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维权网披露,9月9日(明天)上午王荔蕻大姐所谓“寻衅滋事”一案就要在朝阳中院温榆河法庭宣判了。我的心里很不平静,我感到自己心里有一种难以名状的悲怆感,我无法平息自己内心的波澜,于是在这样一个飘着蒙蒙细雨的清晨,我提起了笔,我想寻找记忆中与王大姐有关的一些东西,哪怕只是一些支离破碎的剪影而已……

初识王大姐应该是在去年4月上旬部分网友就福建三网友案在北京电影学院某餐厅举行的一次小范围“饭醉”聚会上。

记得那天晚上来共同“饭醉”的人有崔卫平、徐友渔、浦志强、王大姐、阿尔、张辉、老虎庙(张世和)等人。大家边吃饭边就4月16号马尾围观之事发表了一些意见和看法,其中王大姐的观点我记忆犹新——王大姐强调了围观需要注意的问题,尤其她强调了纪律性,如不要喊过于“偏激”的口号,不要超越现行宪法和法律有关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相关规定。她还特别强调,所有参加现场围观的网友都要保证做到“平平安安的去,平平安安的回”,“决不能丢下任何一个人”。

我因为对马尾三网友案也很关注,也决定前往现场围观,在张辉的建议下,我们决定乘坐4月13号的班机前往福建,张并为我代买了4月13号前往福州的机票。遗憾的是,临出发时,我的身份证怎么找也找不到了,结果我被拦阻在机场外面,目送张辉一人上了去福州的飞机,也失去了一次与王大姐并肩做事的机会。

我的缺席一点也没有影响马尾围观的成功进行。在王大姐等人的组织带领下,网友们成功的展示了“围观”的力量,尤其是网友们在街头成功的喊出了既符合宪法内容又带有强烈政治色彩的口号,如“言论无罪”、“自由万岁”等等;唱出了街头民主化运动中不可或缺的政治歌曲,如《国歌》、《国际歌》;并将《世界人权宣言》的全部内容抄录在广告牌上公示路人。从而使得4.16马尾围观现场突破了既往现场围观事件中纯粹就事论事的局限,而是将为网友争取司法公平和正义与中国民间的政治诉求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其重要意义自不待言。我在事后公开发表的相关评论中明确指出:

“福建马尾网民‘围观’事件为公民维权运动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政治视角——从某种意义上讲,马尾网民‘围观’事件已经将维权运动推上了‘讲政治’的高度,中国公民维权运动也将从这个春天开始步入政治意识觉醒的新时期!”

在同一篇文章中我还说道:

“可以预言,在党国维稳体制下,有中国特色的‘维权’事件还将继续四处开花、四处结果,马尾事件作为‘立体维权’的一个成功范例将会在各地的群体维权事件中起到榜样和示范的作用。‘民间’与‘精英’的结合,‘经济’维权与‘政治’维权的结合,必将成功的推动‘立体维权’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而‘讲政治’、‘将民主’、‘讲人权’、‘讲法治’将是维权人士在2010年春天赠送给整个2010年代的中国话题和祝福!”

(引自赵常青《起来,起来……——从马尾维权事件看民间维权的政治觉醒》《民主中国》2010.5.8.首发)

但是,令我在这篇文章中没有想到的是,这样一次成功的推动中国公民社会建设的重大维权事件竟然在一年多时间后被有关方面搞成了王大姐所谓“寻衅滋事”的罪证!真是荒谬之极!

4.16之后,我和王大姐的交往渐渐地多了起来。坦率的说,在4.16之前,我并不了解她的过去,只知道她参与过邓玉娇事件的围观。但4.16之后,随着交往的增多,我对王大姐的了解也渐渐地多了起来,知道她是放着体制内的“好日子”不过,而执意选择了充满荆棘和风险的民主维权道路。2008年以来,她的脚踪几乎遍及每一次重大的民间维权事件,无论在杨佳案、邓玉娇案中还是“结石宝宝”案中,她都亲赴第一线,为当事人被侵害的正当权利而竭力呐喊,希望讨回“比太阳还要光辉”的“公平正义”。与此同时,王大姐还十分关心需要救助的各种弱势群体,包括来京访民、残疾人士甚至社会流浪人员。严晓玲事件及马尾三网友案发生后,她更是杜鹃啼血,呼号不止,曾连续向福建省委书记发出了23封书信要求公正执法,还人民正义,虽然所有的诉求都如泥牛入海,但王大姐的爱心和正义感深深的打动了我。我认为,在充满官僚气息和特权气息的北京能够出现王大姐这样一位国家公民,应该是北京的荣誉和骄傲。“北京人”应该以集体起立的方式向王大姐致以同胞的敬意!

去年六月底,民主人士刘贤斌被四川遂宁地方当局逮捕,这一人权事件引起海内外的高度关注,各省纷纷成立“我是刘贤斌关注团”。7月初,“北京关注团”也宣布成立,而我作为“北京关注团”的临时发言人也参与了一些相关活动。记得在一次围绕刘贤斌事件的“饭醉”现场,当大家讨论该如何声援刘贤斌时,著名民主人士胡石根表示,若实在不行,他愿意带头领人前往四川“围观”,胡老师话音未落,王大姐立马站起来表示反对,她说:“胡老师,你说这些话不是往我们脸上抽耳光吗?北京谁都可以去,你不能去,不能再让你去担当这样的风险!”王大姐的这番话字字珠玑、掷地有声,那种不惧风险、敢为天下先的牺牲精神莫不使人砰然动容。我认为这种“先天下之忧而忧”的担当精神才是高高在上的北京官僚们正在丢失的精神遗产——在王大姐的公民责任感面前,脑满肠肥的官僚们确实应该低下惭愧的头颅!

去年10月8号,是“诺贝尔和平奖”宣布得主的日子,因为《零八宪章》重要起草人刘晓波也是热门候选人,所以在前几天包括王大姐、许志永、屠夫等人在内的众网友就商量准备在这一天下午搞个“饭醉”活动——如果晓波得奖了,大家庆祝一下;如果没有得奖,大家在一块喝瓶啤酒、吃个便饭。最后大家都同意了,“饭醉”地点定在旧鼓楼大街“凤凰竹”餐吧。

10月8日下午,我也通知了几位师友一同前往,但想不到当局获悉相关信息后勒令凤凰竹餐吧关门停业。该餐吧大门上贴出了“因停电,停止营业一天”的广告。我们觉得好笑,大家也有些一筹莫展。在此情况下,我提议前往附近的地坛公园举行露天聚会,王大姐表示同意并在推特上发了消息。

下午4:50左右,一些网友得知消息后,陆续赶到地坛公园东门外等待消息。五点刚过,同来的两位美联社记者异口同声的宣布刘晓波得奖的消息,与此同时,推特上也传来了同样的信息,于是大家开始兴高采烈的拥抱、唱歌和庆祝。但我们的庆祝活动立即招来了大队警察,他们不让我们搞活动,说干扰了交通秩序。为了避免正面冲突,王大姐很理性的答应了警方的要求,我们收拾起宣传材料,前往不远处的一家饭店吃饭,但就在大家刚刚围绕餐桌坐定,还没有来得及举杯的情况下,大批全副武装的警察便蜂拥而入。王大姐在和他们讲理不听的情况下,随着“带头大哥”“给我全部拿下”的指令,我们这些网友们立马成了他们的“战利品”,我们被分别带上车,驶向各个审讯地点。

我和许志永被押送到东直门派出所,经过一天一夜的折腾,最后当局宣布给许志永警告,给我行政拘留8天的处罚。10月9号晚上11点多我被押送到位于北郊的东城分局拘留所——当时我还不知道参与庆祝的其他人是怎么处理的。

但第二天,在放风的时候我意外的看到了屠夫(吴淦)也在另一群穿着黄马甲的人群中间,我才知道他也被拘留了。我试着凑过去和他交流了几句,得知他也是行政拘留8天,至于其他人的情况,他也不知道——当然,我们的谈话很快就被“管教”发现,我们被喝令分开。

但我心里终究还是牵挂着其他一些人,在管号警察与我谈话时,我曾试图从他的嘴里套取相关信息,但我一无所获。

大概是在10月13号放风的时候,当我们下楼时恰巧碰到女监号的受拘人员鱼贯上楼,我一眼就看到了王大姐也“混迹其中”,我轻呼了一声“王大姐”,王大姐也看到了我,问“你还好吧”,我说“你身体怎么样?”她说“还行,就腰疼”,我们都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惊喜”,但我们的谈话被迅速制止,王大姐边随着队伍往前走边回过头来对我说“多保重!”

望着她那步态有些沉重缓慢的背影,望着她身上套着的“黄马甲”(我也套着同样的黄马甲),再望着四周的铁窗、高墙和虎视眈眈的大盖帽们,我的心里陡升一种莫名的悲壮,这就是北京吗?这就是我的祖国吗?难道在这片土地上寻求自由的人们就注定必须和监狱打交道?难道良心人士、维权人士就注定要在这个国家遭受这样的逼迫?这是什么逻辑——“娘希匹”,真是岂有此理?!

自10月13号放风偶遇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王大姐了,当主管警官再次找我谈话时,我从他那里知道了王大姐也是拘留8天,而且也弄清了这个拘留所里就关押了我们3个人,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

拘留期满后,我被直接送往机场押回老家小县城软禁,直到12月31日才得以解除。在软禁期间,王大姐还在11月1号给我发来了慰问短信说“常青,你要多保重啊!”

解除软禁后,我在西安生活了一段时间,当时正值“茉莉花革命”浪潮席卷北非中东的时间。中国高层为防止“花”潮冲击中国引起连锁反应,开始大规模抓人,尤其是法律人经历了民主维权进程中一个十分严重的“倒春寒”,很多维权人士被失踪。也就在这样高度紧张、高度敏感的时期,王大姐一有机会仍然奋力参与维权事业,她甚至顶着当局高压前往河南探望被劳教的王译、田喜等人…………

王大姐对于弱势同胞不仅有一颗充满爱的、温暖的心,而且在她的身上还表现出一名维权战士的凌凌风骨和铮铮铁骨。在因“和平奖”被拘留的日子,她曾写下好几首脍炙人口的诗篇,如在《欢乐颂》中她写道:

短暂漫长的八天行拘
和更长久的非法监禁
再次告诉我,
  什么是逼上梁山

他们想用谎言改写历史
他们想以囚禁扼杀荣耀
他们想用寂寞摧毁意志
  他们想以孤独绞杀尊严

而我,
  像一根细弱而骄傲的芦苇
  在天地间,用颤抖的笔迹
  坚定地写下:
不屈、无愧

在《良心犯》中她写道:

从此,我和你们相同了
你们曾经的、现在的囚犯
你们有一个名字
  ——良心犯

从此,我和你们相通了
野蛮的手折断铁血的玫瑰
剩下了坚硬的刺
  不再随风荡漾

从此,我和你们一样
用尖刻的冷眼
剖解饮鸩的国
它以寒冰锁我的身
我用滚烫的心,
  拥抱我的骨肉山河

更重要的是,在被软禁期间,当局告知王荔蕻——只要写下“保证书”,便可获得“自由”。令人惊叹的是,她放弃了这种被施舍的“自由”,她写下的不是“保证书”,而是“不做保证书”,在这篇注定要成为中华民族经典文献的“公民宣言”中,她庄严地写道:

“公元2010年10月至2011年1月,我被以‘其它方法’限制行动自由已经长达三个月。据说我要写了保证才能获得自由——但我不能保证。

从法理上,让一个公民写保证书,保证自己不去做‘合法的事’才能有行动自由,是违法的,是对法律的嘲笑。

我是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有在自己国家的土地上生活的权利、自由行走的权利。我是一个有良知的人,我不能保证面对苦难时保持沉默,我不能保证面对像钱云会、唐福珍、李淑莲……这样的悲惨事件假装看不见。

假如我面对苦难和恶行保持沉默,那么下一个被恶行打倒的就是我自己。做为执法者,你们对我的自由予以限制,是违法的,而且已经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希望执法相关部门及人员尽快改正你们的违法行为,还我自由。”

看哪,这是一个多么美丽的灵魂!

又是一个多么高洁的灵魂!

她的维权行动、她的诗歌、她的《不做保证书》——会令多少人无地自容,又会让多少同胞为之骄傲,更会令权贵集团发出怎样的颤抖和恐惧?!

终于,他们忍不住了,他们下手了,他们害怕以王荔蕻大姐为代表的民间维权力量再度发展壮大,他们向王大姐伸出了污秽而又罪恶的双手……

在福建警方都懒得搭理的情况下,北京警方竟然以“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方式将王大姐正式逮捕,经过颠来倒去的罪名选择,8月12日,朝阳区检察院以所谓“寻衅滋事”的名义对王大姐提出“公诉”,而温榆河法庭的法官们也对此案以“公开”的名义进行了事实上的“不公开”审理。

对王大姐的审判牵动着众多网友的心,也牵动着我的心。与众网友一样,8月12日一大早我也前往法庭试图做一个公民“陪审员”,在申请旁听不被法院接受的情况下,我只好与众网友在法庭外面围观。因为自己7月中旬刚结婚,我还给王大姐带了一小袋“喜糖”,可惜没办法送到王大姐手中,我感到很愤慨,面对媒体的摄像机我说:“王大姐是一个充满爱心、充满良知和公民责任感的人,对王大姐的审判就是对良心的审判,强加给王大姐的任何罪名都是对中国人权和法治的亵渎!都是对人民的羞辱!”

其实,王大姐是一个很温和、很理性的人,她在任何时候都拒绝走极端“革命”的路线,她只是一个温和的改良主义者。也因此,她从来不把执政党看做是铁板一块的“反动派”而加以全盘否定。她认为执政党内部也是良莠不齐,需要区别对待。对于以温家宝为代表的改革力量王大姐是主张团结的,这一点和国内主流的民主维权力量是一致的,也因此,在去年8月底由民间召开的“挺温”座谈会上,王大姐公开说:“中国的民主维权事业还是要靠我们自己,但我们欢迎一切有利于中国变革的人和事,对于温家宝的讲话应该肯定,欢迎温家宝加入我们的变革队伍,王大姐甚至开玩笑说:温家宝是个好人,我们不能因为他是共产党总理就拒绝他来跟我们玩,我们要带着他进来玩!”

但就是这样一位温和的、具有莫大“包容心”的王大姐,明天就要被当局宣判刑罚了。尽管国际国内社会都有众多力量在对执政当局进行抗议,都在强烈呼吁释放王大姐,但就我个人的研判而言,这种想法只能是一种高贵的幻想——当局宁愿错上加错、一错到底,也不会宣布王大姐无罪释放的,王大姐在执政当局那里是既看不到“太阳的光辉”、也看不到“公平正义”的。所谓宪法上的“尊重人权”、“保障人权”、“以法治国”只不过是执政当局在手中不断挥舞的遮羞布而已!

2003年8月4日,当西安中院的法官们道貌岸然的向我宣读完判决书的时候,问我有什么想法,我庄严的说道:“你们可以把我、把追求民主和人权的中国公民赶进监狱,但你们却无法把中国的民主事业也赶进监狱,会有越来越多的中国公民来从事这一伟大的事业的!”

今天,面对审判王大姐的法官们,我也同样以一个“国家公民”的身份庄严的说:

“无论你们明天强加给王大姐什么样的罪名,也无论你们强加给王大姐什么样的刑罚,你们是无法把中国的民主事业也加以逮捕判刑的!2010年代注定是中国民主大转型的年代,中国的未来,也必定是民主的未来、自由的未来!”

最后,我还想对王大姐说一声:“大姐,请保重,明天我还会去看你的!”

赵常青

2011-9-8

【零八宪章博客】201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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