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邓小平改革所带来的社会变化

绝对极权的政治、陷于崩溃边缘的经济、物质供应的极度短缺、连沉默权都不允许的强制、普遍的人权灾难、无所不在无时不有的阶级斗争和连梦都不敢做错的恐惧气氛,刚出生的婴儿作为历史反革命的狗崽子而被刨腹,阶级斗争的野草覆盖了维持基本温饱的禾苗……由于大陆中国进行改革的背景太黑暗太荒芜太灭绝人性,以至于红太阳刺瞎了所有人的眼睛,所以,只要有人能给这黑暗中带来一点光亮,在这荒芜中开出一寸绿洲,在这人性大灭绝中稍显仁慈,谁就能赢得主流民意的衷心拥戴。

与毛泽东时代相比,邓小平时代的改革开放,打破了一个人的头脑代替所有人思考的极端个人专制局面,结束了全面阶级斗争的内战,废除了可以任意剥夺国民的人身自由乃至生命本身的极端人治秩序,使1949年之后的中共体制及其意识形态发生了全面的动摇。

尽管,邓小平已经于1997年作古,但他所开创的跛足改革仍然在继续,自从以胡耀邦、赵紫阳为代表的党内开明派被清除出最高决策层之后,无论是已经过去的江朱时期还是现在的胡温体制,邓小平的阴魂,不但左右着高层的权力交替(江泽民、朱鎔基、胡锦涛、温家宝四人的权力皆来自邓小平的生前钦定),而且左右着中共的改革模式,所有的变与不变仍然是邓小平的实用主义加机会主义的跛足模式的产物。也就是说,现在的中国仍然没有走出邓小平的阴影。而唯一值得欣慰的是,不论中共现政权如何固守邓的跛足改革,但逐渐觉醒的民间权利意识为中国改革提供的自下而上的自发动力,则是任何力量无法阻拦的。中共高层在局部制度上的每一次改革,皆是民间压力积累到某一局部临界点的结果。

正如极权时代的波兰著名异见者米尼奇克所言的后极权时代:“权力依旧而民意大变”。

(一)在经济领域的变化

事实上,所谓的邓小平改革,也仅仅亮出了经济改革的绿灯,而改革的具体设计者和执行者则是时任总书记的胡耀邦和总理赵紫阳。在二人先后下台的15年之后再看中国的经济改革,事实上,无论是农村改革还是城市改革,中国经济能有今天的发展,显然是受惠于胡、赵时代的赵紫阳模式。集体经济的“苏南模式”已经失败,朱鎔基意在挽救国有企业的所有改革也日暮途穷,越来越显示出巨大的经济活力的模式,只有赵紫阳树立的“温州模式”,现在已经成为中国经济转型的主导模式。换言之,由全盘计划向市场、由完全公有制(党有制)向私有制的渐进转型已经不可逆转,正是在逐渐走向市场化和私有化的过程中才会有:经济增长的高速度、物质供应的逐渐丰富、民众生活的大幅度改善,买方市场的形成,非国有经济的日益强大和在中国经济中所占有的主体地位,迫使执政党不能不进行立法上的事后确认,由对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的政策性允许向法律性保障的转变,已经开始进入宪法层次。

尽管,执政党对经济还有很大的操控能力,对金融、电信、能源、土地、媒体、基础建设等重要行业的垄断依旧,无法可依的行政干预随处可见,权力市场化和权贵私有化使大陆的经济自由化变得畸形;尽管,对私营经济还有立法上和事实上的诸多歧视,但是90%以上的市场定价、非国有经济对经济成长和政府财政的压倒性贡献,全社会要求行政权力撤出市场和反腐败的压力、私营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事实上的主体地位、以及加入WTO的国际压力,必然使大陆的经济制度逐渐走上自由化、私有化、法治化的不归之路。现在,经济上的利益分化和多元化以成为不争的事实,从各类利益集团到无数个人利益,以顽强的生命力逐渐蚕食着官方的控制和垄断。正是在民间要求私有化的强大压力下,保障私有财产的力度才能在《宪法》层次上的逐步提升,旨在限制行政权滥用的《行政许可法》也已经付诸实施,无所不在的行政权力必然有所收敛。

当下中国的经济,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不是是否市场化和私有化的问题,而仅仅是怎样把权贵私有化的“强盗式资本主义”和平转变为公平竞争的“法治化资本主义”。也就是已故著名经济学家杨小凯所言:怎样避免“坏的资本主义”而发展出“好的资本主义。”

(二)思想文化道德的变化

文革后,一方面是由民间发动并得到官方有限支持的思想解放运动,冲破了毛时代的万马齐喑的局面,中共意识形态的衰落和主旋律的无人倾听,个人意识和自利观念的觉醒,西方自由主义价值观的迅速传播、传统文化的复兴、港台通俗文化的全面渗透和文化消费的大众化娱乐化,已经在文化上开启了价值观多元化的大门。

另一方面是犬儒化生存策略的普遍化。在公开的场合,非政治领域的言论开放,已经到了可以在媒体上胡说八道的程度,私有化在成为经常性的热门话题之后,现在已经变成了主流民意中的常识;政治性言论的公开表达,尽管还有严格的限制,但是也不是全无发表的空间,只要在行文上隐晦一点,不直接针对现任当权者,对现行体制的批评和对政治改革的呼唤及争论,即便在国内的媒体上也时有发表;同时,鲜明的政治异见可以通过国际媒体和互联网反馈回大陆。六四后收听外国电台人数的激增和互联网的日益普及,使执政党的新闻封锁越来越失去传统的效力;在私下的场合,民众议论政治已经没有多少风险,甚至拿执政者寻开心和发泄对政权的怨恨,已经成为老百姓饭桌上常规的娱乐项目。这个制度的合法性根基,已经在人们的灵魂中瓦解,剩下的仅仅是恐怖政治和利益收买,统治者心惊肉跳地心虚气短地发号施令,而民众三心二意地虚情假意地拥护。无论是政府官员还是御用智囊,在公开场合的拥戴高调,必须要有在私下场合的骂娘低调来平衡,以至于,在私下场合,“不端起碗骂娘”,便无法在亲朋好友中混下去。

1,在中国未来发展方向上的价值歧义日益激烈:御用智囊的权威主义和民间的自由主义构成主要论战对手,前者强调维护现存秩序和跛足改革的优先性,后者强调启动政治改革和争取民权的紧迫性;自由主义内部又有自由民主派和自由宪政派的分野,二者在共同信奉自由主义的基本价值及其制度安排的前提下,前者主张实现选举民主的优先性,唯有民主化才能保障个人自由;而后者主张民权运动的优先性,即争取法定个人自由不断扩大的优先性,唯有在民权逐步扩张的前提下实现选举民主才是稳妥的;此外,还有新左派的毛泽东情结和王道政治的儒家情结,但二者在骨子里与权威主义合流,而与自由主义歧途。

2,大众文化的渐次崛起。在思想解放和启蒙激情的八十年代,商业文化对大陆的冲击主要来自港台,形成对独裁文化的两个层次的反叛:一是对党文化垄断的反叛,促成了中国人背离官方意识形态的斗争哲学,而开始转向人性人情的觉醒。一是对所谓文化精英主义的反叛,打破了文化精英的话语霸权,文化市场和受众趣味开始出现分化。以港台歌曲、金庸武侠和琼瑶言情为代表的通俗文化风靡大陆,不仅使官方说教越来越失去市场,也使精英文化的影响力急遽衰落,所谓的严肃文学的读者群迅速缩小。也就是说,通俗文化对文化大一统起到了非常好的瓦解作用,使大陆的文化市场开始有了分化,促成了官方文化、精英文化和商业(大众)文化的多元并存。在党文化强制推销的主旋律和精英们的说教文化之外,民众在文化消费上有了选择新的文化产品的余地。

然而,在官方主旋律卫道士面孔和商业化的大众趣味之间,经过了八十年代的分野之后,六四后即开始进入合流阶段,主旋律需要商业文化的包装,商业文化需要官方的权力支撑。与物欲横流的权贵私有化相适应的商业文化消费,也像富贵攀比的物质消费一样,日趋享乐化、浅薄化、平庸化,其社会功能也越来越成为现政权维持独裁秩序的帮闲工具。小品化调笑的精神按摩,发挥着麻痹灵魂和瘫痪记忆的功能;亲民化宣传的强制灌输,强化着救主-臣民意识;现实中的包二奶、泡小姐、婚外恋、一夜情等性混乱,与商业文化产品中所表现的情色狂欢相对应,变成纵欲主义的工具。

同时,在争相献媚于权钱的台面上的大众文化之外,还有一种更为真实更为大众化的流行文化,那就是以“新民谣”和“政治笑话”为主的地下文化。当台面上的商业文化营造着虚假的歌舞升平之时,地下的“民谣”则凸现着另一个腐败横行、两极分化、厚黑无耻的中国。执政者的作秀和官场腐败成为最大的民谣和笑话的素材库,几乎每个人都能讲一段以黄色为调料的政治笑话,几乎每一城镇和每一村庄都有广泛流传的讽刺性民谣,它们才是大陆民众真正的公共语言,与官方控制的媒体上的公开语言形成了鲜明对照:如果你每天只接受来自公开媒体的信息,满眼就是一片光明,恍如生活在天堂里;而如果你每天只汲取私下聊天的信息,就会举目皆是暗无天日,简直活在地狱中。而这些民间的信息交换和传播无法在阳光下公开进行,只能在私人之间的小圈子里流传。如果说,政府的各类公开的和非公开的禁令是正规黑幕制度的话,那么民间的小道消息就是另一种由恐怖统治制造的非正规黑幕,权贵在黑幕中瓜分全民资产和搞政治阴谋,民众在黑幕中发泄不满和自寻开心。两种黑幕中的大陆人遵守的是同一套规则,即正规制度下的非规范反规范的灰色潜规则。

3,爱国主义成为中共意识形态的新说辞,在政权的鼓励和纵容下,大陆的民族主义和国家主义正在日益高涨,反美反日反台独成为民族主义的三大发泄口,大国外交、赶超美国和伟大复兴成为民族主义的三大目标。所以,许多人指出中国正走向法西斯主义。然而,我觉得民族主义思潮发展为法西斯主义,其前提需要硬实力和软实力的双重支撑:硬实力是迅速攀升的国力军力和国际地位;软实力是全民对抽象的群体利益和救世主式领袖的中魔化狂热,国家利益和民族复兴及其代表人物已经变成了全民图腾,并在个人行为的选择中以绝对的优先性压倒小集团和个人利益。现在,中国的硬实力确实有较大的提升,但软实力则一塌糊涂,目前在国人价值选择上泛滥成灾既没有对国家利益的压倒性偏爱,更没有对希特勒式或毛泽东式的救世主图腾的崇拜,而有的仅仅是畸形的经纪人理性——个人利益至上,是绝对的实用主义和机会主义,即对个人利益的绝对偏爱、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和对一切神圣价值的蔑视。从最高决策层到精英层的新左派、儒教王道再到最低层的愤青,爱国主义狂热仅仅是国民意识的表层,而真正主导国人行动的则是畸形的经纪人理性,也就是个人私利最大化,而决非为祖国为民族这类抽象的整体利益。所以,中国最容易走上法西斯道路的时期是毛泽东时代,而非国力逐渐增强的现在。

(三)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方面的变化

改革二十五年来,毛泽东时代的整体国家的全面操控已经解体,每一人都被牢牢地束缚于党组织、单位和人民公社的局面一去不返。人们在择业、迁移、旅行和私生活方面已经有了很大的自主选择权,非政治领域的个人自由已经有了越来越大的空间,民间的权利意识空前觉醒和维权运动日益高涨。

1,执政党还不放弃对民间组织的生死予夺的大权,但是非政治性的民间社团毕竟有了一定的活动空间,像民办的“天则经济研究所”的学术研究和学术讨论,在小范围的知识圈内已经有了一定的自主性和比较高的自由度。更重要的是,互联网已经成为大陆民间的无形化的组织平台,无数次民间维权运动都是通过互联网来组织的,以网络为基础的民间公共舆论对权力滥用的有效监督作用正在日益凸现。现在,自下而上的压力推动自上而下的决策的官民良性互动,大都依靠网络民意所提供的基础性动力,遵循着之下而上的过程:某一个案的上网—民间的网络维权展开-纸媒体和电视媒体跟进炒作-民性的社会公共舆论压力的形成-惊动高层及高官干预-媒体的进一步追踪和民间压力的继续强化-或官员做出善意回应、或政府做出改革决策。

2,执政党还严格地操控着一切合法的准合法的民间组织,严厉打压所有自发的民间组织,特别是维权性和政治性的民间组织,使国人的自由仅仅是没有制度保障的“半吊子自由”或“灰色自由”,也使大陆的民间社会仍然处在一盘散沙的原子化无序状态,民间社会的整合力量的真空,使个人自由无法进入良性的自治秩序,民间的利益诉求和不满情绪得不到制度化程序化组织化的合法表达;民间与政府之间的冲突的解决,也没有合法的谈判机制和信息交换的渠道,没有自治组织作为冲突的缓冲地带,社会稳定的维持只能依赖于执政党的强制力的刚性整合;民间的利益诉求只能通过自发的分散的暂时的群体行动来引起政府的重视,非暴力的合法的群体事件很容易转化为暴力性的非法的对抗,最后的结果只能是,一方面民众的暂时被镇压或被安抚,另一方面政权合法性的进一步流失。这种状态对于未来大陆中国的社会转型来说是一把弊大于利的双刃剑,甚至就是新制度的建立过程中的达摩斯克之剑。

(四)法制方面的变化

尽管,邓小平时代并没有改变执政党高居于一切法律之上的人治体制,中国的立法精神仍然是“党主一切”,中国宪法仍然是“党权宪法”,各级的中共纪委和政法委仍然是主宰着公检法,各级行政部门的红头文件和高官们的指批示仍然可以具有僭越法律的效力;各级司法部门仍然不是维护正义的最后一道社会风险,而是独裁统治的最有效工具;有宪法而无宪政、执法不严、有法不依和执法犯法仍然普遍存在……但是与毛时代相比,在法制建设上的进步仅次于经济领域。

从公审“四人帮”开始,就结束了毛时代完全无法可依、“朕即法”的绝对人治时代,而进入了一个把“依法治国”作为国家发展的未来目标的时代。虽然,一党体制保证了执政党对立法执法的操控,中共的各级政法委仍然是法律的最后仲裁者,高层决策者的个人意志仍然可以左右法律,社会的游戏规则仍然主要是灰色的,处在架空法律的权钱交易和人情交易的支配之下;尽管,立法的主要道义基础还没有实质性改变,仍然是从维护中共政权和党的绝对领导的立场出发,敌视人权的恶法仍然大量保留,执法的任意性和有法不依的现象还很普遍……但是,社会管理的法治化已经成为大势所趋,就是恶法和不能真正执行的法律也要靠立法来装点门面。

1,中国法制进步的最明显领域是在经济性法律上,党的意志和政府对经济的管理越来越向着依靠各种立法来完成的方向发展,法院和律师在解决经济纠纷上的作用越来越大,对私营经济和私人财产的法规歧视逐渐向一视同仁的平等方向改善,私有财产权的立法保障在宪法层次上逐渐提高水平,加入WTO更使市场经济的法治化进程加快。因为,WTO规则体系逼迫中国不能不向着缩小行政干预、建立法治化市场的方向发展。欧美国家在与中国进行市场经济地位的谈判中,重要的标准之一就是“法治”是否达标,《行政许可法》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出台的。

2,在国民的基本权利的保障方面,无法无天状态有了初步改变,不经过任何法律手续就可以任意剥夺人身自由和生命的局面已经有所改变,即便镇压政治反对派和持不同政见者的恐怖政治没有实质性改变,但是在镇压时一定要象征性地走走司法程序,而且残酷性有所降低。

首先,非政治性人权的法律保障有了较大的进步。虽然,中国仍然是“有宪法而无宪政”的人治,个人的政治、言论、思想、信仰、结社、游行示威等权利还得不到实质保障,执政党权力还得不到有效的制约和限制,但是国民毕竟有了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法》和《行政许可法》,有了私产权的法律保护水平的逐步提升,有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修改了《婚姻法》,严格的户籍歧视制度也在逐渐放松,2003年,因孙志刚之死而废除了一项臭名昭著的恶法《收容遣送》,这个压在最广大农民身上的恶法之废除,无疑是中国在人权改善上迈出的最大步伐。因为,毛泽东强加给国人的最大的迫害人权的制度,无疑是对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的歧视及其迫害。

其次,就司法机构本身的改革而言,毛时代的公安一家独大的局面得到了根本的改变,公、检、法之间的相互制约的局面开始形成,司法公开和司法人员的考任制度也在建立完善之中,并且先后制定了约束司法人员滥用权力的《警察法》、《检察官法》、《法官法》。同时,中共政权毕竟在形式上废除了传统的收审制度,修改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承认了国际通行的“无罪推定”的司法原则,并且正在进行推广“沉默权”和律师代理权的司法改革。

3,整体人权保护上的制度进步。1998年中共承诺签署联合国的保障人权的国际性两公约,标志着中共对人权普世性的承认。2004年,中共对“人权”普世性的承认,已经通过第四次修宪把“保障和尊重人权”写入宪法。同时,最高检察院开始清理积重难返的超期羁押案件,最高法院要求清查司法机关在五个方面的侵犯人权的恶行。虽然,就中共现在的人权保障水平看,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认定,人权入宪是“伪善”之举,但是,中共政权由不承认“人权”到不得不谈论人权,从强调人权的国情特殊性到承认人权的普世性,从主张“生存权第一”到把普世人权观念写入宪法……在国内的民间压力和国际主流社会的压力之下,中共既然已经走出了由毛泽东时代的赤裸裸地蔑视人权到用人权来装点门面的伪善,那么,中国人的人权保护必将由“伪善”走向“为善”。征诸于历史上所有的独裁国家的转型过程,“伪善”的作恶与赤裸裸的作恶相比,大都是走向“为善”的开端。

(五)政治方面的变化

平心而论,邓小平时代的改革就政治体制本身而言是最保守的,四项基本原则成为政治改革的紧箍咒,已经形成的大小权贵家族作为改革的最大受益集团,为了自身的利益很难主动放弃可以使他们一夜暴富的垄断特权。但是,经济、思想文化、社会结构、法治化等方面的变化,都是由民间自发推动的压力导致执政党的政治决策的局部改变,反过来这些变化也从不同的角度和以各自的方式推动着政治的变化。

1,社会的非政治化和多元化对政治改革的推进。从政治改革角度讲,在一个高度政治化的社会中,社会的每一领域的改革都带有强烈的政治解放意味,推动社会的非政治化就是重大的政治变化。比如,改革之初,比如,农村的“包产到户”改革,从民间发动的角度讲是突破某一政治禁区,从官方支持的角度讲是政治决策。再如,完全非政治化的邓丽君情歌,为大陆青年带来的冲破政治禁区的解放感之强烈,有过亲历的一代人至今仍然记忆犹新。所以,与毛时代相比,邓小平时代最大的变化就是社会的多元化和非政治化,而当社会走上多元化和非政治化之路时,政治体制本身的改革也就成为必然。

2,在执政党进行的体制改革方面,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三大,政治改革被推进到体制所能容忍的极限,十三大提出的七项政治改革措施因赵紫阳的下台而中断实施,体制内的政治改革只停留在终身制的废除、政府机构的精简、国家中下层公务员选任制度的改革、农村的村民自治等方面,而在十三大提出的“党政分离、政企分离”和“建立民主与法制的社会秩序”方面却鲜有进展。

3,在邓小平时代,政治领域的最大变化是在民间,从“西单民主墙”、“大学竞选”到“清污”、“反自由化”的中途流产,从“八六学潮”到“八九运动”,从六四难属群体的持续抗争到体制内外的政治异见的持续表达,从民主党到基督教的地下教会和法轮功,从底层的上访、游行到知识界的网络维权……民间的政治反对运动和维权运动贯穿于改革开放的全过程。在几种民间反对力量中,有些人是自觉选择民间反对派立场的,有些人是被逼上梁山的,“反自由化”运动和八九运动把一批体制内的开明派或异见者逼向了体制外,镇压准宗教民间组织把法轮功等非政治性的运动变成了政治性的反对运动。

虽然,这些民间运动之间还缺少自觉的共识和组织上的整合,缺少兼具道义感召力、政治魄力、政治智能和组织操作技巧的核心精英层,但是共同的命运和反抗目标的一致,使他们实际上形成了一种民间反对运动的合力。尽管,邓小平时代对这些民间反对派仍然实行强硬高压,使他们的社会影响力受到极大的限制,但是相对毛时代对政治异己赶尽杀绝的局面而言,他们能够持续存在且能够进行坚韧的抗争,不能不说是改革开放为大陆中国的政治环境带来的一大进步。也就是说,现在的民间力量还无法改变中共政权敌视民意和镇压异见的恐怖秩序,但此起彼伏的无法完全压制的民间反抗,起码可以日益加大中共的镇压成本,不仅是经济上的物质成本,更是合法性上的道义成本。

(六)外交战略的变化

邓小平时代的对外开放以经济开放为核心,把一个闭关锁国的中国重新带进了主流国际社会。但是,象邓在内政上的跛足改革一样,邓小平式外交也是经济开放而政治封闭的跛足外交,表现出独裁体制所特有的国家机会主义,常常露出无赖国家的下流相。

1,邓小平以国家利益至上的民族主义立场代替了以解放全人类为宗旨的国际主义乌托邦,以“决不当头”的实用主义的韬晦之策代替了以争当第三世界的领袖来对抗超级大国的战略,以争取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代替了随时准备应对第三次世界大战的基本估计,以广交朋友的对话代替了四处树敌的对抗,使大陆中国的外交政策围绕着国内的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展开,亲善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是邓小平外交的主线,以经贸交往换取国际政治利益是邓小平实施其外交政策的主要手段。

2,邓小平以民族主义作为新的意识形态合法性的重要来源,巧妙地把与西方自由制度的对抗转变民族主义的“振兴中华”;他继承了晚清以来“以夷制夷”和“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对外传统,在不改变中共的绝对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一方面最大限度地争取国际的大市场、大资本和先进科技对国内经济建设的支持,另一方面坚决防止西方的自由主义价值观及其制度安排对中国的“和平演变”,他对西方制度的最大容忍是“搁置姓社姓资”的争论,把接受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和发达技术作为最后底线。然而,大陆经济一旦进入国际市场,就要受到来自自由贸易规则的制约,经济上对国际市场越来越深的依赖,必然带来普世性的人类正义价值观和强大的西方国家对大陆政治的示范效应和谴责性制约。可以说,大陆中国的观念变革之所以呈现为疾风暴雨的势态,民间政治反对派运动之所以与改革开放的进程同步,很重要的动力和保护来自国际社会的支持和同情。

3,也就是说,无论官方多么卖力地防范西方的和平演变,但打开的国门却必然带来中国的“和平演变”。开放为民间的经济自由化、政治民主化和文化多元化的取向提供了丰富的外来资源,为民间的全方位对外开放提供了有机可乘的广阔空间。大量西方的著作、影视、音乐、体育难以阻挡地涌入大陆中国,大量中国人走出国门,西方的一切成为全社会特别是城市中的年轻人争相汲取的精神食粮。特别是西方的自由主义价值观及制度安排,在知识界和经济界中的广泛影响,使大量中青年精英成为自由制度的信徒。苏东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全面崩溃,台湾的政治民主化的骄人成就,以及世界其它地区的独裁者的纷纷倒台,为大陆的社会转型的未来走向提供了正反两方面的示范。

更重要的是,在内部缺乏政治改革的动力的停止状态中,开放的中国大陆必须面对的国际大势的道义上和实力对比上的压力,是大陆进行政治改革的最有力的外在动力。七十年的苏联体制已经在国际性的自由制度和奴役制度的竞争中彻底崩溃了,已经延续五十中共的一党独裁体制,决无再延续二十年的可能!

2001年1月11日于北京家中
2004年7月15日修定于北京家中

【观察】200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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