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南的新宣言

关于人权和主权之间的关系,冷战时期已经成为联合国想努力加以澄清的问题,因为陈旧的绝对主权观念与联合国一系列主要文件的基本原则相冲突,如:《联合国宪章》和《世界人权宣言》以及关于保障人权两个国际公约。一个主权国家的政府在自己统治的范围之内对人权的践踏,是否要受到联合国有关条款的约束?国际社会对某一主权国家政府的践踏人权行为,是否应该给予国际制裁?如果应该,这种制裁的道义基础是什么?与此相应的国际法该如何执行?制裁应该选择哪一种方式——是单纯的道义谴责还是政治的、经济的甚至军事的制裁?

但是,由于东西方两种价值及两种制度之间的现实竞争,在冷战时期还处于均势状态,所以在事实上,主权优先的观念主宰着国际秩序。70年代,联合国秘书长曾经委婉提出一种相对主权观,即当人权与主权发生冲突时,主权就不再具有绝对的优先性,为了保障更根本的人权,国家就应该出让一部分主权,接受联合国的一系列基础文献所确立的人权原则。换言之,国家的主权是有限的相对的,而人权则是普世的绝对的。实际上,凡是承认《联合国宪章》和《世界人权宣言》的会员国,已经是在原则上出让了一部分主权,只不过其中的一些国家仅仅是口头上的承认而行动上的违反。

冷战结束后,自由主义价值及其制度获得越来越多的国际共识,那些只在口头上承认人权而在行动上践踏人权的国家,开始受到以美国为首的国际主流社会的严厉制裁(如六四后对中共政权的制裁,对伊拉克和南斯拉夫的军事打击等等)。1999年的科索沃战争,第一次把国际新秩序的道义合法性建立在“人权高于主权”的观念之上,当年12月,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明确指出:以自由主义价值为核心的宪政民主制度,虽然最先在西方诸国确立,但是历史证明了它可以在任何地方发展,那种认为自由民主制度只属于西方世界的看法,实际上是“一种常见的误解”或独裁者的托词。作为处理世界事物和保护人权的最权威的国际机构的联合国,应该努力推行其宗旨和实现自己的诺言,协助那些刚刚建立了民主制度的和正致力于走向民主的国家,帮助那些生活在没有人权保障的制度下之人们,让作为普遍准则的自由和民主在世界生根开花。

两年后的新世纪第一年,安南和他领导下的联合国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在授奖仪式上,安南在谈到国际新秩序的道义基础时,比1999年谈及自由民主的普世价值的讲话更为坦率,直接强调“人权高于主权”,并把推广这一价值作为联合国未来的三大任务之一。

他说:“在21世纪。我认为联合国的使命将有新的定义方式,那就是对每一个人——无论其种族和宗教——生命之神圣和尊严的更深层次的理解。这将要求我们的眼光超越国家的框框,深入到民族或社会的表面之下。我们必须以前所未有的姿态着力改善个人的状况,正是一个个的男人和女人才使国家和民族变得丰富和与众不同。”同时,诺贝尔委员会在回顾百年历史时也第一次公开宣称:今后,应该把推动人权和民主的事业作为主要任务之一。

虽然,自二战结束后,人权观念越来越成为权力和权威的主要道义来源,人权成为国家间政治共同体的唯一合法化基础,几乎所有国家都接受了联合国的人权公约,但是,作为联合国的秘书长,安南做出如此明确的宣示,既是对所有会员国的挑战,更是对他本人和联合国的挑战。因为在现今世界上,实现这一承诺绝非易事,毋宁说极为艰巨。

因为围绕着人权普世性的原则、内容和地位而进行的争论愈演愈烈,来自西方的人权观念甚至遭到了彻底的怀疑,最极端的置疑恰恰来自一些西方知识分子,他们坚持认为在人权的普遍有效性要求背后隐藏着的是西方阴险的利益要求。

首先,在以主权国家为实体的世界上,《联合国宪章》不是“世界宪法”,其法律约束力远不如WTO规则,联合国还无法起到世界政府的作用,而更类似于国际清谈馆和世界慈善中心。对于主权国家践踏人权的行为,联合国的制裁更多的是止于道义,而无法把捍卫人类正义的宣言变成实际的有效行动,至多是形成制裁无赖国家的授权,而具体执行者却是一些主权国家,甚至有些制裁行动如果想得到联合国的授权都极为困难(如对科索沃地区的人道主义军事干预)。在捍卫人权上,联合国的作用更多是提供道义合法性,远不如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联合行动有力。正是由于这样的窘境,在历史上和现实中,联合国甚至容忍了那些践踏人权达到肆无忌惮地步的国家,如北朝鲜、伊拉克等无赖国家。而越是无赖国家就越不怕联合国的制裁。现状是,联合国针对国际冲突做出一个个决议,而冲突的当事国却不予理睬,形成了决议照做而人权灾难仍然恶化的尴尬局面。

其次,这种现状的形成在当今世界上是必然的。因为,尽管在全世界192个国家中,121个国家以民主选举方式产生政府,但是只有86个国家是尊重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国家,它们的人口为25亿4千万,代表全球人口的41%。在联合国的会员国中,不同程度的以主权内政为由践踏人权的国家自然也占大多数,不干涉内政仍然是它们维持独裁或准独裁政权的方便借口。这种由践踏人权的国家组成的多数,甚至能够利用联合国的程序规则,做出有辱于联合国的宗旨和基本原则的决议,如在人权委员会的改选中,人权状况极糟的苏丹当选,而捍卫人权的领袖美国落选。中共政权在六四大屠杀之后,也曾经利用这种规则上的方便,通过利益收买取得多数,连续十次搁置谴责中共政权践踏人权的提案。

再次,肩负着建立“人权高于主权”的国际新秩序的主要国家美国及其西方盟友,在复杂的国际局势和各自利益的制约下,不可能只讲道义而不讲利益,也不可能不分轻重缓急地干预所有制造人权灾难的政权。基于利益的考虑压倒道义的诉求,基于能力的限制而不能全部包管。在当今世界上,这样的缺憾,不是偶尔而是常态,当国家利益和人类道义发生冲突时,常常是利益优先而道义靠后,特别是涉及到经贸利益和国际政治利益的时候,独裁国家往往能用出卖国家的经济利益来换取政治利益,用大笔的订单让西方国家对其践踏人权的行为保持沉默。特别是对中国这样的独裁大国,西方国家很难做到意见一致,甚至最强硬的美国也不会一味强硬。老布什总统在六四后写给邓小平的私人信件,之所以显示出对独裁屠夫的理解和宽容,就是基于利益的考虑,如果不是美国国会对总统的压力过于强大,老布什很可能连当时的制裁行动都不采取。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美国的每一任总统对于中共政权的态度,大都经历了执政之初的强硬到执政一段时间后的缓和。克林顿由上任之初的“不纵容从北京到巴格达的暴君”的道义高调到卸任之前的“战略伙伴关系”,小布什由“战略对手”到“建设性关系”,国家利益和突变的国际局势,都会使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推行人权外交的战略受到某种负面影响。

二、人权普世性及其反对者

从人权价值写进联合国的主要文献之时起,世界上反对和置疑人权普世性的声音就从来没消失过。这种反对和置疑之声,或以宗教、或以制度、或以文化、或以相对主义观念为理由,既有共时性的横向的文化和宗教的多样性的原因,也有历时性的纵向的发展不平衡的原因。

从横向的角度看,以个人权利为核心的人权观念来自于基督教传统的西方文化,而信奉伊斯兰教和儒教等文化传统中基本没有人权观念。近代以来,人们在寻找西方的日益兴盛和东方的日益落伍的文化原因时,最根本的差异归结为能否善待人性——人权观念的有无,有则盛而无则衰。因为人性具有普遍性,人权根植于人性并善待人性,所以人权也就具有了普世性。但是,由于文化之间的差异,那些在自身的传统中不具有人权观念的民族,很难一下子就接受来自西方的人权普世性的原则。

从纵向看,历史只有发展到近代,随着西方的殖民主义扩张,人权观念才由西方传入其他地区。但是,因为西方人为了寻求商业利益和向世界传播其价值观念,曾经实行过野蛮的武力殖民扩张政策,这种武力扩张本身就是对被殖民者人权的践踏,从而形成了一种内外有别的双重人权标准的悖论:西方国家的政府对本国公民讲人权,而对殖民地的人民却不讲人权。早期的殖民和反殖民的冲突,不仅是被殖民国家争取民族独立及其自治权的斗争,而且也是争取弱势民族的人民之人权的斗争。当殖民时代在二战结束后逐渐成为历史之时,一系列国际公约在道义上确立了这样的原则:不论国家或民族的大小和强弱,所有的国家和民族之间一律平等,这就是主权观念。

同时,来自西方的人权观念向全世界的普及,首先是通过联合国确立的人类正义之规则,其次是借助于全球化的进程,以其强大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人权保障——善待人性的制度力量——而逐渐成为人类文明的主流。此时,来自第三世界的对人权观念的反对和置疑,更多的是来自政府而非来自人民,毋宁说那里的人民希望自己的政府也像西方国家政府那样善待人民,希望自己的人权得到制度性保障。而反对西方式人权的政府,表面上往往诉诸于反霸权主义,而实际上是奴役对自由、专制对民主的抗拒。因为凡是抗拒人权普世性潮流的国家,无一不是专制政权,其内部也都有争取人权的持不同政见者和民间反对运动。西方国家大都支持专制国家内部的民间反对力量,而本国统治者却进行残酷的镇压。所以,争取人权的反对运动就只能向外部寻求道义支持来对抗本国的专制政权。专制政权在镇压本国反对力量的同时,必然要抗拒任何支持这种反对力量的外部势力,自然也就要反对人权观念的普及。

现在,尽管人权观念正在以前所未有的深广度向着全世界普及,但是反对和置疑的声音仍然不可小视。归纳起来,大致有四种声音。

1、以宗教为理由的阿拉伯世界的反对声音,最持久也最激进。在1947年起草《世界人权宣言》时,阿拉伯诸国的代表就对宣言中的“宗教自由”和“婚姻自由”等条款提出详尽的置疑和反对;70年代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再次复兴,伊朗的宗教革命恢复了穆斯林信仰的法律地位和政教合一的中世纪神权政治,使践踏人权、特别是践踏妇女人权的野蛮行为在阿拉伯世界再次取得了合法性。加之以色列和阿拉伯之间的绵绵不绝的暴力冲突,美国对以色列的支持,使穆斯林文明对犹太文明和基督教文明进行“圣战”的口号响彻阿拉伯世界,中东战争是圣战,因入侵科威特而导致的西方与伊拉克的冲突也是圣战,伊斯兰激进组织进行的遍布世界的频繁的针对平民的恐怖活动更是圣战。911恐怖灾难的发生,正是伊斯兰极端原教旨主义向西方文明的极端挑战。由于反恐怖主义战争而成为全世界聚光点的阿富汗塔利班政权,其统治和宗教不宽容对人权的肆无忌惮的践踏,恍如使人回到了野蛮的中世纪。

说到底,现在的伊斯兰文明和基督教文明之间的冲突,虽然因巴以冲突而仍然具有民族-宗教性冲突的外观,但是在整体上和实质上则是失败感所激发的耻辱和仇恨所致,是政教合一的传统专制和政教分离的现代自由民主之间的对立。在穆斯林人口占多数的47个国家之中,只有11个政府由民主选举产生;中东与北非的16个阿拉伯国家连一个民选政府都没有。而人权状况最糟的10个国家中就有7个穆斯林国家(阿富汗、伊拉克、利比亚、沙特阿拉伯、苏丹、叙利亚和土库曼;另外三个是缅甸、古巴和北韩)。

阿拉伯世界的统治者及其王公贵族们,为了维护自己的特权及其奢侈生活,就必须祭起捍卫伊斯兰教的纯洁性和神圣性的旗帜,必须采取对内专制和对外封闭的统治手段,必须煽动穆斯林对基督徒以及一切异教徒的仇恨,必须不断地以“圣战”为号召来凝聚10亿信众。遂使阿拉伯诸国成为信息封闭和生活贫困的地区,成为受经济全球化之惠最少的地区,被封闭的阿拉伯人普遍地反对西方文明的心态,也就难以避免。

然而,需要强调的是,深植于阿拉伯人心中的仇恨,主要责任绝非由于人民本身的愚昧,而是由于统治者的愚民。

2、基于制度的反对和置疑,主要是在冷战时期。以前苏联及其东欧和中国为代表的共产极权,用东方式的群体权利优先反对西方式的个人权利优先,以公意反对个人意志,以国家利益反对个人利益,其实质是以共产党的特权甚至党魁个人的绝对权力,反对和剥夺其他所有人的人权——财产、言论、思想、信仰、结社、政治参与乃至生存的权利。虽然党的利益、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也是共产制度所强调的,但是在冷战时期的东西方对峙中,共产极权的解放全人类和民主宪政的普及人权之间的斗争,才是国际冲突的主线。而这一切,随着苏东巨变而宣告结束。正如哈贝马斯来华演讲时的直言不讳:“作为来自西方的客人,我想说亚洲政府实际上根本没有保护个人权利,而是想像家长一样去呵护个体,这就使得它们能够将西方的经典权利限制为生存权和身体不受伤害权,限制为笼统的保护个体的权利和平等,限制为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和集会自由。但是从规范的角度看,优先考虑社会和文化的基本权利是没有理由的,原因在于这些社会文化的基本权利仅仅是为了捍卫社会的公平价值——这个公平价值是罗尔斯的概念——也就是说仅仅是为了捍卫均等使用自由的基本权利和政治基本权利的现实前提。”

放眼世界,冷战结束之后,以前的共产独裁国家,大都开始向西方文明靠拢。在美洲,几十年来顽固反美的古巴,也借911之机向美国示好,美国对古巴的多年制裁也出现松动,美古之间的多年仇视正在走上化解之路,古巴内部的改革也在悄然进行。在东亚,只有北韩金家政权是最顽固坚持独裁制度的国家,而中国和越南则实行经济上的对外开放、权贵资本主义和政治上的一党独裁,但是,以私有产权和自由贸易为核心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正是人权的题中应有之意,它的力量正在侵蚀着独裁政权的合法性基础。现在,越南的政治改革和私有化立法的步伐迈得很大,已经超过的改革二十多年的中国。最近,越南的国会具有了置疑国家领导人的权力,还通过了给私营经济与国有经济以相同的平等待遇的决议。

反观中国,经济成就令世界惊叹,而中共政权不愿进行政治改革和对人权的践踏则成为最受国际社会关注的制度顽疾。中共政权抗拒普世性人权要求的方式,不再是主动输出共产革命而是被动防止和平演变,不再是完全否定人权观念而是有限地承认,不是向西方全面封闭而是与之进行人权对话;现阶段仍然拒绝西方式人权的理由,不再是共产主义意识形态而是主权内政、特殊国情和文化传统,是用生存权优先来解释中国糟糕的人权现状,甚至就是以生存权取代其他人权。现在,共产中国已经变成了民族中国,政权的合法性越来越乞灵于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狂热的民族主义成为压倒性的意识形态霸权,中共利用民间的民族主义来转移视线,把与西方之间的制度之争歪曲为民族之争。

但是,“人权高于主权”的文明向全世界的普及之势,已然不可阻挡。中国的对外开放的程度已经遍及社会的各个领域,在经济上加入WTO,在文化上主办奥运,在政治上加入以美国为首的反恐怖联盟和与西方国家展开人权对话……凡此种种,预示着中国进入人类主流文明的时代已经为期不远。而当中国在制度上接受了“人权高于主权”的世界新秩序之时,也就意味着冷战遗留下来的制度对抗之残余的销声匿迹。

3、基于文化的反对和置疑,主要盛行于后冷战时期,即从其他文化的前提出发,是否还能解释清楚发生在西方的人权观念和政治合法化形式。这种置疑,实际上是基于制度对抗失败后的变种,以亚洲为最突出的代表。当独裁或威权制度失去了共产主义的意识形态合法性支撑的时候,具有独裁性质的亚洲国家对抗西方的普世性人权价值的理由,便转为文化、传统及国情的独特性。尽管这些亚洲国家的独裁程度不同,但是在强调“亚洲价值”这点上却有着高度的共识。70年代以来,亚洲诸国的经济腾飞震撼着世界,高速发展的经济和迅速增长的实力,使东亚诸国的政权似乎具有了抗拒西方价值的充足理由:通向现代化的道路不止是宪政民主加自由市场,还有威权或家族的专制下的繁荣之路,这就是所谓的“亚洲价值”或“东亚模式”。政治上的专制主义政权和经济上的资本主义市场的结合造就了新加坡,李光耀便四处兜售所谓的“亚洲价值”,他认为所有的亚洲人都相信:社会利益和家族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社会的稳定秩序高于强调个人自由的民主秩序。在群体和个体、秩序和自由之间,亚洲人的优先选择是群体和秩序而不是个体和自由。说穿了,所谓的“亚洲价值”,更多的是亚洲的各类独裁者们的特权利益之价值,而绝非亚洲民众的价值。这种价值,是政治上的独裁权力和经济上的家族式的权贵资本主义的结合,具有明显的强盗式资本主义的特征。被称为“亚洲顽疾”的腐败,就是这种价值的最突出的标志。

亚洲绝非铁板一块,“亚洲价值”也不是所有亚洲人的共识。亚洲的分化从二战之后已经开始,日本在美国的帮助下,成功地把尊重人权的民主制度和资本主义市场结合起来,创造的繁荣奇迹远远超过所谓的“新加坡模式”。印度的民主制度也平稳地运行了半个世纪。而到了二十世纪末,标志着东亚经济奇迹的“四小龙”中的两条小龙台湾和南韩,已经成功地实现了尊重人权的政治民主和经济自由的结合下的繁荣。在香港,虽然英国的统治下没有普选权,但是其他的人权和自由都得到很好的保障。

1997年的金融危机,强烈地动摇了“亚洲价值”。完成了政党轮替的韩国总统金大中和台湾总统陈水扁,都认同人权的普世性,积极参与建立“人权高于主权”国际新秩序的世界性努力。现在,就连“亚洲价值”最卖力的推销者李光耀,也不得不承认“亚洲价值”已经过时。其他亚洲国家,菲律宾早在八十年代就向民主制度转型,印尼、蒙古、柬埔寨等国也在新旧世纪交替之际建立了普选制度,缅甸的军政府也在国际压力之下,向以昂山素季为代表的民间反对派让步。

中国也因为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由刚性的共产意识形态转向了灵活务实的国家主义和民族主义。但是,中共政权的民族主义具有一种内在的深刻悖论:在对外开放加入经济全球化的同时,又以民族主义抗拒普世性的人权观念和民主政治,强调现行一党独裁制度是中华民族的自主选择;对内进行经济改革的同时,又以社会稳定为由拒绝政治改革,以国家统一的大汉族主义压制少数民族的自治要求。既不让人民拥有人权,又不让少数民族拥有自治权,维持着对人民和少数民族的强权统治。这种悖论证明了中共政权的民族主义,只不过是维持一党独裁制度的借口,对外的民族主义和对内的强权是一枚硬币的两面。

4、基于自我批判的反对和置疑,主要来自西方文明内部。持这种自我批判立场的大都是西方的左派人士。他们的经验依托,一是资本主义所带来的贫富不均和经济危机,二是殖民时代的帝国主义对外扩张的血腥和傲慢,三是起源于西方文明内部的两次世界大战。他们的理论武库中,既有现代的马克思主义和反殖民主义,又有后现代的文化的和历史的相对主义、东方主义、反全球化、反战等后现代理论。在置疑资本主义的道义合理性的同时,也批判白种人优越论、西方文明中心论。文化和历史,不是直线式的走向万物归一的进步过程,而是多元化的发展道路以及各文化之间的平等共存,任何旨在推行单一价值和单一道路的理论及其行为,皆是文化帝国主义的傲慢。

具体到人权观念的应用,他们认为:人权只是有限地适用于西方的观念,主要发源于英国、美国和法国的权利传统,是二十世纪的产物。人权观念成为强势价值,只是在二战后特别是冷战结束之后的现实,并不适于没有这种自由主义传统的文化或民族。在道义上诉诸于人权言说的西方文明,不过是对西方霸权的一种狡辩,是后殖民时代的扩张策略的改变:由于无法通过赤裸裸的武力扩张的刚性策略来主宰世界,便转而采用和平演变的柔性策略,一方面用经济的全球一体化来推行西方价值,另一方面用貌似公正的普世化的人权观念来推行其霸权主义,试图借此把只适用于西方的价值强加于与西方完全不同的其他文化,进而把一个在文化上多元的世界变成西方文化主宰的一元世界。换言之,人权、自由和民主等价值及其制度安排,不过是西方人推行白种人的优越论和中心论的工具,骨子里是一种白种人的傲慢。

左派自由主义对西方国家推行人权外交的批评陷入了一种悖论:一方面,他们的左倾,使之谴责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借人权说辞推行霸权主义和世界的单一化,谴责经济全球化中的贫富分化;另一方面,他们的自由主义,又使之必须正视发生在世界各地的人权灾难,抱怨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只讲利益而不讲道义,在人权问题上采取双重标准,不能所有独裁者进行一视同仁的谴责和制裁。同样的人权灾难,但北约军事干预科索沃,却对苏丹和索马里不闻不问;同样的独裁国家,美英制裁伊拉克,却与沙特阿拉伯结为亲密的盟友……

西方左派的反西方霸权、反白种文明优越、反全球化和反战,既为自由制度的自我完善提供了批判性的压力,从而为西方社会内部提供了一种有益的力量平衡,也为第三世界的各类专制国家提供了抗拒人权观念的最有力的理论武器。不尊重人权的国家在反驳国际社会的指责时,最常用的策略就是诉苦加西方左派。独裁者们不断地鼓励人们翻检殖民时代的历史陈迹,其御用文人不断地拿来西方最新最时髦的反西方中心和霸权主义的理论,以达到以夷制夷的目的。说来令人哭笑不得,中国人反对人权、自由、民主的说辞,除了那些历史陈迹是属于自己的,而理论解释几乎全部来自西方。换言之,西方的左派对西方的主流价值而言,犹如一副开给自己的药方,他们借用东方文化来批判自身,也能起到良性的自我平衡和自我反省的作用。而西方左派对于东方落后国家而言,犹如塞给病入膏肓之人一副加速其死亡的毒药,东方的独裁者借助这副毒药来毒化自己的人民,使之陷于麻木状态,对自身疾病之源缺乏自觉,失去抗拒强权毒素的免疫力,任由独裁者的摆布。

对于人权高于主权,阿拉伯世界基于宗教理由的抗拒,是因为其国家和人民的现代化努力失败了,他们没有受到经济全球化之惠;而亚洲的独裁或准独裁国家基于文化理由的抗拒,则是因为在经济现代化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深受经济全球化之惠;西方内部基于自我批判的置疑,是受惠于自由制度下的良好的人权保障,也是对西方文明的自身不断完善的自我压力;而专制国家的反对人权的普世性,无论在表面上基于什么样的理由,实质上皆是为了独裁集团本身的特权利益服务,对于本国的发展和人民的人权保障没有任何益处。

在以上四种对人权普世性的反对中,除了来自西方内部的置疑之外,来自其他方向的反对都有其共同的特征,即对西方存在的恐惧。特别是这些国家的统治者之恐惧犹深,因为人权观念的普及将从根本上有损于他们的特权利益。所以,他们大都采取寻找一个外部敌人、剥夺人民知情权和镇压任何异议的方法,既对人民封锁信息使之愚昧,又在制造愚昧的基础上煽动民族仇恨;既不停地进行怨妇诉苦式的强制灌输,又纵容人性中的嫉妒和无赖式的仇恨宣泄,最极端者采取针对平民的恐怖主义;既一再用只有生存权的猪哲学来解释人权,又要对寻求猪哲学以外的人权解释进行镇压;既抱怨自身的贫困是西方霸权造成的,又虚构出自身在精神上高于西方的物质主义。

三、人权高于主权的未来

尽管有以上种种困难,但是,对人权普世性的认同日益广泛和深入也是不争的事实,处在独裁制度下的人们越来越心向自由的现实,乃是我们对人权观念和自由民主的普及最有理由乐观的内在信心。阿富汗的塔利班政权之所以如此迅速地解体,不仅是由于美国的军事打击,更是其极端原教旨主义的极权统治的不得人心。

人权高于主权的新秩序的建立,在形成了道义共识的基础上,需要做的主要是自由制度与非自由制度之间的实力竞争和国际组织的法律性保障。而现今世界,在道义共识、实力对比和国际组织及法律三方面越来越向着有利于新秩序有利的方向发展。

首先,人权作为权力和权威的最终之源,自由和民主作为整个人类追求的目的,在道义上的公正性几乎无人敢于公开否认,就连最残暴的独裁政权也要以民主说辞来修饰自己的权力,也要把自己的统治说成是代表人民和保障人权的权力。换言之,民主,作为保障人权的主要制度手段的正义性,已经具有了形式上的绝对主宰地位。世界新秩序的道义之基已经牢牢奠定,剩下的就是让这普世之道义在所有的国家变成具体的制度现实和生活本身。

其次,制度之间的实力竞争的结果完全有利于新秩序的建立,共产极权制度在世界范围内已经失败,充分展示了自由制度的优越性和实力。现在,50%以上的国家有了民选政府,30%的国家正在向民主化过渡,其他国家内部也几乎都有争取人权的民间运动。

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在打赢了海湾战争和科索沃战争之后,越来越成为一支独秀的国际性军事存在,对强盗国家无赖国家恐怖国家的威慑力达到了空前的水平,在这种威慑之下,类似萨达姆这样的战争狂和极权者成为孤家寡人,决不敢再轻举妄动。北约的不断扩大、它与俄罗斯的“新质量关系”,将把越来越多的国家纳入其中,为维护世界和平和制止人权灾难提供了有效的实力保障。

911恐怖事件固然是大悲剧,但是在应对恐怖主义的国际行动中,全世界表现出空前的共识:一切不宽容的专制性的文化和制度,一切极端主义特别是宗教极端主义,是孳生恐怖主义的主要根源,在美国列出的恐怖主义国家中,基本上是专制的无赖国家,反恐怖之战也就是反对专制、不宽容和各类极端主义之战,是捍卫自由文明之战,阿富汗战争的迅速胜利,更加强自由世界的实力,这恰恰是坏事变好事的绝好契机。正如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果是人权原则在联合国宪章中的确立,冷战的结果是民主制度和自由价值的普及,此次全球性的反恐怖之战必将,使人权高于主权原则的实际践行进入一个更为可操作性的新阶段。

第三,欧盟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北约日益增强的吸引力,特别是在西方国家、俄罗斯和安南的联合推动下,联合国改革未来目标之一就是确立了人权高于主权的原则,阿富汗的重建将为类似的国际干预提供新的范例。联合国的未来应该向着组建以自由主义价值为核心的世界政府的方向发展,现在会员国所交的会费变成有法可依的固定税收,建立世界性的普选制度和具有可操作性的行政系统、立法系统和司法系统,甚至应该建立自己的维和军队,整个世界未来制度应该是类似联邦制,联合国类似统一的政府,联合国宪章和世界人权公约类似于宪法,各国类似于具有自治权利的地方政府。

而联合国的这一切改革,欧盟一体化已经提供了可资效仿典范。起码,现在的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应该制定类似欧盟的准入条件,以便防止苏丹入选而美国落选的荒谬闹剧的重演。

哈贝马斯来华演讲的专题之一就是人权问题,这位西方的着名左派对民主和人权的普世行的理解,令中国的新左派们大失所望。他在《论人权的文化间性》的演讲中的一段话,作为本文的结束再合适不过了:“在人权的普遍意义与实现人权的具体条件之间,存在着一种独特的紧张关系:人权应当适用于所有人,而且没有任何附加条件。我们可以这样来设想人权在全球范围内的推广过程:即所有的国家都转变为民主法治国家,而每一个人同时又都享有选择国籍的权利。我们离这个目标的实现还很远。一种可能性在于:任何一个人,作为世界公民,都能充分享受到人权。”

2002年1月4日于北京家中

【刘晓波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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