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收回自己土地的宣言
在2007年的最后一个月,中国大陆出现了一个农民公开宣示土地所有权的小高潮。
12月9日,黑龙江省富锦市东南岗村等72村4万农民宣佈拥有土地所有权向全国公告:11月28日,东南岗村村民召开了全体村民民主大会决定收回被侵占的土地。11月29日对土地进行了丈量,11月30日准备在村民中重新分配土地。12月3日,分地正式开始。
12月12日,三门峡水库库区陕西省大荔县、华阴市、潼关县76个行政村约7万回迁农民向全国公告:我们3县市约7万农民现在共同决定收回我们的土地所有权,土地归我们世世代代支配和享用。我们将组织起来直接按农民平均亩数划归各户永久占有,结束各级官员多年来的非法占有私分行为。
12月15日,江苏省宜兴市省庄村250户农民向全国公告:永久所有宅基地,在自己的土地上实现“居者有其屋”。省庄村已有1500年以上的建村历史,历朝历代农民各户所属耕地、竹山权属清晰,……这些土地曾归我们的世代祖先所有,现在归我们和我们将来的世代子孙所有,我们省庄村的全部宅基地归全村各户永久所有,耕地和竹山归全体村民平均永久所有,供我们世世代代住居、耕作和发展。
近年来,在关于改革的第三次大讨论中,农村土地问题也是争论的焦点之一,土地私有化和保持现有土地制度针锋相对。但这些争论再激烈,也大都局限在城市精英的范围内,参与者主要是知识分子、企业家和官员,基本听不到农民本身的声音。现在,终于有农民群体发出响亮声音,让沉寂的中国听到了土地深处的呐喊。
这种基于历史传承、占有现状和正当天理的宣告,第一次突破了从毛泽东时代延续至今的不合理的土地制度,强烈而清晰地表达了中国农民要求土地私有化的意愿和决心。这宣告,凝聚着中共掌权以来中国农民的惨痛经验,标志着对30年前小岗村土地使用权改革的超越——中国农民自主意识的真正觉醒:我们脚下的土地,既不是国家所有,也不是集体所有,而是我们祖祖辈辈生活于其上的家园,是我们农民自己所有的财产。农民的维权方式也由跪求施恩到站立宣示权利:我们才是脚下土地的主人,如何处置我们脚下的土地,我们要完全根据自己的意愿来作出选择。
中共最彻底剥夺了农民
在中国漫长的治乱循环史上,兴,农民苦;败,农民也苦。但无论历朝历代的皇权如何残暴和贪婪,对农民的剥夺和压榨也没有中共政权来得彻底,而这种剥夺和压榨是用极为卑鄙的欺骗手段完成。在打江山的关键阶段,中共为了赢得最广大农民的支持,进行所谓的“打土豪,分田地”的土地改革,1947年发佈了《中国土地法大纲》。该大纲明确承诺将土地分配给农民后,农民具有土地所有权,也承认农民的自主经营、自由买卖的权利。然而,当中共夺取了政权后,立刻开始了全盘公有化的社会主义革命。在城镇进行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强行没收所有个人财产;在农村是轰轰烈烈的集体化,强制剥夺农民的土地。从1951年合作化运动开始到1958年人民公社运动结束,毛泽东极权先消灭地主富农,继而强制普通农民加入公社。结果是,1949年前的所有地主全部被消灭,偌大的中国已经没有一寸土地属于农民所有,中共政权变成最大的、也是唯一的地主,拥有了中国的全部土地的所有权。
正是全盘公有化,为毛泽东极权奠定了坚固的经济基础。丧失了个人财产的城镇居民全部沦为中共“单位”的螺丝钉,丧失了土地的农民全部沦为“公社”的农奴。相比较而言,中国农民的命运最为悲惨,沦为奴隶中最低层的奴隶。他们没有迁徙自由,被固定在已经不属于他们的土地上;他们没有社会保障,变成毛式工业化的输血机。毛时代的所谓工业化成就,是以全中国人沦为奴工为代价的,占中国人口90%的农民付出最大而受益最少。疯狂的大跃进的惨烈灾难,农民贫困到食不果腹、衣不遮体的地步,以至于遍地饿鬼、人相食,非正常死亡的几千万人中,绝大多数是农民。
包产到户只是半吊子解放
毛死了,改革来了,受害最深的农民变成了改革的第一发动机,他们冒着巨大的政治风险自发地掀起的土地承包制改革,今天已经被命名为“解放农奴的革命”。但是,这场革命带来的是半吊子解放,直到今天,中国的改革没有进行土地私有化,农民得到的仅仅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仍然没有土地所有权。一旦农用地被用于商业化或城镇化的开发,农民的土地就变成国家所有。而国家所有是抽象而空洞的,代表国家行使土地处置权力的是各级的官员。在城镇现代化和房地产大跃进的20多年里,高举着“土地国有”的尚方宝剑,官商勾结的圈地运动全国开花,土地交易的最大受益者是中共各级政权及权贵,农民再次成为牺牲品。
农民是弱势群体中的最弱者
更重要的是,在独裁中国,官权太大太强而民权太小太弱,而农民又是弱势群体中的最弱群体。在没有新闻自由和司法独立的体制下,他们没有话语权,没有组织农会的权利,没有诉诸法律的途径,唯一合法的行政救济就是“上访”。但官官相护和严厉截访,使上访变成摆设,上访者历尽艰辛和风险,最终却一无所获。所以,当农民的土地权益受到强行侵犯时,无法得到舆论救济、司法救济和行政救济,体制内的所有维权途径全部被堵死,官逼民反的结果就只能是体制外的群体抗争。
近些年,中国各地此伏彼起的大规模官民冲突,有一大半发生在基层农村,这些群体事件又大都由土地问题引起。为了确保权贵的既得利益,地方官权必须平息这些群体事件,甚至不惜动用从政府暴力到黑社会暴力进行野蛮的镇压,由此导致的流血事件时有发生。比如,2005年12月6日,广东汕尾市红海湾东洲乡因土地纠纷而发生严重的官民冲突,当局出动上千名警察和武警进行镇压,向上千名示威村民释放催泪弹并开枪射击,不仅有数百位村民被捕,而且至少有3位村民被射杀。
官逼民反,农民自求解放
作为本文主角的三地农民自行宣告土地所有权,起因也皆是农民的土地权益遭到官权的强行侵犯,农民为了捍卫土地权益而进行体制外抗争的新形式。
江苏省宜兴市省庄村250户农民向全国公告指出:地方上官商勾结的强势集团以发展公益和建设公共设施的名义,强行侵占当地农民的土地,而在被强占的土地上盖起来的却是宾馆、饭店、跳舞厅和商业街,全部是商业利益。正因为如此,愤怒的省庄村农民们才会质问:“这些东西与‘公共’有何关系?与我们农民大家的利益有什么关系?……我们今天要问,这个‘国家’是谁的国家?‘公益’是给谁的公益?‘集体’是谁的集体?每次占地时全村农民都不同意,全村农民公开签字反对,村主任和乡党委还是以集体的名义把所有农民强行‘代表’了。……每次欺压我们农民的时候,官吏、警察、黑恶分子公开‘联合执法’,以打、砸、抢为业的黑恶分子公开宣称,‘我们是代表政府来刨田的,你们必须无条件服从,跟我们对抗就是跟政府对抗’,并声称,‘你们现在这样居住下去是非法的’。这些势力就像过去的土匪占山头、紮寨子一样,只知道掠夺享乐,不知道保护。”
富锦农民也已经看透了所谓的“国家”或“集体”名义下的黑幕,他们在公告中明明白白地指出:“由于长期以来的所谓集体所有实际上架空了农民作为土地主人的权利,富锦市各级官员和豪强以国家名义、以集体名义不断大肆侵占和私分农民土地,成了实际的‘地主’,农民作为土地的主人却被迫成为租种‘地主’土地的农奴。我们共同决定改变这种土地占有形式,通过土地的农民家庭所有和农民个人所有以真正落实和保障农民土地主人的地位。”
三门峡库区7万农民的公告指出:“我们在农村非常清楚,不管政府用什么法律什么政策都很难管住土地。土地权利重新回到农民手中,那些利欲熏心的坏势力就再不敢轻举妄动,因为你侵占的再不是什么集体土地,而是老子的土地,是老子的命根子,老子就要拼命。农民的力量调动起来了,政府保护土地的包袱就卸下来了。”“近几年,中央给了农村、农民一些小恩小惠,我们认为农民的土地权、创业权才是大恩大惠,也才能从根子上解决农村问题,农民也才能和城里人平等,才能参加分享现代化的成果。”
一场更伟大的革命
如果说,1978年安徽凤阳小岗村农民自发签署的包产到户生死约,是中国农民自我解放的第一次革命,也开启了中国的经济改革;那么,将近30年后的今天,三地农民向全国公告拥有土地所有权,就是中国农民自我解放的第二次革命,是比第一次革命更伟大的革命。对此,发出公告的农民已经有了清晰的意识。这样的声音,不仅是中国农民的土地宣言,也是中国农民的权利宣言。
2007年12月19日于北京家中
【争鸣】2008年1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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