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大儒朱熹曾感叹到:“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在后儒们看来,孔子为帝制中国提供了“齐家治国平天下”之纲常伦纪,还对中国的道德文化作出了奠基性贡献。除了删《诗》、《书》,订《礼》、《乐》之外,孔子还修《春秋》,开创了中国私人修史的传统。后儒们特别赞美《春秋》笔法,所谓“微言大义”和“字字褒贬”,所谓“孔子修《春秋》而乱臣贼子惧”。
而在我看来,中国的儒者对孔子的膜拜,很有点不找调,特别是类似“半部论语治天下”的赞誉,纯属胡说八道。事实上,儒术作为统治工具祇能说而不能用,祇能在伦理上约束君子和愚弄百姓,而在现实政治中无法起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作用。对于惟我独尊的皇帝和搞宫廷阴谋政变的逆臣来说,也对于走投无路时揭竿的暴民和怠工避税逃亡的刁民来说,真正具有威慑力的统治工具还是心狠手辣的法家。三从四德是儒家戒律,但对触犯三从四德者的惩罚,决不能祇向违反者宣讲儒家之礼,而要动用剜眼剁手割屌车裂等酷刑。换言之,如果儒术所倡导的伦理“德政”没有法家力主的“暴政”来支撑,就一天也存在不下去。
同时,以今日眼光看,孔子在文化上的作为,非但不是滋养千古的贡献,而是贻害无穷的造孽。正如孔子删诗而有《诗经》(请参见我的文章《孔子的诲人不倦和删诗——狱中读孔子行迹》,首发于《民主中国》2006年8月7日),孔子削史而有《春秋》。这部中国历史上的首部私人史书,完全是老夫子精心剪裁的结果,其编纂原则首开国人修史的恶劣传统。正如《公羊传》所言,《春秋》有三讳:“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
一、孔子笔削历史
“春秋”原本先秦各国史书的通称,墨子曾言:“吾见百国春秋”。自然也有鲁国春秋。孔子所编《春秋》,严格地讲,应该名之为“鲁国春秋”。《春秋》有三种解释性著作《左传》、《公羊传》和《谷梁传》。
孔子《春秋》,经乎?史乎?一直有争议。有人认为是“经”,有人认为是“史”,也有人认为“亦经亦史”,但《春秋》在中国帝制历史上的实际作用,更多是被当作“治国之经”。后儒们的主流看法也倾向于《春秋》是“经”,是“文以载道”在史学领域的应用——“借史传道”。
最早看出《春秋》是“借史传道”的人,有道家代表人物庄子,也有儒家亚圣孟子。两人均认为:《春秋》非“信史”而是“义史”,即孔子按照个人的主观好恶来修《春秋》,主旨不在于提供历史事实,而在于表达他的道德偏好和政治观念。庄子在《天下篇》中说:《春秋》乃“以道名分”。孟子在《离娄下》引用孔子自己所言:“鲁之《春秋》,其义则丘窃取之矣。”。在《滕文公下》中,孟子进一步指出:“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也就是说,孔子在史料中窃取的“义”,是为了伸张他的三纲五常而“让乱臣贼子惧”。
汉文帝时代,著名学者杜预(字元凯,222—284,)认为:《春秋》与其说是“信史”,不如说是“说教”,即通过剪裁、甚至杜撰来为孔子的政治观念服务。他在《春秋左传序》中说:“发凡以言例,皆经国之常制,周公之垂法,史书之旧章,仲尼从而修之,以成一经之通体。其微显阐幽、裁成义类者,皆据旧例而发义,指行事以正褒贬。”
汉武帝时代,首倡“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董仲舒也说:“《春秋》之道,大得之则以王,小得之则以霸。”(《春秋繁露。竹林》)太史公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中指出:鲁哀公十四年西狩获麟后,已经71岁的孔子深感“吾道穷矣”,希望通过修史来弘道:“君子病殁世而名不称焉,吾道不行矣,吾何以自见于后世哉?乃因史记作《春秋》”。关于孔子编史的笔法,司马迁评价说:“至于为《春秋》,笔则笔,削则削,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弟子受《春秋》,孔子曰:”后世知丘者以《春秋》,而罪丘者亦以《春秋》。‘“由此可见,孔子本人已经意识到如此”笔削“历史,他编出的《春秋》已非信史,故有”知我罪我“之叹。《公羊传》也指出:”《春秋》见者不复见。“
那么,经孔子笔削而成的《春秋》,究竟削去了多少史料?后人认为与孔子删诗相同,削去十分之九。《春秋》记载了二百四十二年的鲁国史(鲁隐公元年前722年到鲁哀公十四年前481年),但全书仅一万六千多字,平均每年祇有几条,每条最少仅1字,真可谓惜墨如金。故而,清代著名今文经学家皮锡瑞在《经学通论。春秋》(中华书局,1954年版)中指出:“夫以二百四十二年之事,止一万六千余字,计当时列国赴告、鲁史著录,必十倍于《春秋》所书,孔子笔削,不过十取其一,盖惟取其事之足以明义者,笔之于书,以为后世立法,其余皆削去不录,或事见于前者,即不录于后,或事见于此者,即不录于彼,以故一年之中,寥寥数事,或大事而不载,或细事而详书,学者多以为疑,但知借事明义之旨,斯可以无疑矣!”
比如,鲁襄公出访楚国,羡慕楚国宫殿的奢华瑰丽,回国后便仿造之。按理说,鲁襄公“作楚宫”是鲁国的大事,但孔子《春秋》不记。大概源于孔子认为“作楚宫”乃君王的奢靡之举,不宜为后人效仿,故不记。再如,鲁昭公娶吴女孟子和吴孟子卒二事,孔子《春秋》祇记其卒而不记其嫁。因为在孔子看来,周代强调同姓不婚,吴是周文王的伯父太伯、仲雍之后,与鲁国同属姬姓。故而,鲁昭公娶吴女,非礼也。
孔子可能笔削掉“十分之九”的史料,并按照自己的主观意愿窜改史实。所以,后人以史书标准来考证《春秋》,揭出不少篡改之处。比如,《春秋》记僖公二十八年曰:“冬,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陈子、莒子、邾子、秦人于温,天王狩于河阳。”《左传》解释说:“是会也,晋侯召王,以诸侯见,且使王狩。仲尼曰:”以臣召君,不可以训。故书曰‘天王狩于河阳’,言非其地也,且明德也。“
同一件史实,《左传》尊重史实,记为候召王;而《春秋》囿于君臣之礼,记为王召候;故而,司马迁《史记。晋世家》说:“王狩河阳者,春秋讳之也。”证明了孔子如何根据他的政治观来篡改史实。皮锡瑞专门区分了经史的不同。他说:“经史体例,判然不同,经所以垂世立教,有一字褒贬之文,史止是据事直书,无特立褒贬之义。”所以,他断言:“《春秋》是经,《左氏》是史,后人不知经史之分,以《左氏》之说为《春秋》,而《春秋》之旨晦,又以杜预之说诬《左氏》,而《春秋》之旨愈晦。”
现代哲学家熊先生认为,《大易》和《春秋》皆为经而非史,他在《读经示要》中说:“二经制作皆极特别,皆义在言外”,“易假象以表意”而“春秋假事以明义”。现代史学大家钱穆先生也不敢断言《春秋》为信史,而祇能采取一种折中的评价:“《春秋》还是一部亦经亦史的一家言。”
孔子编史的“笔削”,来自他的血缘伦理和政治观念。《论语》确立的正义原则之一,便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的正义观。祇有这样的相互隐瞒,才是“直在其中。”(《论语˙子路》)这种血缘伦理向社会向史学的推广,必然是“臣为君隐,忠在其中”的史学观,以至于“避讳”的曲笔变成了中国史学一大特色。由此,孔子所极力维护的“殷周之盛”,很可疑;所谓的“字字褒贬”的“春秋笔法”,不过是用篡改和剪裁来“我注六经”而已,即,孔子编史是为他本人的政治主张作脚注。
《谷梁传》指出:孔子编《春秋》有“三讳”——“为尊者讳耻,为贤者讳过,为亲者讳疾。”但《谷梁传》的作者并不认为“三讳”应为史家大忌,反而认为应该为后世史家效仿。所以,《春秋》的“字字褒贬”的流风所害,在《谷粱传》和《公羊传》中,就已经变成了滥用褒贬,把一些本来没有明显褒贬的句子,牵强附会地解释为褒贬,并屡屡做诛心之论的解释。
唐代著名史家刘知几(661-721)写出的《史通》,乃梳理和总结中国史学发展的力作。他力主“直书”,反对“曲笔”和“史讳”。在《史通。直书》篇中,他对史家提出了“善恶必书”的要求,所谓“仗气直书,不避强御”:“肆情奋笔,无所阿容”:“宁为兰摧玉折,不作瓦砾长存”。为了树立史家“直书”的史德,他甚至不怕得罪帝制时代的圣人孔子。他在《惑经》中对《春秋》传统提出尖锐的批评:他指出,中国人写史的“曲笔”之恶习,源于孔子的“隐说”、“不谕”与“虚美”,《春秋》有“十二未谕”和“五虚美”;他批评孔子写史,“事无大小,苟涉嫌疑,动称耻讳,厚诬来世。”“斯验世人之饰智矜愚,爱憎由己者多矣”。即,孔子对自己所美者,“虽有其恶,不加毁也”;对自己所恶者,“虽有其美,不加誉也”。他总结说:“观夫子修《春秋》也,多为贤者讳,……斯则情兼向背,志怀彼我,苟书其如是也,岂不使为人君者,靡惮宪章,虽玷白圭,无惭良史乎?”
宋代大家欧阳修撰《新五代史》,自称循《春秋》笔法:“昔孔子作《春秋》而天人备。予述本纪,书人而不书天,予何敢异于圣人哉!其文虽异,其意一也。”但他在著述过程中,对《春秋》笔法也颇感困惑:“呜呼,《春秋》之法,是非与夺之际,难矣哉!”清代史学家章学诚最著名的观点为“六经皆史”。他在《史德》也说:“史之大原,本乎《春秋》,《春秋》之义,昭乎笔削。笔削之义,不仅事具始末,文成规矩已也。以夫子‘义则窃取’之旨观之,固将纲纪天人,推明大道。”实质上也是在说《春秋》乃“借史传道。”把撰写历史作为个人好恶的脚注,这就是从孔子修《春秋》开始的中国人的历史故事。
二、近现代史学大家对传统史学的批判
中国现代的思想大家梁启超、鲁迅、胡适等人和疑古派史家,大都对肇始于《春秋》的中国史学传统提出尖锐的批判。首倡“史界革命”梁启超在《中国之旧史》中一针见血地指出:“吾国史家以为,天下者,君主一人之天下,故其为史也,不过叙某朝以何而得之,以何而治之,以何而失之而已,舍此则非所闻也。”“二十四史非史也,二十四姓之家谱而已。”所以,他大声疾呼:“史界革命不起,则吾国遂不可救”。
史学大家陈寅恪也说:“旧籍于礼仪,记述甚繁,由今日观之,其制度大抵仅为纸上之空文,……”(《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唐代政治史稿》,P6)
著名疑古派史家顾颉刚也说:“这古史系统的改造,把人们欺骗了近二千年。一班有学识的人固然感觉其离奇,但至多是不提而已,总想不出它是怎样来的。”(《汉代学术史略》P94)一旦记载于书中的历史变成帝王将相之家谱,历史记载本身也就变成了瞒与骗的“三讳”。说的极端点,这些批判都可以作为鲁迅提出的“瞒与骗的历史”的注释来读,而欺瞒的历史还不如无历史。
按照孔子自己的取舍标准来整理文化遗产和编写历史,被笔削、删改、隐瞒、避讳、虚美之处肯定很多,他毁掉的好东西和真东西也一定不少。后来历朝历代的古籍整理,大都遵循孔子的删诗法和“春秋笔法”。
可以说,孔子编《诗经》和《春秋》,开了一个恶劣的先例——具有编撰权力的人根据自己的个人偏见任意剪裁历史遗产。中国历代执政者对文化遗产和历史的态度,完全继承了孔子开创的传统,每一代重编文化遗产的过程,就是一个“笔削、删改、隐讳、虚美”的过程。如果说,秦始皇的焚书坑儒,意在用暴力强权来统一思想和历史编撰,那么,吸取了秦朝教训的汉代,从武帝立五经博士到王莽广招读书人重编古代经典,就是用利禄诱惑来统一思想;以后的历朝历代的开国者皆如此。这种先强制后收买的官权史学,顾颉刚曾用“毒辣”二字形容之,决不为过。中共执政后对历史和文化遗产的唯我所用的粗暴态度,就是孔子的删诗编史传统的登峰造极之泛滥。近些年,在大辫子响彻电视银屏的清廷戏热中,康乾盛世被一次次大书特书,《四库全书》也被国人视为伟大的文化工程,而实际上,那不过是又一次对历史文献的浩大“篡改工程”。在编纂过程中,古代文献的取舍以满清皇帝的谕旨为标准,通过对全国图书的审查,编纂出一套为满清“三讳”的全书,不仅有损于满清帝国的文献被禁毁,就连涉及契丹、女真、蒙古、辽金元的文字也都要进行篡改。据统计,在《四库全书》编纂的过程中,查缴禁书竟达三千多种、十五万多部,总共焚毁的图书超过七十万部。可以说,销毁历史文献和文字狱盛行是康乾时代的醒目标记。史学家吴晗指出:“此书成而古书亡矣。”
还是鲁迅在《病后杂谈之余》中说得透彻:“现在不说别的,单看雍正乾隆两朝的对于中国人著作的手段,就足够令人惊心动魄。全毁,抽毁,剜去之类也且不说,最阴险的是删改了古书的内容。乾隆朝的纂修《四库全书》,是许多人颂为一代之盛业的,但他们却不但捣乱了古书的格式,还修改了古人的文章;不但藏之内廷,还颁之文风较盛之处,使天下士子阅读,永不会觉得我们中国的作者里面,也曾经有过很有些骨气的人。”“清朝不惟自掩其凶残,还要替金人来掩饰他们的凶残。”“清朝的考据家有人说过,‘明人好刻古书而古书亡’,因为他们妄行校改。我以为这之后,则清人纂修《四库全书》而古书亡,因为他们变乱旧式,删改原文;今人标点古书而古书亡,因为他们乱点一通,佛头着粪:这是古书的水火兵虫以外的三大厄。”
西方著名思想家布洛赫曾把史料分为“有意史料”和“无意史料”,前者指经过史家的选择、剪裁和编纂而进入史书的史料,后者指历史本身留下的没有进入史书的第一手原始资料。前者成为控制、引导和限制后人认识历史的工具,而后者则为后人提供突破前人史书上的定论并重新解释历史的原始依据。比如,福柯之所以被誉为西方思想界的怪杰,就在于他在历史研究有大创新,他专门寻找那些被传统史学遗弃和遮蔽的大量原始史料,执着地挖掘那些被遗忘的历史碎片(精神病史料和监狱史史料),又以独特的方法把这些碎片纳入“权力—知识—话语”谱系,使他的历史研究和哲学追问,呈现出令人震惊的力度、深度与新奇感。
以此观之,所谓中国人历史意识发达,仅仅是“有意史料”的发达而非“无意史料”的丰富。从古至今,中国的官权都对编纂“史书”极为重视,意在通过对原始史料的剪裁编纂来为本朝树碑立传;而对最为珍贵的原始史料却粗暴销毁,意在让后人祇能看到官权编纂的历史,而看不到原始的第一手史料,从而形成了“史书出而史料亡”的传统。由此,中国有了三个世界之最:1,中国的帝制历史之漫长,堪称世界之最;2,中国人编撰“史书”的数量之庞大,堪称世界之最;3,中国人编“史书”所依据的原始“史料”之匮乏,大概也堪称世界之最。煌煌二十四史、明代《永乐大典》和清代《四库全书》,皆堪称世界之最的古代文化工程,但通过正常方式流传至今的原始资料(如,各级政府的簿册、文书等),仅有少量的明代档案因修《明史》而幸存,清代的中央与个别地方官府的档案,也有少量幸存。原因无他,《春秋》出而鲁史亡的史学,经过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到了汉代便形成了定期销毁文书档案制度,大概十三年左右就要销毁一次档案。所以,除了根据官权意旨而存档的少数原始史料外,绝大多数文书档案皆被销毁(参见汪桂海着《汉代官文书制度》,广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9月版)。之后,便是代代因袭汉代文书制度,以至于,今日能见到的帝制早期的文书档案,或出自被丢弃的文书档案,如西北的汉晋简、长沙三国吴简、敦煌文书和吐鲁番文书等,或出自墓穴之中,如凤凰山、尹湾汉简等。
中国历代的御用史官,大都根据皇权意志和政治需要来编纂、甚至伪造历史,但由于独裁体制延续至今,历代史学名家对此的严谨揭露并不普及,清末小学的考据成果以及五四一代史学家的真伪之辩,还祇局限于极少数人的学术圈子内。故而,本来应该变成公众常识的历史知识,却连大学生甚至于文科的大学生都不甚了了。中国人心中的历史常识,仍然是钦定史学所编造的东西;对自己的历史和祖先的了解也陷于伪造古史的泥潭。
这样的“史书出而史料亡”的历史,在中共掌权后的历史上,也决不会逊于帝制时代。以当代国人读中共编纂历史的经验,官修史书几乎没有一部是诚实的。比如,中共掌权后所犯罪恶之深重,可谓罄竹难书!但那些惨痛年代的原始史料,大都被封锁在密室中,谁也不知道已经被秘密销毁了多少;在所有的官修史书中,也别想找到多少罪恶的史实,特别是关于历次大灾难的细节性史料。而民间对中共罪恶历史的自发挖掘,又受到官权严格限制、甚至打压,有人甚至因收集文革史料而被以“窃密罪”下狱。中国的史书中,大都是帝王将相才子佳人的角色,却少有真实的活生生的个人存在。司马迁作为刑余之人,还写过一些帝王将相的生活细节与个性特征,而愈往后就愈空愈大,愈大愈空。难怪鲁迅读古书喜读野史、小说、笔记之类不入流的东西,因为祇有这些不受正统史观约束的文字,才有一、二真率直言在。
三、避讳史学的制度化和生活化
中国制度下的史官,一直是皇权的仆从,祇能讨主子欢心,其颠倒黑白和混淆真伪的能力堪称一流。怪诞而健忘的中国人,却把御用史官伪造的历史一直视为正统,无怪乎胡适当年感叹到:历史就是一妓女,随你怎么打扮。这感叹来自他对中国古史的研究心得。
孔子所创的“三讳原则”,在历史编纂中,在日常生活中,大行其道,畅通无阻,不仅适用于大人物,也推及到朋友熟人的社交圈内。
为尊者、贤者、亲者而撒谎而掩饰,在公共事件中被仪式化为庆典语言,变成公共伦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私人事务中被日常化为习惯话语,变成血缘伦理的组成部分。“家丑不可外扬”的血缘伦理向社会伦理的推广,就是“国丑不出国门”:“官官相护”之外,还有“人人相护”。特别是为国家、为民族和为政府遮丑,甚至具有大义凛然的道德正当性,撒起谎来大都底气十足。所以,中国媒体可以大肆热炒美国媒体揭露出的驻伊美军的虐囚丑闻,但对中国政府的大量丑闻则祇能装聋作哑。
实质上,编史的“三讳”传统,其表象是公开提倡撒谎,但深层本质是一种绝对不平等的家天下秩序,也就是对主奴秩序的史学承认。在这种秩序下,主人高于奴仆,劳心者(统治者)高于劳力者(臣民),国家(政权)高于个体,政治权力高于个人权利……皆是合理的正义的。
既然主人高于奴仆,劳心者高于劳力者,国家利益高于个人利益,政治权力高于个人权利,那么后者为了前者的尊严、利益或面子而隐恶虚美,就变成了一种强制性的义务或责任。
为帝王隐恶是臣民之忠,为先哲文过是弟子之义,为父母遮丑是子女之孝,为丈夫掩疵是妻妾之责。更进一步就发展为蛮横的原谅伦理:子女要原谅父母之过,臣民要原谅祖国之错。也就是说,家国一体的传统导致公德和私德的乱伦:祖国变成了母亲,血缘之爱也就变成了爱国主义;老子错打儿子也应该,国家冤枉子民也没错,即便频频错打和冤狱遍野,子女和子民也都应该原谅。
必须强调的是,“三讳原则”内化为国人的写作伦理,固然与孔子开创的传统相关,但主要责任不在孔子而在制度。因为,如果仅有孔子的编史和删诗而没有后来的制度化支撑,“三讳原则”至多是他个人的价值偏好而已,根本无法上升为正统的普遍的写作伦理、甚至法律。而祇有家天下的独裁权力对“三讳原则”的制度化的支撑和鼓励,才会使其成为“惟我独尊”的写作传统。具体而言,先秦时期的孔子,仅仅是百家争鸣中的一家,如果没有汉武帝时代的制度化支持,他的《春秋》和《诗经》,也不可能被奉为至尊经典——后人祇有“注经”的义务而没有质疑和批评的权利。“独尊儒术”的官方意识形态确立之后,中国学问便沦落为由“注、疏、释义”所构成的脚注之学。无论是内容还是文体,大抵陈陈相因、了无生气。
1,“避讳”杀人的制度。
孔子“三讳”的制度化结果,形成了制度化的“三讳”:(1),“国讳”或“公讳”。对皇帝的名字全国臣民都要避讳,(2),“家讳”或“私讳”。对父母或祖父母的名字后代都要避讳;(3),“圣讳”,对所谓圣贤的名字的避讳,比如,周公、孔子等人的名字。
在三种“避讳”中,“国讳”最为重要,历代帝王都会颁布的长长的“避讳清单”,臣子和百姓稍不留意,就可能引来杀身之祸;常常,他们的拍马屁文章或诗词,也会因为一个字而掉脑袋。比如,明太祖朱元璋,其避讳之多,令臣子们手足无措,许多人因此而丧命。
朱元璋早年当过和尚,不知为什么他讨厌这段经历。所以,他称帝后,对“僧”、“光”、“秃”等的同音字非常忌讳,甚至连“医生”都要改为“医士”。河南尉氏县学教授许元,在奏章上用了千年以前的古文“体干法坤,藻饰太平。”朱元璋却从中读出:法坤与“发髡”同音,发髡是剃光了头,讽刺圣上当过和尚。藻饰与“早失”同音,显然要大明早失太平。杭州府学徐一夔在上表中有“光天之下”、“天生圣人”语,朱元璋又读出文中的“光”指光头,“生”是“僧”的谐音,是在借上表骂朕当过和尚;德安府训导吴宪上表中有“望拜青门”语,朱元璋又说“青门”指庙,庙里有和尚。还有一位和尚写诗谢恩:“金盘苏合来殊城,玉碗醍醐出上方。稠迭滥承天下赐,自惭无德颂陶唐。”如此献媚,龙颜大悦才对,但圣上眼明心亮,一眼看出诗中的恶毒:拆开的“殊”,是“歹”与“朱”;这分明是字里藏刀的骂人。
于是,这些拍马屁的人统统被砍头,其中的许元和徐一夔,不但被“诛其身”,还被“没其家”。
朱元璋起家于草莽,靠杀人放火称王。这在官权的词典中称为“贼”。所以,他称帝后,特别忌讳“贼”字,怕别人用谐音之骂他,对“贼”字的敏感简直到了神经过敏的地步。
浙江文人林元亮、福州府文人林伯璟、常州府文人孟清,三人都是帮人代写拍马屁的代表。祇因三人中的上表中分别有“作则垂宪”、“仪则天下”和“圣德做则”,而在朱元璋家乡的方言里,“贼”和“则”同音,龙颜便大怒,把这些献媚者统统砍头。
2,“避讳”赦免的法律。
在“独尊儒术”的汉代,儒家经典不仅第一次变成独尊的意识形态,而且第一次变成了法律,首要祸魁仍然是那个大儒董仲舒。董仲舒特别推崇《春秋》,在他眼中,《春秋》不但是管理政务的指南,也可用于司法审判。他本人率先示范,专门写出《春秋决事比》,共列出223个案例,首开“汉以经义断案”的先例。东汉著名经学家应劭也有样学样,专门写出《春秋断狱》一书。这些大儒的著作被奉为经典,其“春秋断狱”的条款也自然作为官吏们判案定罪的根据。
汉代的“春秋决狱”,堪称法外之法,专指在审判案件时,如果法律无明文规定,就以儒家经义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基本精神就是董仲舒所提出的“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即,断狱时高度重视主观动机,甚至仅仅从追查动机的角度将罪犯分别首犯、从犯和已遂、未遂。动机邪恶的首恶者,自然从重惩治;动机邪恶,即便犯罪未遂,也难免刑责;主观上无恶意者,即便实施了犯罪,也可从轻处罚。这种以追究嫌疑人的动机来论罪的“春秋决狱”,乃典型的“诛心法”。事实上,人的犯罪动机在法律上很难界定,“诛心法”给了司法官吏以主观臆断和任意裁量的巨大权力,错判的冤狱也就不可避免。正如某些明智的古人所云:“论心定罪,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乃流弊无穷的“擅断论”。
有了“汉以经义断案”的制度,孔子提出的互隐原则自然要变成了法律。“汉律”中明文规定了“上请”和“亲亲相隐”。“上请”制度确立于西汉,纵观两汉时期,宫廷多次颁布关于贵族官员有罪“上请”的诏令,规定公候及其嗣子和官员三百石以上者在法律上皆享受有罪“上请”的特权,凡经上请,一般都可以减刑或免刑。它体现了儒家思想中“亲亲”原则的要求,也是“刑不上大夫”刑罚原则的体现。“亲亲相隐”成为汉律中定罪量刑的一项原则,专指在直系三代血亲和夫妻之间,除谋反和大逆的重罪之外,亲亲间均可互相隐匿犯罪行为且减免刑罚。根据“亲亲得相首匿”的原则,卑幼首匿尊长,不负刑事责任;尊长首匿卑幼,死罪可以上请减免,其他罪行可以不负刑事责任。《汉书。宣帝纪》明确记载,“向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这种专门针对皇亲国戚和贵族官僚的赦免原则,也为此后历代王朝的法典所继承。
3,“三讳”传统的另一面是“文字狱”传统,是对“直书实录”的真话原则的暴力化打压。
在中国的历史上,从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到汉武帝割了司马迁的屌到明清文字狱,绵绵不绝的“三讳”传统伴随着同样漫长的“文字狱”传统。说假话大话空话的人得到制度性鼓励,可以官运亨通和名利双收;而说真话实话的人则遭遇制度性镇压,仅仅是言论被封杀已经是最轻的惩罚了,许多人因言论而身陷囹圄,被割喉处死,死无葬身之地者也大有人在。
中共任意编造历史及其文字狱的传统,开始于中共割据陕北的延安整风时期,在中共执政后的毛泽东时代发展为史无前例的登峰造极。可以说,中共掌权五十多年,也是文字狱泛滥的五十年。毛时代,数不清的人因言被杀;后毛时代,中共监狱中也从来不缺少“良心犯”。二者的不同,仅仅在于残酷程度的区别。
余论
中共自称“伟光正”,全力歌功颂德和掩饰阴暗面,中国近、现代历史被独裁权力阉割得面目全非,谎言总是占据公共舆论的主流,真话大都流传于私下空间。这种谎言制度绝非中共的突发奇想,更不是1949年后才有的景观,而是根植于绵绵两千多年而不绝“三讳”传统。中国号称历史意识最发达的民族,而且一说到历史就是“五千年灿烂文明”,但是历代史家并没有为后代提供多少真实的历史。而中国独裁制度的几千年延续,很大程度上得力于民族记忆的空白。这空白,要么制造遗忘,要么扭曲记忆,我们几乎无法从过去的历史中积累诚实的经验。中国人的记忆没有连续的积累,代际之间都有难以填补的断层,特别是对灾难及其罪恶的记忆,更是大片空白。
这种独裁制度对民族记忆的大清洗与一次次改朝换代对有形财富的大破坏大掠夺相配合,遂使同样的历史悲剧一次次重演——每一代接受的大都是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废墟。
故而,反抗独裁和争取自由的事业,只能从记忆对抗遗忘、真实对抗谎言之中生长。
2006年8月23日于北京家中
【北京之春】2006年10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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