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诗人、记者师涛被以“泄密罪”判处十年重刑,长沙警方当庭出示的“犯罪证据”中,赫然出现了雅虎香港控股公司提供的证据。也就是说,美国著名的雅虎公司与中共警方的合作已经非常密切,密切到可以帮助中共警方追查任何雅虎用户的电脑纪录,提供了邮箱账号、IP及身份等私人资讯。

雅虎公司的见利忘义,一经“记者无疆界”披露,立刻引起国际舆论的强烈关注,欧美大媒体纷纷发文批评雅虎的助纣为虐。然而,张思之和阎如玉两律师的《李智“颠覆国家政权案”二审辩护词》,证实了雅虎与中共警方密切合作远远早于“师涛案”。

根据这份辩护词,李智被认定的“企图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行为”共三点,1,三次向境外敌对组织申请加入中国民主党并被任命职务;2,在木子网站建立个人主页,大肆宣传敌对思想;3,教唆、引导他人加入中国民主党。

辩护词的第四部分是对官方出示的“犯罪证据”提出质疑,其中就涉及到雅虎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提供的证据:

“(二)雅虎香港控股有限公司2003年8月1日向公安机关所作《关于用户资料的证明》,‘提供(了)lizhi340100用户的有关信息’,并说明‘具体详见附件。附件为该邮箱的注册信息和邮件’。可见能够作为证据使用的是‘附件’的内容。但‘附件’并未移送法庭。按照雅虎的说明,附件内容不仅仅反映着‘邮件’来往的具体情况,而且可以起到‘释疑’的作用,因此,恳请予以审查。我们当然希望能够允准律师补阅,以利掌握全面情况,为当事者辩。事涉权益,至盼救济。”

这说明,早在2003年,雅虎就已经与中共警方密切合作了。

虽然,我还没有见过“李智案”之前的例子,但从“李智案”到“师涛案”,我有理由推测,凡是近年来中国的文字狱受害者,只要使用了雅虎邮箱,那么在中共警方提交法庭的“犯罪证据”里,大概都会有雅虎公司提供的证据。

雅虎的恶行也让我不能不怀疑,其它屈从于中共网络审查制度的美国网络大公司如微软和古狗,除了按照中共的要求过滤敏感词和关闭个人博客之外,是否也像雅虎一样为中共警方提供用户的私人资料?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对于中国的用户来说,虚拟的互联网也与实在的中国国土一样,再无一寸安全的私人领地。只要中共警方感兴趣,他们就可以随时向这些网络公司调阅中国用户的私人资讯,如同他们可以任意监听私人电话和拆看私人通信,甚至可以随时查抄居民的住宅一样。

我必须承认,尽管当下中国与勃列日涅夫时代的前苏联有诸多相似之处,但正如现在的西方人常说的那样:“今天中国不是昔日苏联。”解体前的苏联并没有加入经济全球化,而今日中国却是全球化经济的主要受益者;尽管中共在政治上的僵化屡屡让西方失望,但中共在经济上却让西方大资本赚得手舞足蹈;北京政权不仅是法国总统希拉克的战略伙伴,也是美国的华尔街、波音、微软等大资本的宠儿。

既然世界上的一切都可以交易,既然资本的逐利本性天经地义,那么,靠独裁资本主义肥胖起来的中共政权,就有了前苏联所没有的对抗西方和平演变的杀手锏——金钱——3万亿人民币税收和8190亿美元的外汇贮备。

不管现在的中国还有多少穷人,也不管财富分配的不公多么触目惊心,更不管中国穷人的生命多不值钱,但现在的中共寡头却个个是地道的超级暴发户!他们每次周游世界都怀揣“超级金卡”,左手一挥,送给金正日和卡斯特罗几十亿美元;右手一落,签下百亿美元的“空客”和“波音”的订单。

如果说,昔日的前苏联、毛泽东的中国和今日北朝鲜一样,对抗西方的主要手段是“核讹诈”,那么,今日的中共政权对抗西方和平演变的主要手段就是“金钱讹诈”。

有了钱,中共与西方打交道,就可以“只玩美元而不玩自由!”北京就可以昂头挺胸地对西方的政要说:“只进口空客和波音而不进口人权和民主,如何?”也可以气壮如牛地对西方大资本说:“只给市场而不给自由!如何?”

做生意就要唯利是图,来中国赚钱就要讨好北京,本无可厚非;但自由国家的商人,应该知道赚钱要取之有道,要有起码的道义底线,否则的话,就是赚“黑心钱”。

然而,面对财大气粗的中共的“金钱讹诈”,西方的政客和资本家,皆笑逐颜开,点头称是。而转过身面对记者的诘问,他们或双手一摊,作出无奈的表情;或一脸无耻,进行自我狡辩。

2006年2月8日于北京家中

【大纪元】2006.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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