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一个让人震惊的判决,“被告人刘晓波以推翻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传递信息快、传播范围广、社会影响大、公众关注度高的特点,采用撰写并在互联网上发布文章的方式,诽谤并煽动他人推翻我国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其行为已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且犯罪时间长,主观恶性大,发布的文章被广为链接、转载、浏览,影响恶劣,属罪行重大的犯罪分子,依法应予从严惩处。”“被告人刘晓波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这个判决让我愤慨,经过将近两天的痛苦的情绪调整,我才从那种茫然的悲愤的的心理状态中走出来,才终于能够通过文字来谴责当局这次野蛮的判决。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骇人听闻的当代文字狱。刘晓波先生多年以来勤勉写作,针砭时政,展示的是一个知识分子的公共情怀,行使的是宪法赋予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正如刘晓波在自辩中说的:自己所发表的批评性言论,并未给他人带来实际损害,也没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判决书中表明的刘晓波文章被广为链接,转载,浏览,恰好说明了刘晓波文章的理性和分量,受到公众欢迎,说明其言说和公众有足够的共鸣。但是判决书却以这种理由来定性罪责重大,并予以严惩,说明了有关机构因为心虚,内心早已视公众如仇寇了。因此,我认同一些民主人士的联合声明:这个判决是以言论治罪的典型,是对最基本的人权的肆意践踏,是对人类良知底线的公然挑战,是人类政治文明公认的暴政行为。在2009年的岁末,这种悍然践踏国际公认人权准则,违背世界文明潮流的判决说明了中国的政治体制依然停留在野蛮时代。
在当下这个社会矛盾积聚的转型时代,作为民间异议群体,我们并不认为我们有当然的道德优势,我们承认中共当局也是转型过程重要的参与者,我们也愿意承认执政集团反复强调社会秩序的某种合理性,《零八宪章》立意上也给执政当局留下了足够的空间。但是这反过来要求执政当局对民间不同的声音有最基本的尊重,在使用国家暴力机器时,展现必要的容忍度。毕竟,党国宣传机器不是一直不遗余力的宣传着和谐社会的愿景嘛?但是通过刘晓波案件的判决,表明面对民间群体性的政治表达,执政当局失去了起码的风度,而展现其穷凶极恶的一面,试图通过重判刘晓波来阻吓民间人士正常的政治表达。但是正如历史已经证明,并且再次证明的那样,执政集团野蛮的做法往往是适得其反。
这个判决之野蛮甚至超出了许多长期和异议人士打交道的政治警察的内心预期。我的一个西安朋友告诉我,判决结果出来后,当地的国宝主动打电话给他,希望他不要“难过”。另有许多朋友都在判决之后,接到了当地政治警察的电话问询,征求他们对判决结果的意见,这表明诸多有基本政治素养的政治警察们也对这个异常严酷的判决感到难堪。这种恶劣的因言治罪的判决无疑会折磨那些良知尚存的体制内人士。我坚信,决策层的这种蛮横的做法必将加速其内部的离心力。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当局对刘晓波的判决显得非常愚蠢。以为挑选圣诞日这天对刘晓波的宣判可以躲过西方舆论的关注焦点,就是这种愚蠢的反映。面对这个判决,国际上对这个恶评如潮。美国、欧盟以及整个自由世界都对中国当局重判刘晓波表示了强烈的不满。美国政府当天指出,刘晓波是一位“以和平方式推动中国民主进程”的异议人士,中国当局迫害和平表达政治观点的人士,这种因言治罪的做法是与国际公认的人权准则相违背的。联合国高级人权专员皮莱说,刘晓波受到了特别严酷的刑罚,这使中国对保护人权的承诺受到怀疑。无疆界记者组织说,对刘晓波的判刑令中国蒙羞。正如英国金融时报的社论里指出的,“在中国共产党懂得如何对待不同观点之前,它领导的将是一个脆弱的、而非强大的国家。”
而从国内政治形势的演变来看,继续这种高压政策显然误判了当下的社会形势。经过30年市场化的经济发展,社会结构性的演化,话语体系的置换,以及大众传播工具的形成,民间社会已经不再是襁褓中的婴儿,不再仰仗权力的鼻息生存,一个日益丰富的公民社会已经呈现“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的独立格局,各种观念和利益的交锋,对未来政治愿景的竞争,都是依托于这种格局的自然产物。因此,《零八宪章》并不是一些知识分子闭门造车的产物,而是社会发展到特定阶段自然催化的政治图景。执政当局囿于其落后的意识形态枷锁,对《零八宪章》所展示的政治图景有所抵触是自然的,但是试图通过权力机器来阻止这个潮流,则是不自量力的。刘晓波的11年判决结果公布后,许多人的第一反映是愤怒和错愕,然后很多人会自然的追问,这样一个体制还能延续11年吗?!
这样一个野蛮的愚蠢的判决是如何出台呢?显然,这个过程是需要体制中的公检法等部件紧密配合的,在这个意义上,我并不反对一些网友对主审法官贾连春进行人肉搜索,对他作出谴责,尤其是鉴于他连续参与政治性案件审判的记录,必让他付出道义代价。当然,对刘晓波的判决是一个政治判决,在这个过程中,贾连春法官的恶并不是主要的,更主要的恶来源于这个体制的政治决策层。由于没有足够的信息,现在无法判断重判刘晓波这个政治决策的完整过程,但是毫无疑问,那些政治舞台上叫嚣的,鼓劲的,流泪的,作秀的诸位,都应该对这个人权灾难承担历史责任。
在2006年的时候,我曾经写过一篇短文,讨论中共的脑死亡。我认为,由于中共权力的结构性困境,以及政治文化的腐败,随着社会环境变换,中共决策体系已经无法有效地回应社会的诉求,在最核心的层面甚至进入一种脑死亡的僵化状态。这个集团有严重的功能障碍。在最核心的政治议题上,这个集团的中枢决策系统已经无法提供必要的政治决断,这个机构的小脑虽然不乏机灵的小聪明,但其大脑已经死亡,无法提供有远见、有魄力的大智慧。中共当局对刘晓波案件的审判,让我更加确信原来的这个判断。只有一个无人负责的体制,只有那些没有一点历史感的政治人物,才会用他们的愚蠢堵死社会和平转型之路,挤压他们自身未来的政治空间。写到这里,不仅为当下的政治僵局扼腕叹息。
不过,历史的演进,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当一个社会正处在结构性的变革当中,而其政治体制越来越缺乏应变能力,那意味不同的社会力量将积聚越来越多的共识,共同完成体制的嬗变。在这个意义上,一个愚蠢的判决无法消解这个过程,刘晓波的受难必将加速这个过程。
【维权网】
【独立中文笔会】2009.12.29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