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中国的警察在百姓中长期声誉不佳,因为,在打击犯罪和维护治安之外,独裁制度给予他们的主要职责,不是保护民众权益而是镇压民众的异见表达。用警察们自己的话说:“我们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尽管中共高喊“依法治国”,但事实上仍然是人治国家,惩罚性法规(劳教、颠覆罪、煽动罪、治安处罚、互联网管制等)都制定得非常模糊,无非是为了任意扩张镇压范围和执法者滥用权力提供方便。
然而,在利益之上的当下中国,由于正统意识形态的全面衰落,政权本身及其官员皆变成经济动物,专政机关对异见者大都有软硬两幅面孔,并基于利益计算而对不同的对象采取区别对待,实质上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歧视。霸道蛮横是一面,特别是对不知名的大众,他们很粗暴很生硬且缺少起码的职业道德;低调怀柔是另一面,特别是对著名的异见人士和自由知识分子时,他们往往显得客气开明且有职业教养,用他们自己的官话讲,就是有政策水平有法律修养。他们不再相信自己执行镇压命令的道义正当性,也知道自己的社会角色让百姓反感,所以,他们在执行一些镇压的命令时,不再讲革命的大道理和唱意识形态高调,更不想靠强硬的恫吓来改变被管制者的思想,而是以威慑、说服、感化和收买的多管齐下。
首先,动用所有执法者惯用的威慑策略,而且为了使威慑的狰狞面目变得柔软一点,他们不会用直截了当的威胁语气说话,而是经常做出朋友式的关心姿态,他们会说:“我们打交道已经很长时间了,彼此了解,甚至可以称为朋友。不管你是否愿意承认,反正我是把你当作朋友。对你说的都是心里话,就是希望相互理解,相互配合,争取一个双赢的局面:我不难为你,你也别给我添乱,双方都有回旋余地,都能挣口饭吃,对个人对国家也有好处。”而这种朋友式的心里话所表达的仍然是威慑恫吓:“如果你不配合,别怪我不够朋友。”
其次,他们大讲“依法治国”和“恶法也是法”的道理。他们会说:“我们不想改变、也自知改变不了你的思想,你可以坚持你的思想,但我们必须依法办事。除非你有能力改变目前的法律——当然,我也希望改革这样的法律——但在没改之前,哪怕它是恶法,但恶法也是法,我就必须执行。再说了,对于社会稳定,恶法下的社会秩序,总要比无法可依的混乱好多了,文革时期的打砸抢盛行,就是彻底砸烂公检法的结果。”
第三,大讲警察所要信守的职业道德,“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是他们经常拿出的理由。他们会说:“如果我不执行上级命令或法律,就是执法犯法,也违反职业道德,你们不是也很反对执法犯法,很讲究遵守职业道德吗?作为朋友,如果我们颠倒一下现在的角色,你穿上我这身皮(警服),你会怎么做?”言外之意是:我们这样做与我们个人无关,而仅仅是职业使然。
最后,经常用自己的饭碗来获取被管制者的同情和理解。大讲这个职业对他们个人生计的重要性,而且讲得最动情最诚恳:“我也是一普通人,也要吃饭,也要养家糊口。干警察象干其他工作一样,说到底就是谋生的饭碗。如果我不这样,我就等于自砸饭碗。不瞒你说,我老婆已经下岗,孩子刚读中学,全家就靠我一个人的这点工资……”
以上策略,基本上是诉诸于利益的说辞,执法者意在告诉被管制者:我们在观念上没有分歧,即便有分歧我们也不在乎。只因为我的职业是警察,更因为我干这行是为了养家糊口,这身警服就是我的饭碗,你总不能一点同情心都没有,专干砸别人饭碗的勾当吧。而且,如果你不配合我们的工作,最后还是你自己吃亏。
由此可见,没有原则和信念的犬儒主义聪明,在今日中国已经泛滥到何种程度,不仅精英们轻车熟路,而且执法者们也玩的驾轻就熟。表面上看,如此刚柔相济的双面,与斗争哲学的单一面孔相比,也是一种进步,起码不那么狰狞、残酷性有所降低。然而,作为恐怖政治下的生存策略而言,二者恰恰是同一谱系中的孪生子,毛泽东时代的残酷斗争早已摧毁了社会的道德底线,每一次政治运动都是野蛮和残忍、下流和委琐、谎言和背叛、自私和仇恨之人性邪恶的大爆发,也都是人性堕落的积累,数不清的大小政治运动使全社会的不讲道德积累成日常的习惯性行,且都曾受到来自最高领袖和制度本身的鼓励。
所以,早在被左派们视为道德圣境的毛泽东时代,我们就习惯了说谎、背叛、仇恨和暴虐,习惯了一切皆由领袖、党和国家负责的生存方式,诚信、爱、同情和个人责任感便无从谈起。进入小康时代的,它又在新一轮的金钱梦中得到随心所欲的发挥,政治无耻用之于商场就是全无商业道德,惟利是图的犬儒和不择手段的厚黑,也就必然成为现在大陆社会的道德现状,全无信誉的道德混乱和文革时期全无自律的打砸抢造反行为,其内在精神乃一脉相承。换言之,只要独裁政治不变,无论是残酷斗争的政治化时代,还是鼓励发财的经济化时代,培育仇恨和阴谋,鼓励说谎和无耻,造就懦弱和暴虐,纵容无赖和狂妄,养成自私和无责任感,也就不会有根本的改变。
2003年7月30日于北京家中
【观察】200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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