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发海内外舆论高度关注的“禁书事件”,章诒和的反抗使禁书黑幕的大曝光,邬书林及新闻出版总署成为众矢之的。但邬书林们不过是前台打手,后台老板是代表党权的中宣部。
更进一步,中宣部也不是禁书的最大祸魁,它的后台是党权至上体制下的出版垄断。所以,“禁书事件”,既是垄断出版制度的必然恶果,也是自由知识界及民间力量对垄断出版制度的共同反抗。作者与读者的备受禁书之害,已经在反禁书的民间舆论潮中得到凸现,而出版者的受害则鲜有关注。本文就着重谈谈中国书业的垄断制度对出版者的危害。
一、出版垄断下的禁书及其经济处罚
如果说,毛时代的禁书主要以政治惩罚为主,最常见的方式是发动群众运动,搞全国性的大批判,不把被禁作者彻底批倒批臭,决不罢休。因为,毛时代的国人普遍愚昧,绝大多数人,非但不认为禁书有什么不对,反而积极响应领袖的禁书号召,加入到讨伐被禁者的行列中。
那么,后毛时代的中国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国人权利意识的逐渐觉醒,使禁书不再是理直气壮的行为,而是有违普世道义和侵犯基本人权的野蛮行为。所以,中共的禁书方式也出现了变化,由公开化变成隐秘化,由大批判变成内部处罚,由以政治惩罚为主变成政治处罚和经济惩罚的并行。1992年第二轮经济改革浪潮以来,中共逐渐由革命党变成利益党,利益至上的行为方式泛滥成灾,中共对意识形态的控制也越来越依赖经济惩罚,实质上是越来越频繁地运用经济手段来进行政治惩罚,正如现政权越来越频繁地以非政治罪名来处理政治案件一样。
现在,新闻出版总署对出版禁书的出版社的经济处罚主要有:1,上了禁书单的书籍,不得继续印刷发行,库存要化为纸浆;2,扣减相关责任人的奖金和职务津贴;3,出版社被罚款和扣减书号;4,砸饭碗,即开除或解雇相关责任人。
比如,此次禁书就对相关出版社作出了不同程度的经济处罚。勒令上海文艺出版社把已经出版的《沧桑》全部回收销毁;出版《伶人往事》的湖南文艺出版社受到了取消“优秀出版社”的荣誉和扣减20%以上书号的处罚。出版禁书《我反对:一个人大代表的参政传奇》的海南出版社付出代价最大,领导和责编写检讨,奖金被扣发,书号被扣去百分之二十几。
在中国出版业,书号是书籍出版的合法凭证,也是出版社的经济命脉,出版社要有书号才能出版书籍,而无书号就无法出书,无书号出版就是非法出版,原则上要受到处罚.大陆的出版乃中共垄断的行业,书号由新闻出版总署统一掌握和分配,所有出版社的书号都由出版总署核发。于是,书号的分配成为当局控制出版社的重要手段之一。
二、出版垄断下的书号交易
改革以来的中国出版界,从开放发行渠道到允许个体承包再到协作出版,民营书业不断发展壮大,已经形成官办主渠道之外的二渠道市场。现在,民营书业也已经占据大陆出版业的半壁江山。然而,官方基于堵死出版自由的政治需要,决不允许民营出版社的存在,也决不会下放书号配置权。象中国经济运行中整个民间经济遭遇种种歧视一样,在官方主渠道与民间二渠道并存的畸形出版业,民营出版业也不得不在出版垄断的歧视下负重而行。特别是垄断的书号制度,既是意识形态衙门控制官办出版社的重要经济手段,也是盘剥和控制民营出版业的重要手段,官办出版社用书号敲诈民营书商。
官办出版社的书号来自新闻出版总署的免费分配,民营书商的书号来自付费购买。民营书商每出版一本书,除了要支付其他出版费用之外,还要付出一定费用“买书号”。据业内人士披露,每个书号的价钱,少则万元,多则几万。近些年,民营书商起码要从官办出版社购买1万多个书号,每个书号均价为2万元,总价就是2亿多元。加上其他方式的灰色交易,总金额起码翻到几亿元。比如,当今大陆书业发展出许多成规模的民营图书工作室,这类工作室一年要出几十本书,不可能再用个体书商那种零打碎敲地买书号来经营,而是要与几家固定的官办出版社合作。这样,除了买书号的支出之外,还要付给出版社更多的“交易费”。实质上,书号费就是民营书业向官办出版社支付的高额“权力费”,是垄断出版制度对民营书业的强行勒索。
尽管,中共意识形态部门一直严令买卖书号,甚至,最高人民法院还在1998年12月发布了《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出版单位买卖书号、刊号、版号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尽管,中宣部和新闻出版总署每年都要对一些靠卖书号为生的出版社进行处罚,但在政府对出版社的投资大幅度减少的情况下,许多经营不善的官办出版社,基本上只能靠卖书号存活。也就是说,这些官办出版社的生存,完全是建立在用垄断出版权来榨取民间出版业的血汗之上的.如果没有书号买卖,大概有一半的官办出版社要关门。所以,书号交易在当下中国书业的广泛存在已是不争的事实,形成了出版界普遍存在的灰色权钱交易。
书号交易,实质上是官办出版社向民营书商公开索贿,民营书商不得不向官办出版社行贿。索贿有理,依靠的是书号垄断;行贿有道,依靠的是灰色规则。
所以,面对中国出版业通行的书号买卖,中共意识形态衙门也只能睁眼闭眼,打击书号买卖也只能是象征性地“抓点放面”。每次整顿出版秩序的“严打”,倒霉的不过是几个典型,而绝大多数出版社与民营书商的书号交易照常进行。这就如同中共的反腐,隔一段时间就要重拳出击一次,每一次倒下几个高官,但反腐劲风吹过,非但一切照旧,反而越反越腐,绝大多数官员继续前腐后继。
就连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柳斌杰(据民营书业人士介绍,柳斌杰乃新闻出版总署最开明的官员)在接受央视名嘴白岩松采访时也不得不承认:资源分配不公是“买卖书号”的重要原因。有的出版社没书出,就成了“有号无书”,书号就变成商品来转让。如果一个出版社有12个人,就能分配到60个书号,能卖几十万,他一本书不出,一年工资也够发了。(见《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中国出版业还是弱势市场》,《南方周末》2006-05-25,方立整理)
三、灰色身份的民营图书工作室举步维艰
随着经济改革走向市场化私有化步伐的加快,民营经济的高速发展使其在中国经济格局中的地位日趋凸现,中共当局也不得不在法律上和政策作出相应的调整,比如,当局先是不得不在政策上逐渐放宽对民营经济的种种限制,继而是通过修宪来逐步提升私有产权在宪法中的地位,现在又准备出台进一步明确产权的《物权法》。
尽管,中国加入WTO以来,经济市场化的进程进入快车道,据官方资料显示,截至2006年,中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已经接近80%,然而,与那些市场化比较充分的经济领域相比,中国书业的市场化进程却举步维艰,民营书业生存状况也极为艰难,远不如其他领域的民营经济。因为,在中国现行体制下,出版物虽然也是商品,也要拿到市场上销售,但出版物却具有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中共当局基于对出版自由的制度性恐惧,仍然抓住垄断性出版权不放。于是,在中国经济越来越走向市场化私有化的大趋势中,出版业却仍然停留在八十年代的双轨阶段,一轨是“主渠道”——具有合法垄断地位的官方书业系统(包括官办出版社及新华书店),一轨是“二渠道”——没有合法身份的民间书业系统(包括民营书商及书店)。
2000年之前,民营书业主要靠无数夹着皮包的个体书商支撑;2000年以来,民营书业发展出一些成规模的民营图书工作室。现在,中国的民营图书工作室有850 0多家,每年策划、合作出版的图书接近五万种,占全国出版品种的十分之二左右,而且市场效率奇高,各类畅销书排行榜上的书籍,80%以上都由民营图书工作室策划;在中小学教辅领域,图书工作室占据了60%以上的市场份额。
其中的优秀工作室,尽管没有出版社的合法身份,但实质上已经发展为“准出版社”,全面介入策划、出版、发行等环节。领导这些工作室的是一批民间出版家,比如在北京,比较著名的民营出版商就有:21世纪锦绣的罗锐韧,世纪天鸿书业的任志鸿,金星书业的薛金星,全品图书的肖忠远,汉唐阳光公司的尚红科,光明书架的严平,北京读图世道的蒋一谈,同人书业的石涛,……等人。
柳斌杰也承认:官办出版社效率低下和民营出版机构效率很高。他说:“我们曾经进行过调查,合作出版这种图书一年差不多要出5万种左右。也有找不到出版社的,自己买个书号出书的情况也有。这反映了图书市场的困境,我们一方面看到正规出版社图书滞销,库存积压增加,产业链条几乎要崩溃了,另一方面市场还需要大量的畅销图书、精品图书,这说明中国的图书市场空间还很大,只是我们的出版社还没深入到市场的各个角落里去,还没有到市场上找选题。”(同上)
而对民营图书工作室,这位开明的副署长柳斌杰评价说:“现在这种文化工作室确实有一批高水平的,特别是国外留学归来的人,他们带来了比较先进的管理和观念,比如去年出现的伪书,就是这些从国外回来的人自己写的,尽管是伪书,但受到读者欢迎,这证明中国人有这种创作能力。”(同上)
民营工作室出的好书之所以成为“伪书”,就在于民营出版人没有出版权,而必须通过官办出版社进行出版,致使那些有责任感、有实力的民营出版家备受制度性歧视。也就是说,由于政策的不明朗、法律的不健全和市场环境的恶化,民营图书工作室一直没有合法身份,是没有正式“户口”的“黑孩子”,被业内称为“灰商”。民营书商只能用花样百出的名字来貌似合法,有的叫书店,有的叫策划人,有的叫文化公司,有的叫图书发行公司,有的干脆挂上了某某出版社书刊经营部的牌子。灰色书商面临着政策模糊和市场混乱的双重风险,动辄得咎的灰色身份遭受着巨大的生存压力,有的关闭,有的为了继续生存下去,不得不接受国营出版集团收购,变成其下属的二级子公司.比如,著名的“海豚卡通工作室”为了解决了身份问题,已经被湖北长江出版集团收购。
2004年10月,邬书林由中宣部新闻出版局局长升为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主管全国的出版发行。正是在邬书林们的推动下,当年的新闻出版总署发出“严法铁律根治书号买卖和伪书”的命令,邬书林还公开把“二渠道”斥责为出版业的“毒瘤”,甚至扬言要让所有非法书商“倾家荡产”,也就是在全国掀起打击民营书业的运动。一时间,官方政策勒紧民营书业及其图书工作室的缰绳,社会舆论也声讨出版业的种种违规违法行为,致使民营图书工作室在2005年的出书数量大幅下跌,干脆关门的工作室也不在少数。
四、出版业双轨造成的普遍腐败潜规则
由于出版垄断,致使偌大的中国只有少得可怜的合法出版社500多家(而小小的台湾就有3000多家出版社),如果仅仅依靠官办出版社,远远满足不了日益增长的社会需要,这才有了民营书业的灰色生存空间。出版垄断也极大地限制了中国出版业的发展,以至于,在人口最多的中国,出版物市场却小得可怜,甚至小于发达国家的一个出版集团。比如,2004年中国出版物总销售额为60亿美元,而国外的培生出版集团2004年出版物总销售额高达70亿美元。
柳斌杰承认:中国现在中国书业的不发达,关键在于体制。他说:“五十年代出版社都是企业,从1966年以后,我们公私合营的出版社全部取消,全变成了国有机构,再若干年后,出版社又不知不觉地变成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顾名思义,它是一个办事的,它没有经营的机制,缺乏参与市场竞争的机制,这是目前出版社面临的最大问题。而改革开放以来,首先,国家对出版社拨款已经很少,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垄断经营又使出版社不想参与市场竞争。其次,资源是按照行政级次来分配,致使出版资源的配置平均化,出版资源难于集中,比较优秀的出版社长不大。再次,出版业在计划经济下形成的垄断经营、条块分割、地区封锁的局面没有打破,所以有些很好的图书,发行渠道也不畅,在一些地方遇到了阻力。”
在中国出版界,官办出版社,数量太少且效率低下,远远满足不了中国社会日益增长的对出版物的需要。正是社会需要与官办出版业供给匮乏之间的巨大差距,才给了民营书业发展的空间。勿庸置疑,官办出版社缺少激励机制、不擅经营,必然受到日益壮大的民营书业的挑战。而民营书业具有远远超过官办书业的利益激励和经营效率,所以发展得极为迅速。现在,成规模的民营图书工作室和民营书店也不在少数。比如,北京的人天书店,已经是中国内地最大的民营图书中转商,员工500多人,经营网络覆盖了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2005年年营业额已经高达3.5亿。
于是,官办出版社只能依靠垄断地位和提高折扣率来参与竞争,民营公司为了与官办书业争夺市场也只能竞相使用各种“法外招数”,除了书号买卖的制度性腐败以外,“吃回扣”的腐败也变成官民书业共同遵守的潜规则。
现在的中国出版业,回扣分为“明扣”和“暗扣”。“明扣”是中国现行出版政策允许的,政府明确规定的批零差价为15%,只要在这个范围内,就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暗扣”是现行法律和政策严格禁止的,是属于商业贿赂的犯罪行为。但在今日中国,“明扣”的比例远远超出政府规定的15%,已经占到图书码洋的25%.与此同时,“暗扣”的平均数额也占到码洋的20%以上。
比如,在2006年官方发动的打击商业贿赂运动中,优秀的人天书店却遭到官方反腐机构的调查。表面的理由,无非是“商业贿赂”,也就是整个书业都在做的“回扣”;实际的理由,可能是因为这家民营书店做得大做得好,想从中榨出更多的油水。这家书店的商业伙伴主要是全国各地的一百多家大学图书馆,家家都要“吃回扣”,也就是家家都在“收受贿赂”。所以,根本无法“一查到底”,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正是出版业的这种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并行的状况,决定了中国出版业必然走向全行业腐败和制度性腐败的特点。几乎很少有官办出版社不卖书号、不搞违规回扣的;全部民营书商也要靠买书号出书。而出版行业的官权垄断正是这种全行业腐败的根本原因。
综上所述,出版权垄断制度,既是出版自由之敌,也是出版业市场化之敌;既是禁书制度之源,也是出版业制度性腐败之源。所以,只有打破出版垄断制度,中国才会有出版自由,中国出版业才能走上市场化的正途,也才有可能配得上世界第一人口大国,逐渐长成世界出版之林中的大树。
2007年2月25日于北京家中
【人与人权】2007年3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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