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年春节初一,中央电视台详尽报导了胡锦涛等新常委深入基层、问寒问暖、与民同乐的新闻。十六大后,胡锦涛和温家宝的几次亮相,显示了党魁和未来行政首脑之间的有意识配合,引来海内外舆论的诸多好评:
一、强调法制。在纪念《八二宪法》二十周年大会上,胡锦涛高调突出《宪法》的最高权威,其后的新政治局的第一次集体学习,也是请法学专家讲授“依法治国”,特别是执政党和《宪法》之间的关系。二、平易亲民的姿态。高度关注弱势群体、两极分化和社会不公的问题。特别强调关注“农民利益”,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三、抑止好大喜功和盲目乐观的倾向。十六大后,胡锦涛没有随江泽民的主旋律起舞,不是强调十三年取得的伟大成就,而是强调中国的现代化水平还很低,要求全党对现状和困境保持清醒的头脑,提倡“艰苦奋斗”和“戒骄戒躁”。四、营造激活政改的气氛。深圳开始试验“行政三权分立”,比较开放的媒体不断呼吁修宪和政改(特别是广东的三报一刊),李长春关于传媒要更多地体现“人民性”的讲话,李锐等人的要求政改的上书在《炎黄春秋》上公开发表,……一时间,国内外舆论似乎看到了中国将激活政改的征兆。
以上种种,被中共高官吹捧为“四新”:新班子、新阶段、新思路、新要求。而“新”与“旧”之区别,显然与江泽民许诺的未来二十年建成全面小康的乐观前景,非常不协调。是在刻意扭转十六大报告的自吹自擂的舆论导向,把歌功颂德热、资本家入党热和全面小康热,转向对两极分化、弱势群体和社会发展的巨大不平衡等危机的关注。
党委书记控制地方人大
然而,就在十六大后的另一场权力分配的重头戏——十届人大——开锣之前,地方权力结构的调整所提示的却是相反的讯息,即除了省委书记是政治局成员者不兼任人大主任之外(京、津、沪、鄂、粤、疆六地),其它的地方人大主任都由书记兼任(二十五个地方政权),占全国三十一个省级地方政权的百分之八十,也就等于地方人大基本由党委书记控制。
官方和御用智囊对此的解释是:由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任,既可以起到保证党的核心地位和加强党对人大的领导的作用,也可以使人大主任一职由虚变实,更好的发挥人大在立法和监督方面的作用。这是在贯彻十六大提出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的改革精神,从而“保证立法和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而我认为,新一轮地方人大换届的人事安排,实际上是权力结构的调整,改变过去书记、省(市)长、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四驾马车的制度模式,不让人大自身通过选举程序来产生新人,而是通过书记控制人大来保证党委提名的省(市)长当选。在本来就是一党独裁的中国,这种强化通过人大贯彻党的意志的做法,显然不利于逐渐地弱化党权和加强人大独立性的改革,与官方“保证立法和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的承诺相反,也与民间对人大改革的建议和期望背道而驰。
民间对人大改革的建议和期望是:一、人大代表及其常委会的成员构成中,减少党政干部和党员代表的比例,因为现在人大人员构成中党员占百分之七十以上;二、在代表名额的分配上,纠正违反《宪法》第三十三条的平等对待原则的现状,改变对弱势群体(特别是农民)和边缘地区的严重歧视。三、改变人大常委会的“养老院”现状,推进代表的年轻化,部分地实施专职代表制。四、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提名,常委会成员由人大代表直接提名,改变过去由党组织推荐和内定的传统。
中央加强一党独裁权力
自从八十年代党政分离就被确定为中国政改的方向,其题中应有之义显然包括立法机构和监督机构的逐渐独立。近些年,人大自身也一直在争取摆脱橡皮图章的依附地位,在审议两高提交的报告上,在地方行政首脑的选举上,近年来不断出现反对票多于赞成票的局面,多少表现出人大代表追求独立表决权的努力。最近在湖南岳阳市市长的换抬举中,唯一候选人居然在第一轮投票中落选,之后令人困惑的第二轮投票才勉强当选,既说明了人大代表的自主性增强,也说明了这种自主性还只是地方人大的个别行为,而就普遍性来说,党权仍然牢牢操控着选举机器。正是基于对人大代表的个别自主性发展为普遍自主性的恐惧,中共才做出党权兼掌人大权力的人事安排。目的就是为了遏制不断发展的人大独立化倾向,防止出现选举机器大面失控局面的出现。
十六大后的中共政权,除了加强对人大的控制之外,还极为罕见地让政治局委员周永康兼任公安部长,各地方也相应地提升公安系统的兼职级别,以此来加强党权对执法权的控制。显然,中共对立法权和执法权的进一步严控,所传达出的政治讯息极为单一而明确:在民间要求政治参与的呼声不断高涨的情况下,官方的反应不是顺应民意而放松专断权力,反而是逆民意而动的加强一党独裁权力;不是锐意改革,而是保守倒退。
二○○三年二月九日于北京家中
【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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