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异见作家、《零八宪章》起草人刘晓波,被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起诉。辩护律师指,周五接到起诉书,检察院完全采用公安的起诉意见书,法官称10天后随时开庭,最高可判刑15年。

刘晓波辩护律师尚宝军向本台表示,周五(11日)早上他与丁钖奎到北京巿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取得刘晓波案件的起诉书,检察院移交法院的起诉书,与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一样。

尚宝军又指,他们曾向法官提及,检察院两天时间内移交案件,律师没有机会会见刘晓波,也未能对起诉意见书提出质询,但法官对此没有回应。另外,接见他们的案件法官为贾连春,他曾审讯维权律师高智晟案件,而合议庭则仍未组成。他说:没有谈什么,检察院还有一些证据还来过来。但是他们告诉我10天之后随时都会开庭。我向法官提到,12月8日才通知我们审查起诉,10日便起诉,实在太罕见。

尚宝军透露,周四原定到看守所会见刘晓波,法官正在会见他,并把起诉书亲至送交,所以会面临时取消。其后看守所更表示,由于案件程序变更,要拿到起诉书才可会见刘晓波,所以改至下周才与他见面。

宪章联署人莫少平律师则指,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一般有一个月至个半月审查证据材料,但周四晚上十时,他们巳接到通知,案件移送法院,律师没有辩护机会,实属违法。他说:按照刑护法和最高检察院的刑事诉讼规则,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过程依法执业的这个阶段,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应当徵求辩护律师的意见,但它没有做这程序,这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莫少平又指,起诉书对刘晓波的指控,主要是05年以来海外发表的6篇文章,及起草及组织零八宪章活动。该6篇文章曾发表在《观察》及英国广播公司(BBC)等,包括“中共的独裁爱国主义”、“难道中国人只配接受党主民主”、“通过改变社会来改变政权”、“多面的中共独裁”、“独裁崛起对世界民主化的负面效应”、“对黑窰童奴案的继续追问”。

就起诉书所提及罪行,莫少平表示,起诉书其中有一条,认定“刘晓波污蔑国法,以造谣诽谤等方式,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罪行重大”,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5条第2款规定,一般罪行判5年以下,如果罪行重大,判5年以上,最高15年刑期。

刘晓波妻子刘霞表示,案件移交检察院时,她对丈夫或会被判重刑巳有心理准备。她说:就是刘晓波肯定面临重刑,我在案件被移送检察院我就有(心理准备),我就会想跟他说让他自己多保重,我会陪著他的。

曾办理类似案件的维权律师李和平表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这个罪名,根本有问题,因为法治国家政权不是具体的东西,不可能被推翻,刘晓波只是发表一些言论,没有危害社会行为。他说:以言论方式把它表达,这是公民权利,不应该作为一种犯罪,更不是颠覆国家政权,但是做的一切从共和国角度考虑,他没有实行,何来危宪社会,这不是刘晓波本人有罪,而是这个罪名有问题。

但中国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王友金有不同看法,他表示,刘晓波巳扣押超过一年,如检察院认为起诉意见书证据足够,它会尽快移交法院。王友金又估计,法院不会判刘晓波太重刑期,因为他没有参与反革命行为,他只是写文章煽动颠覆国家,应该不会判至最高刑期。

刘晓波于2008年12月8日《零八宪章》公布前夕,被北京巿海淀区国保人员带走,今年6月巿公安检察机关才公布正式逮捕,被关押在北京巿第一看守所。

公安机关本周二(8日)结束侦查,把案件移交检察院,但公安机关曾三度延长侦查期。

另外,海内外二百多名零八宪章起草人及签署人,周四发起联署声援刘晓波,愿意与他一起承担宪章的责任,他们包括鲍彤、张祖桦、丁子霖及高瑜等。声明又指,签署宪章是关注国家,及体现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如果刘晓波因此被判罪,他们愿意共同承担刑罚。

五十三岁的刘晓波,曾是八九民运中“六四四君子”之一,其后被捕入狱。零八年十二月,刘晓波与大约三百名知识份子、律师、作家及学者签署《零八宪章》,要求民主宪政,其后一年间,海内外共有一万多人签署宪章。

(记者:海蓝)

【自由亚洲电台】200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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