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联署者收警告有人被劝“外出疗养”
20名中共部级、局级退休元老近日联署致中央公开信,要求纠正对“刘晓波案”的违法错判。公开信指出,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在事实和说理两方面都不能令人信服,这是以司法名义损害中共的改革开放形象。建议中央採取实际步骤,敦促北京一中院撤销刘晓波一审判决。据了解,中央有关部门对此已有反应,参加联署的元老中有人接到警告,有人被劝喻“外出疗养”,亦有人家中电话被切断,多名联署者昨日均表示暂不方便接受採访。
20名联署元老平均年龄超过80岁,加入中共党龄平均逾60年。其中有94岁毛泽东前秘书李锐、90岁的新华社前副社长李普、87岁的国家新闻出版署前署长杜导正、著名散文家袁鹰、著名诗人兼评论家邵燕祥、曾为江青和王军涛辩护的著名大律师张思之、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江平等。
称人民有权利表达不满
这封由1月28日开始草议,至昨日中午才定稿的公开信指出,一审判决书有关刘晓波头条罪状是“对党和政府不满”。但人民既有责任监督政府,也就有权利表达不满,执政者应该善闻批评之声,尊重不平之鸣,把各种不满化为动力才能改善工作、获得民心,怎能以“不满”治罪呢?如此激化矛盾、残酷斗争,把有不同意见的人当成敌人,哪里会有社会和谐进步!其次法院判决把“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列为刘晓波第二条罪状。可是“建立联邦共和国”曾经是中共重要主张,载入中共第二次和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献,怎么刘晓波一重複就成了罪行?国体政体关系重大,没有这种胸襟,“一国两制”从何而来?退一步说,刘晓波主张即使完全错误,又与罪何干?宪法保护言论自由,难道只保护所谓正确言论吗?
据本报了解,公开信的多数签名者已受到有关当局的压力。签名者之一邵燕祥昨日对记者表示,他本人并不认识刘晓波,但对刘晓波在1989年“六四”当晚在天安门广场劝说大学生离场,避免更大流血事件印象深刻,今次参与签名主要想表达公开信中的重要观点。
【明报】201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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