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学班主任,发给每个同学一张印刷精美的纸,那是他儿子准备结婚的请帖,孩子们回家把请贴交给父母。于是,这位老师的儿子举行婚礼那天,许多家长都出席了,每人送上一个红包。而由于疏忽或由于气愤没有去道贺的家长,也许不知道自己的孩子以后在学校要受到这位班主任怎样的对待。
这种敛财的智慧,显然既违反道德又不合法。但是在大陆中国,差不多每个人都做过至少是碰到过发生在身边的类似事情。有人会说:“与权贵们动则百万、千万、上亿的腐败相比,这是太小的腐败,要是这样的小事都较真,大陆中国人就全该进监狱了。起码要接受道义法庭的谴责。”但是,从这种小事中却能真切地体验到更深的甚至令人绝望的悲哀:如果说,对贪官们罪恶的遏制,还可以寄希望于旧制度的逐渐改善以及民主政治的最终确立;那么全民的灵魂腐烂就使制度创新失去了起码的伦理依托,新制度的建立只能在让人不敢眺望的遥远未来。任何成熟的法治皆由伦理习俗演化而来,一个没有了伦理底线的民族和社会,无论如何也不敢期盼法治的降临,即便旧制度崩溃,也不敢奢望这块土地上产生健全的人性,遑论出现高贵人性的奇迹。
大陆中国人对权贵们的愤怒,主要不是出于道义上的正义感,而是出于“吃不到葡萄”的嫉恨。无权无势的嫉恨有权有势的,没钱的嫉恨有钱的,走后门无路的嫉恨有门有路的。众所周知,在大陆中国,人与人之间的利益交换主要依靠法律之外的灰色或黑色的人际交往规则,没有条文之外的关系网几乎寸步难行。事实上,在那些举世瞩目的大贪官的脚下,每一个人都要把自己可以利用的权力资源尽量开掘到极限,不论职权范围多么狭小,都要在这一亩三分地上精耕细作,并且尽可能地扩大地盘。攀权附贵是人人都在努力完成的必修课,区别只在于有人成功有人失败。
那位小学班主任的行为,与一个县委书记在春节时领着小孙子挨家挨户拜年收压岁钱,只有程度上的区别,没有实质上的不同。中国的新旧专制传统就是根植于这样的人性沦丧的土壤之中。没有健全的人性就不会有健全的社会制度,政治制度的合法性必须建立在道义基础上。在此意义上,六四血案之后,大陆中国的制度性腐败之所以急剧泛滥,而腐败制度又之所以如此稳定,就在于普遍的人性腐烂。
【大纪元】2001.01.14
编者注:此文作者未注明写作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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