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坚持改革。通过致力于民权不断扩张和官权不断萎缩来建立民间社会,让中国的改革逐渐走上通往自由宪政之路。

难以根治的腐败泛滥、急遽扩大的两极分化、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自然资源浪费、环保污染严重、伦理道德崩溃,特别是普通百姓的看病难、上学贵、社会保障缺失等问题,引起官府、媒体、学界和民间的共同关注,中国国内正在展开一场关于改革的大讨论,跛足改革不仅遭到前所未有的质疑,甚至否定改革的舆论也不断出现。

一、抑止社会不公的三种思路

在如何消除社会不公、抑制腐败和缓解底层不满等问题上,中国内部存在着重大分歧,浮上台面的起码有三派观点。

1,维护跛足改革的“国家主义”或“威权主义”。御用智囊充分肯定二十多年跛足改革的成就,并用“成就”来论证跛足改革的合理性。所以,他们说辞,与其说是关于如何改革的探讨,不如说是如何维护一党独裁及其权贵利益。所以,他们仍然将“稳定第一”和“经济优先”置于统治策略的中心,希望改变的仅仅是劝说独裁者走向开明专制或仁政统治——“有克制的剥夺”。他们认为,社会公正的奇缺,不是源于现存政治制度下的基本人权的空白,而仅仅是源于权贵集团的极端的短视和贪婪——对社会财富的无节制无规则的掠夺。致使官僚阶层的腐败愈演愈烈和社会不满如同烈火干柴,败坏了现政权的合法性、削弱了政府的统治能力、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所以,从维持政权稳定和权贵们的既得利益出发,就必须实行同时兼顾两方面的仁政统治,一方面要明确维护政权稳定和权贵利益的优先性,肯定由官权主导的市场化、私有化和垄断化,甚至把两级分化和普遍腐败视为改革的必要代价,以必然的“代价论”来误导社会舆论;另一方面告诫权贵们要逐渐减少竭泽而渔的敛财方式,在权贵们占大头的同时,也要适当地让弱势群体分享小头,为的是尽力避免把底层逼上造反的绝路。换言之,在权贵们已经成为财富暴发户之后,应该变肆无忌惮的掠夺为有节制的剥夺,通过政府对分配的调节和强势集团的自我克制,让弱势群体也得到一些残羹败叶,以缓和日益加深的底层不满和公正危机。在避免逼出底层造反的意义上,关注弱势群体和社会公正问题的“亲民路线”乃明智的策略转换,表现出胡温体制高于江朱体制之处,这是走向施仁政的开明专制或王道统治的良好开端。

2,“新左派”提出了毛泽东式的民粹主义解决方案。他们断断不敢直率地批判现行独裁体制,而是把两极分化加剧和腐败横行归结为经济的市场化、私有化和全球化;他们主张停止“民进国退”的国企改革,而回归“国进民退”的计划体制,甚至公开主张全面回到毛泽东时代的强权式平等分配。“新左派”对毛泽东遗产做了后现代的理论包装,所谓“人民公社”为村民自治和乡镇企业提供制度基础,“鞍钢宪法”等于“后福特主义”的经济民主,“文革”是大众民主对抗官僚特权,打倒“走资派”是限制权贵经济,三个世界的划分是反霸权反全球化的民族主义和国际民主……等等,一方面,他们提出保卫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口号,主张通过自上而下的政府强制干预,扶持国有经济和削弱私有经济,为近乎疯狂的权贵私有化进程减速。另一方面,通过自下而上的大众化经济民主,最大限度地发动底层百姓参与经济管理,削弱上层权贵对底层百姓的强势地位。只有这样的上、下结合,才能达到抑富济贫的财富再分配。如果照此思路行事,那么在现行制度的前提下,政府的强制干预和大众化民主的结合,很可能导致“经济文革”,回到由专制强权主导的绝对平均主义时代,也就是导致第二次“打土豪、分田地”式的革命。

3,优先关注分配正义的民主社会主义思路。他们在政治上主张政治民主化,在财富分配上主张平等主义。他们的理论资源是西方当代的“新自由主义”或各类左派思潮(如分配正义理论、第三条道路、社群主义、全球化中的依附理论、赛义德的东方主义等等),自以为站在了最前沿的自由主义立场上,把中国的权贵化资本主义归结为古典自由主义的弊端——只关注自由市场、私有产权和经济效率,而完全忽略了政府调节、底层利益和分配公正。在他们看来,古典自由主义在当下中国的实际作用,已经沦为权贵私有化、政治腐败、两极分化的辩护士。虽然,他们在政治上持有自由主义的立场,在谈论经济发展和财富分配等公正问题时,也能够在字面上兼顾自由、效率与平等,力图平衡市场的自发逻辑和政府的人为干预、先富起来的极少数与日益贫困的大多数。然而,在面对转型中的权钱勾结、公正饥渴和贫富对立等日益严重的公正问题时,他们只知道义正辞严地权贵资本家,而不敢直率地批评现行政治制度。所以,他们的方案便越来越偏离自由主义立场而向新左派倾斜:以人民代言人自居,站在社会底层的一边,首先关注财富分配的正义,强调政府干预对平衡效率与平等的关键作用,甚至反对私产权的宪法保护。

中国存在的以上三种思潮,可以依其与现存秩序的关系而分为真保守、伪激进、中庸态度:

“威权主义”是真正的保守派,他们对社会公正问题的关心,主要不是基于对现行秩序的质疑或对底层民众的关心,而是基于腐败对政权的内部瓦解和底层造反对政权的外部挑战的担心,所以,与其说他们关注如何反腐败、如何使财富再分配变得相对公正,不如说他们关注如何维持独裁秩序的稳定。

“新左派”是“伪激进”的代表,经常陷入言行背离的尴尬处境。他们认同毛泽东主义而不认同市场化和私有化,甚至号召“格瓦拉式的革命”,但他们经营自己生活的方式,恰恰在利用毛泽东的合法性和跛足改革提供的方便:一边热衷于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一边又激烈反对资本主义;一面高举毛泽东的民粹主义大旗,一面又完全按照资本主义的方式牟取私利。所以,与其说他们真的关心社会底层和社会公正,不如说他们仅仅是利用人们对腐败和社会不公的严重不满,来大肆炒作“社会公正”和“革命秀”。

“民主社会主义”采取一种中庸态度,既肯定改革又批判现实,既在政治上坚持民主又在分配方式倡导社会主义。而关键的问题是,他们对现存秩序的批判,大都采取避重就轻的取巧策略——刻意避开公正奇缺的制度根源,回避了中国人仍然生活在无自由的恐怖秩序之下,也就必然在言说中回避最醒目的制度常识和现实格局。或者说,在无自由的中国,强调分配平等而省略自由权利,实在离自由主义的核心价值太远。

概言之,三者中,一为现实秩序的维护者,一为大作革命秀的机会主义者,一为关注社会公正而不直面其根源的取巧者。而在我的常识中,凡是不坚守个人自由、不针对独裁制度却大谈中国的社会公正问题,无论何派何论,皆与社会公正无关,至多是玩弄文字游戏而已。

对于珍视自由价值和厌恶奴役的我来说,我自然厌恶威权主义、鄙视新左派,而对民主社会主义,我虽有同情却无法认同。我认为,医治跛足改革的药方只能是古典自由主义的公正原则,必须重申这些原则并将其贯彻到改革之中。

二、重申自由主义的改革观

在我看来,当下中国的社会公正问题,首先是自由之有无的问题,而非财富分配是否平等的问题,分配不公源于自由匮乏。自由问题在中国就是民权之有无的问题,两极分化不过是民权奇缺的后果而已。

土地开发过程中的强制性征用、拆迁等违法违规现象泛滥成灾,大量群体性的官民冲突由此而来,甚至屡屡演化为军警加黑社会的暴力镇压,根本原因在于:1,在法律上民众没有土地产权。尽管改革以来土地使用权下放,但中共法律仍然明确规定,土地归国有。所以,中共出台的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的相关法律,才能赋予了官权以任意扩大征用和拆迁范围的强制权力,也给了开发商以蛮横的单方面定价权。2,土地开发商的背后是官权,而祖祖辈辈活在那块土地上的民众却无权无势,他们没有结社、言论和游行示威等可以与强势集团讨价还价的权利,也就谈不上公平交易权、申诉权、享受公正裁决和人身保障等基本权利。

大陆百姓“看不起病”,已经成为贫富悬殊的最醒目标志之一。为什么中国城镇有百分之70%的人和农村96%的人,承受不了昂贵的医疗费用?因为中国投入的医疗经费,有80%是为850万党政军官员这一庞大的特权阶层服务的。

屡禁不止的公款消费是另一种类型的腐败。为什么中国每年的公车消费和公款吃喝的总数高达6000亿元以上,几乎相当于财政收入的20%左右,就在于中国官权拥有任意支配财政且不受监督的特权,而纳税人只有缴税的义务却没有任何应有的权利。这也是中国企业偷漏税严重且屡禁不止——当纳税人的权利被官权剥夺之后,凭什么只要求依法纳税而不要求官权依法行政!西谚云:无代表,不纳税。所以,在纳税人没有真正代表的独裁中国,中国企业的普遍偷漏税不过是纳税人的自我保护而已。

所以,如果要谈论再分配中的正义问题,首先要致力于民权的争取和官权的削弱,即首先争取自由权利的平等分配,其次才是财富的再分配。或者说,如果自由之有无问题得到解决,财富分配中的公正问题也就会迎刃而解。反过来说,当自由仍然遥远之时,社会公正也同样遥远。

关于自由、平等和公正之间的关系,自由主义政治学进行了这样的厘定:

1,平等的自由权利(特别是财产权)是社会公正的基础。自由,不仅在价值排序上处于优先地位,而且在工具意义上也具有促进社会公正的意义,正是自由的优先地位才是公正而多元的社会得以存续的前提。也就是自由之有无优先于平等之存亡。具体到个人自由权利(生命、财产和自由)的平等,无论在逻辑上还是实践上,皆优先于财富分配的平等。

2,对于人性而言,在所有关于平等的诉求中,也只有一种平等才是公正的,即每个人平等地拥有诸项自由权利,由此产生的不平等乃天经地义。由于每个人和每一国家的先天的自然差别,更由于历史进程在不同地区的非均衡特征,征诸于有文字记载的人类历史,在自由宪政确立之前,人类从来没有过任何意义上的平等,恰恰相反,不平等才是现代化在西方获得成功之前的历史真相。文人笔下的黄金时代的平等,不过是为批判现实而臆造的想象而已。在自由宪政确立之后,人类才在西方获得了自由权利意义上的平等。在西方各国——即便实施福利制度的国家——也都存在着贫富差异,但这些国家并不缺乏社会公正,那里的财富占有不平等,是在权利平等规则的约束下通过自由竞争实现的,所以不会引发穷人的革命或造反。也就是说,遵守权利平等规则的自由竞争所导致的收入差异,非但无碍于社会公正的实现,反而恰恰是社会公正的结果。豪富最多的美国,也是中产阶级最庞大的国家,更是社会公正程度很高的国家。自由国家的大多数人(包括穷人)很难想象:比尔?盖茨等富豪的巨额私人财富是社会不公的结果,更无法容忍政府利用强制权力将私人的巨额财富平均分配给穷人。即便是特定时期的“凯恩斯主义”,也不能僭越个人自由的底线;即便是那些高税收的福利国家,也要有个限度,即不能过于劫富济贫,更不能侵犯私有产权。而从经济效率的角度讲,美国之所以成为世界上的超强经济体,主要在于其崇尚权利平等、个人奋斗和自由竞争的传统。

3,除自由权利意义上的平等之外,其他意义上的平等诉求,要么是伪善的乌托邦,要么是强权下的平等。因为:首先,要求财富分配的平等有违于人类的天性和自然生态,已经超出了人类能力的范围,所以是不可能的。正如要求在所有人中间平等地分配智力已经超出人类的能力、是不可能的一样。其次,既然追求财富的平等分配是有违人性的和不可能的,那么任何旨在达到财富平等的制度安排,只能是违反人性和践踏人权的暴力强制。所以,保障个人自由权利的平等和尊重自由竞争带来的结果不平等,乃自由民主国家的基本共识。

4,如果平等的自由权利之外的其他平等能够实现,就必然导致对社会公正的损害,轻则是社会公正的扭曲,重则是社会公正的消亡。所以,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自由权利之外的平等决不会持之久远,而大都是昙花一现。征诸于历史上的各类平等主义的社会试验,无一例外地造就极端不平等的人间地狱。只有那些不尊重基本人权的极权制度,才可能通过强制性暴力剥夺所有个人的合法财产,并通过公有制来完成虚幻的财富分配的平等。而极权下的公有制不过官有制,是政权控制整个社会和所有个人的经济手段而已。对于经历过毛泽东时代的中国人来说,这样的教训尤为惨烈。毛泽东时代的“打土豪、分田地”、“工商业改造”和“人民公社运动”,正是通过对私有财产的暴力掠夺来完成所有社会财富的官有化,所谓“三面驾机枪,只准走一方”,但事实上并没有建立起一个平等社会,反而在政治上、经济上造成了赤裸裸的阶级灭绝和身份歧视的极端不平等。正因为如此,类似的平等主义才会被称为“乌托邦”,意在实现这类乌托邦的政权才是“邪恶政权”,它为此所进行的社会试验才会在世界范围内全面失败。

在看重自由优先的意义上,我甚至主张大陆的现代化之路,不妨借鉴香港的“先保障个人自由而后进行全民普选的民主”的成功经验;也不妨汲取台湾民主化的经验:在保障私产权的基础上,先实施有限的地方自治和言论自由,再循序渐进地开放党禁报禁和制定自由主义宪法,最后走向普选式民主。

这样的渐进道路能否走通的基本前提,取决于在民间社会对自由主义价值及其制度安排是否达成基本共识,取决于政府对民间诉求能否给予善意的回应。因为,港英政府是自由英国的产物,除了普选权一项之外,保有港人的基本人权是港英政府的施政底线;台湾的两蒋政权是兵败大陆且在美国扶持下的产物,是背靠自由世界的领袖来对抗独裁大陆,所以蒋家独裁下还有一部自由宪法,有私有产权的保障,有地方自治和言论自由,有逐渐向上开放的地方行政官员和议员的选举。

遗憾的是,直到今天,走向自由民主的世界大势已经相当明朗,但中国官民两方面的心智仍然幼稚,官权仍然是一线单传的一党独裁,享有垄断特权的权贵主义是社会上层的主流,就连港人要求民主都不被允许,就连公认的台湾民主都加以刻意抹黑,逞论启动大陆的政治改革。民粹主义仍然是社会下层的主流,民间仍然具有强烈的毛泽东情结,大都只追求的分配平等而不是权利平等,期待政治强人的出现,对官权的小恩小惠仍然感恩戴德,希望通过官权的干预来一场“劫富济贫”式的“经济文革”,逞论形成动员广泛的自下而上的维权运动!

所以,不能因为改革的跛足而否定改革,而应该坚持改革而放弃跛足。同时,即便在今天,纠正跛足改革也绝非一朝一夕的事业,而要对中国的自由事业的艰难漫长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在当下的权贵主义和民粹主义的两面夹击下,真正的自由主义者不仅要有足够的勇气,更要有足够的坚韧,既不会屈从于权贵主义的淫威,也不会被民粹主义的潮流所裹挟,而是坚定不移地伸张自由优先原则并将其贯彻到言行之中:在中国的制度环境下实现社会公正,首先要争取自由,1,反抗独裁权力对基本人权的肆意侵犯;2,致力于争取从私产权到言论权的个人自由,并将诸种个人自由提升到法治保护的水平;3,通过致力于民权不断扩张和官权不断萎缩来建立民间社会,通过改变社会来改造政权,让中国的改革逐渐走上通往自由宪政之路。

2006年4月18日于北京家中

【人与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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