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刃毒剑》序言:通向极权暴政的现代双轨(2)

在世界各国的现代化过程中,民族振兴之路一旦被畸形民族主义所主导,其振兴手段必然是军国主义扩张。法西斯德国和军国主义日本就是典型的例证。因为,民族主义本身的情绪化和狭隘性,最容易与暴力相结合,也最容易被独裁野心家所利用,变成独裁者实施对外的武力扩张的意识形态借口。欧洲在十九世纪刮起的民族主义“龙卷风”,终于在二十世纪造成整个人类的两次大灾难——第一、二次世界大战。与此同时,西方各国的扩张性民族主义对亚洲的武力殖民,也激起东方的后起之秀日本的扩张性民族主义,日本军国主义在二战中对整个亚洲的武力殖民,正是极端民族主义战胜自由主义的结果。因为,从1912-1916年,日本有“大正民主化”时期,但最终被军人政治所取代。

种族主义和军国主义乃最极端的扩张性民族主义。

(一)纳粹独裁的种族主义

读过德国人英戈。穆勒所著的《恐怖的法官——纳粹时期的司法》(王勇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最深感触是:当一个民族在狂热的爱国主义和种族傲慢的绑架下,将民族复兴的希望寄托于某一救世主并让他独揽全部国家权力之时,暴政的畅通无阻,靠极权者的无法无天,靠盲从于狂热民族主义的多数暴政,也靠恶法治国的国家性权力滥用。

德意志民族,向以理性、冷静、严谨和纪律而著称,与罗马帝国的军事较量,第一次彰显了日耳曼民族的骁勇善战;路德的宗教改革开启了西方历史的新时代,让欧洲第一次看到了德国人的信仰激情;接下来的西方历史,留下了一连串德国人的光辉名字,特别是在哲学上、文学上和科学上,德国人为西方提供的智慧、思想和想象,至今仍然是整个人类的极为重要的精神遗产。

然而,大哲人康德和大文豪歌德之后的德国人,再也没有了谦卑和敬畏:头上没有了曾经让康德敬畏的星空,心中没有了让康德保持谦卑的道德律令,思想上的狂妄主宰了德意志人的精神。这种精神狂妄确实为世所罕见,从黑格尔的精神顶峰论到马克思的完美乌托邦,从尼采的贵族式超人到海德格尔的俯视众生的本真存在,理性狂妄和道德狂妄相互激荡,先化为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战败耻辱,最后化为希特勒的极端种族主义。

希特勒极权的成功,除了独揽大权之外,靠的就是与理性完全相反的非理性煽动,与人性完全相反的铁血政治,即,狂热的民族主义、傲慢的日耳曼主义和政治上的绝对独裁。在当时的德国,希特勒的极权主义借助于狂热而傲慢的民族主义,不仅裹胁了绝大多数普通德国人,也裹胁了太多的人文知识分子,使他们变成恶魔的帮凶。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就连最理性的法官们也在爱国主义的裹挟下走向疯狂,一个个变成恶法的炮制者。

如果说,海德格尔等大哲人变成希特勒的帮凶,已经证明了民族主义和种族傲慢对理性的巨大腐蚀作用,那么整个德国的法官们的疯狂,则最能说明民族主义作为精神鸦片的巨大麻醉作用。

首先,爱国主义使法官们赦免了希特勒的罪行,为他的日后崛起提供了机会。众所周知,希特勒及其信徒曾在慕尼黑发动过“啤酒屋暴动”。尽管整个暴动形同闹剧,没有对当时的政府造成实质性威胁,但以当时的德国法律来衡量,这是不折不扣的阴谋颠覆政府的叛国行动,决不会因暴动未遂而改变其颠覆和叛国的性质,所以,希特勒等暴动的策划者和参与者,理应受到严厉的司法制裁。当时的希特勒还是奥地利国民,依据当时的《保卫共和国法》,外国人在德国犯有颠覆罪,起码应该被判“驱逐出境,不服从者处以徒刑”。然而,在1924年对“啤酒屋暴动案件”的审判中,仅仅对希特勒等人判处堡垒拘禁的最低刑。国民法院的法官们之所以如此轻判,其理由就是爱国主义:“被告的行为均是受着一种纯粹的爱国精神和最高尚的无私理想的指引”,“是以行动来挽救祖国”等等。法官们还认为:尽管希特勒是一个外国人,却是一个“具有德国人的思想感情的外国人”,所以不适于“驱逐出境”的法律。

爱国主义蒙蔽了法官们的眼睛,法官们为了保护希特勒的爱国热情,甚至不惜亵渎司法正义。正如走向极端的爱国主义毒化了哲人智慧,使大哲海德格尔变成“坐在讲台上的希特勒”一样。

其次,爱国主义使法官群体彻底泯灭了理性,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法治意识荡然无存,变成了盲从希特勒的整个德国的一部分。在纳粹刚刚掌权后的1933年10月,整个德国知识界发动一场效忠纳粹运动,司法系统完全陷于对希特勒的盲目崇拜之中,也掀起了狂热的司法效忠运动。在第一次德国法官全国代表大会上,站在最高法院门前的一万名法官高举手臂,在“嗨,希特勒!”的欢呼中行纳粹礼。在这些法官的心中,他们只是元首治下的各类法院的法官而起,如同日耳曼这台民族大机器上的齿轮和螺丝钉,而希特勒,不仅是国家元首,也是整个德国的法官,是设计和操纵德国这台大机器的总工程师;正如在德国知识分子的眼中,希特勒不仅是德国的救世主,而且是德意志的民族精神的最高象征。所以,法官们“以德国人民的精神起誓”,终生追随“德国法官”希特勒。

再次,这样的公众狂热,既可以制造出救世主神话,也能够制造出合法化杀人的神话,把一个国家变成合法的战争机器和屠杀机器。也就是说,爱国主义使侵略战争、种族灭绝和镇压异己得以合法化。在纳粹极权之下,正是效忠于希特勒的德国法官,运用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缜密的法律思维,经过富于逻辑性的法理论证,制定出一系列践踏人权和种族迫害的恶法:《民族与帝国紧急状态排除法》、《保护德国人民法》、《保卫人民与国家法令》、《保护德国血统和德国荣誉法》、《社会蠹虫法》、《遗传病预防法》、《军事法条例》、《反对背叛德国人民与一级颠覆活动法》……于是,反犹排犹的种族灭绝、对一切不同政见的暴力镇压和对外侵略,就在爱国主义的庇护下合法化了。

在希特勒统治时期,国家的纳粹化导致了司法系统的纳粹化。二战后,盟军在清除占领区的纳粹分子时,法院系统中效忠纳粹者的比例之高,实在令人震惊,几乎接近百分之百。比如,希维恩伏特即决法庭的人员,百分之百是纳粹党员;在威斯特伐里亚司法系统中,纳粹党员和亲纳粹组织的成员占93%;在巴姆堡上诉法院辖区内,309名司法人员中纳粹党员占302名;在英国占领区内的美国辖区,只找到两名法官与纳粹无关。

为了弘扬“纯粹的爱国精神”和保证“德国种族的完美性”,残暴的极权意志上升为“国家法律”,一项项恶法的出台、实施和执行,几百万犹太人和成千上万的“社会渣滓”、“国家蠹虫”、“帝国叛徒”、“元首敌人”和“反战人士”……统统被押赴集中营和监狱,被吊死、被枪毙,被塞进毒气室。这些法律中的最野蛮部分还带有原始丛林的残忍,以国家利益和种族健康为理由,强制残疾人绝育,从肉体上消灭精神病患者和弱智者。

在基督教教义中,人的最大原罪是目无上帝的“狂妄”。证之于人类历史,凡是制造大灾难的恶魔,无一不是狂妄之徒。仅就二十世纪的历史而言,前所未有的极权制度制造了前所未有的最大灾难——种族灭绝和阶级灭绝。因为,极权者身上有一种前所未有的狂妄。

制造种族灭绝的纳粹政权宣称:人类各种族是依次分为不同的等级的。在优等的种族中,最优秀最高贵的种族是高个子、白皮肤、蓝眼睛的北欧日耳曼人,其次是西欧的其他民族,再次是南欧人;在劣等种族中,斯拉夫人居于第一,其次是亚洲人,最下等的是黑人。至于犹太人,连劣等种族都不属于,是魔鬼是疾病而不是人类。所以,作为世界上最优秀民族的日耳曼民族,必须用铁血之战和种族灭绝来肩负起先拯救欧洲、继而拯救世界的伟大使命。而纳粹党是日耳曼民族的代表,是优秀中的优秀;希特勒是纳粹党的领袖,是优秀的优秀中的优秀。希特勒肩负着领导纳粹党的大任,纳粹党肩负着通过消灭劣等种族来拯救日耳曼民族的大任,日耳曼民族肩负着拯救世界的大任。

没有人会想到,在虔诚的基督徒路德的故乡,在改变历史的新教改革运动的发源地,上帝的位置却被人间撒旦所僭越,爱的信仰被仇恨崇拜所代替,和平的福音被屠杀所淹没,德国人不再知道忏悔和赎罪,也不再有任何对虔诚和谦卑,而是变成了目中无人的杀人民族,变成了跟随着撒旦刀剑的刽子手。

(二)军人专权的日本军国主义

通过“明治维新”,日本为自身的崛起创造了内部条件,通过中日“甲午战争”和日俄“旅顺口战争”,日本基本完成了“脱亚入殴”的发展战略,崛起为世界列强之一。之后,日本便在扩张性的极端民族主义——军国主义——道路上狂奔,直到被以美国为首的盟军所败,日本军国主义才被迫解除武装,走向了二战后的和平复兴之路。然而,日本军国主义的遗毒至今犹存,是威胁东亚稳定的潜在因素之一。日本政府之所以到现在仍不肯向中国表示真诚的悔罪,与近代以来逐渐形成的畸形民族主义高度相关——由生存危机感导致的自卑与自傲相混合的民族主义。这种民族主义,在国力强盛时会走向双重盲视:对自身优越性的盲目相信和对其他民族的野蛮歧视。

日本在打败了中国、占领了台湾和朝鲜之后,它就不再是被华夏文明笼罩的“倭寇”,而变成了意欲充当亚洲主人的大和民族,以为自己是亚洲最优秀的民族,而把亚洲其他民族视为劣等种族。所以,在日本国内,民族主义势力压倒了民主主义,军人代替文官主导国家事务,使1912-1916年的“大正民主化”进程被军人专权所葬送。日本人为扩张生存空间而发动侵略战争,也被畸形的民族优越感罩上了一层神圣的光环。日本人自以为肩负起拯救亚洲、领导所有黄种人向白种人争独立争尊严的神圣使命,沉浸在自我陶醉的傲慢之中,甚至也不把欧美列强在亚洲的势力放在眼里。

在理论上,1919年8月,军国主义理论的首创者北一辉写出《日本改造法案大纲》,试图为日本提供解决生存危机的终极方案:日本首先要完成称霸亚洲的使命,建立起大亚细亚共同体,之后向西方扩张,建立世界联邦。日本必须打败西方国家在亚洲的势力,建立一个北起西伯利亚南到大洋洲的大帝国。另一位军国主义理论家大川周明发展了北一辉的理论,明确提出建立“大东亚共荣圈”的扩张战略。他认为,日本作为最优秀的亚洲人种,必须建立起一个适应扩张战略的独裁政权,以便能够义不容辞地承担起“拯救亚细亚的重任”,将欧美列强的殖民势力赶出亚洲。

在政治上,日本军国主义也把法律作为对内独裁和对外扩张的工具,1928年制定了《治安维持法》,确立了万世一系、永不变化的“君主制国体”,规定了天皇统揽统治权,并大肆镇压共产党及其他政治异见,制造了臭名昭著的“3.15事件”。同年5月又发布了《紧急赦令》,7月,设立特别高等警察。与此同时,日本军队相继在中国制造了“济南事件”和“皇姑屯爆炸”,奉系军阀头领张作霖被炸死。1929年4月又进行了第二次对政治异见的大镇压。

在经济上,由于世界性经济危机和国内军费的连年直线上升,20世纪30年代日本面临着空前的经济危机。1931年日本军费支出占国家总支出的31.2%,1934年激增到44%,1936年又增至47.7%。日本政府为了弥补巨额赤字,大量发行公债和多印钞票,导致日元贬值、恶性通胀、失业激增、工资降低、米价跌落,中小企业纷纷倒闭,劳资纠纷层出不穷,国家经济和民众生活同时陷于泥沼。比如,1932年,每一农户平均负债2000日元。

经济危机加快了日本吞并中国的进程,从1931年的“9.18事变”占领东北到1937年的“7.7事变”中日战争全面爆发,日本侵略中国的战争节节胜利,扩张之剑也同时伸向整个亚洲。二战时期,日本皇军也真的把欧美诸强赶出菲律宾、新加坡、缅甸、印尼等亚洲诸国,迫使英国、俄国与日本签订了中立条约,剩下要对付唯一西方强国,就是坚持帮助中国抗日、对日本实施制裁的美国。“偷袭珍珠港”就是对美国的威慑性打击,意在阻止美国继续帮助中国。然而,狂妄必遭天责,偷袭珍珠港非但没有阻吓了美国,反而动员了整个美国,孤立主义随之结束,美国正式向日本宣战,太平洋战争全面爆发。日本在太平洋上惨败于美国,最后在美国制造的蘑菇云的笼罩下,缴械投降。

现在,日本的新教科书在为其侵略亚洲各国的行为进行辩护时,还在企图诉诸“黄种人自傲”的种族理论。日本扶桑社出版的新教科书称:日本对亚洲各国的入侵,把长期以来对亚洲各国实施殖民统治的西欧国家的势力赶走,为一直认为无法战胜白人而心灰意冷的亚洲民族带来惊人的震动与自信,也给亚洲人民带来独立的理想,其客观效果是带来了亚洲诸国独立时间的提前。

由此可见,直到殖民主义早已成为历史的二十一世纪,日本右翼势力还坚持有悖历史事实的历史观和颠倒起码是非善恶的价值观,还沉浸在早已灰飞烟灭的“大东亚共荣圈”的殖民主义幻觉之中。

就二十世纪前半叶的历史而言,如果说,靠选举上台的德国纳粹政权和中止了“大正民主化”日本军国主义政权,共同发动的第二世界大战,是狂热的民族主义绑架了民主的灾难,那么,二战后共产极权帝国的形成,就是反法西斯极权的胜利果实被新的共产极权所绑架的胜利。

2005年9月24日于北京家中

【独立中文笔会】2006.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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