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封从德的文章《背离历史的历史总结》(见本刊上期),我第一个感觉是:怎么这样不经夸。六月三日,我们刚刚在《北京之春》编辑部举行了研讨会。如刘宾雁所说:“大家在应该总结这一点上达到共识,不同的意见也能心平气和地交流。”(《新闻自由导报》九五年六月九日)然而,在几天后写成的这篇文章中,封从德就失去了心平气和的态度,岂不令人遗憾。

最能表明封从德失去心平气和态度的莫过于他那篇文章中的这样两段文字。

1、封从德批评我“要自己书写历史,野心也太大了一点,就是以前皇帝想做也没有做到的。”

按:在《中国民运反思》一书封面,牛津大学出版社的编辑摘登了我的一段话,全文是:“人们用两种方式书写历史:一是行为,一是文字。当代中国历史的困境在于:我们有着相当丰富的英雄行为,但却只有相当贫乏的文字记录。没有自己书写的历史意味着没有确定的坐标。挖掘被刻意埋没的事实,重视戏剧性场面背后的努力,我们必须要有自己书写的历史。”

如此简单清楚的一段话,如何会招致封从德如此强烈的批判。我不大相信那是因为封从德的理解力不够,我看那只不过是因为他在闹意气。

1、封从德写道:“其实,最令我为海外民运捏一把汗的是胡平的功利意识。胡平在《反思》中,反复强调‘民运应有强烈的功利意识’,‘没有这种强烈的、自觉的、清醒的、现实的功利意识,我们就不是在搞政治而只是在追求道德上的自我完成。”

按:在《民运应有强烈的功利意识》(《反思》第二章第三节)中,我写道:“我希望借此来检讨一下在我们民运人士中间普遍存在的那种过度的浪漫主义情调:当许多人在为一种他们坚信是正义的具有历史意义的事业奋斗时,他们经常有一种不关心成败、至少是不以最大的注意力去关心成败的倾向。这种心理在道德上也许是很伟大、很动人,但在政治上却不一定是很合适的。我们必须懂得,当我们投入一场现实的民主运动时,我们决不仅仅是为了拯救自己的灵魂,证明自己的良心,实现真正的自我,也绝不仅仅是为了让全世界向我们致敬,让历史记住我们的名字,让后人感佩我们的精神。更重要的,我们是为了取得实实在在的成功,是为了改进我们的生存的环境,是为了让所有的人能够生活得比以前更好一些。没有这种强烈的、自觉的、清醒的、现实的功利意识,我们就不是在搞政治而只是在追求道德上的自我完成。”

奇怪的是,为什么我们抱有改进生存环境、让所有的人能够生活得更好的意识竟然会让封从德“捏一把汗”呢?我并不认为封从德是一个罔顾自己行为的客观效果的人。他早就对自己在八九民运中干扰对话的进行一事作过诚恳的检讨;因此我更倾向于认为,现在他对功利意识的强烈反对,多半是情绪化的反应而已。但也不尽然。在六·三研讨会上,吾尔开希讲到“我们最原先的目的是希望能够把中国的反对派的空间拓大一点”时,封从德迫不及待地打断说:“应该说是‘你们’。”(见本刊上期)看来,封从德很在意把自己和那些怀有功利意识的人们划清界限的。按照邹谠关于“激进”的定义“……他们更想表现对理想的献身,而非达到政治成功。”(参见本刊上期我的《时局与策略散论》)如此说来,即便我们想说封从德不是激进派,只怕他本人也坚决不答应。

封从德坚持把八九民运定位为“新民主的启蒙运动”(见六·三研讨会发言,本刊上期),言下之意是,只要发挥了启蒙的作用,其余一切均可不计。可是,正象吾尔开希反问的那样:为了启蒙,“死了这么多人,代价是不是太大了?”当然,一谈代价,便涉及功利,所以封从德大概有权不予回答。我完全承认,不计代价可以是一种很崇高的精神。文革中,遇罗克因发表《出身论》一文而被判处死刑。难友张郎郎问,为了一篇文章就牺牲生命,值不值得?遇罗克坦然答道“值得”。谁能说遇罗克不伟大?不过在这里,不计代价是指不计自己的代价。如果换成是别人付代价,那就是另一回事了。不必重提那段引起争议的柴玲五·二八讲话。重要的是,纵然启蒙者事先想到的牺牲只是自己,只是那些和自己一样的先锋勇士,一旦启蒙运动的后果竟然是导致了别人的牺牲,导致了普通民众的牺牲,我们难道也可以不闻不问、不理不睬么?不错,人民遭受牺牲乃是统治者血腥镇压的结果,罪责无疑是在统治者一方。但是,启蒙者是否可以宣称我们只关心别人是否“擦亮了眼睛”而对别人的生存环境变好变坏丝毫不放在心上呢?启蒙者是否可以把考虑别人的利益这种功利意识也嗤之以鼻、不屑一顾呢?

再者,启蒙,启什么蒙?谁启蒙谁?按照一些朋友的观点,八九民运使中国人民擦亮了眼睛,认识到共产党的专制本性。我承认八九民运起到了这种作用,但我必须补充一句说,人民对共产党专制本性的认识“事实上早在八九民运之前就基本上完成了”,“否则也就不会发生八九民运了”(《反思》第二章第二节)。既然我们都认定八九民运表达了中国人民对共产党专制的强烈不满,可见是人们具有对共产党专制本性的认识在先,尔后才有八九民运;而不是先发生了一场没来由的八九民运,尔后人们才认识到共产党的专制本性。举一个例子就够了。四·二七那天上午,学生们决心冲出校门上街游行,许多老师亲友在校门口苦苦劝阻。注意:他们不是因为太爱共产党而担心你们“犯错误”,他们只是太怕共产党因而担心你们被镇压。由此可见,倘若依照激进派朋友的观点,把八九民运的启蒙意义归结为使人民认识到共产党的专制本性;那么我们就必须说:是劝阻者早就具有了这种清醒的认识,倒是游行者原先似乎还认识得不清楚。也就是说,所谓启蒙,实际上不是启蒙者(即游行者)在启蒙被启蒙者(即劝阻者),而是被启蒙者在启蒙启蒙者。这不是很滑稽吗?

其实,八九民运的启蒙意义主要并不在于使人民认识到共产党的专制本性。八九民运的真正启蒙意义在于:学生们通过自己英勇而成功的实践,使得人民认识到那个本性专制的共产党完全可能在人民的压力下退让妥协以至改变,它使得人民克服了对专制政权的恐惧心理,建立起对自身力量的宝贵信心。正如西方学者指出的那样:民主是经由多次重复的有正面心理效应的策略逐步建立起来的制度和习惯。可惜的是,六四事件又使得这种启蒙意义遭到严重的损害,它使得许多人又重新回复到当初劝阻者那种无力感和悲观心态。因此,即使着眼于八九民运的启蒙性,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它未能取得成功。我之所以写下《反思》,目的就在于让大家认识到八九民运的失败并非必然,六四事件的发生并非必然,它们也是我们自己的策略失误所致,而这些失误决不是不可能纠正的;从而重建非暴力抗争的信心(《反思》第六章、第七章)。

在争论或论战中,论者最需警惕的一点是,千万不要抱着“凡是对方肯定的我就要否定”这种态度;因为对方的观点未必一无是处,你若采取不加分析便一味否定的态度,到头来往往会使自己陷于尴尬。这不幸正是封从德文章和讲话的一个弱点。

譬如说在《反思》中,我写道:“一场运动过去了,它能给人们留下什么,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我们能从这场运动中挖掘出什么。”为此,我写下了对八九民运的总结。封从德为了彻底驳倒我,他干脆宣布“现在就想对八九年这么一场运动作评价,我觉得好象为时过早”。他进而宣布:“历史一般来说不是当事人自己来评,而是后人来评价的。”我想中共当局一定很愿意接过封从德的这个主张。面对着人民要求重新评价八九和六四的呼声,当局很可以用“为时过早”为理由予以拒绝;当局很可以说对六四一事的重新评价最好交给我们的下一代人。倘若当局果然作此宣布,试问封从德们将何言以对?

再举一例。我指出,八九民运的主要失策在于未能见好就收。这也就是说,假设我们在当时做到了见好就收,八九民运就不会失败,六四事件就会避免。为了彻底驳倒我,封从德又提出了一个论断,他声称不能依据假设来讨论历史评价历史。白梦也发表过同样的主张。白梦说:“历史是不能够假设的,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常识。就象我们现在不能假设说:如果当初共产党的革命没有成功,或者中国没有选择共产主义,从而得出中国现在肯定是一个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的结论一样荒唐。”请问白梦和封从德:你们是否认为,象如下一句假设——如果毛泽东不发动大跃进,就不会出现三年大饥荒,就不会有数千万人非正常死亡——也是荒唐的呢?如果历史真的不能假设,人们如何还能对之讨论和评价呢?我们讨论历史评价历史,这本身就暗含了一个前提;即历史上已然发生之事未必都是必然要发生的,当事者并非没有自由选择的空间,因而另外一些可能性是确实存在的;据此我们方可进行褒贬扬抑。这才是“最基本的常识。”

顺便讲一讲白梦的另一句惊人之语,白梦宣称“无知并不是错误”。我不懂医术,但我不冒充内行去给别人开药方动手术,我自然没有错误。你不懂医术却硬要给别人开药方动手术,没治好病人倒把别人治坏了,你怎么能说没有错误?其实,白梦的意思本来还不至于这么荒唐。白梦的本意无非是说,当初大家坚守广场,目的是为了瓦解当局的暴力镇压,取得一场菲律宾式的和平革命的伟大成功;殊不料中共当局的残忍超出了我们事先最坏的估计。假如白梦的话说到这里为止,那本来是相当正确的。可惜他要画蛇添足,加上一句他自以为警辟的格言式的句子“无知不是错误”,反而使自己显得很荒唐。我一再说,我们在八九民运中犯的错误是情有可原的,但情有可原的错误毕竟是错误而非正确;如果我们连事后都不肯承认那是错误的话,那就不大好原谅了。

封从德批评我在进行理论分析时,“惯于用第二手材料,又懒于求证”。这个问题很严重,值得多谈几句。

首先我要指出的是,封从德对“第一手材料”的理解过于狭隘。他以为只有当事者的叙述或回忆才叫第一手材料。其实,对于八九民运这样一桩引起全世界媒体密切关注的事件,各种媒体的现场报导和采访记录也是第一手材料;而且它们并不一定比当事者的叙述或回忆更不可靠。《反思》一书依据的事实大体上只限于那些最一般、最基本的事实。这些事实经由多种独立的媒体而加以披露和相互印证,因此具有相当的可信性。迄今为止,我尚未发现任何有份量的反证,足以动摇我在《反思》中对八九民运的叙述与分析。

我当然知道,象采访记录和录音整理一类文字,在未经本人审阅的情况下,有可能和原话有所出入。不过在这时,通常应由当事者自己出面作出公开的更正,不一定非要读者再拿着发表的记录文字去向当事者求证不可。假如《纽约时报》刊出了一篇柯林顿总统谈论外交政策的文字,又假如柯林顿本人或白宫新闻秘书都不曾就这篇文字发表过任何更正声明;那么,读者自然会把这篇文字当作分析评论柯林顿外交政策的一个材料(而且还是第一手材料)。如果柯林顿在听到别人分析评论之后才发现先前报上刊出的文字与他的原话有出入,那么其责任一是在报纸,一是在白宫。读者是没有责任的。柯林顿不能抱怨读者不向他求证。

我们知道,有关柴玲等人在八九民运中的活动及言论,各媒体早就作过大量的报道。但是直到这次争论之前,我们从未听说这些当事者们发表过什么公开声明,指出报道有何失实。此其一。第二,更重要的是,当人们根据媒体的报道即封从德所谓的“第二手材料”而对柴玲等人表示高度的赞美与褒奖时,这些当事者们从不要求别人务必要事先向自己求证,从不责怪别人做事不严谨。这就是说,所谓“惯于用第二手材料,又懒于求证”,倘若是“急于批评”,那当然绝不许可;但倘若是“急于赞赏”,那就是来者不拒了。这种双重标准难道也是合适的吗?

对所谓“惯于用第二手材料,又懒于求证”这一原则性的批评,我暂且只回应这么几句。除非封从德等人要求继续争辩,否则我便到此为止。以下不妨再作一番具体分析,看一看在封从德指陈的那些具体事例上,我究竟是不是有什么偏差。

1、封从德写到:胡平早在《反思》一文中“便对柴玲那个‘遗言’(即五·二八讲话——引者注)作断章取义的评论,乃今日‘让别人流血,自己求生’之最初版本,是今日渐成气候的声讨柴玲之始作俑者。然而,胡平那么早引用柴玲的话,却从来没有看过柴玲录像本身!甚至连柴玲和任何指挥部成员,胡平也没有对他立论之论据作过任何求证。”

在这里,封从德把两件不同的事情混淆在一起了。引证材料的方式及对引证材料的理解和批评是否正确,这是一回事;被引证的材料是否可靠,这是另一回事。所谓断章取义,那是指前者,与后者无关。我在《反思》中引用了柴玲五·二八讲话中的几句话,材料来源之一是台北联经出版公司于八九年八月出版的那本《天安门·一九八九》。迄今为止,当事者们均不曾对该书中柴玲五·二八讲话一文提出过任何更正声明。封从德充其量可以批评我引用的方式不正确,或者是对所引文字的理解不正确,那和“惯于用第二手材料又懒于求证”的批评却扯不上关系。

其次,我在《反思》中引用柴玲的几句话,仅仅是说明柴玲曾经有过“以流血牺牲唤起民众”的意图,这和今日“让别人流血自己求生”的版本显然有很大的不同。除非你否认柴玲有过“以流血牺牲唤起民众”的考虑;否则,你就不能批评我的引证是断章取义。

2、封从德说,胡平在《回首天安门》一文中“提到五月二十一日那个决议,并指责柴玲‘身为广场示威者的直接领袖’,不该独自求生。此言差矣”。“因为,五月二十一日的广场上,柴玲和绝食团指挥部,早已随着十九日的复食而不再是‘广场示威者的直接领袖’,而在当时够得上这一称号的,实际上正好是吾尔开希和北高联,而广场指挥部之接任,是在五月二十三号。”以此为证,封从德批评我“采用的第二手材料一点也靠不住”又“急于总结别人的‘道德’与‘责任’”因此很有问题。

对于这一批评,我答复如下:不错,绝食团指挥部在五月十九日宣布了复食。按照几位指挥部成员事后的讲述,他们都认为在当时自己的领导使命已经结束或基本结束。但问题是,既然绝食团及其指挥部并没有宣布解散,许多绝食团的同学还在坚守广场,因而客观地说,我们就不能认为指挥部的作用已经消失。应该说指挥部仍然是“广场示威者的直接领袖”,即便它不是唯一而只是之一,即便它的重要性已经比不上北高联。这件事倒过来想想就很清楚。假如绝食团坚守广场的同学们得知你们几个做头头的,在获悉军队要镇压的消息后,也不和大家打声招呼就各自躲避起来,他们难道会认为这种做法是妥当的吗?我在文章中特地指出,因为你们那时候以为中共只是要枪打出头鸟。一般同学并没有什么大危险,所以先自己躲了起来;故而其错误还是“比较情有可原的”。在这里,我引用的事实决无偏差,分析批评也不失为中肯周全;我看不出封从德的指责有什么根据。

3、封从德列举的又一个事例是:“胡平在五年前的《反思》中,也有同样的混淆和颠倒,比如他说戒严之前应当‘见好就收’,尤其五·一六与李鹏‘对话’就应当收,并把帐算到指挥部头上,说没能收是由于指挥部的阻挠。这也是颠倒的。众所周知,正是绝食团指挥部(李禄和柴玲)在五·一九宣布了复食,而北高联的实际运作者王超华和我却是在阻止复食的。”

这段文字可谓前言不搭后语。绝食团指挥部既然是在宣布戒严的五·一九才宣布复食即收,这和我所说的应当在戒严之前收一话分明是两回事,前者如何能构成对后者的反驳?绝食团指挥部在五·一九之前一直反对收乃是事实,可见我的批评并没有错。况且,我并没有把戒严之前该收而未收的失误全归在指挥部头上。事实上,我在分析戒严之前该收而未收时,根本没提到“指挥部”这三个字。我只是在论及运动后期坚守广场一派意见时顺便写道,“柴玲是运动中的强硬派。在此前数次有利形势下其它领袖主张撤离时,她的极力抵制起到了不少的作用。在这一点上,我以为她的意见是错误的。”这话和事实并无出入;同时,这也不意味着我把该收而未收的失误只归在柴玲一人身上,等等。封从德指我犯了“混淆和颠倒”的错误,真不知从何谈起。

封从德批评道:“胡平一心一意要在八九学运总寻找‘激进派’和‘稳健派’的决然对立,客观上是在学运骨干中制造分裂与敌对……从理论深处讲,并没有跳出共产党的‘斗争哲学’”。

在封从德看来,只要承认民运队伍中有不同的策略之争便是制造分裂与敌对,就是落入共产党的斗争哲学。如此说来,在美国的政治中,有民主党与共和党之争,有自由派与保守派之争,岂不也是在制造分裂与敌对和落入共产党的斗争哲学?封从德否认民运内部有派别之争,这是对民主的误解。封从德把派别斗争归于共产党的斗争哲学,这是对共产党斗争哲学的误解。其实,否认派别斗争才是共产党斗争哲学的特色。共产党不承认派别斗争的正当性。共产党斗争哲学的基础并非歧异或多元,而是统一、一致。它认定在人民内部是高度一致的,所以它才把任何不同的政见都打成敌对势力而坚决镇压,共产党斗争哲学的斗争二字,其本意是镇压、是专政,而决不是承认彼此都享有同等的权利依据一定的规则互相争辩和竞争。封从德否认八九民运中有激进派与稳健派两种策略之争,但他又附和柴玲五·二八讲话,一味指责其它学生领袖是“野心家”。正如我在《时局与策略散论》中所说的那样:“广场上有分歧,民运队伍自身并不完全一致,乃是不容否认之事。问题只是在于:我们究竟是把这种分歧归结为‘百分之百的民运领袖’与‘学贼’‘叛徒’之争呢,还是归结为同属民运人士而仅仅是激进与稳健两种策略之争。”正所谓“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激进派朋友不准别人称他们为激进派,他们却毫无顾忌地指责别人是叛徒,是野心家。这和共产党斗争哲学倒颇有几分相象。

封从德说:“广场上的情况,远远超出了胡平的想象,哪里是‘不撤=激进,撤=稳健’这么简单的公式可以涵盖?”话讲得不错,可惜是无的放矢;因为我从来未讲过“不撤=激进,撤=稳健”这么粗糙的话。封从德无非是发现,在整个八九民运期间,不少人的观点有过变化,你很难用激进与稳健的二分法去“一刀切”。这不足为奇。我们知道,美国政治有民主党与共和党两大党之争,可是在不少问题上,包括选举总统,两党中都不乏跨党投票的现象。再以中共为例。我们说中共内部有改革派与保守派之分或温和派与强硬派之分;然而这种区分也不是那么截然两断,其间常有交错或变换。事实上,派别的区分本来就只有相对的意义。我们既不能对派别的概念作机械僵硬的理解,同时也不能否认派别概念的效用。

我并非没有注意到,在八九民运中,一些本属稳健的学生领袖也曾经有过貌似激进的表现。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不可一概而论。不过其中很普遍的一个原因是这些稳健派学生领袖对激进派无能为力,退让迁就的结果。换句话,在同样是激进的行为中,有些人是出于主动,有些人是出于被动。例如在五·一八与李鹏对话中,“吾尔开希说广场上是多数服从少数,这明显是个失误,”“我们知道,早在五月十六日阎明复来广场时,吾尔开希就主张撤,由此可以推断他在五·一八对话中的强硬立场,并非出于他个人意愿,而是为了代表广场上一些同学的要求。所谓多数服从少数之说,说明了在广场上许多同学之所以坚持不撤,在相当程度上是为了迁就更激烈的少数同学”(《反思》第四章第二十一节)。正如吾尔开希和沈彤在最近的反思中讲到的那样,这是他们的无能和失职,为此他们应当负责任。《纽约时报》文章也讲的是“在那六周期间稳健节制是否曾向激进强硬派让步”。被动的激进当然也不对,但它毕竟和主动的激进有所不同。这就是说,即便在整个广场都呈现出激进化的情势时,激进与稳健的分歧仍然是存在的。据说在台湾的学生运动中出现过这样的情况,先是有几个激进份子宣布绝食,一下子成了运动的中心;这时,稳健派一方就派更多的人参加绝食,力图使稳健力量在新形成的中心中依然保持数量上的优势,然而再借机转向。八九民运中是否也有类似之事,人们不妨深入研究分析。我这里只是想强调激进与稳健两派之分乃不容否认的事实,我们要善于从扑朔迷离的政治斗争现实中找出有意义的线索,而不要停留在一片混沌之中。

在《见坏怎么上?见好怎么收?》一节中,封从德集中批评了我在“八九年极端的激进”。

封从德也加入了批评激进策略的行列,这多少表明了封从德认识到八九民运中有过激进策略的失误。既然我们争论的关键不在于谁对谁不对,而在于什么对什么不对,那么就这一点而言,封从德今日的观点应该说是值得肯定的。然而细读封从德的这段文字,我又不得不遗憾地发现,其实封从德并不是真的在那里批评激进策略或探讨八九民运中的策略得失,他只是在反唇相讥而已。

问题在于,即便我就象封从德批评的那样,当年也犯过激进的错误,但只要我能较早地认识到这个问题并认真地总结经验,那总是做了一件正确的事。在大跃进初期,彭德怀也讲过不少大话昏话,但谁又能否认他在庐山会议上提出纠正大跃进的错误是一件正确的行为呢?毛泽东本来也意识到自己犯了错误,也打算纠偏,可是他不能容忍有人先于自己发现错误和起来纠正错误,反而对别人耿耿于怀。这种态度倒是我们应该极力防止的。

在封从德对我的批评中有若干不实或不当之处,对此我略加解释。

封从德写道:“胡平八九年极端的激进,不仅停留在言论上,而且努力落实在行动中。据当时的民联骨干杨巍说,戒严后,民联内部对胡平‘见坏就上’的主张深为不安,要他以民联主席的身份向国内建议撤离广场,却遭到胡平的压制。”这段叙述与事实不合。首先,对于我那篇《见坏就上,见好就收》的文章,我并未听到民联内部有谁表示过反对意见。其次,关于杨巍一事,情况是这样的:八九民运后期,出狱不久的杨巍从上海打来电话,他向我讲到他对运动的几点建议,并希望我授权他以民联的名义向学生们正式提出这些建议。我以为他的建议不错,我只是没有答应他以民联总部的名义提出这些建议,因为我吃不准那样做是否合适。事后,我把这次通话的内容写成文字,发表在第二天的《世界日报》。后来,杨巍的妹夫(在美国)打电话给我,担心这段报道会给杨巍招致危险。我回答说:考虑到杨巍和我的通话以及他对运动的积极介入,难免不会被中共当局知悉;如果我不及时地公布杨巍建议的全部内容,当局很可以使用诸如“与海外反动组织秘密勾结”,“受海外反动组织密令从事反革命活动”等含糊笼统的指控,那也许会给杨巍带来更大的危险。作为民联主席,我为民联拥有如此优秀的盟员而深感骄傲。我把和杨巍的通话迅速地公诸于世,可见全无压制之意。如果封从德愿意去查阅一下当年那份报道,相信他会改变自己的看法。

封从德还提到了刘晓波与民联的关系。这个问题很简单。作为朋友,我对于刘晓波毅然回国之举和对民运的热情投入始终是很敬佩的。刘晓波并非民联成员,他之决心回国以及他在运动中的所作所为也非民联授意。

最有趣的一点是,封从德根据我《反思》中的几句话,将我归入激进派。这显然是误解。和阮铭一样,封从德没有分清在我的有关文字中,哪些话是我自己的主张,哪些话是我对别人提出的一种可能性作出的理论分析。我想提起封从德注意,不论是在五年前写成的《反思》中,还是在前不久写成的《回首天安门》中,我都不曾对运动后期坚持固守广场的一派意见作简单否定。道理很简单,即便在毫无取胜希望的情况下,有人自觉自愿地以身殉道,那总是可敬可佩的。我从不认为,一见危险来临大家便作乌兽散才是最正确的选择。我主张见坏就上;但是,倘若我们不是为自己,而是为群体作决策时,我们必须要考虑群众自愿承受风险的能力,我们必须要考虑如何上、上到什么程度。因此我认为在运动后期广场上关于撤与不撤、关于这样撤还是那样撤的争论仍是有意义的。众所周知,我始终认为八九民运的主要失策在于未能见好就收。我在《反思》第四章第十五节《关于“见坏就上”》和第十六节《关于打不赢就跑》的分析,无非是从另一个角度去加强我这一结论的说服力,它既不是对这一结论的否定,也不是自相矛盾或前后不一致。希望封从德把整个第四章从头到尾地读一遍,理清别人的思路,这样再讨论起来会更有成效些。

封从德对柴玲的五·二八讲话作出了自己的一套解释。这为读者增加了又一种观察角度,因而是有价值的。可是,封从德却指责别人,说“不知情的,以为柴玲说了‘不会留在广场’,便是‘自己求生,让别人流血’,未免小人之心”。这话就不大妥当了。就算柴玲确实别有一番考虑,但是既然她没有明确讲出这些考虑,甚至于也没有给出暗示,而读者当然只能根据讲者的讲话本身去进行分析评价;那么,一旦在读者的理解和讲者的意图之间出现差距,你又怎么能去怪读者的心术不正吗?

另外,封从德替柴玲所作的那套解释也缺乏说服力。按照封从德的解释,柴玲五·二八讲话有三条内在线索。一,求生的意志。这条线索是柴玲讲到了的。封从德说这一线索“直接与民主自由的理念相联”,参加民运“不是求死,而是求生”。孤立地看,这话当然不错;但放在五·二八的背景下,那却有些不合适。没有人会甘心让共产党毁掉自己;但我们为什么又对那些在暴政下不屈服,甘心被开除公职,甘心坐牢,甘心流血的人们满怀敬仰之情呢?可见这是两件不同的事。搞民运当然是为了求生,为了生存得更好;可是,自由不是免费品(freedom is not free),在某些特定环境下,它要求我们付代价。如果你在需要付代价的时候却跑掉了。还美其名曰“搞民主就是为了求生”;那岂不是说那些甘心付出代价的人反而倒错了吗?我们承认自我保存为正当;我们更不能不承认自我牺牲是伟大。此其一。第二,说到自我保存,我们尤其是民运的领导者们,不能只顾自己,不顾别人。柴玲讲话最引人非议的一点是:为什么她明知坚守广场会导致流血并打算自己求生的同时,却不向她所领导的广大同学讲明。恰恰是在这一点上,不论是柴玲自己,还是为她辩护的封从德等人却避口不谈。

封从德写道:“第二条线索柴玲没说清楚:广场上的夺权压力。其实,柴玲‘期待流血’指的正是这种情况:高压之下,内部才会更加团结。”可见,查柴玲原话,在“血流成河”与“他们才能真正团结起来”之间分明还有“全中国人民才能擦亮眼睛”这样一句。可见封从德的解释并不合于柴玲的本意。

封从德写道:“第三条线索,柴玲更不能在录像中明说,是她准备去南方发动‘联省自治’。”这和柴玲自己提到的她准备要去外地实行“星火燎原计划”一说并不一致,但也还算大同小异,总之是另有重任,而且还风险更大。不过,这种解释的说服力甚低。假如柴玲不会留在广场的真实原因是她打算去外地实行其它什么重要而隐秘的计划,那么,她完全可以说:“我另有任务;”她完全可以说:“应该有人去做别的工作,民运不是只有坚守广场一种方式。”可是她实际上却说的是“我要求生”,说的是“应该有人来接替我的工作,民主不是一个人能干成的。”而且还补上一句“不知道别人是不是会认为我自私。”可见她内心有矛盾,对自己选择的正确性不那么理直气壮。在这里,话讲得很明白,几句话之间的关联也很清楚,故而封从德的解释很难令人信服。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柴玲五·二八讲话确有缺陷。西人有言:诚实是最好的政策。如果我们有过这样或那样的失言失措,正确的弥补做法是坦率的承认,并做出合情合理的解释。这就可以得到人们的谅解以及更进一步的信任;文过饰非是不可取的。这主要还不是关于个人的道德评价问题,而是关于整个民运的信誉和感召力。假如我们不对自己的失言失措进行实事求是的纠正;那么,今后我们再要动员民众起来和我们共同奋斗时,无名大众还会象以前那些热情支持坚决响应吗?

最后再讲两个问题。

在总结八九民运经验教训这一问题上,我今天的观点和五年前《反思》中的观点基本上没有什么改变;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我在标榜自己一贯正确。毕竟,《反思》只是事后的总结。正如我在书中写道的那样,“我没有及时地做好我能够做好的份内之事,这不能不让我十分痛心。”要说正确,那当然应该归功于广场上的稳健派。我认为,在眼下这场反思八九的讨论中,我们应该放下历史的包袱,抛开个人的得失之心,面对真理,面对未来。自己过去有过什么失误,认识到就好了。别人提出了什么有价值的见解,我们要认真地加以思考。只要别人讲的有道理,我们就应该欣然接受;别人有几分正确,我们就该承认几分。如果我们出于面子而不肯坦承自己的过失,出于意气而不肯承认别人的正确,还要对别人耿耿于怀,反唇相讥,我们就会把一场严肃的理性的讨论变成一种无聊的以至恶性的相互攻讦。

这就是为什么有许多好心人一直对民运内部争论忧心忡忡的原因了。因为他们耽心争论会恶质化。他们希望大家顶好不要争论;而另外一批好心人又认为唯有这批决不介入民运内部争论的人才是最有民主风度。在这一点上,这些自以为最反对专制的人倒和那个专制者邓小平取得了一致:他们都主张“不争论”。然而,没有了争论,还有什么民主?民主的精髓不在于票决,而在于自由的公开的争论。共产党国家并不缺少票决,缺少的只是争论。杰弗逊有句名言:宁肯无政府,不可无报纸。我似乎可以加上一句,对于民主而言,宁可无票决,不可无争论。在我看来,学会民主,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学会争论:学会公开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学会尊重不同观点的人士,学会和别人理性地探讨和互相批评。良好的民主风度不是体现在有意见不提或不公开地提,而是体现在能够用恰当的语词、恰当的言谈方式去公开地陈述和争辩(这并不排斥语言风格的多样化),体现在争辩中和争辩后仍能和对方保持正常的人际关系,体现在对真理的真诚追求以及对不正确的情绪的自我克制。就此而言,眼下这场争论大体上还是进行得不错的,事实上,在和一些不同观点的人士争论的过程中,我们不是削弱了,而是加强了彼此之间的相互敬重。可惜的是这种情况还不是那么普遍。我们有权利希望我们的争论能够进行得更好一些。我写下这些话,愿与诸君共勉。

另一个问题是责任。在《反思》中我写道:八九民运失利的责任“当然不在年轻的、初出茅庐的学生身上。是我们这些年龄较长、阅历较多的民主运动的理论与策略的研究者和阐扬者,应当深刻的自省。”不过在六年之后,有幸来到海外而能有宝贵的机会和条件认真学习和思考的学生领袖们,也应该考虑到责任的问题。

在六四五周年前夕发表的《六四受难者寻访实录》序言中,丁子霖女士写了如下一段文字。

“我在这里也想向海内外的民运领袖们说几句话。我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学教师,一个普普通通的母亲,讲不出多少‘民主’的大道理,但我充分理解你们当年的行动,我死去的儿子当年也是怀着追求民主、自由的理念投入那场运动的,尽管他那时还只是一个十七岁的孩子。正因为如此,我谴责政府对八九民运的血腥镇压。我也不能容忍任何对那场运动的诋毁,哪怕运动参加者犯有千万条错误。但是我要说:如果你是一个对历史负责的人,就至少要面对运动的后果敢于承担。我不能期望杀戮者忏悔自己的罪孽,但我有权要求运动的发起者尤其是运动的领袖们对运动所带给民众的苦难负起道义责任。”

现在有些人,一听到别人讲起民运领袖自身的责任,立即就斥之为替共产党转嫁罪责;那么,你们又怎样来回答这位六四死难者亲人的要求呢?当年的过错本是无心之失;事后若不肯反省改进,只怕是一误再误。身处海外自由世界,未能与国内民众分担苦难,这已经令人心中不安,如果我们不是发愤工作,而只是不遗余力地为自己在西方社会谋取远远超出自己应得的声誉和利益,那岂不和民众的期待越离越远?中国的民主大业艰巨而光荣,有志于投身此一事业者,不应当放松对自己的要求。

【北京之春】1995年8月号-争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