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督徒的殉道式反抗
作为宗教民族的犹太人是极为顽强的,他们执着地坚持自己的信仰,拒绝在基督教的洗礼中洗掉自身的民族性,他们勇于承担起压迫,甚至为了坚守自己的信仰和民族性而从容殉难。犹太人用以抵抗频繁的外来压力的勇气,并不仅仅来自强烈的宗教信仰,更来自他们对自己的良知自由和信仰自由的坚守。
罗马人把犹太人视为死不改悔的异教徒,因为犹太人为了坚守自己的信仰而对罗马人的暴力统治进行的反抗,从未停止过。
发源于犹太教的基督教秉承了犹太人的不屈从传统,基督教本身就诞生于犹太人基于一神教信仰对罗马人的反抗之中。基督徒的反抗与犹太人反抗之间的不同在于:犹太人的反抗是武力为主而良知不服从为辅,而基督教反抗则以良知不从为主。自从耶稣被钉于十字架之后,这种社会底层对罗马贵族统治的反抗,便走上了徒手信仰对暴力镇压的殉道式反抗的道路。正如美国历史学家威尔·杜兰所言:“在历史上,为争自由而战的人民,从来没有像犹太人那么不屈不饶的,也没有那么以寡敌众的。——甚至直到我们这个时代,犹太人为重获自由而奋斗,常常失去很多人,但从未丧失他们的精神或希望。”(《世界文明史?恺撒与基督(下)》,东方出版社1999年版P714;以下简称《下》)这样的评价,自然也适用于早期基督徒对罗马人的反抗。
在《圣经·新约》的记载中,耶稣仅仅是带领目不识丁的一小队底层人马,向整个世界传播上帝的福音并为此殉难。耶稣殉难标志着因信称义,即由爱到义的完成。《新约·马太福音》第十六章记载了耶稣关于献身于信仰的教诲:“若有人要跟随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跟随我。”正是背负着十字架的耶稣成为基督教的象征——因为上帝爱人类,为人类的罪恶操心,最后献出自己的亲子,要将子民们“从罪恶里救出来。”(《圣经·新约·马太福音》第一章)
耶稣殉难之后,基督教历史上最早的两位传道先知,也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尼禄是古罗马最著名的暴君,他颁布过“凡发现基督徒全部处死”的命令。他在位时曾发生一场大伙,烧掉了罗马城的三分之二,舆论指责尼禄是纵火犯。他为了洗刷自己,就把纵火罪栽赃到基督徒身上,进而对基督教进行了大规模的迫害。
据记载,当保罗被囚禁在罗马之时,彼得也来到罗马并成为建立教会的主角,两人同在公元64年被尼禄钉死在十字架上,像耶稣一样为传播福音而殉道。后来,就在彼得殉教的地方建起了圣彼得大教堂,据说,教堂里珍藏着他的尸体。彼得留给基督徒的最著名箴言是:“不以恶报恶……最要紧是彼此相爱,因为爱能遮掩许多的罪。”(《新约·彼得前书》)
保罗的殉教颇为曲折。保罗自称具有双重身份,既是犹太教徒又是基督徒,既是犹太人又是罗马公民,“保罗”是他的罗马名字,他的犹太名字叫“扫罗”。他深受古希腊哲学的影响,在他还是犹太教徒时,曾参与过铲除基督教新信仰的运动。他从犹太教大祭司那里得到授权,急赴大马色逮捕基督徒,但他快到大马色的时候,来自上天的奇光笼罩了他,为荣耀上帝而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基督对他说:“扫罗,扫罗,你为什么迫害我?”上天的闪光向保罗启示了死而复活的救主,耶稣对保罗的质问是救主亲自来召唤自己的门徒,保罗从此皈依了基督。耶稣殉难于公元30年,保罗皈依于33年。皈依三年后,保罗在耶路撒冷与彼得进行了历史性的会面,他把自己如何改信基督的经验告诉了彼得,彼得向他讲述了主耶稣的事迹和教训。之后,保罗开始了他的三次传道旅行。
保罗在公元47年开始第一次传道旅行,49年到耶路撒冷参加使徒会议,开始第二次传道旅行,从马其顿至哥林多,写下帖撒罗尼迦前书;51年在迦流被控告,52年离开哥林多,经以佛所去叙利亚;53年开始第三次传道旅行,在以佛所住了三年;56年到哥林多过冬,写下哥林多前书和后书。57年写下罗马书,并于同年来到耶路撒冷,而这是他殉教的开始。
保罗来到耶稣撒冷后,受到那里的弟兄们的热情接待。当地的教会领袖劝保罗去圣殿行洁净礼,以此来证明他对律法的遵从,求得反对者的谅解。于是,保罗带着四个信徒进入圣殿。而来自亚西亚省的犹太人指责他污秽了圣殿,煽动一些人抓住他并准备杀掉他。恰好碰到一队罗马士兵来逮捕保罗,押送他到该撒利亚受审,罗马巡抚腓力斯把他拘押了两年。因为,保罗是罗马公民,他要求到罗马去上诉,被允许。他搭乘一艘商船去罗马,经历了14天海上风暴。据传说,在保罗的乞福和鼓舞之下,船上所有的人都平安地上岸。3个月后,保罗抵达罗马(约在公元61年),就是为了接受控告和尼禄王的审判。两年后的公元64年,他与许多基督徒一起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后来,在保罗殉难的地方,同样建起了圣保罗纪念堂。
保罗在被囚禁期间,经历了许多痛苦不堪的折磨,但他用写信来调节自己,写出了四封著名的“狱中书信”。这些信件堪称经典之作,既是基督教的经典,也是西方文学的经典,它们被保存下来,广为流传。其中有许多语录成为著名箴言,比如:“字句是叫人死,精义是叫人活”。特别是关于“爱”的布道尤为著名,比如:“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侍。因为全律法都包含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新约·加拉太书》。再如那段最著名的保罗箴言:“我能说万人的方言和天使的语言,却没有爱,我就成了鸣的锣、响的钹一般。我若有先知讲道之能,也明白各种奥秘,各样的知识,而且有全备的信,叫我能移山,却没有爱,我就算不得什么。我若将所有的赒济贫困,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与我无益爱是恒久忍耐,又是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先知讲道之能终必归于无有,说方言之能终必停止,知识也终必归于无有。……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爱:这三样,其中最大的是爱。”(《新约·哥林多前书》)
可以说,耶稣教导的“爱敌人”、“毋以暴力抗恶”与保罗关于“爱”的布道,完整地凸现了基督教反抗的特质:以一种“极端的爱”来融化“极端的恨”——暴力。从宗教的角度讲,基督对同类的大爱的内在根据,不是人性本身的除恶扬善,更不是天生的恻隐之心,而是来自超人类的真神——上帝之爱。这种爱以信徒对上帝的无条件的爱为终极依据。在基督教中,耶稣之爱的根据是先验的超越的绝对的,因而不可有丝毫怀疑。因为人是“原罪之身”,无论多么善良的人和伟大的人,归根到底都是负罪之存在。
在基督教反抗罗马迫害的过程中,先是耶稣、之后是圣彼得和圣保罗,做出了殉教的榜样,开启了基督教徒的殉道历史:为坚守信仰而死,就是遵循为主而死的耶稣之道,不是耻辱而是荣耀。这种徒手反抗是一种极端的绝对的“不以暴力抗恶”——左脸被打,再送上右脸;其最鲜明的例证,不仅是耶稣等殉道者,也是每一大劫难后都有一部“福音书”诞生。比如,彼得和保罗殉难后,出现了一部名为“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的福音”的书,它在《圣经?新约》中被称为“马可福音”,以复活的基督之福音和为主殉难的先知事迹,鼓励基督徒在严峻的考验中坚定信仰。再如,公元70年圣城耶路撒冷被毁之后,出现了“路加福音”,记载了耶稣关于圣城被毁的预言、耶稣为耶路撒冷的哀哭和给教徒的忠告。正是这些为苦难而作的“福音书”,构成的《新约》的主体文本。
公元二世纪最著名基督教主教德尔图良说:“基督徒们,即便在受刑将死时,仍会感谢基督。”“殉道者的鲜血乃福音的种子。”基督教也留下了著名的《殉道者行传》,其中记载了许多感人至深的殉道故事。比如,公元203年,众多基督徒在迦太基被囚期间自愿殉道,其中有位年轻的母亲,拒绝其父亲恳求她改变信仰,而是自愿在竞技场中受审。她被一只公牛掀翻在地,持剑的斗士却不忍对她下手,是她主动引导那位怀有怜悯之心的斗士把剑刺向她的喉咙。
换言之,如何面对迫害及其死亡,在刀剑的威逼下,是还以硬性的刀剑?还是施以柔性的道义?恰是对信仰者是否虔诚的最大考验。耶稣的榜样所示范的态度是:无论遭遇怎样的暴力迫害,绝不对迫害者动刀剑,而只对迫害者坚定地说“不”,即便在左脸被打又送上右脸之时,仍然对施暴者坚定地说:“对不起,不!”并乞求主宽恕施暴者。
最初,你施以权力、金钱、美女的诱我改信吗?
“对不起,不!”
继而,你施以铁链、监狱和酷刑的威吓逼我改信吗?
仍然是“对不起,不!”
最后,穷途末路的你拿出终极的惩罚,施以十字架上的死亡威胁,耶稣的回答不是哀求、更不是愤怒,而还是“对不起,不!”
在每一次说“不”的同时,都要乞求主宽恕恶人,以爱、宽容和坚韧的柔性来克服恨、狭隘和坚硬的刚性。
这个“不”,既是拒绝,也是施与。拒绝一切暴力和仇恨,施予信仰的大爱和宽恕。
所以,那些为了信仰而殉道的教徒,不仅会得到上帝的眷顾,也会得到基督教的嘉奖。英国著名历史学家爱德华?吉本,在论及基督教兴盛的五大原因时,他强调的第一个原因就是“为信仰而殉难的激情。”他说:“基督教徒对这些殉教烈士出于感激之情的崇敬,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胜利的取得,逐渐进而变成了宗教的崇拜;那些最出色的圣经和先知也都理所当然地同样享受到殉教者的殊荣。在圣彼得和圣保罗光荣死去150年后,梵蒂冈路和奥斯提亚路都因为有这些精神的坟墓、或更应说是有这些纪念物的存在,而远近闻名。”(《罗马帝国衰亡史》上册,吉本著,黄宜思黄雨石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P635)
为信仰而死,不是死亡,而是殉道;殉道,不是基于煽动复仇,而是基于传播爱的福音。所以,为信仰而殉道:
不是死亡,而是复活;
不是奴役,而是自由;
不是受苦,而是享福;
不是终结,而是开端;
在这里,爱的福音作为神赐的力量,使基督教对死亡的解释突破了古希腊的“命运论”,凸现出一种爱对复仇、良知对暴力、自由对必然的超越。当古希腊哲学的“爱智慧”变成基督教信仰中的“爱上帝”,哲学中的理性真理就变成了信仰大爱,命运女神对生命的审判变成了上帝对人的俯身倾顾,尘世正义也就变成了上天恩典,人在得到上帝之爱的眷顾并在传播爱之福音中死去,是复活,更是灵魂自由。
十字架昭示了“爱”的两个维度,垂直的纵向维度,向上指向人对上帝的神圣之爱;平行的横向维度,向下指向人对人的世俗之爱。这种人间之爱,是“四海之内皆兄弟”的博爱,是“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尊严,是在终极之爱中获得自由。这种来自终极之爱的尊严和自由,才是现代法治的超验源头:“爱是不加害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
所以,人的尊严和自由之得以确立,并不在人的理性狂妄之中,也不在人对自身力量的绝对自信,而在人对超验价值的敬畏与谦卑,在人对上帝的绝对依赖。
尽管,人类本性中具有参与罪恶的先天性,但基督之爱是宽容的、无边的、绝对的(从爱邻人到爱敌人),不会遗弃任何人,并体恤所有人的软弱和龌龊。由此,基督便具有的人神双重性,道成肉身是神的成人,神的成人是人的成圣,人的成圣就是以短暂、有限之生命响应永恒、无限之召唤。在这里,人与上帝之间的定约,不是功利性契约而是信仰契约——人对上帝的绝对信任。神与人之间的内在联系,不是经验的历史的事实性联系而是超验的终极的精神性联系。惟其如此,人对上帝召唤的响应才会成就耶稣的奇迹,这奇迹才能昭示出尘世之人心向超越价值的无限可能性。
这种徒手信仰对暴力强权的反抗,在圣·奥古斯丁的神学中得到了系统的阐述,他把耶稣殉难事件概括为“基督徒的良知权利”,进而与人的自由勾连起来,从神学的开启了非暴力的良知反抗的传统,对西方人争取自由的伟大事业,产生了影响极为深远。从16世纪的新教改革之父路德到1848年美国作家梭罗,从印度圣雄甘地到美国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从南非大主教图图到捷克的良心哈维尔……这些人类典范所践行的反抗暴政的良知原则,无一不带有耶稣殉难的色彩。
来自天父而又归于天父的耶稣,“是道路、真理、生命”,“是开端,也是终结”。耶稣完成了上帝之爱的道成肉身,为世人提供了因爱称义的榜样,使基督教的核心教义变成了上帝之爱和自由权利之间的神秘关联:“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挾制。”(《新约·加拉太书》)正如H.J伯尔曼所言:“为美国宪法中的一系列权利条款奠定基础的,就主要不是启蒙学者们美妙的理论,而是早期基督教殉道者反抗罗马的勇敢实践,是十七世纪清教徒保卫其信仰和良心不受侵犯的无畏抗争。”(参见《法律与宗教》,伯尔曼著,梁治平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999年8月写于大连教养院
2005年7月整理于北京家中
【观察】200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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