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个人自由成为最受尊重的价值,宪政民主也就必然成为最受尊重的制度。
──作者手记
尽管八十年代是思想启蒙和启动政治改革的黄金时代,但是国人的人权意识和法律意识却与那个时代极不相称,基本处于沉睡状态。最显着的例证是:当西单民主墙的某些成员因呼吁政治民主化和保障人权而被当局重判之后,除了极少数与民主墙相关的人士做出反应之外,国内是一片沉默。特别是那些思想解放时期最活跃的知识名流们,不仅没有主动关注这一严重的人权迫害事件,而且在受害者的朋友向他们求助时,他们也没有给予应有的帮助。同时,也没有民间身份的律师敢于出庭为魏京生等人辩护。现在想来甚至令人难以置信,国人对这一践踏人权的恶行的沉默,竟持续了十年之久。之后,“清污”和“反自由化”的整肃运动中的受害者,也没有得到来自民间的人权关怀。直到1989年初,才第一次出现了着名知识分子方励之为要求释放魏京生而致邓小平的公开信,之后,又有先后两批知识分子联名发表了呼应方励之的两封公开信。而六四之后,中共政权的坦克在推到了自由女神像的同时,血腥屠杀造成的人权大灾难也唤醒了国人的良知,八九运动留下的多方面政治遗产之一,就是促成了国人人权意识的觉醒,也引起了国际主流社会对中国人权状态的持续关注。在20世纪90年代,尽管政治改革全面停滞,小康的承诺购买了整个社会的沉默,民间道义象征人物的被迫流亡,对任何处于萌芽状态的民间反对派运动的严酷镇压,使民间反对派运动日益边缘化。在缺少自由传统的大陆,这种镇压与收买的双管齐下的策略,似乎取得了令全世界惊叹的成功。但是,以六四问题为核心,由体制内的叛逆者和体制外的民间持不同政见者及海外民运共同构成的民间政治反对派运动,却进入了公开化阶段,推动民间人权运动的持续发展,并逐步由异议人士向其它群体扩展,由敏感的政治问题向非政治领域的人权要求渗透。形成了在八十年代所没有的民间人权运动。
一、对政治上敏感的人权问题的关注在敏感的政治领域。
首先,民间人权运动围绕着“六四问题”展开,每年都有为亡灵们讨还公正的民间呼吁。特别是以丁子霖为代表的难属群体的不断扩大,由最初的两个人扩展到现在的150多人,并形成了具有国际影响的“天安门母亲运动”。这个由伤残者和失去亲人的父母、妻儿所组成的群体,在极为艰难和充满人身风险的情况下,为六四受难者及其家属争取国内外的人道捐款,收集六四死难者的证据证词,始终如一地坚持着见证历史和寻求正义的诉求。尽管这一群体在六四血案中付出了最为惨重的代价,但他们从未采取过激进的行动,从未提出过激的要求,也从未使用过咬牙切齿的言词。他们所做的一切皆合法合理合情。所以,六四难属群体才赢得了世界性的尊重、支持和同情,从1994年到2000年,以丁子霖老师为代表的难属群体荣获了一系列“人权奖”:1994年获美国民主教育基金会的杰出民主人士奖,1995年获格利莱兹曼公民成就奖和纽约科学院的科学家人权奖,1996获万人杰新闻文化奖,法兰西自由基金会的记忆奖,1998年获瑞士自由与人权基金会奖,1999年获意大利亚历山大兰格基金会奖,2000年获第二届世界民主大会颁发的“民主勇敢奖”。而且,2002年,“天安门母亲运动”还获得了角逐诺贝尔和平奖的提名。可以说,难属群体所具有持之以恒的韧性和勇气,实为践行社会良知和民间人权运动的典范,是中国民间社会的最可宝贵的道义资源,也是中国社会转型得以和平有序进行的健康力量之一。
其次,几乎当局制造的每一人权灾难,都会引起民间的或大或小的反弹,以集体签名的方式抗议当局迫害人权的举动,不但已经成为大陆持不同政见运动的常态,也开始向非异议人士之外的群体延伸。人权运动在90年代中期形成了第一个高潮,先后出现了数封由体制内外的着名知识分子发起的签名信,《劳动者权益保障同盟宣言》、《关于废除劳动教养制度的建议》、《汲取血的教训,推进民主与法治进程──“六四”六周年呼吁书》,这些签名信的内容无一不涉及到人权保障,签名者包括老中青三代知识分子和异议人士,不仅包括包遵信、陈子明、徐文立、王丹、刘晓波、廖亦武、陈小平、周舵、吴学灿、刘念春、江棋生等异议人士,还包括着名诗人芒克和着名画评家粟宪庭等人。特别是由被称为中国导弹之父的王淦昌领衔的《迎接联合国宽容年,呼吁实现国内宽容》公开信,汇集了体制内外诸多德高望重的知识分子,包括杨宪益、吴祖光、楼适夷、周辅成、许良英、范岱年、王子嵩、丁子霖、蒋培坤、王若水等人,签名者还有多位身为院士的自然科学家。另外,由异议人士包遵信和刘晓波发起的要求陈子明保外就医的公开信,签名者包括北京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的着名知识分子季羡林、汤一介、乐黛云、何兹全、童庆炳、王富仁等。可以说,那是六四之后民间人权运动的黄金时期。
民间人权运动形成第二个高潮,是在1998年的所谓“政治小阳春”之后。“天安门母亲运动”在诉诸法律手段起诉李鹏;北京大学研究生江绪林在六四祭日之夜,在校园中为冤魂们点燃蜡烛。“天网寻人”网站的创办人黄琦展开对六四难属的网络救助,并因此而被捕。北京的民主党联络人何德普不断地为狱中的民主党人士呼吁,政治犯家属贺信彤、路坤等人也经常为狱中亲人呼吁;由西安的老先生林牧领衔的异议人士发表了多封签名信,签名者少则几十人,多则二百人。成都的异议诗人廖亦武和北京的包遵信、刘晓波一起,也经常参与捍卫人权的签名活动。一部份老中青自由知识分子用群体签名的方式为“新青年学会”大冤案鸣不平,为“天安门母亲运动”角逐诺贝尔和平奖大声疾呼。茅于轼、任不寐、余杰、张祖桦、赵达功、余世存、东海一枭等知识分子,还敢于和敏感的持不同政见人士一起,以集体签名的方式公开支持“天安门母亲”向当局提出的正义诉求。戴煌、邵燕祥、秦晖夫妇、丁东夫妇等人以签名信的方式为受迫害的记者高勤荣鸣冤,并在网络上公开征集签名,最后有的签名者高达二百多位。这封呼吁信在删掉签名人之后发表于《南方周末》。
同时,中共政权为了维持稳定而采取消灭于萌芽状态的镇压策略,遂使人权迫害的范围遽然扩大,特别是1999年当局对法轮功的大规模镇压以及对中功和家庭教会的迫害,还有动用专政力量对此伏彼起的弱势群体的示威请愿进行打压,在不断地制造新的人权灾难的同时,也使人权意识的觉醒由知识阶层迅速向更广泛的群体传播。
由于法轮功群体、农民及民工、失业下岗的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大都是普通百姓,在未横遭劫难之前并不了解和关心人权问题,但当他们本身突然遭到迫害之时,亲身经历必然唤起其人权意识,促使他们为保护自己的人权而抗争。在严厉的镇压下,法轮功信徒坚持至今的反抗,宗教迫害引起了世界性的关注;辽阳工潮的参与者们也并未完全被小恩小惠所收买,仍然有许多人为被捕的工人领袖的获释而一直在坚持抗争。在国内外的压力下,当局已经释放了两名被捕的辽阳工潮领袖。
在十六大开幕前的11月7日,北京的公安机关突然逮捕了网名叫“不锈钢老鼠”的北师大女生刘荻,消息一经在“不寐思想论坛”披露之后,大有一石激起千层浪的强烈反应,国内的大多数知名的个人网站,都有不断更新的关于“不锈钢老鼠”的帖子,网络上的发言几乎都是声援刘荻和谴责中共专政机关的。国内的强烈反应也引起海外对刘荻的关注,甚至形成声援刘荻的网络运动。海外华人、外国媒体和人权组织普遍做出了反应。平日里鲜为人知的刘荻网文,也被网友们陆续贴到各大网站,使刘荻的做思所言广为人知。海外有影响的中文网站,如《大参考》、《大纪元》、《博讯》、《罕见论坛》、《多维新闻》等,皆以专题的方式报导刘荻因言获罪的事件,由《民主论坛》主持的电子网刊《民主通讯》,连续出版了刘荻专刊;网民们为“不锈钢老鼠”开办了专门网站,还发动网上改名运动,在自己的网名前面加上“不锈钢”三字,作为对刘荻的声援。近几年声誉雀起的新一代自由知识分子安替和王怡等人,为营救刘荻联名发表公开信,安替以“不锈钢安替”的网名写下了感人泪下声援文章。如此大规模的网络人权运动在三年前是难以想象的。
更有意义的是,最近,由西藏问题专家王力雄发起了法律援助运动,第一次出现24名汉族知识分子联名发表的“建议书”,陆续征集到147位签名者。他们为西藏的阿安扎西活佛呼吁公正的司法待遇,并集资聘请着名律师张思之担任阿安扎西的辩护人,表现出中国知识分子人权视野的扩展和民族意识的成熟,为汉、藏两民族之间的民间和解开了一个好头。如果强势的汉民族精英们能够以此为契机,在保障普世人权与民族尊重的高度上,主动与藏族展开民间合作,不仅会减少两个民族之间的误解和偏见,也会对中共当局造成来自本民族的民间压力,对重开中共政权与达赖喇嘛流亡政府之间的对话产生一定的推动作用,缓解长期积累的民族矛盾,有利于对社会稳定构成威胁的民族问题的解决。正如《关于阿安扎西、洛让邓珠死刑案上诉审理的建议书──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结尾所言:保证对阿安扎西活佛的公正司法对待,“对国家、对汉藏民族、对我国司法系统的信誉都是只有百利而无一害。”
二、对其它方面的人权问题的关注除了对敏感的政治性人权案件的关注之外,民间人士也越来越关注不太敏感的人权迫害事件。
由于关注此类人权事件的个人风险相对较低,官方的监控也相对较松,所以民间参与的积极性和有效性就更高。如新闻记者权利被侵害、司法不公导致的各类人权迫害,民工的拘留遣送,收容所、看守所和监狱的刑讯逼供及酷刑,警察和其它执法人员滥用权力和暴力造成的人权伤害,同性恋者的人权保护,情妇接受婚外恋男人的遗产的合法性等……此种关注,不仅涉及众多具体案例,更扩展为对歧视人权的制度的广泛关注,对深层次的制度性问题发出持续的质疑,如户籍制及暂住证制度,两劳制度及收容遣送制度,上访制度及民众的知情权和申诉权,保证司法的程序公正等……。民间自发的言论参与、学术讨论和法律援助,不仅在官方难以控制的互联网上很普遍,而且在有些人权案例上的民间抗辩,还可以发表在控制很严且影响较大的纸媒体上。
1997年,戴煌、杜导正、李普、邵燕祥、张思之等十位着名知识分子挺身而出,发表公开信《郑州冤杀好公民曹海鑫真相》,为河南一位被冤判死刑的青年农民曹海鑫大声疾呼,他们的呼吁还得到了杜润生、李锐、胡继伟等人的支持。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为救人而四处奔走,为司法公正和捍卫人权而向制度性邪恶挑战。尽管他们的努力在独裁权力面前连连遭受挫败,也无法改变曹海鑫冤死的命运,但是他们的努力毕竟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甚至惊动了高检、高法、人大和政协,使之出面关注此案。也引起了新华社、法制日报、中国律师杂志、南方周末、社会专刊等媒体的关注。1998年9月25日曹海鑫被秘密处决之后,戴煌等人仍然继续为冤案的平反和揭露事实真相而努力,1998年11月,完成了《郑州冤杀好公民曹海鑫真相》。虽然此文的公开发表也历尽周折,但仍然在四个月后,《今日名流》1999年3期率先登载此文,并被多家报刊转载,使曹海鑫被冤杀的真相终于公诸于众。
2001年上半年,国内各媒体曾广泛关注“割舌事件”,即山西省岚县公安局为了封人之口,用莫须有的罪名陷害嫉恶如仇的青年农民李绿松,警察们使用各种刑具,把他打得遍体鳞伤,昏死过去,并将其舌头割去1.2-1.5厘米,直到小伙子濒临死亡才被释放。《南方周末》对此执法违法、警察恶性伤人的事件进行了跟踪采访和报导,在海内外引起巨大反响,也迫使当地政府对有关警察进行了处份。
2001年5月,《南方周末》、《今日名流》、《书屋》等有影响的报刊被整肃,完全脱离体制的任不寐、付国涌等人,写文章进行公开的抗议和呼吁。而体制内的自由知识分子,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沉默之后,借助于《问题与主义》网站就此事件开辟的“我们有话要说”专栏,每个人写下一句话,或表示对被整肃媒体的敬意,或对官方发出置疑,前后写下“一句话”的知识分子有几十位,虽然出语大都温和,但也算是一种准群体签名的抗争方式。
2002年8月18日,延安市宝塔公安分局万花派出所四位警察滥用拘捕权力,以怀疑一对张姓夫妇在自家中看色情光盘而将其拘留。民间对此事件做出了巨大反弹,在网络上出现了热烈讨论和诸多质疑,着名的《南方周末》等纸媒体从该事件一爆光就给予极大的关注,并邀请着名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刘军宁专门就此撰文。民间对“色情光盘”事件的关注,具有层层深入的特征,首先是关注执法机关对个人隐私权的肆意侵犯,说明了公众对保护个人私域的高度敏感和重视,对司法机关肆意侵犯个人隐私权的厌恶与抗议。其次,抗辩扩展到对人权现状、对专政机关滥用权力、对公民权利的宪法保障。再次,上升为对中国的司法制度和政治制度的批判,质疑现行司法制度的正当性,揭露家长式人治政治的弊端。一起执法者滥用权力侵犯公民个人隐私权的人权案例,引起民间舆论如此广泛而深入的批判性讨论,凸现了公众的人权意识觉醒的广度和深度。现在,延安警方已经释放了这对夫妇,并向“黄碟事件”当事人张某做了诚挚道歉。除此之外,有关部门一次性补偿当事人29137元,并承诺将对本案的有关责任人做出处理,不能说与社会舆论的强烈关注毫无关系。这样的人权觉醒和积极抗议在八十年代是不可想象的。
2002年最有意义的人权运动,发生在7月份中国新闻出版总署、中国信息产业部联署发布《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之后,民间力量争取言论自由的网络抗议活动持续了两个多月。陈永苗和杜导斌两位网络高手,先后发表《保卫个人网站》和《抗议书》,并呼吁征集公开的签名支持,形成了几次公开信文本,最后发出了致最高法院的《对严重侵犯公民宪法权利的中国新闻出版总署、中国信息产业部的控诉书》,“控诉书”的签名者有近200名网友。同时,茅于轼、任不寐、余杰、杨小凯、吴思等17位海内外学者作家公开发表《网络公民权利宣言》,将抗议活动推向了高潮,引起了海外舆论的广泛关注。
最令人感到欣慰的是,一批青年自由知识分子关注人权迫害的个案,完全是出于人权意识的自觉和履行知识分子公共责任的良知,任不寐、余杰、安替、王怡等人,都曾专门撰文论述知识分子公开发表签名信的意义,呼吁知识分子的社会良知,不仅要表现在言论上学术上,更应该落实到参与捍卫人权实践的公共行为上。他们认识到,自由和人权不是书斋中的优雅坐而论道,更不是传统文化的“独善其身”,而是现代知识分子的知行合一,是实际践行和公共关怀,特别是面对恐怖政治下每天发生在身边的人权灾难之时,应该有勇气克服内在的自我恫吓,让自由主义的信念“活在真实的行动中”。
民间人权运动已经超越精英化阶段,而走向平民化普及化。最突出的例证就是捍卫网络言论自由和声援不锈钢老鼠,正如王怡指出:现在,“签名行动的精英化色彩前所未有的淡化。这其实也是近年来整个网络公开信运动不同于以往知识分子政治参与的最大特点。……公开信的发起人对于签名者精英身份的认定和排比几乎已经不再重要。在近年来许多签名中,着名学者和知识分子,与普通网友同在一份签名名单上出现已成为较常见的景观。”而在八十年代,“签名信完全恪守了精英立场,基本上属于精英知识分子向大众的喊话。每一次签名,谁能签,谁不够格,似乎在精英团体中有着隐约的梁山座次。”
三、诉诸于法律来保护人权
关于这方面的进步,最大的变化首先是立法观念在民间意识中的改变,即由以党权为本转向以人权为本,不断呼吁在以人权为本的法治精神的指导下进行司法改革。立法和司法必须以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维护其尊严为宗旨,由保护人权来决定主导司法改革的方向和进展,使司法制度的建构和运行有利于保护人权。在司法人员中展开普及人权意识的教育。
青年法学家萧瀚在《让宪政精神融入民情》(载于半月刊《南风窗》2002年12月下)一文中,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分析指出:在八十年代,国人很少通过法律途径来捍卫自己的权益。而进入九十年代,法律意识和人权意识的同步觉醒,《行政诉讼法》以及其它法律的相继出台,民众在处理私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与公司、与政府部门之间的纠纷时,选择诉诸于法律手段已经越来越普及。“职业打假英雄”王海,之所以成为九十年代的明星人物之一,而且其人身安全没有受到来自政府的威胁,充份说明了国人的权利意识和法治意识的觉醒。中国传统中的怕官司和厌官司的观念正在改变,而相信个人权利的正当性,相信保护正当的个人权利乃为法律的神圣责任,也就是民众“法感情”的培育日益普及化。
1996年12月26日,一起“法感情诉讼案”轰动全国,北大法学院的何海波博士,只为了10元钱的诉讼标的起诉北京万春园别墅有限公司并获胜诉。原告何海波坦言:此举是为了验证个人尊严和法律尊严,并唤起公众对法律的信任和尊重。现在,旨在维护个人尊严和考验法律是否公正的小额诉讼,已经不会成为重大新闻了。
更有意义的人权意识的觉醒是:中国传统的官治民意识正向着有限衙门的意识转变。虽然,《行政诉讼法》出台的十二年里,“民告官”在法律上实行得不够理想,制度性瓶颈还没有松动,但是,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件的逐年递增,说明了个人权利和政府权力之间的关系在公众意识里的变化:一个普通公民可以运用法律赋予的救济权,伸张和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并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使其进一步规范化。而且,也出现了不少政府败诉的案例。据萧瀚介绍:“迄今被起诉的中央部委就先后有几十个。一个典型的案例是东北汉子周起财因为地产商以暴力强行拆迁,放火烧房,周母在此过程不明不白死亡,为此,周起财从1997年开始,在四年里,起诉了7个国家机关,其中包括公安部,周起财的努力尽管未获彻底胜利,但是目前总算获得了数量比较可观的国家赔偿。”
城市人利用法律捍卫人权的实践努力,也发生在广大农民身上,2001年,浙江某乡三万多农民根据《行政诉讼法》起诉乡政府的不合法征地;四川某县150户农民也因征地而起诉县政府。
民告官案件的增加对推进司法改革和宪法的司法化起到了巨大的正面作用,有利于推进对人权的法治化保障。萧瀚在例举了河北律师乔占祥因春运火车票涨价而起诉铁道部的案例后评论道,程序正义已经悄然进入了司法实践,而“程序正义意识正是法感情最直接和准确的表达,这一重要信号表明行政部门不能再像原来那样可以肆无忌惮、为所欲为,而是应当遵循程序正义原则,程序不合法,其行政行为即不合法,这也许能够表明宪政精神已经开始点滴地渗入行政和司法活动中,随着这些案件的公开报导,辗转流播,人们必将在见闻这些案件过程中逐步明了并且接受宪政的基本理念,逐步产生并且丰盈法感情──虽然我们无法预见其成熟之日。”显然,萧瀚所说的“法感情”的首要内涵,在我的理解中就是“人权意识”的觉醒。
90年代的人权意识的觉醒的另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在对敏感的政治性人权迫害案的关注上的法律进展,无论是多么敏感的政治案件,迫于国内外的人权压力,中共政权都不得不在形式上尊重被告的法定权利。特别是在履行此类案件的法律程序上,民间律师的勇敢介入具有特别的人权意义。介入此类案件的最着名的两位大律师是张思之和莫少平,二人参与了从六四后的大审判到民主党冤案的一系列辩护。张思之先后为王军涛、鲍彤、高瑜和魏京生等人做过辩护,最近又承接了西藏活佛阿安扎西的案件;莫少平先后为刘念春、刘晓波、方觉、徐文立、江棋生和新青年学会做过辩护,现在又承接了辽阳工潮领袖姚福信等人的案件。尽管在中国当前的政治体制和司法环境之下,他们的辩护对最终的判决结果的实际影响微乎其微,但是他们敢于承接具有风险的敏感政治案件,起码标志着民间律师界的法律良知和人权意识的觉醒。
四、中共政权在人权问题上的变化
也应该看到,在公众的人权意识普遍觉醒和国际道义力量的双重压力下,六四之后的中共政权也不能不在人权问题上有所让步:在观念上,由反对人权观念和闭口不谈人权,到不得不承认人权观念和谈论人权,展开与西方国家的定期人权对话,进而现场直播西方元首在中国大学的演讲,这些演讲都包括宣扬自由民主和人权至上的内容;由把人权视为腐朽资产阶级的统治工具,到把改善人权作为中共执政的目标之一,把改善人权作为政权的政绩来宣扬,并自我标榜中国进入了“人权状态的最好时期”;由强调人权的国别的文化的特殊性到承认人权的普世性,进而接受西方的人权代表团和联合国人权专员对中国人权现状的考察……,都是人权观念改变的表现。
在法律上,相继出台了《行政诉讼法》,取消有罪推定而引入无罪推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给律师以更大的辩护空间,并承诺签署联合国的保障人权两公约。特别是在对异议人士的镇压上,尽管滥用专政权力的制度恶习还没有根本改变,但是已经由完全不讲法律开始转向在形式上走法律过场,由对异议人士的赶尽杀绝到镇压残酷性的逐渐减弱,并用逼迫着名异议者流亡国外的方式来减轻内外压力。在非政治性人权的保障上,十六大后,私有产权保护的入宪进程明显加快,第一部《民法》也提交人大审议,使私法意义上的人权法治化保障进入新的阶段。
在组织上,中共为了应对西方的人权压力,成立了“中国人权研究会”,针对美国的年度国别人权报告,该研究会负责起草中国人权状态的年度“白皮书”。该会还组织过有国内外专家参与的人权讨论会,于2002年创办了中共执政以来的第一份《人权》双月刊,除了对中共特色的人权观进行理论包装和美化中国人权现状之外,也有选择地介绍一些普世性的人权常识和国际人权组织。这些都有助于人权意识的传播和普及。
在外交上,中共采取灵活态度应对美国的人权外交,特别是在具体的人权个案上,对国际压力时有妥协,使那些深受人权迫害的人士获得自由。在美国及西方的压力下,更在维护政权的利益驱动下,中共先后释放了魏京生、王丹、王军涛、陈子明等着名政治犯。2002年10月江泽民访问美国前后,连续释放了多名西藏政治犯;同年12月中旬中美人权对话结束后,中共当局宣布邀请联合国人权专员到中国,就宗教自由和监狱酷刑等问题进行无任何先决条件限制的调查,还先后释放了辽阳工潮领袖两人、着名异议人士徐文立和内蒙政治犯特格喜……
尽管这种种官方行为,皆是基于被逼无奈和政权至上而采取的机会主义策略,还不可能真正改变中国的人权现状,在释放某些政治犯的同时又继续制造新的人权灾难,让监狱中永远不缺政治人质。然而,正是官方的这种不得不谈人权问题的被动局面,不得不对国内外的压力做出一定妥协的姿态,恰好说明了人权的普世正义性和民间压力的有效性,也表现了中共在人权问题上的某些进步。
因此,当局理应采取的明智态度,与其在道义劣势的窘境中被动应付,远不如在主动改善人权现状上有所作为,在价值观上放弃机会主义的态度而真正尊重人权;在行为上,改变在西方压力下不得不做人权秀的被动局面,放弃玩弄人质外交的下流习惯。
五、迫切需要改善人权现状
现在,中国最大的人权问题有四:一,户籍下受了50年歧视的农民,至今仍然没有平等的国民待遇,对自己祖祖辈辈生活于其上土地仍然没有完整的所有权。二,六四亡灵及其家属的冤屈至今未得到伸张,与之相关的持不同政见人士仍然受到迫害;三,法轮功学员们所受到的大规模迫害仍在继续,必须为废除“邪教法”而奋斗;四、大量国企的失业下岗者,没有得到公正的失业补偿和社会保障,他们争取自身权益的自发行动也受到官方的打压,一些工运领袖仍然被关在黑牢里。
在中国目前的体制下,由于人权问题的严重性和政治敏感性,要求一揽子解决几乎不可能,但是采取先易后难的排序解决则完全可行。以上四大人权问题,就涉及的人数多寡和政治敏感性而言,农民这一最大群体无疑是制度性歧视的最大受害者,也是政治敏感性相对较低的人权问题,所以应该优先解决。近些年,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农民进城打工的数量不断增长,人口流动限制也不得不相对放松,对户籍改革的社会呼吁也随之日益高涨,有些省市在一定范围内取消了城乡之间的户籍藩篱之后,并没有造成天下大乱的局面。所以,无论从道义上讲还是从现实条件上讲,从改善农民的人权状态着手是最佳选择。政府应该尽快废除歧视性的户籍制度,还农民以平等的权利和人身自由。解放亿万农民,不仅是中国人权状况的最大改善,也将产生良好的综合效益,确实是政府所能做到的最大善政,也是推动政改的势在必行之举。
在废除户籍制以及相关的拘留遣送规定的同时,也应该对其它不利于人权改善的法律法规进行手术,该废除的废除,该修改的修改,比如劳动教养条例就应该尽早废除,刑法中的“颠覆罪”条款也要动大手术进行修改,起码应该废除言论煽动罪,组织颠覆罪也要严格限定在暴力组织及其行为上,而和平组织即便反对政府也不该定罪。
其次是尽快解决六四问题。在中共执政的历史上,八九运动所形成的广泛的民间动员是前所未有的,为当时的党内改革派提供了绝佳时机,可惜赵紫阳等人没有抓住大好时机,辜负了如此巨大的民意支持,与开创历史新纪元的良机擦肩而过。中共高层也清楚地知道:六四血案,是绕不过去的大罪恶,是中共政权的沉重包袱。否则的话,干嘛每逢六四都草木皆兵,干嘛对难属群体和六四人士进行防范打压,干嘛要长期软禁前总书记赵紫阳。江泽民和李鹏在“六四”问题上的无所作为,很重要的原因在于怕受到罪责追究,因为二人皆是六四血案的受益者,头上的红顶子是被冤魂的血染红的。但是,这也等于把这笔厚重的民意资源拱手留给了胡锦涛等人,加之与六四有牵连的高官相继退出决策层,新一届常委不但没有血债的负担,而且有人还亲历过赵紫阳泪洒广场的最后时刻。所以,只要有心解决六四问题,哪怕是极为慎重而策略地分阶段进行,比如,从不露声色的低调开始,暗中补偿死难群体,解除对赵紫阳的软禁,释放徐文立等一切良心犯,逐步让六四后被边缘化的各界精英回归主流,允许流亡人士低调回国,发动第二次思想解放运动……等等,即便只进行其中的一、二项低调改革,也能够在政治上和道义上凝聚起民间资源,充份动员从上到下要求政治改革的广泛民意,并能获得国际社会的广泛支持。解决六四问题,将是中共政权摆脱合法性危机的开始,是在体制上消除恐怖政治的开始,也是使全体国人包括执政者们免于恐惧生活的开始。与其在每年的六四祭日里陷于严加防范的恐惧之中,延续老罪恶并制造新罪恶,不如通过尽快解决六四问题的明智决策,打破政治改革长期停滞的僵局,解脱恐惧并开创历史。
法轮功问题与六四问题具有高度相关性,着手解决六四问题也就必然要开始解决法轮功问题,所以不再多费口舌。对于现政权来说,起码从现在开始就应该停止迫害,以不制造新的人权灾难为底线,并逐渐释放被囚禁的政治犯和思想犯。
至于解决失业工人的人权问题,应该从释放被捕的工人领袖开始,致力于从制度上保证财富再分配的社会公正,特别是要在法律上保证工人们组织自治工会的权利。为了节省笔墨,请感兴趣的读者参照我的长文《东北工潮和改革前景》(《民主中国》2002年5月号)
如果中共做出以上改善人权的举动,实为顺应时代潮流和民心所向的善政,既是进行政治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又不会引发大规模的街头运动;既可以极大地改善政府形像,又能够赢得民意支持,何乐而不为!
中共政权必须懂得:真正合法的权威只有一种,即建立在人们发自内心的道义认同基础上的权威。而在当今世界,被人们最广泛认同的普世道义和制度基础,非尊重和保障人的自由权利莫属,政府的合法性及其权威只能建立在尊重和保护人的自由权利之上。“人权”正是人的自由权利的总和,即人以最高的生存名义所提出来的权利,所以,只有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制度才具有合法性。
即便在短期内,中共政权仍然无法改变其蔑视人权的恶习,中国的人权运动也将不断发展,而民间人权意识的觉醒和维权运动的发展,将为政治民主化提供丰厚的民间资源。
2003年1月4日于北京家中
【北京之春】2003年2月号
【六四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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