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从2004年开始,胡温政权下的中国政治进入寒冬,那么,2006年就是最寒冷的一年。然而,即便冰天雪地,民间维权的种子还在顽强生存。

亲民秀

表面上看,2006年是胡温上台后最有政绩的一年。

这一年,最具爆炸性的新闻无疑是胡锦涛倒掉陈良宇,看似加大反腐,实则高层权争中的狠手,以此宣示自身权力的巩固和震慑地方豪强。现在,上海帮作鸟兽散,各路强势诸侯胆寒,胡锦涛基本大权在握,可以主导十七大人事安排了。君不见,在一连串省部级官员的调整中,团派人马纷纷跃升,海外媒体热炒出身团中央的李克强和李源潮领跑第五代,在已经完成换届的14个省级党委中,每个省的常委中至少2名官员仕途起步于共青团系统。就连臭名昭著的团中央前第一书记周强也当上了湖南代省长。他整肃《冰点》的蛮横作风,使之成为最著名的新闻杀手。

与奢华浮夸、优惠资本的江泽民时代相比,十六大以来,胡温政权作出关注底层的姿态,在“亲民”表演上最下功夫,几乎是无所不在地、时时刻刻地表现亲民姿态,也已经从中尝到了甜头。现在,“平易亲民”和“务实高效”似乎成了胡温体制的标志性品牌。进入2006年,胡锦涛一面以反腐手段取得党内主导权,一面加大“亲民”的力度。在社会政策上,针对愈演愈烈的城乡两极分化和社会不公,六中全会把“建立和谐社会”作为核心口号提出;为了弥补社会裂痕的日益扩大,亲民路线落实为从“赎买精英”向“赎买大众”转化:取消了农业税,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的学杂费,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了最低收入标准,压低垄断行业的特权工资及其福利;……等等

然而,无论是加大反腐力度还是频频亲民举动,都不过是维护独裁权力的权宜之计,用反腐来降低社会不满,用小恩小惠来赎买大众,而在现实中,跛足改革的方向并没有实质性调整,贫富差异并没有缩小,依然是掠夺性裙带性的权力市场化,特权经济仍然猖獗,权贵们仍然贪得无厌。

比如,当年,邓小平、陈云等元老的儿子们纵横政商两界,“太子党”和“官倒”引发八九运动;胡锦涛上台前,江泽民、李鹏等人的妻儿们纵横官商两界,是江、李遭到民间唾弃的重要原因之一;胡温上台,温家宝的妻儿在商海发大财,屡屡见诸于海外媒体,唯独胡锦涛家人少有这类新闻。现在,一向神秘而低调的胡锦涛家人终于在商场亮相,一亮相便举世关注。12月12日,胡锦涛的公子胡海峰所经营的“威视股份”有限公司(Nuctech Co.)赢得民航总局的液态物品检测仪器这一巨额合约,合约范围将包括全国所有机场,即147个机场都将安装“威视”的X射线液体安全检查系统。这款仪器出口价为每台20万美元,将为“威视”带来至少数千万美元的进帐。

由此可见,中共特色的“亲民”实质上是“亲子”,亲民路线不过是“党权为本”而“亲民为用”的统治策略,利益分配仍然是“权贵优先”而“民众靠后”。其实,胡锦涛的这套亲民术,不过是毛泽东式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代翻版,为了使中共独裁权力能够“永远立于不败之地”,而只有“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党权至上,才能使权贵利益永远具有优先的地位。中共的历史显示,往往在两种情况下,中共高层最强调走亲民路线。一是权力交替后的政治新人初登大宝之时,一是严重的社会不公导致民怨沸腾之时,而胡温政权的处境正好两者兼具。所以,“亲民”就更是胡温巩固自身的权力、提升自身的威望和安抚民众不满的需要。

人权秀

与此同时,在民间权利意识觉醒和民间维权不断高涨的国内压力下,也在世界性的自由化民主化大潮和美国等主流国家的人权外交的国际压力下,为了把国际社会对北京2008年奥运的质疑声降至最低,中共现政权不得不承认人权的正当性和普世性并大搞人权秀,11月17日举办了掌权五十多年以来的第一个人权展,意在向国人和世界展示其改善人权的成就;12月1日,中共发布了《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国务院令第477号),给了外国记者21个月的所谓“自由采访权”,说明了国际压力的有效性。两大人权秀都是对外不对内,为了“使外国朋友更好地了解中国人权的现状”,“让世界见证中国人权事业新发展”,以见证“今天是中国有史以来发展得最好时期”。

胡温“人权秀”的最大特色是“伪善”,只展览所谓的人权成就而回避人权灾难,只展览“依法治国”的成就而回避“有宪法而无宪政”和“恶法治国”的现状,宪法中规定的公民权利没有一项能够落实到现实的司法实践中。中共仍然对人权进行歪曲性解释,反复强调“主权至上”和“生存权第一”,也就是割裂人权作为一束公民权利的整体性,突出强调跛足的生存权与温饱权,而把国民的诸项政治权利剔除。

最让我感到厌恶的是,给外国记者21个月的自由采访许可这一“新闻自由秀”,不仅是高高在上的“破例开恩”,而且有违于平等对待的人权原则。因为,这项“破例开恩”的国务院令具有露骨的歧视性,受惠者仅仅局限于外国媒体,国内媒体无法享受,甚至港澳台媒体也被排除在外。这真是中共特色的新闻开放,新闻自由的大门可以对外国媒体开缝,却对本国媒体和港澳台媒体紧闭,不能不让人想起中国传统中最为恶劣的奴才外交——“宁与外人而不与家奴”。

所以,中共的人权秀向世人展示的,与其说是“人权”,不如说是“官权”;与其说是改善人权的诚意,不如说是言行背离的伪善。

胡温政权在向西方大作“人权秀”的同时,对大陆民间反对运动的打压却越来越严厉。在言论上,官权对媒体的严控和对网络的封锁越来越严厉,不但是敢言的报刊被整肃,独立的民间网站被关闭,而且共青团机关报《中国青年报》的名牌栏目“冰点”,温和的思想学术性网站《世纪中国》也不放过。甚至把恶法治国应用于媒体管制,准备出台《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以便把过去的黑箱限制变成公开钳制;在对异见人士的监控上,警察上岗的时间越来越长(比如,在我家院门口的警察,从8月17日开始上岗,至今还未撤出),监控方式也越来越严,有人被长期软禁,有人出门必须坐警察,有人出门被跟踪;在打压草根维权上,坚决采取消灭于萌芽状态的先发制人,还准备出台《军队处置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给军队以更大的权力和更多灵活性来应对此起彼伏的群体事件。

也就是说,针对近年来激增的群体事件,更针对法律界和知识界的有识之士介入草根维权,胡温政权把防范和镇压群体性事件当作维持政治稳定的重中之重。中共首次把“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事件”写进六中全会《决议》,中共喉舌进一步解释说:“把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事件首次写进党的重要文献,并且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突出地摆到全党同志的面前,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特征的清醒认识,充分表明了我们党直面现实的政治勇气。”

在政法系统召开的多次会议上,中共主管政法的政治局常委罗干反复强调,在底层群体的不满情绪日益高涨、官民冲突不断激化的情况下,各级地方政权及其专政机构要做到“四个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以确保”四个不发生“:不允许冲击党政机关事件发生,不允许群体性的罢课、罢工、游行请愿发生,不允许群体性越级上访特别是进京上访,不允许民间的械斗及闹事发生;在策略上,采取劝诱多数和镇压少数的分化瓦解方式,对群体维权的组织者或领头人进行从严从重的处理,以震慑其他维权者。特别是对于那些受到国际舆论关注的维权事件和维权人士,更要用处理”敌我矛盾“的态度给予坚决镇压。

最能够体现官权加强镇压民间维权的人权迫害事件,无疑是一系列抓捕、审判,而且全然不顾及国际社会的压力。被美国《时代周刊》评为亚洲英雄的盲人维权者陈光诚,居然被以莫名其妙的罪名判刑四年零三个月,而且为其辩护律师设置重重障碍;备受国际关注的维权律师高智晟的被捕、起诉和开庭全部采取秘密方式,完全不遵守中共自己制定的现行司法程序,不但拒绝高智晟家人为其聘请的律师,而且连高智晟的家人也无法出席庭审;更有甚者,陈、高二人被捕后,他们的家人也遭到株连,长期被软禁、被跟踪、被威胁,每一天都生活恐怖阴影之下,高的妻子耿和与13岁的女儿格格先后遭到国保人员的暴力侵犯,陈的妻子袁伟静被警察抬着四肢扔在路边。

这种软性施恩和硬性镇压的两手策略,充分体现了“亲民路线”在骨子里的陈旧政治逻辑:子民们,你们听好,让党代表你们,你们就能吃饱;既然党让你们吃饱,党就有权强行代表你们——不管你们是否同意。党给你们温饱、甚至小康,所以,天大地大不如党的恩情大。“吃饱了知道感恩”,才是良民;而“放下碗骂娘”,就是刁民;良民被奖励,能坐稳奴隶地位;刁民不愿做奴隶,就要被镇压。

恶搞秀

尽管,当下中国的政治气候越来越冷,然而,在人权问题上,中共独裁由过去的赤裸裸的反对到今天的不得不“伪善”,说明了国内民间权利意识的觉醒和民间维权的成效,也显示出人权作为普世价值的不可抗拒。在政治严控之下,权利意识日益觉醒的民间,必然具有公共参与的极度饥渴和见缝插针的维权热情,从而使民间维权活动难以完全被官权压服。在具有政治风险的敏感人权事件上,民意和开明媒体选择沉默,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在所有人权事件上的沉默。事实证明,在一些风险较小、政治敏感性较弱的人权迫害事件中(特别是地方政府所为),不仅在网络上、甚至传统媒体上都还有一定的民意表达空间,有时也能形成颇具声势的舆论救济。只要这种自下而上的民意表达足够强大,官权也不得不对民意做出灵活的甚至正面的回应。

比如,在2006年岁末,北京市民对官方的“杀狗”运动的街头抗议,使高层决定停止“杀狗”运动。而中国民间突然爆发出“捍卫妓女人权”的强烈呼声,更凸现了民间对人权迫害的愤怒。

2006年11月29日,也就是在“人权展”落幕两天后,曾经是中国最开放的新兴都市深圳,该市福田区警方将抓获的100名卖淫女及嫖客进行游行示众并在现场作出公开处理。全副武装的警察把这些妓女和嫖客逐一押下车游街示众后,福田公安分局副局长井亦军当众宣布处罚决定,分别读出每个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和籍贯。每读出一人的资料,警察便让示众犯人踏前一步确认身份,然后押回车上载走。据报道,现场有逾千人围观,并不时响起掌声。

中国有着公审、游街、示众的漫长历史,这种野蛮传统在无法无天的毛泽东时代走向登峰造极,那是大批判遍及全国各地的中国,开不完的批判大会的公审大会,看不够的游街示众,无数“牛鬼蛇神”的人权遭到疯狂的践踏。他们的肉体被鞭挞、头像被打叉、房屋被查抄、家庭被株连,他们的人格和尊严被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千只脚。

六四以来,在人权问题上,中共政权逐渐进入了口是心非、言行背离的伪善时期,与西方国家进行人权对话、人权入宪和举办的“人权展”等,都是就是典型的伪善;与此同时,专政机器对人权的迫害,也不再大喊大叫、明目张胆,而是偷偷摸摸、黑箱作业。然而,令人万分惊诧的是,在帝制已经结束了一个世纪、文革也已经过去了三十年的新世纪中国,更在胡温中央兴致高昂地“正搞人权秀”之时,深圳官权却“恶搞人权秀”,作为执法者的深圳警方还会用如此兴师动众,通过对卖淫嫖娼者的人格和尊严的文革式羞辱来践踏基本人权。这不仅是公然挑战普世人权原则,而且是公然践踏中国现行法律;不仅公然挑战主流民意,而且公然为胡温中央添堵。似乎是在有意与中央对照干,公开向世人展示今日中共专政机器是如何野蛮地承袭文革遗风,敢于肆无忌惮地践踏基本人权。

好在,今日中国民众不再是不知人权为何物的愚民,所以官权也不再敢于理直气壮地践踏人权。所以,妓女游街示众事件一经曝光,先是成为各大网站热点,激起网络民意的强烈反弹,仅在“猫眼看人”论坛上,涉及该事件的帖子的点击率就高达十几万,几乎是清一色的谴责之声。新浪网就此事件作了一个网民问答,居然得到超过15万多个回答,七成以上的回答是谴责深圳福田警方的野蛮行为。

12月1日,更有上海律师姚建国就此事件给全国人大的公开信,公开信在有理有据地指出深圳福田警方侵犯人权的执法违法行为,要求全国人大公开出面纠正这种违反法律规定、违反依法治国精神的违法行政行为,以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姚律师的公开信马上被贴到各大网站,得到法律界人士和网民的普遍声援。

汹涌的网络民意也动员起国内的纸媒,一些开明报刊开始跟进报道和评论(如《南方都市报》、《新京报》、《东方早报》、《新快报》、《南京晨报》、《新民晚报》等),官方喉舌新华网和人民网也相继发表评论。境外媒体也马上作出反应,绝大多数有影响的西方媒体和港台媒体都对此事件进行了报道和评论,无怪乎有网友发贴说:“中国警察这种忽视人性与尊严的野蛮执法和极端做法,震惊全世界。”

民间针对“妓女示众事件”的自发舆论维权,起码在两方面显示了难能可贵的突破:1,中国民间人权意识觉醒已经达到了自觉维护“罪犯”人权的程度,在人权面前人人平等,不分普通人与罪犯、有德者和缺德者。即便在当下中国,卖淫业仍然遭受法律禁止和道德蔑视,但在民间还能起而维护妓女的人格与尊严,不能不说是国人人权意识的一大进步。2,凸现了民间的依法维权意识。针对深圳警方的野蛮行径,律师的公开信重点谴责警方的违法,报纸的评论也大都是理性的批评,网民的帖子中虽然偶有愤怒的叫骂,但主流的声音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谴责警方和维护人权,并将国际人权原则和中国相关法律公之于众,无异于一次依法维权的普及性启蒙。

正是在网络民意、法律界人士和媒体评论所构成的强大公共舆论的压力下,中共多个部门才开始关注这一公然践踏人权的恶性事件,公安部责成深圳市公安局进行调查,相关官员可能受到处罚。

“妓女示众事件”,不能不让我想起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二者同样遵循着自下而上的舆论维权模式:网络舆论——法律界人士发表致人大公开信——传统媒体跟进——高层官权干预——地方政府回应——对相关人员的处罚。

三年前,在强大民意的压力下,孙志刚以生命为代价换来了“收容遣送”这一恶法的废除;三年后,也是在强大民意的压力下,妓女们用人格和尊严的代价向全中国警察发出警示:执法者必须尊重人权,哪怕是罪犯的人权!执法者也必须为公然侵犯人权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

中共现政权对“陈光诚案”和“妓女示众事件”的不同反应模式,再一次突显出人权问题在当下中国的后极权特色——基于独裁政权利益计算的灵活应对。“陈光诚案”之所以在二审中维持原判,就在于中共高层认为此案在政治太敏感,如若作出开明姿态,可能带来对独裁式稳定的连锁挑战,所以,最高当局采取严密封锁信息和纵容山东临沂官权的野蛮行为的应对方式。而在“妓女示众事件”中,中共高层之所以表现得相对开放并迅速对强烈的民意做出反应,就在于最高当局认为此事件在政治敏感性不强,开放民意表达和顺应民心所向,非但不会为现政权稳定带来更大的挑战,反而会赢得政治开明的美誉。

如果说,“中国人权展”是中共“正搞人权”的政治秀,意在凸显胡温中央的“以人为本”与“和谐社会”的政绩,那么,深圳福田警方制造的“妓女示众事件”就是地方官权“恶搞人权”的恶政。不论其主观意愿如何,但在客观效果上都是“地方恶搞中央”,可以被评为2006年“恶搞秀”之首。

2006年12月21日于北京家中

【争鸣】2007年1月号


0 条评论

发表回复

Avatar placeholder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