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判处刘晓波11年监禁是政治权力的判决,但这绝不是一个自信的行动。否则,中国对此案全然不予报道又该如何理解?只有官方的新华社用英文发布了一条短消息,声称法庭严格依法行事。”《法兰克福汇报》文艺版的一篇文章在这段话后接着写道:
“这样的沉默更说明问题,因为中国宣传部门去年曾指示媒体对棘手问题也应尽快做出反应,以便抢在批评人士和外国人士之前主导舆论报道。而这次共产党象过去对待政治案件一样,看来也想使刘晓波的名字从人们的记忆中消失。这一切与北京最近几年对内和对外表现出的进攻型自我意识形成了强烈反差。
与北京在其它许多问题上受到西方批评时不同,中国政府在刘晓波一事上显然极为不安,它担心此案在国内引发反对自己的声浪。这是因为刘晓波参与起草的‘零八宪章’核心部分是要求三权分立,中国国家对此做出反应所采用的方式说明,这一要求刺中了中国发展过程中一个一直严密遮掩的痛处:共产党今天主张的现代化与其始终如一的列宁主义结构之间的矛盾已公开显现出来。”
文章认为,提出自己的改革思想并要求讨论的中国公民竟然被投入监狱,“每当中国共产党认为自己受到威胁时,从来还没有采取过其它做法”,这是因为:
“它几乎从来不公开谈及从反右、文革到天安门大屠杀的现代历史。过去数十年间,共产党在许多领域给自己赋予了一个纯技术官僚式政治机器的面孔,尽管共产党的统治无所不在,但它仍然感到某种形式的不安。
所以,对刘晓波的判决和2008年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名对其他1407人的判决使人想起了其根源,也就是列宁说的‘谁战胜谁’和内外有别的问题。‘零八宪章’提出的许多要求,过去几年在党内及其咨询部门也曾讨论过,从国家法制化、对官员的监督直到社会的日益多元化都曾提及。但宪章完全立足于欧洲传统观念,认为国家权力来自每个公民,而不是来自公民的先锋队。这样谈论政治超出了党制定的范围,看来这才是法院对‘罪行’做出判决的真正原因。
就算这样的判决能一时起到威慑作用,但在一个业已开始谈论所有问题的社会,这种形式的约束长此以往只能变得与社会格格不入。令人注目的是,艺术家艾未未并不完全同意宪章,在刘晓波被捕后,他才签了名。现在他在网上谴责对这位哲学家的判决,他说:‘这不意味着一颗流星的陨落,这是发现了一颗新星。’博客北晨写道:‘今年圣诞节,中国的曼德拉出世了。’”
【德国之声】200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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