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刘晓波先生的代理律师透露,北京市高级法院拒绝对独立作家、《零八宪章》发起人之一刘晓波的上诉进行开庭审理。仅要求辩方提出新的书面辩护书。

去年12月25日,刘晓波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11年有期徒刑。12月29日,刘晓波本人提出上诉。

刘晓波先生在《我的自辩》中写道“因言治罪,不符合中国宪法所确立的人权原则,违反了联合国发布的国际人权公约,有悖于普世道义与历史潮流。我为自己所做的无罪辩护,希望能够得到法庭的采纳,从而让此案的裁决在中国法治史上具有开先河的意义,经得起中国宪法之人权条款与国际人权公约的审查,也经得起道义的追问和历史的检验。”

著名人权律师莫少平针对北京市高级法院拒绝开庭审理刘晓波上诉案评论道:对此,他并不吃惊。法院已将有关文件送达他的事务所。他表示,刘晓波将继续声明自己无罪。代理律师也会继续为他进行无罪辩护。

(信息员郑毅)

【维权网】2010.01.22

分类: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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