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维权人士王荔蕻自刘晓波获奖后被软禁至今

自2010年10月8日刘晓波获得诺贝尔和平奖至今,北京维权人士王荔蕻仍没有行动自由,她被持续软禁已超过三个月。

刘晓波获奖当日,王荔蕻因与网友在街头庆祝而遭传唤,后被拘留8天,拘留期满后被强制带到宾馆软禁8天,在外界的呼声下虽然得以回家,但仍遭到严密监控,无法走出家门,无法与友人会面。在临近刘晓波颁奖时,王荔蕻再次被从家中带到京郊度假村软禁18天。在大多数被软禁的维权异议人士逐渐获得自由后,王荔蕻的人身自由仍受到限制,至今出门时仍必须坐警车,有警员随同全程监控。

王荔蕻于本月12日受到户籍所在地奥运村派出所的约谈,警察表示“没办法,这是上面的命令”,并要求王荔蕻写保证书,写下本人是怎么想的,这样对上面好有个交待。在约谈中,警察还询问王荔蕻是否有到乐清去的打算。

王荔蕻对此提出强烈抗议,表示警察没有权力规定其哪能去哪不能去,一个公民有自由选择到哪里去的权利。

由于被长期软禁,无法正常出行、会友,王荔蕻患上严重的失眠症。

另据了解,刘晓波的妻子刘霞与外界失去联系也超过3个月,本网信息员多次拨打其手机都无法接通。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受到宪法的保护,任何对公民的监控、软禁、强迫失踪都是与国际人权公约与中国宪法相背离的违法行为。

【维权网】201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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