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评价圣雄甘地时说:“他鄙视怯懦胜于鄙视暴力”。甘地自己说:“我宁愿冒千万暴力的危险而不愿使一个民族萎靡困顿。”马丁·路德·金博士经常引用《新约-马太福音-第10章》中箴言来表达决心和鼓舞民气:“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他对其支持者们的最极端号召是:用我们的身体填满他们的监狱,直到种族歧视恶法被废除为止。
是的,“良知的权利”,不是诉诸法律保护的个人权利,而是诉诸道德操守的个人自律。既坚守与人类之善融为一体的个人良知——无论面对怎样严酷的威逼;又尊重法治制度——无论这法律如何。这种既反抗又服从的非暴力行为,并非道德上的怯懦而是个人的“尽责”。毋宁说,良知反抗,首先要落实为每一个体自愿行使的权利,是以个体是否具有坚定信念和鄙视怯懦为前提的。历史上成功的非暴力反抗运动告诉我们,无论在何种制度下,可怕的不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人的物质贫困,而是灵魂贫困或良知贫困,在那些著名的非暴力反抗者的眼中,无论是个人还是民族,如果在道德上是怯懦的和蒙昧的,必然导致精神上的萎靡,而精神萎靡的个人和民族皆无可救药。
所以,伟大的马丁·路德金坚信:甘愿接受惩罚的自觉受难,终将以道义良知战胜强权下的暴力和恶法。他指出:“我们不会对你们诉诸仇恨,但是我们也不会屈服于你们不公正的法律。你们可以继续干你们想对我们干的暴行,然而我们仍然爱你们。你们在我们的家里放置炸弹,恐吓我们的孩子,你们让戴着KKK尖顶帽的暴徒进入我们的社区,你们在一些路边殴打我们,把我们打得半死,奄奄一息,可是,我们仍然爱你们。”也就是“我们将以自己忍受苦难的能力,来较量你们制造苦难的能力。我们将用我们灵魂的力量,来抵御你们物质的暴力。”他也坚信较量的最终结果必然是:“我们忍受苦难的能力就会耗尽你们的仇恨。在我们获取自由的时候,我们将唤醒你们的良知,把你们赢过来。”
2005年8月15日于北京家中
【观察】200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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