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苏永耀/台北报导]两岸协议监督联盟等民间团体昨举行记者会,要求中国释放诺贝尔和平奖得奖人刘晓波,改善人权,依承诺批准“两公约”。两督盟并要求马政府将人权议题纳入第六次江陈会协商议题。

诺贝尔和平奖颁奖典礼预定十日举行,“两岸协议”监督联盟等民间团体昨日举行记者会,要求中国政府释放今年和平奖得主刘晓波,并促马政府主动邀刘晓波夫妇访台,“给予政治庇护”。(记者罗沛德摄)

陆委会则指出,之前已确立六次江陈会针对医疗卫生及投资保障进行协议签署,其他议题都还需两岸协商。

“两公约”是指“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两公约”与“世界人权宣言”合称“国际人权宪章”。台湾已于去年三月由立法院审议通过,并经总统签署批准书,完成批准程序。中国虽已签署两公约,但人大尚未批准,引发国际争议。

两督盟召集人赖中强表示,马英九曾公开表示应以两公约做为两岸共同点,并相互激励;这不该只是华丽辞藻,马政府应公开说明,这项理念要如何从六次江陈会做起?如何在ECFA后续协商中落实?

人权议题应纳江陈会协商

包括两督盟、两公约施行监督联盟、守护民主平台和澄社等民间团体均公开声援,要求北京释放刘晓波。赖中强说,这已是台湾民间团体、立法院朝野的共识;马政府应体察民意,将人权列为六次江陈会的协商议题。

赖中强表示,马政府应依大陆专业人士来台规定,经专案许可,主动邀请刘晓波、刘霞夫妇来台,给予政治庇护。

澄社社长黄国昌指出,当台湾的人权正不断向前迈进,中国还在继续欺骗世人,至今不愿意批准“两公约”;马政府既然要积极与对岸交往,面对两岸人权的落差,我方应将人权列入两岸协商。

【自由时报】2010.12.02

分类: 台湾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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