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度的综合社会成本的高昂已经众所周知。但是由于改革开放之后高速经济增长,使人们往往只注意制度的政治成本而忽略了制度的经济成本,对腐败的指责也多集中于违反现行法律的案件。最近,又有胡长清、成克杰、厦门远华案等涉案高官因非法的腐败而命归黄泉,似乎中共政权下决心制止腐败。然而,我认为中国式的腐败不仅是那些违反现行法律的腐败,或主要不是非法的腐败,更根本的是一党独裁制度所保证的合法腐败和合法挥霍。在屡禁不止、越反越猖狂的非法腐败的背后,是执政党拥有支配社会所有资源的绝对权力的制度性合法腐败,其经济成本之高昂和经济效益之低下,决不在其它社会领域(如政治的伦理的)的制度成本之下。

1949年中共执政后,权力腐败已成为一种制度安排,社会的所有资源(政治资源、经济资源与文化资源)都成为维护为所欲为的权力的工具,其分配制度已经成为一种制度性行贿,即完全按照对执政党和独裁者个人的私家忠诚进行分配,顺我者权钱皆有,逆我者一无所有。正如托洛斯基所说:极权制度的分配原则决不是“不劳动者不得食”,而是“不服从者不得食”。用全社会的资产去供养对独裁权力效忠的人,按照等级分配政治权力,再让权贵们合法地占有主要的社会资源以从中牟取巨大利益,是为了保证政权系统内部的稳定和减少摩擦。现在的反腐败决不是真正的反腐败,在某种意义上已成了要挟他人获得利益或进行政治斗争的工具。因为任何腐败都是权力滥用的结果,政治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的制度,本身就是腐败的。仅举几项就能说明问题。

一、政府的财政开支的任意性和不透明性。

在宪政民主制国家,政府的财政收入和开支都有法律可循,财政预算和追加预算都要经过国会的充分辩论和批准,包括外援的资金,纳税人有合法的渠道和公正的程序,有效地监督政府的财政开支。而在中国,虽然每年的人大都要听取和批准由国家财政部长提交的财政报告,但是中国的财政收入和开支象其他的所有决策一样,不是透明的,而是灰色的;不是法治的和有章可循的,而是人治的和任意的。多少劳民伤财的浩大公共工程,仅仅凭着执政者的个人偏好,就可以不经任何民意的或程序性的讨论和批准而上马。五十年大庆、中华世纪坛和国家大剧院的巨额开支,执政者征求过纳税人的同意或经过人大代表的辩论吗?多少为了执政党的政权稳定的政治目的而进行的对外援助,可以不经人大和政协的任何咨询、讨论和批准,只是执政者大笔一挥就无偿赠送了,而且大都是送给那些有奶便是娘的没有任何原则的无赖国家(ROGUE STATE)。美国的军费开支和国家间的军事交易都要经政府与国会的双重批准(如最近的就是否卖给台湾“神盾舰”的辩论),而中国的军费开支和武器交易基本是黑箱运作(如从俄罗斯购买飞机、军舰和从以色列购买预警飞机),决不会经过人大的辩论和批准。

国家审计署的报告说,1999年政府资金浪费90亿美元。这一数字据说连一向镇定自若的国务院总理朱镕基都感到震惊。那些浪费的资金最后都到了私人手中。

二、政府预算外的任意税收和行政收费。

尽管税收在表面上有法可依,但是在很多情况下是根据行政命令的任意行为。比如1998年财政部长项怀城接受中央电视台的采访,在表示自己对朱镕基出任总理的新政府的效忠时就说:朱总理命令我在今年的最后两个月内,税收要比预算多收200个亿,现在还有一个月的时间,但是我已经完成80%,争取到年底超额完成200亿的任务。连堂堂一国的财政部长都不觉得“多收200亿”、“超额完成”有什么犯规之处,可见中国各级政府的任意行为有多么普遍,否则的话,项怀城决不会在中央电视台的采访中如此底气十足、大言不惭。尽管有行政收费不得超过人均收入的5%的规定,但是了解内情的专家认为,全国各地各级政府的部门收费,按保守的估计也相当于当年GDP的8%─10%.这种任意收刮民财的政府行为,在中国现行的体制下大都是合法的或准合法的。

三、由体制支撑的行业性垄断。

中国的行业垄断不是自由竞争的市场行为,而是政府授权的不公正的行政行为。这种垄断不仅侵吞了大量民间资产,而且造成了经济上的低效率和畸形市场。仅以电信业为例,垄断使中国的电话初装费曾经高达5000多元人民币的天价,使中国的移动电讯的单机价钱曾经高达3─6万人民币之巨,使中国成为世界上通话费(特别是长途话费)最贵的国家。再如,在中国,执政党聚敛民财以支持党产的最有效的手段就是金融业的垄断,特别是朱镕基实行集权式改革以来,银行贷款的75%被国有企业拿走,而已经占工业总产值的70%、GDP的60%、税收的75%的非国有企业仅占贷款的30%,这其中的20%还被集体企业拿走,三资企业仅占5%,个体和私营就更可怜,只有0.54%。政府还连续降低存、贷款利率,而存进去的主要是老百姓个人的钱,贷出去钱大部分进了国有企业(党产)腰包,老百姓在存款利率上的损失,恰好就是国企从利率降低后的贷款中得到的好处。这一损一补非但没有变成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提升的动力,反而使国企躺在国有银行的金床上,坐吃山空。这种拿全民的资产去添效益低下的党产的财政政策,什么时候征求过纳税人的同意?所谓保证国有资产安全的改革战略,是以民间资产的不安全为代价的。再如党政军警法齐经商。在中国的体制下,这些部门在市场上具有先天优势,通过垄断公共权力这一最稀缺的社会资源,就能够直接占有大量稀缺的经济资源和信息资源,而这种明显的市场歧视和权利不平等在中国却是完全合法的。仅以国内贸易部为例,部署企业就多达近一百家,而且大多数公司在本行业中具有程度不等的垄断地位。

四、臃肿而重叠的党政机构。

在自由制度中,只有政府机构靠国家财政(纳税人的钱)来养活,而任何政党都只能靠民间资金而不能靠国家财政来养活。但是,在中国的体制下,执政党不仅靠强权剥夺民间资源,聚敛了巨额党产,而且纳税人所支撑的国家财政在养活政府机构之外,还要供养庞大的党的机构。从上到下的党委会(包括中央政治局和各级常委会)、党的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党的各类代表大会、全会以及所有大小会议,都要由各级政府的财政开支来供养。朱镕基进行的减员增效的机构改革,触动的也仅仅是政务系统的皮毛,却丝毫没有触及党务系统。目前中国各级政府的财政开支,超过预算一倍以上是普遍现象。在当今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国家,从国家管理的角度讲,有一个政府的行政系统足矣。而在中国,则是党、政两套系统,不但白白浪费一套系统,而且党对政府的干预造成政出多门的管理系统的混乱,使国家付出不必要的管理成本。事实上,纳税人为庞大的党务系统付费,既造就不了公仆也得不到与之相应的服务,既没有应得的权利也无法监督执政党,而只有为执政党做无偿奉献的义务。比如,县级党政机构通常要有50多个部门和单位,包括党委系统的六个部、办,政府系统的二十多个局、委、办,人大、政协及其下属机构,工会、妇联、共青团及其下属机构,还有一个武装部,仅正式人员就上千人,从实际的业务量的角度讲,仅有500人足够了。什么是中国式的制度腐败,这才是根本性的中国式的制度腐败──以全民的资产供养一党的政权。还有充当政治花瓶的八个民主党派,这是中国制度最大的怪胎。他们既非国家公务员,也不是民选的民意代表,连人大代表的那种表面上的合法理由都没有,中国的纳税人凭什么养活他们?他们的经费凭什么要从国家财政开支?

五、办事处现象。

走遍世界,有几个国家的首都象中国的北京这样,充斥着如此多的由各级地方政府(从省、市到县、镇)派驻的办事处,而且每一个办事处都有可与商业性的饭店媲美的豪华大厦。据保守的估计,北京现在有一百多个外地驻京办事处。不仅是首都北京,而且各省的省会、具有优惠政策的沿海特区(如深圳)和区域经济的中心城市(如上海、广州),都设有下辖各级政府的办事处。这些种类繁多、名目不一的办事处的开支皆来自各级政府的财政。而且办事处的主要功能是为接待本地区的官员,疏通各种关节,每逢节日向上级机关的官员们送礼。

六、审查制度。

中国有以中宣部为核心的审查制度,对涉及传媒的新闻、出版、音像制品进行意识形态把关,以维护大一统的意识形态霸权。这种审查制度不仅剥夺了人的言论自由权利,窒息了社会的精神创造力,使国家付出高昂的社会成本,而且还要付出巨大的经济成本。比如,为了把住意识形态的关口,中共政权就必须雇佣大量人员对浩如烟海的出版物进行审查,这些的工资福利以及相应的设备皆由国家财政支付。对某些商业化的出版物和音像产品的事后审查和禁止,常常使出版社、制片人的投资血本无归。即便有些作品经过漫长的审查,修改后解除禁令,投资效益也会受到很大损失。田壮壮的《蓝风筝》被禁映,王朔执导的两部电影被封杀,姜文的《阳光灿烂的日子》的审查时间长达11个月。最近,姜文用了两年时间、耗资1000多万拍摄的影片《鬼子来了》,获得今年嘎纳电影节评委大奖,但是中国的电影管理部门,先是阻止影片去参加电影节,现在又严禁影片的公开放映和发行。虽然姜文仍在努力说服官方,但是解禁的希望极为渺茫。1000多万人民币的投资和几倍的市场效益全部化为泡影。与此同时,为了官方意识形态的家喻户晓,中共宣传部门不惜成本投入巨资,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和灌输,而这些投资基本上没有任何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也每况愈下,以至于老百姓对此视若枉闻。

七、歧视性的经济政策和财政政策。

众所周知,为了维护一党政权的稳定,中共政权一贯依靠强权在经济上制定歧视性的优惠政策。比如,从1949年中共执政后,特别是1959年西藏的民主改革造成了达赖流亡政府之后,西藏就成为最不稳定的地区。中共为了西藏在政治上的稳定,对西藏采取政治上(宗教上)打压和经济上收买的政策。国家财政不仅给西藏无偿拨款,累计高达400亿,而且免除西藏向中央财政纳税和进口关税。这种依靠专制强权实施的财政政策,对于其它的地区来说,显然是歧视性的;对于纳税人来说,无疑就是一种政府性剥削。因为这种政策的确定,既没有经过向中央财政纳税的各地区政府的批准,也没有经过纳税人的民意代表的辩论和表决,就把其它地区上缴的财政收入和纳税人的钱送给了西藏。中共为了政权的稳定在西藏进行的投资,在根本上与发展民族经济和还历史欠账无关(象澳洲政府对原住民的补偿性优惠政策),而是一种政治性投资,用无偿的经济优惠收买西藏的人心。但是,这种经济上的优惠政策并没有收买到藏族的人心,政治上的高压和思想上的意识形态灌输,使一个以宗教为生命的终极价值的民族,对一个无神论的世俗的汉人强权充满了不信任和离心力。现在,西藏问题已经国际化了,西藏人对中共政权提出的最大政治诉求,恰恰不是经济上的优惠,而是政治上的完全自治、文化上的保护藏传佛教和固有传统。这一诉求是经济优惠所无法收买的。类似西藏政策这样的高成本、低效益甚至负效益的政府行为,是现行制度的常态。

二十世纪社会主义极权制度的社会实验的全面失败,用新制度经济学的术语来描述,就是由于制度成本的过于高昂造成的,以至于最后弄到资不抵债,赔光了家底,只能破产关门。在中国,毛泽东时代的制度成本之高昂,以至于使中国经济到了濒临崩溃的边缘。文革十年,即便其它的社会成本忽略不计,仅经济损失就高达5000亿到7000亿,几乎是49年以后的全部积累。改革开放二十年的制度成本就不高昂了吗?社科院经济所的研究人员扬帆作过最保守的统计,截止1996年,大小权贵们通过合法的和非法的渠道所瓜分的全民资产至少有30万亿,相当于六年国民经济所创造的财富总和,这其中有大量的财富都是现存制度下的“合法”占有。现在,中国的人均产值在世界上的排名是一百位之后,而中国的仅仅是非法腐败程度却排在世界第四位、亚洲第二位,衡量收入差异程度的基尼指数远远超过发达国家,民间调查为0.59,大大高于国际安全标准0.35,已经到了高危机边缘。中国的改革首先要完成的不是还政于民,而是还产于民。还产于民的前提就是执政党放弃对经济资源的全面垄断,消除权贵们的市场准入的特权,使每一个人都有平等地进入市场的应得权利。

从制度成本的角度讲,毛时代的个人独裁导致了制度荒废,毛泽东在书房里用一支毛笔圈圈划划,就把中国的大小事情从消灭反革命到消灭苍蝇、从剥夺全民资产到文化大革命都办了;邓时代的一党专制导致了制度失灵和制度腐败,邓小平在客厅里走钢丝,玩弄着忽左忽右的危险平衡,依靠屠杀的残忍和小康的怀柔的一硬一软,总算维持住了政权的稳定和权贵集团的利益。在精神资源上,从毛时代到邓时代的过度,是一个由抽象的精神乌托邦到现实的灵魂废墟的过程。在物质财富上,毛泽东式的革命使一个让少数人过分富有的社会,变成了一个只有一党私产的使所有人都贫困的社会,分配的不平等主要是社会地位上的──由钦定的政治身份差异所导致的社会不公;邓小平式的改革使一个普遍匮乏的社会,又变成极少数权贵一夜暴富的社会,分配的差异是由权力的差异所导致的财富上的贫富悬殊。

中国改革的过程就是掌握文化资本、政治资本与经济资本的权贵精英利益集团的形成过程。他们在每一次社会资源再分配和资本转换的机遇中(七十年代末的高考升学潮,八十年代的中、前期平反潮和出国潮,八十年代中、后期的官倒,八十年代末期的干部年轻化,九十年代中、前期以房地产、证券为峰顶的经商潮,九十年代中期以后的股份化产权重组的私有化浪潮,新旧世纪之交的新知识经济……),都得到了最大的份额。虽然在此过程中,执政党为了提高执政能力,在“身份评价”之外,采取了“成就评价”的用人原则,使有些出身平民的人,靠自己的努力挤进了权贵阶层,但是这些新权贵身份的确定,大都是通过向执政者表示效忠才得到承认的。在这些人中,有的以出卖智慧、论证执政党政策的合法性而成为高级幕僚,有的以钱买权买地位而成为执政党的“诤友”和社会名流,但是,一旦进入了权贵集团,他们就必然按照腐败的游戏规则出牌,否则的话,执政党一翻脸,他们得到的那点儿残羹剩饭,就会在顷刻之间化为乌有。

由毛式革命到邓式“小康”改革,除了新的权贵集团内部的政治角色和经济角色的区别之外,特权阶级始终如一。正因为如此,以继承毛泽东思想遗产著称的“新左派”,才能够树起民粹主义的大旗,要求从大跃进、人民公社和鞍钢宪法中汲取思想资源,要求经济民主和分配平等。才会有重新高喊“革命万岁”、“造反有理”的话剧《切·格瓦拉》的轰动效应。

如此专横的制度和如此悬殊的不平等,合法的掠夺和非法的占有,使经济上被剥削、政治上受压迫的最广大的下层民众,正等待着又一场毛泽东式的革命,中国历史的新一轮轮回又将到来。但,万变不离其宗,主人可以走马灯式地更换,交椅却岿然不动。

【争鸣】2000年9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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