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先生阁下:
尊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温家宝先生阁下:

据近日媒体报道,著名作家、异议人士刘晓波先生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非法延押一年后,其案件已被移送检察院,准备对其起诉判罪,其主要罪状是:“伙同他人起草08宪章,叫嚣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据说刘晓波这一次“罪行重大”,很可能面临重判。

我们中国民联阵——自民党、中国基督民主同盟与中国民主策进会对刘晓波案的此一处置深表震惊和抗议。我们认为冠在刘晓波头上的所谓“颠覆国家政权罪”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罪”根本不能成立。

首先,根据现代文明社会“主权在民”的原则,国家政权的建立是基于人民的同意,如果人民不认同这一政权,人民有权利颠覆之。就在不久之前,美国人民颠覆了小布什的国家政权,从而选择了奥巴马的国家政权。颠覆国家政权是人民行使自己政治权力的合法行为。国家政权本身就是人民自己的政权,是自己“颠覆”自己,何罪之有?

同样的,根据“主权在民”的原则,一个国家采取什么样的政治制度,也决定于人民的选择。如果人民不认同“社会主义制度”,人民照样有权利推翻之。前苏联和东欧各国社会主义阵营的人民早就群起推翻了所谓的“社会主义制度”,难道这些国家的人民全都成了“罪犯”了?

当然你们可以说,根据中国的法律,这些行为都构成犯罪。那么,我们还是回到“主权在民”的原则,你们的法律并不是由人民授权的立法机构所制定,从根本上来说,不成法律。它只是为维护你们中共一党专制而设立的私法。推而广之,你们的一党专制的统治,本身就不具有合法性。

再说,在一党专制下的中国,现在腐败到什么程度,实际上你们比我们更清楚。这个“政权”现在还算得上是一个政权吗?它无情地掠夺人民的财产,祸害百姓,镇压异己,无所不用其极,实际上已经沦为一个贪婪霸道的黑社会组织。中国现在还是什么“社会主义”社会吗?

从政治学的意义上来说,真正的社会主义社会,既没有国家政权和政党,也不存在市场。它只是由一些自给自足的互助合作社团构成,人们过着没有压迫、没有剥削的自由自在的生活。正因为它唾弃权力和金钱所赖以存在的国家政权和市场形式,所以叫“社会”主义。

看中国现在由庞大的军警暴力维持着一个名之为党的利益集团专制,强化一党独占的政治霸权和金钱拜物教,人民普遍地承受着政治上的压迫和经济上的剥削,当官发财的都是你们的“太子党”,流离失所、投诉无门的却是本应当家作主的人民,这叫哪门子的“社会主义制度”?这样的政权难道不许人民来颠覆?这样的制度难道不准人民来推翻?你们不知道“没有自由的社会主义是奴隶制”吗?当你们仰望星空,扪心自问时,难道就不觉得汗颜吗?

现在中国要解决的只是如何来“颠覆”、如何来“推翻”的问题。

如所周知,中国的民主运动一直存在着“革命”与“改良”之分歧。民主革命派主张短期的、并不排除暴力的激烈社会政治运动,从而一举解决中国的国家政权和社会制度的转型。民主改良派则在承认中共执政地位的现状下,主张采取设有一定年限的、和平渐进的政治改革方式,来改变政权的性质和社会制度,从而达到民主宪政的全面转型。

我们中国民联阵-自民党等组织属于民主改良派的阵营。在一九九八年五月的澳门会议上,本组织的王策提出“中共执政三十年不变的改良案”,并于该年的十一月返国上书,拟将该方案递交人大和政协讨论。该方案将启动政治改革的头五年称为“预备期”,实行社会大和解,如平反六四死难家属,但不追究其政治责任及参与镇压的官兵等等。此外,完成相关的立法改革、调整国家政权为议会制,设立相关政府部门,开放党禁和报禁,允许有意参政的社会人士组织政治团体以为日后参政之准备等等。第二个五年则开始实行国会选举,开放百分之十的席次由非共产党人士参选。第三个五年则将国会席次开放到百分之二十,依此逐渐增加至百分之四十九为止;政府的官员也按此精神,逐级递进,开放民选。此方案以法定的方式确保中共的三十年执政地位。最后,在达成三十年政改之目标后,开放全部议席和官员自由参选。由于王策返国上书被捕入狱,该改良案曾引起人们的关注与讨论。

二零零八年九月,在中国成功举办奥运之后,我们在《中共执政三十年不变改良案》的基础上,经过修订发展,又提出发表了《奥运后的中国-民主宪政之二十年重建方略》。该方略首先根据社会发展的科学规律,在理论上分析了尚未产生市场前的传统社会和有了市场后的现代社会结构的不同,阐明了现代社会必须进行“公共领域”和“私有领域”分家、实施自由的“市场经济”和“主权在民”的民主政治之原理;进而指出中国在经济改革之后所产生的“权力市场经济”与“官商利益共同体”这一结构性畸变,以及因之而来的社会两大领域运作功能的混淆失调,孳生腐败和不公,以及种种相关的社会问题,揭开了中国问题的症结所在。

文中指出中国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一党专政”的政治制度和“市场经济”的矛盾,具体表现在由于“主权在党”的原则所造成的“党权”和“民权”的矛盾,人民所有的种种“权利”得不到保障,是因为人民根本的政治“权力”被剥夺;解决的办法就是要进行:一、权力和市场进行切割,二、“党权”向“民权”作转移回归;实施这两大举措的途径就是确立民主宪政的“议会制”作为中国未来的政体。

为了确保这一巨大的社会政治变革能和平有序地进行,免给社会带来动荡和现执政党的失落感,该方略仍然采用前方案所设计的政治权力移交的“增量递进”模式。通过这一模式,中国以二十年的期限进行权力转移和民主实践,最后达成全部议会席位和各级行政首长的开放直选,从定量有限的小民主发展到全面无限的大民主,民主宪政圆满实现。这就是我们所进行设计的“颠覆”国家政权与“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方案。这里没有血腥、暴力,只有善意、秩序与理性。这里没有失败,只有双赢。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九日,即世界人权日的前夕,刘晓波等三百零三人在国内起草发布的《零八宪章》,则是民主改良派阵营提出的又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文本。它以人类的普世价值为核心,直陈中国社会目前的价值性失落和体制性弊端,勾画出中国社会政治进步应有的发展线路图。它回应了胡温当局提倡的“解放思想,还权于民”、“以人为本,和谐社会”与“普世价值”的理念以及民间对民主宪政的理性追求,实际上是朝野良性互动的范本。

《零八宪章》指出:“在经历了长期的人权灾难和艰难曲折的抗争历程之后,觉醒的中国公民日渐清楚地认识到,自由、平等、人权是人类共同的普世价值;民主、共和、宪政是现代政治的基本制度架构。抽离了这些普世价值和基本政制架构的”现代化“,是剥夺人的权利、腐蚀人性、摧毁人的尊严的灾难过程。21世纪的中国将走向何方,是继续这种威权统治下的”现代化“,还是认同普世价值、融入主流文明、建立民主政体?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抉择。”

它又指出:“执政集团继续坚持维系威权统治,排拒政治变革,由此导致官场腐败,法治难立,人权不彰,道德沦丧,社会两极分化,经济畸形发展,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遭到双重破坏,公民的自由、财产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得不到制度化的保障,各种社会矛盾不断积累,不满情绪持续高涨,特别是官民对立激化和群体事件激增,正在显示着灾难性的失控趋势,现行体制的落伍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零八宪章》倡言迫在眉睫的政治改革,目的就是为了化解官民对立的激化和群体事件的激增,避免灾难性的失控局面产生。它所提出的自由、人权、平等、共和、民主、宪政等六项基本理念和十九条包括修改宪法、分权制衡、立法民主、人权保障、公职选举等等基本主张,也是通过和平有序的方式可以达到,并非涉及以暴力来颠覆、推翻现国家政权和社会制度。它呼吁中国人民本着勇于践行的公民精神,不分朝野,不论身份,求同存异,积极参与到公民运动中来,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伟大变革,以期早日建成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实现国人百余年来锲而不舍的追求与梦想。事实上这种和平变革的实现,不仅有利于人民,也有利于共产党。中国共产党并非只是被变革的对象,因为在这种渐进的变革中,变革的主体,也包括中国共产党本身。

从这方面来说,民主改良派阵营也包括你们中共党内的民主改革派。胡耀邦、赵紫阳主政时期的党内改革言论和举措,曾为中国带来渐进改良的曙光。在最近发表的录音记录中,我们看到赵紫阳就已经认识到:“一个国家要实现现代化,不仅要实行市场经济,发展现代的文明,还必须实行议会民主制这种政治制度。不然的话,这个国家就不可能使它的市场经济成为健康的、现代化的市场经济,也不可能实现现代的法治社会。就会像许多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出现权力市场化,社会腐败成风,社会两极分化严重的情况。”赵紫阳对市场经济必须和议会民主制配套的论述,和我们体制外的民主改良派完全一致。

令人扼腕叹息的是,随着“六四”运动的失败,赵紫阳遭整肃下台,中国一度启动的政治改革陷入停顿和逆转。不过,令人鼓舞的是,多年来你们党内也在陆续不断地涌现出大量的民主改良派,诸如:王若望、方励之、刘宾雁、许良英、王若水、李锐、胡绩伟、苏绍智、于浩成、严家琪、鲍彤、谢韬、杜导正、杜光、林牧、李慎之等大量知识分子,以及开明的国家领导人。最近流传的“党内老同志”对政治伦理的反思与建言等等,都深具建设性。他们对民主政治改革理论探讨和实践,尚在继续产生非常积极的作用和影响。毋庸置疑,你们党内民主改革派在未来的社会政治转型中仍将起着巨大的作用。

你们两人宣称“以民为本,”“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福为民所谋”的“胡温新政”,也曾继“胡赵新政”之后为人民带来民主改革的希望。人们期待着真正的“第三次思想解放运动”和“还政于民”。但是令人遗憾的是,我们至今尚未看到明显的举措。更令人失望的是,今天,就在你们俩主政下的司法机关,竟然对一个政见温和、手无寸铁的刘晓波再次举起了专政的铁拳!

你们要清醒地认识到《零八宪章》是一个深得民心的政治宣告,自它发表以来,已经有超过一万余名的中国公民签名联署。现在互联网上又发起刘晓波的网民辩护团签名,它的共同签署人也一再声明愿和刘晓波共同承担责任。宪章的签署人在国际上多次得人权奖,并入选《时代周刊》2009年度世界最具影响力的百人之一。《零八宪章》的政治主张,得到海内外关心中国政治民主化的人们之广泛认同。它已成为中国民主改良派的一面鲜明的旗帜。

重判刘晓波,就是对温和理性的中国体制内外民主改良派的公然否定和镇压,它将会使人们认为中国和平改革的道路已经彻底堵死,剩下的只有暴力革命之路可走!中国现在不缺杨佳的大刀和唐福珍的烈火。当人们善良的愿望一再被羞辱,一旦到了忍无可忍时,也就不会再忍。你们千万不可轻侮人民的怒火。君不见秦二世时的陈胜、吴广揭竿而起,“一夫作难而七庙隳”,“楚人一炬,可怜焦土”!

重判刘晓波,就是对全体渴望民主自由的中国人民的宣战。它是打响全国公民维权运动暴力抗争的信号弹,它是打响美国独立战争的克莱星顿的枪声,它是射向罗马尼亚社会主义暴君齐奥塞斯科胸口的子弹!它带来的决不是你们所要的“和谐”与“稳定”,而是“社会主义专制制度”在血和火中崩溃解体,灰飞烟灭!那才叫真正的“颠覆”,那才叫真正的“推翻”!

杜牧在《阿房宫赋》中说:“呜呼,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从今天看来,真正能颠覆国家政权的,不是刘晓波,而是中共保守派自己;真正能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也决不是一介书生刘晓波,同样也只会是背叛民意,逆历史潮流而动的中共泯顽当局,可不深戒!

事实上,不管是海外民运的改良派,国内民主人士的宪章派,还是你们党内的改革派,都有着共同的理想和追求。我们都希望通过有序的、和平的方式来达成国家的民主化和现代化。百多年来的中国人民血泪流成河,我们不忍心看到我们的家园和人民再陷动乱不安。

为此,我们敦请你们俩为了中国的明天,不要辜负人民对你们“胡温新政”的殷切期望,勇敢继承当年“胡赵新政”的政治改革大业,团结体制内外的民主改良派,共同推动中国由一党专政向宪政民主转型这一伟大而有序的历史进程,以实现中国人民百年自由之梦。

同时也敦请你们重拾胡耀邦等党内改革派平反冤案的的优良传统,关注对刘晓波一案的侦结,制止你们的下属滥用职权对刘晓波所作的迫害,立即予以无罪释放。如若一时不能,至少也要做到暂判“缓刑”,留下回旋的余地,为今后有可能的朝野互动,政治协商,留下一丝空间。

临书神往,无任拳拳。敢陈其请,伏惟垂察!

中国民联阵-自民党
中国基督民主同盟
中国民主策进会
签署人:王策
2009-12-12 于海外

【博讯】2009.12.12


0 条评论

发表回复

Avatar placeholder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