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人大会议,温家宝报告的重点,除了强调“民生”诸如为农民减税、加大解决就业和社保的力度……之外,重点凸出政府改革,提出本届政府的定位是确立亲民、务实、负责、透明、法治的形象,特别强调“政府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他说:“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对人民负责,为人民谋利益,接受人民的监督,只有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他要求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民主党派、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支持政府内部的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增加政府透明度。

所谓自觉接受监督,无非是独裁恩人俯身倾顾草民的另一种表述,依靠的绝非制度改革,而主要是权力部门及其官员的为政之德,而中外历史证明,地无分东西南北,制度也无分民主和专制,任何权力部门及其政客都倾向于扩大权力和逃避监督,这是权力的本能。所以,对权力的约束和监督,绝不能指望官员们自觉接受监督的道德自律,而只能依靠官员们不得不接受监督的制度约束。在没有制度约束的条件下,也就是在没有民众授权、独立司法、新闻自由和权力分立等制度安排的制约下,任何诉诸提高官员们的“为政之德”的监督,即便是明主清官的善良愿望,其实际结果也只能是无效的敷衍民怨。

因为:

制度是刚性的,它能够让政府及官员们不能不遵纪守法、尊重民意和敬畏舆论,而与官员个人的道德品质基本无关。恰恰相反,一旦进入政治权力领域,制度设计的人性假设必须是“假定每个人都是无赖”,有效监督只能建立在不信任权力及掌权者的基础上。权力能否得到有效的限制和监督,绝非依靠政府及其官员能否具有道德自觉性,而关键在于不论掌权者愿意与否,他们都必须接受来自制度本身的监督。

道德是弹性的,明君清官可以自觉,昏君污吏就毫无自觉,而历史经验证明,在对政治权力的限制和监督问题上,凡是相信道德自律的政治传统,明君清官的出现实属偶然,而昏君暴君贪官酷吏的代不乏人则是必然。在中国几千年的专制历史上,前者是凤毛麟角,后者则多如牛毛,眼下的中国现实,还在继续着这样的对比。

从政治传统的角度讲,把有效监督寄托于为政者的道德自觉,就是无限信任为政者英明高尚的圣贤崇拜。这种愚昧的人治传统,等于把约束和监督政治权力的职责交给难以捉摸的偶然,不仅会导致极权政治的盲目个人崇拜极权,使滥用权力达到极端的无法无天(如毛时代),而且在强人政治之后的寡头独裁时期,导致普遍的权贵集团腐败(后毛时代)。

所以,温家宝关于自觉接受监督的宏论,没有跳出“为政以德,犹如众星拱北斗”的圣贤决定论,其前提仍然是中共永远“伟光正”的假设,相信中共官员的思想道德水准高于普通人,天然具有“执政为民”的高尚道德,完全能够做到严格自律、自觉接受监督。历史经验证明:关于自觉接受监督的宣示,即便不是有意的欺骗,起码也是空中楼阁,如同水中月、镜中花,好看不好用,根本无法改变权力的专断,更无法遏制权力的滥用。

2004年3月6日于北京家中

【观察】2004.03.08


0 条评论

发表回复

Avatar placeholder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