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月11日)上午,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受刘晓波先生的妻子刘霞女士委托,派代理律师尚宝军专程到北京市公安局接待室递交了律师函。律师函要求北京市公安局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刘晓波先生的家属告知关于刘晓波被羁押的经办机关、涉嫌罪名、时间期限等。
刘晓波先生自2008年12月8日晚11时被北京警方从家中带走后至今下落不明。2009年1月1日,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的警察把刘晓波和他的妻子刘霞拉到北京郊区小汤山附近的一个“中间地带”见了一次面,警方口头告知刘霞,对刘晓波采取的是“监视居住”,但一直未出示书面通知,因此,经办机关、涉嫌罪名、时间期限等一概不清楚。刘霞多次到北京市公安局和北京市国保总队上访,要求他们对这些问题作出明确答复,但一直被推来推去,至今无人告之。春节前和春节期间,刘霞还多次向公安机关要求再次探视刘晓波,也未获准许。
(记者:郑毅)
【维权网】2009.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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