值观,每个签名者只对自己签名的文本负责,与人无关,这是一个基本的常识。

宪章要成为一个运动,就必须继续扩大宪章的影响,争取更多的社会阶层人士签名和认同。一个成功的社会运动必须要有一个标志性人物,如甘地、曼德拉、昂山素季,起到了整合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的作用,所以要能够让宪章和宪章受难者刘晓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让更多的普通人知晓;同时努力提高宪章运动的组织化程度。

《零八宪章》论坛:众所周知,“诺贝尔和平奖”是全世界公认的人类最高人权奖项。截至目前为止,所有荣获诺贝尔和平奖的世界知名人士都对人类进步事业做出过巨大的努力和贡献,刘晓波先生也不例外。但中共当局竟然“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将和平奖得主刘晓波先生继续关押在监狱中,您能否对北京当局的这一“壮举”做个简单评价?

野渡:对刘晓波以言治罪和非法软禁他的妻子刘霞,都恰恰证明了刘晓波20年苦难承担的正义性,也证明了《零八宪章》所追求的价值体系的正义性。一个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在监狱,没有比此更能说明中国的现实状况了。

《零八宪章》论坛:中国作家莫言先生在获得2012年度诺贝尔文学奖后答记者问时,明确向最高当局喊话说“释放刘晓波!”,有传言说北京当局有意以“保外就医”的名义将刘晓波先生“送出”大陆。请问您认为执政当局会有这样的诚意吗?此外根据您对刘晓波先生的认知,您认为他会像魏京生、王丹及陈光诚等人一样选择出国过“流亡”天涯的生活吗?在释放刘晓波先生问题上您想对执政当局说点什么呢?还有,您想对仍然在锦州监狱服刑的刘晓波先生说点什么呢?

野渡:我上面说过,一个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在监狱,没有比此更能说明中国的现实状况了,

正因为如此执政当局是最希望晓波能选择出国流亡,这既能消解晓波对他们的现实威胁,又能应付越来越大的国际压力。

晓波入狱前和我谈过一次有关出国的问题。他说他对选择去国的人表示理解,毕竟不是迫不得已,没有人会离开自己的故土。但是在他来说,去国流亡则意味着他不能再与这片土地上的人同呼吸共命运,这是对他一直坚持着的理想的背叛。晓波说他出国只有一个可能性,就是中国已经实现了民主化,那时候他才可能陪着刘霞周游列国,弥补多年来对妻子的亏欠。事实证明,晓波一直坚守此信念,如白桦林一样紧紧扎根在北方的风雪中承担着苦难。

释放刘晓波先生问题上,请执政当局记住贵党毛泽东先生向人民作过的承诺:中国人民所要的是立即实行民主改革,例如释放政治犯,取消特务,给人民以自由,给各党派以合法的地位等项。

对晓波,我想重复一句他被判刑那天我向刘霞说的话:如果让晓波11年后才从监狱出来,那是我们这些朋友的耻辱,也是我们所坚持的理想的耻辱。

《零八宪章》论坛:2008年底刘晓波、张祖桦等人通过《零八宪章》提出以“自由、人权、平等、共和、民主、宪政”为核心理念的民主路线图,但前执政党总书记分别于2008年12月和今年11月两次斥之为“邪路论”,顽固死守所谓“中国特色论”,并在中共十八大上获得全党“一致通过”。纵观人类发展趋势,您觉得“特色论”会在中国寻找到自己的未来吗?如果答案是否定的?您认为十年后的中国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况?《零八宪章》所描绘的民主中国梦想会实现吗?

野渡:所谓“既不——也不”的“中国特色论”,就是维护旧制度,否定人类的普世价值,在民权意识高度觉醒的今天,它的未来只能是“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

我毫不怀疑《零八宪章》的“自由、人权、平等、共和、民主、宪政”梦想在十年后的中国已成为现实。中国社会在十年内完成转型是必然的。

《零八宪章》论坛:从广义上讲,中国民主转型事业实际上是一场波澜壮阔的公民运动,无论是上个世纪后期的传统“民运”,还是本世纪初兴起的维权运动都可以说是中国公民运动的阶段性演进。而且这个民主转型事业是一场涉及五分之一人类的宏大事业,它需要体制内外、朝野上下各方面力量的共同努力。也正因此,《零八宪章》在“结语”部分才公开提出:“希望所有具有同样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中国公民,不分朝野,不论身份,求同存异,积极参与到公民运动中来,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伟大变革”。请问,作为《零八宪章》签署人,作为关心中国现代化转型并为之做过巨大努力的人士,您认为在未来五年时间应该怎样开展中国公民运动,从而更好地推动民主中国和宪政中国的早日到来?

野渡:梁启超对社会运动作过一个归纳,即“有意识,有计划,有组织”。此亦为公民运动的要素。在新媒体日益成为民意表达、社会动员主要方式的今天,此公民运动的三要素更容易得到实现。凝聚公民共识,参与公共事务,介入推动公共事件发展,建立社会动员结构,这是未来公民运动发展的主要内容。

【零八宪章月刊】201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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