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来,以至将来很漫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们,曾经呼吸甚至生活在《世纪中国网》(www.cc.org.cn)的每一个华人知识分子和网民,必须面对一个残忍的现实:2006年7月25日深夜,某一时刻,在虚拟世界的互联网上,一个刚满6岁的学术思想网站停止了呼吸,一片温馨平和的家园消失了。

更重要的,我们无法漠视的一个基本事实是:《世纪中国网》不是因运行衰竭而自然死亡,而是被政府通信主管部门强行关闭。

2006年7月19日,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发出《关于责令关闭世纪中国网站的通知》【京信市监发(2006)242号】称:《世纪中国网站》“不具备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违法开设新闻信息服务栏目,严重违反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情节严重。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现责令你中心关闭“世纪中国”网站和“世纪沙龙”网站。”

我们深知,从古至今,政府公权力压制言论对言论自由具有最大破坏力,而人类文明已经进步到无法容忍公权力的禁言行为。《世纪中国网》被封,正是政府公权力所为。

所以,我们必须发出明确而强烈的抗议之声。

“世纪中国网站”创办于2000年7月19日,经过六年时间的坚持,已经成长为大陆中国颇具影响力的民间网站。该网站秉承“自由,独立,民主,包容,理性“之精神,汇集了大陆知识界的代表性人物和海外华人知识分子,为扩展大陆网络的民间言论空间、推动大陆政治文明的进步和沟通海内外知识界作出过独特贡献。

正如《世纪中国网》的主编在为其预先悼念的临别赠言中所说的,”从创立之日起,《世纪中国》及其论坛的宗旨,是建设一个理性而开放的言论公共空间。六年以来我们秉持这一宗旨。因为我们相信,这样的公共领域对于养育平等、自由、理性和积极的公民文化是有建设性意义的,对于中国的学术建设和文化发展是会有所贡献的。”

在这片家园里,我们逐渐学会了”坚持中妥协,在妥协中坚持”。因为我们越是亲身体验思想言论自由的珍贵,也就越是清楚地意识到,在当下中国的言论体制下,思想言论自由不仅仅是高扬”尽管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表达观点的权利”的理想,更是对现行国家宪法架构下的各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诠释、探究和践行,是在与现存体制的抗争中、周旋中、妥协中的实践:争取一寸寸地扩展民间言论空间,寻求点滴积累的社会进步。

这实践,不仅是个体的,更是公共的。

对思想言论自由的尊重和保障,我们期待着能与肩负贯彻落实宪法神圣职责的政府部门有共同的理解,即便现阶段达不成基本共识,起码也应该规定复议程序,以便进行公开、理性的对话。这样的话,思想言论自由的群己界限又将是朝着个体权利得到扩大和公共利益得到充实的方向飞跃。

这样一种知识界公共空间的存在,寄托着全球华人知识界对自由、民主、宪政和民族复兴的殷切希望。《世纪中国》被关闭,于中国当下的时局,其政治效果相当于毁掉大陆网络上最后的知识家园,不仅关闭了官民互动的高质量网络平台,而且封锁了海内外华人共同拥有的沟通渠道,将全球华人知识界排挤出华夏,也从精神上将大陆知识界流放到域外之地。

宁鸣而死,不默而生。人不能停止思想言说,言论及新闻自由乃普世人权,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兴网络媒体,政府都无权干涉和禁止媒体发布新闻。所以,禁言制度有违人类共性,有违联合国确立的普世人权原则,也违反了中国现行《宪法》;同时,当人类社会在道义已经进步到必须尊重和保障言论自由的时代,在信息传播的技术上也已经进步到互联网时代,禁言制度面对的是道义和技术的双重困境,即便频繁动用政府公权力,也无法彻底封杀网络言论,或者说,网络上的完全禁言在技术上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今天,中国政府能够强行关闭《世纪中国网》,但政府无法扼杀人们对思想言论自由的追求,也无法封锁无远弗届的互联网,全球华人知识分子可以另找家园,实际上已经这样做了。

7月30日,《世纪中国网站》发出三点声明指出:“《世纪中国》创办以来,始终遵纪守法,并在新出台法规初步实施,相关规定不甚明确的情况下,与主管机关及时沟通,做出相应的调整。此次《世纪中国》被关闭,主管部门并没有明确指出,本站的哪些业务、哪些栏目属于提供新闻信息服务的性质。姑且不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是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它文化活动的自由”所保障的中国公民权利相符合,就是按此规定,“通知”以“违法开设新闻信息服务栏目”为由,以如此暧昧、简单、粗暴的方式和程序,立即强行关闭《世纪中国》这样一个学术文化网站也是没有道理的。本站认为:这种缺乏约束,不容质疑、无从申辩,就对一个学术文化网站宣判死刑,强行关闭的做法,是与现代文明社会的法制精神背道而驰的。”

现在,《世纪中国》被关闭已经成为备受社会关注的公共事件,对于来自境内外的置疑和批评,政府及其主管部门不能装作视而不见,因为维护宪法权威和践行宪法保护言论自由的条款,不仅是每个网民的公民责任,更是政府的首要职责。所以,本着广大网民与政府共同维护“依法治国”原则的善意,我们重申电信主管部门的关闭行为违反宪法第35条;我们也要依照《宪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向指令关闭《世纪中国》的电信主管部门建议:请公布你们据以关闭《世纪中国》网站的相关证据,即主办运营者及其网站内容是怎样违反了宪法条款;必须保证《世纪中国网站》依法申辩的权利并受理其申辩。

以此纪念《世纪中国》这片我们曾经生活过的思想家园!

我们呼吁全球华人为争取大陆的网络自由而发声!

本呼吁书向所有中国公民和海外华人开放签名。请用真名签名,可在真名后面加人本人常用网名说明。

签名网页:(http://www.qian-ming.net/gb/default.aspx?dir=scp&cid=84)

签名信箱:chinesemz@gmail.com

呼吁书发起人(105人):

中国大陆:

刘晓波(北京,自由撰稿人)
刘军宁(北京,政治学家)
张祖桦(北京,宪政学者)
丁子霖(北京,教授)
蒋培坤(北京,教授)
包遵信(北京,历史学者)
李大同(北京,新闻人)
吴思(北京,历史学者)
贺卫方(北京,教授)
余杰(北京,作家)
廖亦武(成都,作家)
王怡 (成都,学者)
孙文广(济南,教授)
江棋生(北京,自由撰稿人)
王治晶(北京,自由撰稿人)
吴伟(广东,网络编辑)
徐晓(北京,作家)
梁晓燕(北京,编辑)
浦志强(北京,律师)
李建强(青岛,律师)
郝建(北京,教授)
赵达功(深圳,自由撰稿人)
余世存(北京,作家)
刘荻(北京,自由撰稿人)
昝爱宗(浙江,记者)
温克坚(浙江,自由撰稿人)
林辉(浙江,自由撰稿人)
朱建国(深圳,自由撰稿人)
高瑜(北京,自由撰稿人、记者)
胡佳(北京,艾滋病社会工作者)
万延海(北京,艾滋病社会工作者)
王力雄(北京,作家)
唯色(拉萨,作家)
樊百华(南京,作家)
滕彪(北京,律师)
俞梅荪(北京,自由撰稿人)
余志坚(湖南,自由撰稿人)
陈小雅(北京,历史学者)
刘安平(广州,医生)
袁新亭(广州,编辑)
秦耕(海南,自由撰稿人)
李健(大连,公民维权自愿者)
邓华明(广州,律师)
唐荆陵(广州,法律顾问)
唐聪(广州,记者)
黄伟龙(广州,自由撰稿人)
赵诚 (山西,学者)
谢泳(山西,编辑)
綦彦臣(河北,自由撰稿人)
杨恒均(广州,商人)
王心丽 (南京,作家)
杜导斌(湖北,自由撰稿人)
刘柠(北京,自由撰稿人)
郭小林 (北京,作家)
汉心(贵州,作家)
胡发云(武汉,作家)
张大军(北京,学者)
李和平(北京,律师)
杨在新(广西,律师)
陈乐(2可器)(广州,职业经理)

海外

郑义(美国,作家)
王丹(美国,哈佛大学历史系博士候选人)
吾尔开希(现居台湾﹐政治评论人)
张鹤慈(澳大利亚,自由撰稿人)
万之(瑞典,作家)
张裕(瑞典,研究员)
蔡咏梅(香港,杂志编辑)
胡平(美国,学者)
一平(美国,学者)
康正果(美国,教师)
蔡楚(美国,编辑)
黄河清(西班牙,自由撰稿人)
井蛙(美国,诗人)
王一梁(美国,诗人)
杨炼(英国,诗人)
友友(英国,小说家/教师)
孟浪(美国,作家)
程映虹(美国,历史学者)
郭罗基(美国,研究人员)
巫一毛(美国,作家)
廖天琪(美国,编辑)
陈奎德(美国,学者)
张伟国(美国,新闻人)
李晓蓉(法国,学者)
孙经武(日本,自由撰稿人)
王军涛(美国,政治学者)
老戴维(澳大利亚,自由撰稿人)
阿木(澳大利亚,自由撰稿人)
阿森(澳大利亚,自由撰稿人)
简昭惠(澳大利亚,自由撰稿人)
齐家贞(澳大利亚,自由撰稿人)
秋潇雨兰〔美国,大学职员)
黄翔(美国,作家)
洪哲胜(美国,网络编辑)
冯崇义(澳大利亚,教授)
张伦(法国,学者)
张广达(法国,学者)
何清涟(美国,学者)
林保华(台湾,政经评论员)
吴弘达(美国,出版人)
张朗朗(美国,作家)
韦石(美国,编辑)
陈世忠(瑞典,教授)
托马斯.维浩赫(德国,法学家)
西尔维娅.达斯蒂斯(加拿大,外交官)

【独立中文笔会】2006.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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