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分:中共管制香港的爱国主义

(之二)独裁爱国和铜臭爱国

一、北京操控的实与虚

最近,有关香港政制改革的激烈争论,再次凸现了北京并没有真正汲取七一大游行的教训,仍然罔顾民意港情,其治港方式仍然积习难改:以强权推行其独裁意志,交替运用经济上收买和政治上打压。遂使“一国两制”下的港人治港,仅限于贯彻北京的独裁意志和维持香港的现行政制——在有自由而无民主的体制下,北京希望逐渐蚕食港人的自治和自由的空间,特别要维持现行的钦定特首制度的长期存在,而对港人的任何政制改革的诉求和行动,北京政权皆要强行干预。

北京本想靠23条立法一劳永逸,但去年的七一大游行,导致23条被搁置。之后,港人争取民主权利的斗争一直持续,为了2007年实行特首普选、2008年全面直选立法局议员,加之台湾大选前夕“公投”问题的发酵,使北京政权既紧张又无奈。于是,北京只能基于现行制度架构,玩弄一实一虚的双管齐下,对香港民主派发动声势浩大的舆论围剿。

(一)实的是牢牢握住最终决策权

实的是牢牢握住最终决策权:在政制改革上,北京利用主权原则,一再强调“一国”优于“两制”,中央政府的管辖权优于港人自治权。最近北京又通过各种途径高调宣示:香港政制改革的最终决策权,在北京而不在港府港人。

在香港政制发展问题上,面对港人要求政治改革的强大压力,北京一改回归初期的不干预政策,而采取主动出击的做法,提出“不干预但有所为”新政策,实质上是以强硬态度干预香港的政制改革。北京利用主权原则,反复强调“一国”优于“两制”,中央政府的管辖权优于港人自治权,其治港逻辑是“一国在先而两制在后”,“爱国优先而爱港次之”,实际上是“爱党优先而其他次之”。

最近一段时间,北京通过各种途径高调宣示:香港政制改革的最终决策权在北京而不在港府港人,中央有权对香港的政改一管到底。比如,先是中共的四大护法专家对香港的民意和民主派发出严厉警告,继而北京在召见香港政务司长时明确表示:“香港政改要中央说了算”。现在,又通过媒体放出狠话:新华社和英文《中国日报》都发表署名文章,列举了民主派人士的“四宗罪”(反动组织、分裂、挾洋自重和阻扰23条);中共在港喉舌《文汇报》还点了民主党李柱铭、张文光,港支联司徒华,职工盟李卓人和前召集人刘慧卿……等人的名字;又有亲北京的香港议员提出要成立监察委员会,检查议员是否爱国。言外之意,如果发现某些议员违反了钦定的“爱国者”标准,中央有权取消其议员资格。中国人民大学台港澳研究中心主任张同新甚至提出,中央不但有权解除某些议员的资格,也有权解散“对抗中央的立法会”。

这种以爱国划线的蛮横,很有点“反右”或“文革”的肃杀之气。

更有甚者,据香港媒体报道,北京有关部门早于2003年3月,已启动机制物色2007年的第三届特首人选的工作,其人选的定案最迟要在明年确定。北京如此急不可待,当然是希望经过党中央的长期的观察和考验,找到一个既听话又有能力的新特首。显然,公开申明中央拥有最终决策权,列举香港民主人士的四宗罪,发出在必要时解散立法会的威胁,提前物色下届特首人选……凡此种种,只有一个核心:决不能让香港的多数民意和民主派主导政制改革。因为,如果香港的民主进程在2007年走到直选特首这一步,对于内地的一党专制无疑是巨大的挑战。所以,北京希望通过这一连串的严辞恫吓和舆论围剿,使民主派人物在今年九月立法会选举中落败,最好是全部落选,而让所有亲北京的左派控制立法会,最好是全部当选,最终达到“党奴”治港的圆满。换言之,北京不遗余力地吓阻港人争民主的自发运动,其背后的最大利益驱动,绝非为了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而是为了维护一党独裁政权的稳定。

因为,无论是争民主,的街头政治还是普选特首的立法会,皆是自由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非但不是动乱的苗头,反而恰是尊重民意和良性秩序的标志。君不见,民众经常举行示威游行的西方自由国家,由于公民权利得到制度化保障,恰恰是最能达致长治久安的目标。

(二)虚的是高唱爱国主义

虚的是高唱爱国主义:北京拿出惯用的偷换概念、转移视线的手法,把政制之争偷换爱国与不爱国之争,打出模糊而蛮横的爱国主义旗帜,强调“一国”是“两制”的绝对前提,“爱国者”治港不容商量。

六四后,“爱国”已经成为中共现政权的绝对政治正确,只要声言爱国,似乎就正义凛然,哪怕爱到连“人权和尊严”、“民主和法治”都成为政治禁区的程度,哪怕爱到公开实施歧视的程度:用是否爱国为标准来划分“治人者”和“被治者”。凡是涉及到民主与专制之争的问题,北京定要拿出惯用的偷换概念、转移视线的手法,把政制之争偷换爱国与不爱国之争。现在,打出。在香港的政治改革问题上,北京再次祭出模糊而蛮横的爱国主义旗帜,强调“一国”是“两制”的绝对前提,“爱国者治港”不容商量。

自2月10日政务司长曾荫权率政制发展专责小组访京后,北京便发动舆论攻势,故意挑起何谓“爱国爱港”之争。港府中的多位问责高官争先发表自己的爱国论,包括被视为有力问鼎第三届特首大热人选的财政司司长唐英年及育统筹局局长李国章。接着,亲北京的香港名流纷纷也为“爱国优先”背书,高调指责李柱铭、司徒华、张文光、刘慧卿等民主派“不爱国”,政治花瓶曾宪梓甚至将“反23条”等同于“不爱国”。越来越糊涂的另一政治花瓶徐四民就更过分,不仅指责“成天讲六四”的司徒华不爱国,指责民主派发动七。一大游行是不爱国,甚至骂街般地把李柱铭和刘慧卿指控为“秦桧”。

如果不忘六四、争取民主和反23条是不爱国,是汉奸,那么,什么叫爱国?什么人是爱国者?难道六四大屠杀是爱国?屠戮青年学生的刽子手是爱国者?难道独裁政权将其专断意志强加于自由港人是爱国?难道唯独裁意志是从的董特首和御用富豪才是爱国者?谁都知道,围绕着23条立法,北京及其港府与港人民意之间的冲突,表层是傀儡港府与自主自治的冲突,说到底是独裁意志与自由意志的较量。

(三)对邓小平遗训的歪曲解释

“一国两制”来自邓小平,邓当然就是解释“一国两制”的权威。当年,“一国两制”之所以勉强被港人和英国政府接受,就在于这一制度设计的重点在于“两制”和“高度自治”:能否在政制选择上尊重多数港人的意愿,乃是考验“两制”能否落到实处的关键。民主派全力推动政治民主化,就是希望以港人治港的实绩来落实“两制。”民主派指出:北京及其亲共的香港名流们,动不动就挥舞“不爱国”的大棒,是不讲基本法而只讲强权的蛮横,甚至有违于邓小平在1984年留下的遗训:“1997年以后,……可以骂共产党,我们不怕他们骂,因为共产党是骂不倒的。……我们相信他们都是中国人,会站在我们民族一边,维护我们的民族的大局,民族的尊严。”

然而,仍然独裁的北京害怕政制改革,必然对香港政改进行不遗余力地打压。但现政权的爱国说辞显然缺乏权威性,根本无法说服大多数港人。所以,为了回应香港民主派对邓遗训中的“两制”的强调,北京也就只能抬出邓的亡灵并对邓遗训做出单方面的解释:强调邓遗训中的“一国”原则。于是,重新发表邓关于“爱国者治港”的讲话,并通过大陆和香港的御用媒体对何谓“爱国者”作出蛮横的解释:一切听命于北京的港人就是爱国者,也就具有治港的资格和权力;而所有在政制改革上与北京有分歧的港人就被污蔑为“不爱国”,也就丧失了治港的资格和权力。于是,那些为了香港人的民主权利和作人尊严、也为了香港社会的长治久安的“民主爱国者”们,统统被北京划入“不爱国”的行列,甚至给扣上“卖国者”和“港奸”的大帽子。

邓小平已经死了7年,江泽民之后的胡温体制也已经掌权一年,然而,对中共政权来说,只要其政制不便,毛泽东和邓小平两代政治强人的遗产,仍然具有道统的合法性及其实用价值。毛泽东钦定的接班人被邓小平废了,但毛钦定的独裁传统仍然强大。邓小平生前,不仅在权力交接的人事安排上,可以废除他亲自选定的接班人胡耀邦和赵紫阳,钦定第三代江泽民和第四代胡锦涛,而且在治国指导思想上,可以把“邓理论”自我钦定为“一百年不动摇”的道统。

现在,在政制改革的问题上,当港人的主流民意及民主派与北京及傀儡港府之间的冲突表面化之后,现政权又祭出邓的亡灵,为治理香港钦定大政方针:爱国者才有治港的资格和权力,爱国者的标准就是对北京俯首帖耳。北京人民大学台港澳研究中心主任张同新接受香港有线电视访问时表示:中共官方传媒近期提出的爱国爱港标准,代表了中央对香港问题的政治底线。

2004年2月26日于北京家中

【独立中文笔会】2007.05.25

另一版本:邓亡灵钦定的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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