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有两起刑事判决在大陆互联网上搅得民怨沸腾。一件是黑社会头子刘涌在二审判决中被免死,特别是一群法学家为刘涌免死做辩护,激起网民的质疑和愤怒,最高法院破例加入,最后改变了二审判决,刘涌仍被处以死刑并立即执行。

另一件是”宝马撞死农妇案”,肇事者苏秀文免于牢狱之灾,再次成为网民关注的热点,点击率和发贴率远远超过刘涌案。

面对网络民意的愤怒和质疑,以法学家为主的部分知识分子充满忧虑。所以,他们呼吁尊重司法独立,防止民意舆论干预法律;他们批评普遍的仇富心理和法治意识淡薄,警惕民意的非理性癫狂和民粹主义泛滥。

然而,在政治权力和司法权力缺乏有效的制度监督的情况下,在权贵私有化畅通无阻而弱势群体倍受歧视的现状中,在御用智囊基于政权稳定和权贵利益的需要,至多劝说权贵同盟对大众进行有节制的剥夺时,社会公正已经成为最稀缺的公共产品,而对于要求伸张社会公正的社会舆论来说,当体制内资源主要服务于政权及其权贵的私利而难以服务于社会公益之时,体制外的舆论监督也象社会公正本身一样,必然成为民间社会必须加以争取和珍惜的稀缺资源。

所以,网络舆论参与公共事件的讨论、包括参与重大案件的司法审理的讨论,作为来自体制外的对各类衙门的舆论监督,不仅非常必要,而且是难能可贵的民间进步,起码可以相对地限制权力及权贵阶层对司法的肆意操控,多少能够改变一点官权太大而民权太小的不公正秩序,而绝不是妨碍司法独立的非理性干涉或”民愤杀人”。反过来,如果没有民意参与关于司法公正的讨论,就等于继续放纵党权和金钱对司法的双重操控,走向制度进步的司法独立就更为遥遥无期。

意识觉醒

首先,从民间的角度讲,民意对中共司法公开地表现出如此强烈而广泛的质疑和愤怒,这在中国的制度环境下是极为罕见的。它说明了:一方面,民间权利意识的觉醒导致了对社会公正的自觉追求,借助于互联网提供的表达空间,也借助于现政权的亲民路线提供的弹性空间,通过关注人权个案的方式来伸张民权和寻求公正。另一方面,当代中国的公民权利和社会公正的双重奇缺,导致了民间日益强烈的权利饥渴和公正饥渴,饥渴推动着自发的舆论参与,所以,对刘涌案和宝马案的民间关注,与对其他人权个案的关注相互呼应,使对公民权利和社会公正的强烈诉求成为民间维权的焦点。

其次,从官方的角度讲,中共高层和地方当局对”宝马案”做出如此反应,再联系到此前胡温体制对孙志刚案的处理、释放刘荻和孙大午等人,这在中共执政史上亦极为罕见。这说明了:胡温所奉行的亲民路线确实与江泽民路线有所区别,无论是出于自愿还是迫不得已,起码对网络民意发出的强大声音有所回应。也就是说,高调强调亲民的胡温体制,如果不流于口惠而实不至的表面文章,而成为胡温体制的标志性政治品牌,官方就必须表现出某种诚意,而唯有对强大的民意压力做出某种正面回应,才会让民众看到其亲民的诚意,使初登权力大宝的胡温得到民意的支持。

正是强大的民意压力,才迫使黑龙江官方陆续出面澄清:先是几位省级政要公开表示与撞人者毫无牵连,之后是黑龙江省委常委会议对案件进行研究,决定对此案进行重新审理,中纪委也专门听取关于此案的汇报,公安部也把此案列为重点。哈尔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也公开表示:”请相信,我们会尽快给人民群众、新闻媒体一个负责任的答复。”黑龙江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哈尔滨市委书记杜宇新就”宝马案”发表讲话说:”社会各方面对这一案件的关注,反映出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权保障的追求、对公平正义的期盼和对廉政建设的关注,这是人民群众民主意识和监督意识普遍增强的反映,有利于促进我们的工作。”云云。

重要指标

近年来,对外开放的持续深化,经济全球化也带来信息一体化,特别是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和民间权利意识的觉醒,互联网既是观念启蒙的载体,又是民间议政的平台,二者之间的同步发展,形成了相互激荡的良性互惠,民间参与的热情借助于网络技术的无远弗界和快捷迅速,为民间力量的聚积和扩张提供了难以有效封锁的平台,使中共独裁的信息封锁之效力大不如前。

在某种意义上,获取信息和表达民意的便捷,已经使互联网代替了其他传媒,成为公共信息的主要提供者、凝聚民意的集散地和民间舆论的主要表达空间,并对其他传媒形成了迫其开放的巨大压力,能否跟上互联网中的民意脚步,已经成为验证大陆的报刊和电视的开明度的重要指标。

同时,日益高涨的网络民意表达,也使民意对政治权力的舆论制约产生了一定的实效。在网民对”芳林村小学”爆炸案的愤怒与前总理朱镕基公开向社会道歉之间,在”孙志刚案”引发网络维权热潮与温家宝主持废除了”收容遣送”这一恶法之间,在蒋彦永揭露疫情的公开信上网与胡温开始主持全民抗炎之间,在网民对”刘荻案”和”孙大午案”的持续关注与二人获得自由之间……肯定存在着一定的因果关系。这种舆论监督作用,在民意对”宝马案”和”刘涌案”的质疑中也得到验证。正是互联网提供的方便,才使我们得以看到六四之后罕见的景观:强大的民意压力,不仅标志着民间对司法公正的自觉追求,也直接推动着制度透明化的进程,因为公开化必然涉及到公民的知情权和表达权的保障,政治权力在接受监督和制约下的透明化,而这一切,正是中国走向现代政治文明建设的关键一步。

网络民意通过对人权个案和黑箱司法的关注,在推动制度的公开化和透明化上起到了巨大的作用,标志着民权意识的逐步觉醒和舆论监督的初见成效,更表现了民众开始挺直腰身:我们不再是权利乞丐,而具有自身价值和独立尊严的群体,我们要以实际行动要求社会公正,捍卫和争取自己的权利。

反过来,如果没有网络舆论的强烈而广泛的关注,中共高层和地方政权不可能出面做出以上的澄清和表态。推而广之,没有来自民间的不断强化的压力,不仅胡温现行的亲民路线难以落实,更重要的是中国的制度改革难以获得真正的内在动力。所以,对于这样的网络民意,犹恐不及的,决不应该是警惕和指责,而应该是尽力为其壮大与合法化提供支持。

2004年2月1日于北京家中

【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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